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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冢随录Ⅰ:生事如转蓬 [复制链接]

331033 发表于 2009-5-9 12:35:45 |显示全部楼层
[i=s] 本帖最后由 331033 于 2009-6-7 06:46 编辑 [/i]

序章 且放白鹿青崖间
唐宝应元年,当涂县。深夜,秋雨飘摇,门窗俱闭。一位老者颓然卧在床榻上,闭目不动,衣襟上满是酒气。以往光芒四射的生命力即将消散殆尽,如今的他只剩一具苍老躯壳横在现世,如残烛星火。“生者为过客,死者为归人。天地一逆旅,同悲万古尘……”老者艰难地挪动嘴唇轻吟,声音虽然嘶哑,却透着豁达,似乎全不把这当回事。他吟到兴头,右手徒劳地去抓枕边酒壶,却发现里面已经滴酒不剩。“古来圣贤皆寂寞,无酒寂寞,寂寞无酒呐……”老者望着天花板喃喃自语。倏然屋内似乎有些动静,他费力地拧了拧脖子,偏过头去看,但只看到临窗桌上自己的诗囊和毛笔。屋内沉寂依然。“或许是大限将至,眼花耳鸣了吧。”老者暗想,心中不无唏嘘。这件诗囊和毛笔伴随他多年,不知自己是否还有机会畅饮美酒,提笔赋诗。所幸自己历年来积攒的诗稿已经托付给了叔叔李阳冰,倒也没什么遗憾。老者轻拍空壶,心中只是感怀,却无甚悲伤。一阵雷声滚过,老者再看,发现桌旁赫然多出来一个人。这人身形颀长,一身乌黑色的长袍,头戴峨冠,看打扮似是个读书人,但面色枯槁却有说不出的诡异。“青莲居士吗?”声音低沉,带着森森阴气。老者借着窗外的闪电,看到来人背后背着一个奇特的木筒,这木筒两侧狭窄,却不甚长,造型古朴,看纹理和颜色当是紫檀所制。“尊驾是?”来人双手抱拳,略施一礼:“在下乃是笔冢主人,特来找先生炼笔。”“笔冢主人……炼笔……”老者喃喃自语,反复咀嚼这六个字,不解其意。“人有元神,诗有精魄。先生诗才丰沛,寄寓魂魄之间,如今若随身而死,岂非可惜?在下欲将先生元神炼就成笔,收入笔冢永世留存。”笔冢主人淡淡说道,声无起伏,似是在说一件平常之事。老者听罢叹道:“人死如灯灭,若能留得吉光片羽,却也是美事。只是在下灯尽油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笔冢主人道:“才自心放,诗随神抒,心不死,则诗才不灭。”老者闻之,不禁呵呵大笑,腾的一声竟从床上坐起来,大声道:“说得好,说得好,拿酒来!”笔冢主人平摊右手,不知从何处取得一壶酒来,送至老者嘴边。老者渴酒欲狂,立刻夺过酒壶,开怀畅饮,一时竟将一壶酒喝得干干净净。“好,好,好!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老人抹了抹嘴,大声赞叹。此时酒意翻腾上涌,豪气大发,他原本颓唐的精神陡然高涨,如腾蛇乘雾,双眸贯注无限神采。他踉踉跄跄奔到桌前,乘着酒兴铺纸提笔,且写且吟,笔走龙蛇,吟哦之声响彻在这方寸小屋之间:“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余风激兮万世,游扶桑兮挂石袂。后人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老人的声音渐趋高亢,吟诵的气势愈加悲壮激越。至高潮处,万缕光烟从他身体流泻而出,在屋中旋转鼓荡,逐渐汇聚成一支笔形。这笔形周身淡有云霭,如梦似幻,一朵流光溢彩的清拔莲花绽放于笔端,泛有淡淡的清雅香气。“好一支青莲笔!”笔冢主人赞道,当即卸下背后紫檀笔筒,开口朝上,右手微招,欲要将之收入囊中。不料这青莲笔却不听他召唤,自顾在半空盘旋一圈,径直向东南飞去。笔冢主人面色一变,连忙把紫檀笔筒抛在空中,大喊一声:“张!”只见笔筒口猛然张大,如吞舟巨口,直扑笔灵而去。青莲笔身形迅捷,左躲右闪,始终不为那笔筒所制。这紫檀笔筒吞噬过无数笔灵,身量已经到了笔海的级数,却从未碰到一支如青莲笔一样跳脱难驯,不禁焦躁不安。笔冢主人见紫檀笔筒一时不能成功,又从怀中取出一个盘虬笔挂,暗暗祭出。这个盘虬笔挂原是个百年老树的虬根,枝杈盘扭错节,无处不是天然笔钩,一在空中展开,就如百手千指,向笔灵罩去。初生的青莲笔承秉太白精魄,本是灵动之极,只是屋中范围毕竟狭窄,在紫檀笔筒和盘虬笔挂左右夹击之下逐渐显出劣势。笔冢主人二指相对,目光一霎不离三个灵物缠斗,嘴中喃喃自语。大约过了半柱香的工夫,青莲笔终于被盘虬笔挂逼至墙角,眼见就要退入紫檀笔筒黑漆漆的筒口之内,笔冢主人紧绷的面色才少少放松。就在此时,一旁枯坐的老者却忽然放声笑道:“好笔!好笔!你去吧!”窗外骤然狂风大作,啪的一声将两扇窗户吹开。听到主人这声呼喊,青莲笔一声长啸,猛然发力,把盘虬笔挂撞翻在地,随即飞出窗外,隐没于风雨之中。笔冢主人大惊,连忙奔到窗前,眼前空余秋雨瓢泼,唯有啸声隐隐传来。过不多时,连啸声都听不到了。他见笔灵已不可追,无可奈何地收了两件笔器,转身去看老者:一代诗仙端坐在地,溘然而逝,手中犹握着一管毛笔,满纸临终歌赋墨迹未干。笔冢主人将他绝笔取来,恭恭敬敬摊在桌上,拿砚台镇好,渭然长叹:“先生潇洒纵逸,就连炼出来的笔灵都如此不羁,在下佩服。”言罢笔冢主人整整冠带,朝着老人遗体拜了三拜,又望望窗外,摇头道:“太白笔意恣肆难测,再见笔灵却不知是何时了。”随即转身离去,也消失于茫茫风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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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33 发表于 2009-5-9 12:37:14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白首为儒身被轻
七月流火,九月授衣。
此句是言七月立秋前后,天气转凉,不出九月便需添加衣衫。虽屡有妄人望文生义,但天时不改。眼见到了农历七月时节,天气果然转凉,正是天下诸多学府开学之际,这一所华夏大学亦不例外。度过数月炎炎夏日的学子们接踵返校,象牙塔内一片初秋清凉之气,与墨香书卷一处,蔚然雅风。
只是有人却无福消受。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鞠老先生手持书卷,摇头晃脑地念道。
罗中夏在台下昏昏欲睡地附和了一句,同时觉得自己的胃也在叫了。他回头看了看教室里的其他十几名听众,除了郑和以外,大家都露出同样的表情。
鞠老先生浑然没有觉察到学生们的怨念,他沉浸其中,自得其乐,“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每念到“道”字,他就把声音拖得长长,不到肺部的空气全部排光不肯住口。
罗中夏的耐心快接近极限了,他暗地里抽了自己无数耳光,骂自己为什么如此愚蠢来选这么一门课程。
华夏大学在新学期开始的时候,学校领导为了响应最近流行的国学热,特意开了一门新的选修课叫“国学入门”,还请来市里有名的宿儒鞠式耕老先生主讲。罗中夏觉得好混,就报了名。孰料等到正式上课,罗中夏才发现实际情况与自己预想的完全不同:不仅枯燥无比,偏偏老师讲得还特别认真。
而罗中夏讨厌这门课还多了一个私人的原因,就是郑和。
郑和不是那个明朝的三宝太监郑和,而是和罗中夏同级不同系的一个男生。郑和人长得高大挺拔,面相忠厚,颇得女生青睐,自然也就招致了男生的敌意。他也报名上了这门选修课,在课上的表现可以说是“恶心到想吐”(罗中夏语)。郑和对四书五经很熟悉,经常与鞠老先生一唱一和,颇得后者欢心,还当了这个班的班长。据说郑和家学渊源,祖上出过举人,也算是书香门第,有点国学底子。
“哼,臭太监。”罗中夏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只能恨恨地哼上一声。
讲台上鞠老先生刚刚讲完《中庸》第一章,环顾台下,发现只有郑和一人聚精会神地听着,其他人不是目光涣散就是东倒西歪,心里十分不悦,随手点了一个人的名字:“罗中夏同学,听完第一章,你们可知道何谓‘慎独’?”
鞠老先生拿起粉笔,转身在黑板上吱吱地写下两个正楷大字。
罗中夏一惊,心想反正也是答不出,索性横下一条心乱讲一通,死便死了,也要死得有点幽默感,“意思是,我们要谨慎地对待独身分子。”
学生们哄堂大笑,鞠老先生气得胡子直颤,手指点着罗中夏说不出话来。郑和见状不妙,连忙站起来大声说:“老师,我知道,慎独的意思是君子在一人独处的时候,也要严于自律。”
鞠老先生默然点了点头,郑和见老师已经下了台阶,转而对罗中夏说:“这位同学,尊师重教是传统美德,你这样故意在课堂上捣乱,是对鞠老师的不尊重你知道吗?”
罗中夏一听这句话,立刻就火了。他膀子一甩反击道:“你凭什么说我是故意捣乱?”
“难道不是吗?在座的同学都看见了。”
“呸,我是在回答问题。”
“你那算是回答问题吗?”
“怎么不算,只不过是回答错了嘛。”罗中夏话一出口,台下学生又是一阵哄笑。
郑和大怒,觉得这家伙强词夺理,态度又蛮横,于是离开座位过去要拽罗中夏的胳膊,强迫他向鞠老先生道歉。罗中夏冷冷地把他的手拨开,郑和又去拽,罗中夏又躲,两个人眼看就要扭打起来。
鞠老先生见状不妙,连忙拍拍桌子,喝令两人住手。郑和首先停下来,闪到一旁,罗中夏一下子收不住势,身子朝前一个踉跄,咣的一声撞到讲桌上。
这一下撞得倒不算重,罗中夏肩膀不过微微发麻,只是他听到周围同学都在笑,觉得面子大失。他心中沮丧,略扶了一下讲台,朝后退了一步,脚下忽然嘎巴一声,响得颇为清脆。他连忙低头一看,赫然是一根折断了的毛笔,不禁心头大震。
鞠式耕极有古风,点名不用钢笔圆珠笔,而是用随身携带的毛笔勾画名册。这支毛笔是鞠老先生的爱物,笔首与笔端呈金黄色,圆润光滑。虽然罗中夏对笔一无所知,也看得出这支毛笔骨格不凡。如今这笔却被自己一撞落地,生生踩成了两截。
大祸临头。
当天下午,罗中夏被叫去了系主任办公室。他一进门,看到鞠式耕坐在中间闭目养神,双手拄着一根藤杖,而系主任则站在旁边,神情紧张地搓着手指。他偷偷看了眼鞠式耕的表情,稍微放下点心来,至少这老头没被气死,不至闹出人命。
“你!给我站在原地别动!”系主任一见罗中夏,便怒气冲冲地喝道,然后诚惶诚恐地对鞠式耕说,“鞠老,您看该怎么处罚才是?”
鞠式耕唰地睁开眼睛,端详了一下罗中夏,开口问道:“罗同学,你可知道你踩断的,是支什么笔?”
“毛笔吧?”罗中夏觉得这问题有点莫名其妙。
“毛笔不假,你可叫得出它名号?”鞠式耕捋了捋雪白长须,“我记得第一节课时我曾说过。”
罗中夏一听这句,反而放心了。既然是上课时说过的,那么自己肯定是不记得了,于是爽快地回答:“鞠老先生,我不知道。反正笔已经断了,错都在我,您怎么处置就直说吧。”
系主任眼睛一瞪,让他住嘴。鞠式耕却示意不妨事,从怀里慢慢取出那两截断笔,爱惜地抚摸了一番,轻声道:“此笔名叫菠萝漆雕管狼毫笔,是用白牛角为笔首、笔端,漆以菠萝色,用的是辽尾狼毫,却不是寻常之物。”
“说给我听这些有什么用,难道让我给你买支一样的不成?”罗中夏不以为然地想。
鞠式耕瞥了这个年轻人一眼,徐徐叹道:“若说赔钱,你一介穷学生,肯定是赔不起;若让院方处理,我又不忍为了区区一支毛笔毁你前途。”
罗中夏听了一喜,这老头……不,这位老先生果然有大儒风范,有容人之度,忽然耳中传来一声“但是”,有如晴天霹雳,心中忽又一沉。
“但是,罗同学你玩世不恭,顽劣不堪,该三省己身,好好学习君子修身的道理。”说到这里,鞠式耕沉吟一下,微笑道:“这一次倒也是个机会,我看不如这样,你去买支一样的毛笔来给老夫便好。”
罗中夏大吃一惊,他几乎以为自己会预言术了。他结结巴巴地反问:“鞠老先生,若是记过、开除之类的处罚,我就认了。您让我去买支一样的毛笔来,还不如杀了我,我去哪里弄啊?”
鞠式耕呵呵大笑,抬抬手,让系主任拿纸把断笔包连同一个手机号交到罗中夏手里。
“不是买,而是替我去淘,你不必出分毫,只是下些功夫就是了。”他又惋惜地看了一眼那截断笔,“此笔说是贵重,也不算是希罕之物,旧货市场时有踪影。我年纪大了,腿脚不便,正好你就代我每周六日去旧货市场淘笔吧。毛笔虽是小道,毕竟是四德之物,你淘多了,也就自然明白事理。到时候我得笔,你养性,两全齐美。”
系主任在一旁连声附和:“鞠老先生真是高古,教化有方,教化有方。”
罗中夏听了这个要求,几乎晕倒过去。记过处分之类的处罚,只不过是档案上多写几笔;就算赔钱也不过是一时肉疼;但是这个代为淘笔的惩罚,却等于废掉了他全部宝贵的休息日。没有什么比这个更恶毒的惩罚了,这意味着自己再也不能在床上品尝早上十一二点的太阳光香味了——因为旧货市场一向是早开早关。
可眼下鞠老开出的条件已经是十分大度了,没法不答应。罗中夏只得勉强点了点头,接过那包断笔,随手揣到兜里。
鞠式耕又叮嘱道:“可要看仔细,不要被赝品骗了。”
“我怎么知道哪个是赝品……”
“去找几本相关的书静下心来研究一下就是,就算淘笔不到,也多少对你有些助益。”
鞠式耕拍了拍扶手,罗中夏嘴上喏喏,心里却不以为然。一想到自己的双休日全没了,又是一阵钻心疼痛。
这一个周六,罗中夏早早起身,羡慕地看了眼仍旧在酣睡的同宿舍兄弟,随手洗了把脸,然后骑着借来的自行车,直奔本市的旧货市场,去找那劳什子菠萝漆雕管狼毫笔。
此时天刚蒙蒙亮,天色半青半灰,整个城市还沉浸在一片静谧安详的淡淡雾霭之中,路上寥寥几个行人,多是环卫工人。罗中夏一个人骑着自行车走在大路上,习习晨风吹过,倒也一阵清新爽快。大约骑了半个小时,天色渐亮,路上的人和出租车也逐渐多了起来,还有人蹬着三轮儿拉着一大堆瓶子器件,看来都是冲着旧货市场去的。
这个旧货市场也算是远近闻名的去处,此地原本是座寺庙,占地方圆十几亩。每到周六周日就有无数古董贩子、收旧货的、收藏家、偶尔挖到坛坛罐罐的农民和梦想一夜致富的悠闲市民鏖集到此,从早上四点开始便喧闹起来。举凡陶瓷、玉石、金银器、首饰、古泉、家具、古玩、文革藏品、民国杂物、旧书旧报,这里是应有尽有,不过真假混杂,全看淘者眼光如何。曾经有人在这里以极低的价格淘到过宋版书,转手就是几十万;也有人在这里投下巨款买元代帖金青瓷花瓶,末了才发现是仿制品,搞得倾家荡产——不过这些都与罗中夏无关。他进了市场以后,对两侧嚷嚷的小贩们视若无睹,一路只打听哪里有卖旧毛笔的摊儿,早点找到早点了事。
其实在旧货市场这种地摊地方,文房四宝极少单卖,多是散见在其他古玩之中。淘旧货的行内素有“墨陈如宝,笔陈如草”之说。笔毫极易为虫所蛀,明清能留存下来的已经算是凤毛麟角,就是民国名家所制,也属奇品。一般藏家,都是将古笔置于锦漆套盒中再搁进樟脑,防止受潮,才可保存。像在旧货市场混迹的贩子,多是从民间收上来,叮叮咣咣装满一车就走,根本不注意什么防护,若是偶有好笔,也被糟蹋得不成样子了。
所以罗中夏开口一问哪里卖旧毛笔,小贩们就听出来这是个“棒槌”,忙不迭地翻出几支看似古旧的毛笔,信口开河:“您看看这支,上好的宣笔,七紫三羊,正宗的清宫内府所制。”
“这支好,地地道道的王一晶斋初代王氏制的鼠须笔,您看这笔毫,四德俱全。”
这些小贩原本打算祭出一些专用术语,糊弄这个嘴边无毛的小棒槌。谁知罗中夏对于毛笔一道,无知到了极点,除了知道一边有毛一边无毛以外别的一概不懂。所以他只牢记鞠老先生的毛笔是菠萝颜色,其他一概不认。小贩们这一番唇舌可以说俏眼抛给瞎子看。
罗中夏这么一路看下来,且玩且逛,见了许多佛手、钟台、烟斗、主席像章甚至角先生……杂七杂八倒也十分有趣。古董贩子们目光如炬,很快也看出来他不像是又有钱又会赏玩儿的主儿,招呼得也不甚热心,他乐得清净。
逛着逛着,罗中夏不觉走到一处小巷拐角,看到一个穿着破旧藏青色干部服的老头坐在一个马扎上,正靠着墙壁打盹,他身前放着一块脏兮兮的破布,布上写着“算命看相,测字问吉”八个字。
这个老头听到有脚步声,赶紧睁开眼睛,拿磨破了边儿的袖子擦了擦眼角,殷勤地对罗中夏说道:“这位先生,是否想算个命?”
“唔,帮我算算我们邻居的牡丹卡密码是多少?”罗中夏张嘴就犯欠。
老头眯起眼睛仔细看了看罗中夏,忽然眉毛一挑:“先生,我看你的面相,近日将会有一场大劫呐。”
罗中夏冷哼一声,心想这种伎俩也来骗我,太幼稚了。他也不理睬老头,继续朝前走去。老头起身一把拉住他的胳膊:“先生,我说的是真的。你若不留神,只怕会有奇变。”
“如果再这么纠缠,你马上就会有场奇变。”罗中夏有些恼火。
老头丝毫不惧,一晃脑袋,“我的卦,卖吉不卖凶。若是有人算出大凶,我不收钱。”他见罗中夏不信,朝地上一指,“这样吧,先生你不妨写个字,让老头我测测看。若是准了,你就听我一言;若是不准,先生您就忙自己的事去,我绝不再纠缠。”
罗中夏不想和他多啰唆,随口而出:“就测个我靠的靠字吧。”老头点点头,伸出食指吐了口唾沫在上面,在土地上写了一个“靠”。
“是这个字吗?”
“对。”
“要测什么?”
“够本事,你就测测看,我今天为什么而来?”
老头歪着头端详了一下那个字,抬头又看看罗中夏,忽然笑了。罗中夏被这种笑容弄得心里发毛,催促他道:“你倒是快说,没本事我就走了。”老头指着那个靠字,晃着指头慢慢说道:“靠字,拆开来乃是生、口、非。先生此来旧货市场,相信不是本意,而是多嘴生了是非所致吧?”
“我靠……”罗中夏大为震动,这老头说得还真准。可他嘴里还在兀自强辩:“可笑,我只是来随便逛逛,哪里有什么是非。”老头笑眯眯地拍拍他肩膀,“准不准,心自知。”
“歪打误撞。”
“你若是不信,咱们就再测一字如何?”老头悠悠然。
罗中夏搓着手掌有些犯怵,忽然一条妙计涌上心来。他当即蹲下身子,用指头在地上写了斗大的一个英文单词“Person”。
“就给我测个前程吧。”他得意洋洋。
老头淡淡瞥了一眼那单词,随口而道:“去per而不成人,这son发音却似个丧命的丧。你大劫临头,还算什么前程?”
罗中夏没料到这点英文居然没唬住他,只得尴尬冷笑一声。老头伸腿用鞋尖擦掉r、s、o三个字母,又道:“s是个死字,ro就是两翼。你若想攘灾活命,就该离r、o远些,却应在一个pen上。”
“呸呸……”
罗中夏被他说得心慌,赶紧朝前快步离开,生怕又被这老头看穿些什么。老头在后面喊道:“先生,你不要攘灾之法了吗?”罗中夏脚步走得更快,头也不回,几乎是一路小跑离开了那条巷道。
一直到转出巷子听不到那老头呼喊,罗中夏这才停下脚步,安慰自己道:“没事,没事,算命哪有真的,还是赶紧办正事吧。”说罢朝着旧货市场最热闹的地段走去。旧货市场占地颇大,摊子也多,罗中夏浮光掠影地转了一圈,已日近中午。他揉揉发酸的大腿,找了处大柏树下的水泥台荫凉坐下歇气,心想今天差不多可以回去了。淘古董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今天找不到还有明天,明天找不到还有下周,反正鞠老头没说期限。
忽然,罗中夏的目光一凝,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在人群中一闪而过。再仔细一看,原来是郑和。他穿着一件橘红色套头衫,个子又挺拔,在一群老头大叔中很容易就能认出来。
“奇怪,这小子来旧货市场做什么……”罗中夏心中起疑,连忙站起身来拍拍屁股上的土,悄悄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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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33 发表于 2009-5-9 12:37:58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章 总为秋风摧紫兰
一般来说,来旧货市场淘宝的人,都是一扫二停三细看:先是拿眼神在一排摊子上扫,扫到中意的就停下脚步细看;若觉得有些名堂,才蹲下来拿到手里端详。是以淘宝人的行进速度相当慢,需要极大耐心,有时候稍有错眼便会漏过宝贝。而郑和与这些人显然不同,他目不斜视,对两旁东西看都不看,径直朝前走去。罗中夏在后面远远跟着,只见郑和越走越偏,七转八绕,最后来到了寺庙的偏院。

偏院中栽种着数棵参天梧桐,周围一圈都是平顶禅房。这里空间不够开阔,一条碎石小路又曲折,所以设摊卖货的人少,只有一些比较正规的古董店在这儿租了几间禅房,稍加装修当做门脸。比起前院摩肩接踵的喧闹,后院树荫铺地,间有凉风,倒是个清雅的所在。

郑和走到一家挂着“墨雨斋”招牌的商店,毫不迟疑地走了进去。罗中夏躲在梧桐树后一看,发现商店门口的橱窗里陈列着文房四宝,心里霎时明白了:原来这小子想捷足先登弄到菠萝漆雕管狼毫笔,去给鞠老先生表功。罗中夏虽不知道古董界有“卖熟不卖生”的规矩,也多少明白出身书香世家的郑和想淘古董,关系渠道可比自己多得多。比如眼前这墨雨斋,看装潢就透着古雅之意,比外面摊贩要有势力多了。

他看看左右没人,轻手轻脚走过去,悄悄凑到商店木门前竖起耳朵偷听。墨雨斋店面不过几平米,老旧禅房又没隔音效果,所以屋子里说些什么,罗中夏听得是清清楚楚。

“赵叔叔,这次真是辛苦你了。”这个声音是郑和。

“呵呵,郑大公子难得有求,我怎么会推辞呢。”另外一个人笑道,声音洪亮,中气十足,“不过你怎么忽然对毛笔有兴趣了?”

“嗨,别提了。我们学校出了个冒失鬼,把鞠老先生的藏笔给踩断了。鞠老先生有肚量,也没故意为难他,只让他去淘一支一模一样的来。他一个外行人,怎么可能淘到真笔。”

罗中夏在屋外听到对话,恨得直咬牙齿,心说好你个郑和,怎么私下乱嚼舌头。他又转念一想,好像人家说得也没错,自己一个外行人,想淘到真笔不知道是何年何月了。

屋里二人浑然不觉外面有人偷听,自顾说着。

“鞠老先生一生爱笔,我家深受他的大恩,现在报答一下也是应该的。”

“呵呵,郑大公子有如此苦心,若鞠老知道,一定会很欣慰的。”

罗中夏正屏息静听,屋中突然响起一阵音乐,倒把他吓了一跳,急忙朝旁边躲了一步,几秒钟后才反应过来这是手机铃声。

屋子里那个姓赵的对着手机嗯嗯了两声,然后对郑和喜道:“笔有着落了,有人在南城玉山路的长椿旧货店里见到过和鞠老那只一式一样的。”

郑和的声音大喜,“赵叔叔的情报渠道果然厉害,这么快就查得这么清楚。”

“做我们这一行,若连这点道行都没有,只怕早混不下去了。”

“那咱们现在就去?”

“呵呵。急什么,笔又不会长腿逃掉,我已经叫那儿的老板留好了。走,咱们吃午饭去,我中午已经在聚福庄订了一桌。吃完了我亲自带你去取。”

二人一边聊着天一边从屋子里出来,屋外仍旧是寂静无声,院内空无一人,只有梧桐树叶沙沙声响,树影碎动。郑和不由得赞道:“好清雅。”

罗中夏没想到自己如此幸运,居然无意中偷听到这么一条重大讯息。他刚才一听赵叔说完毛笔下落,立刻转身就走。既然郑和还要吃个午饭才去,那就是老天爷要让自己拿到那管毛笔了。

出了旧货市场,为了节约时间他自行车也不骑,打了一辆出租车直奔玉山路而去。路上罗中夏问了下司机,知道玉山路上确实有一家长椿旧货店,不算太大。可巧司机也是南城人,知道具体位置。罗中夏心中大慰,事事皆顺,可见是天数了。大约过了二十分钟,出租车开到了玉山路上。司机一踩刹车,伸手朝路边一指,说:“就是那儿了。”

罗中夏循司机手指望去,看到一栋灰白色的二层小楼,楼顶竖着中国联通的广告,几根天线歪歪扭扭地朝天空竖立。一楼门面从左到右依次是发廊、网吧和一家卖盗版碟的音像店,在最右面是一个用两扇黑漆木门挡住的门面,中间只留一条很窄的缝隙权当门口,上面挂着一个招牌,写了篆体的“长椿”二字,除此以外别无修饰。

罗中夏下了车,看看时间,才刚刚十二点半,恐怕郑和他们的菜还没上齐呢。

一进店内,罗中夏先感觉到一阵缥缈的凉意,不禁倒抽一口气。屋子里头不算黑,一盏日光灯在屋顶嘶嘶地亮着,被从门口射进来的日光中和,显得苍白散淡。整个外屋散乱地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旧物,从满是铜锈的关公像到文革时的军用水壶一应俱全。里面还有一个小门通往后屋,门上贴着一张倒写的福字。

“有人在吗?”罗中夏嚷道。

“有。”一个清脆的声音从里屋传来。罗中夏只觉得胸口一窒,走出来的是一位年纪与自己仿佛的少女,留着一头墨黑的披肩长发,素青色的连衣裙,白皙脸庞如丝绢般透着一丝天然的隽秀与淡雅,整个人就像是水墨勾勒出的仕女。

作为一个正常的大学生,罗中夏看到美女,嘴里立刻有些干涩。他定定心神,开门见山地说道:“听说你们这里有卖菠萝漆雕管狼毫笔?”

少女点了点头,她的表情没有任何改变,淡然而冷漠。

“能不能拿给我看看呢?”罗中夏拼命按捺住心头狂喜,尽量保持镇静。

少女犹豫了一下,说道:“您稍等。”说完她转身进屋,不多时取来一个锦盒,递给罗中夏。罗中夏接过锦盒,打开一看,里面果然放着一支和鞠式耕那支一模一样的毛笔,笔端圆润,色泽鲜亮。

罗中夏快乐得要晕过去了,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他把锦盒小心关好,握在手里问那个女孩子:“这一支,要卖多少钱?”

“对不起,估价要等我爷爷回来才行。”

“他什么时候回来?”

“他刚出去了,要下午才回来。”

少女说完,伸过手去想拿回锦盒。罗中夏心想等她爷爷回来,郑和也过来了,到时候可未必能争过他,于是厚着脸皮不松手。两个人各拿着锦盒的一端,互相僵持了一阵,罗中夏忽然觉得一股奇异的力量沿着锦盒绵绵传到自己指尖,啪的一声弹开五指,锦盒立时被抢了回去。

罗中夏缩回手,有点难以置信地望着少女那条白藕般的纤细手臂,狐疑不已,她难道会放电?

就在这时,屋外传来一阵脚步声。罗中夏大为紧张,难道说郑和他们这么快就来了吗?他急忙扭回头去看,登时松了一口气。

来人不是郑和,而是一个年轻人。这个年轻人一身西装革履,连一丝褶皱都没有,尖削的下巴和高颧骨透着精悍之气。不知道为什么,罗中夏想到了草原上的狼。

“难道是这个女生的男朋友……”他忽然没来由地泛起一丝忌妒。

这个人看都不看罗中夏,径直走到少女面前,双手递上一张名片:“韦小榕小姐,你好,我叫欧子龙,请问韦势然老先生在吗?”他的声音短促,冷冰冰的没什么起伏。

少女接过名片,看也没看就扣在了旁边,表情微微有些变化。

“对不起,我们不欢迎你。”

欧子龙嘴角漾出一丝古怪的笑意,眼神瞥到了她手中的锦盒:“同道中人,何必如此冷淡。”话音刚落,欧子龙毫无预兆地猝然出手,还没等罗中夏和韦小榕反应过来,他已经把锦盒拿在手中,肆意玩赏。

“原来只是支下等的狼毫。”欧子龙打开锦盒看了看,不屑地把它扔到地上,“我知道你们把它藏起来了,快交出来吧。”

罗中夏虽然是个混不吝的家伙,却见不得别人耍横,截口喝道:“喂,你未免太霸道了吧?”

欧子龙根本不理他,径自踩着奇妙的节奏走近小榕,伸出食指在她面前点了点,“小妹妹,如果脸上不小心受了伤,可是要好多创可贴才够用呢。”

面对欧子龙的威胁,小榕原本冰冷的表情开始龟裂,纤纤玉手不觉交错在身前,后退了一步。

“靠……”罗中夏被人无视,护花之心不由得大盛。他舔舔嘴唇,站到了欧子龙与她旁边,晃了晃手机:“喂,朋友,不要闹事,我会报警的。”

“见义勇为?你是谁?”欧子龙轻蔑地弹了弹衣服上的灰尘。

“我叫解放军,就住在中国。”罗中夏一本正经地回答。这时在一旁的小榕却忽然开口说道:“你还是走吧,这跟你没有关系。”

“喂!这你也忍?这家伙公然恐吓人啊。”

“你不明白……快走。”小榕的脸上浮现出少许不耐烦和紧张,她感觉到了欧子龙的杀气在上升,飞快地推了罗中夏肩一下。

“你们两个谁也别想跑!”

欧子龙突然发难,暴喝一声,双臂猛然展开,屋子里平地卷起一阵剧烈的狂风。罗中夏毫无武术根基,哇啊一声,立刻被这股强大的力量推到墙角,重重地撞到一尊泰国白象木雕上。他挣扎着想爬起来,却被强大的风压得动弹不得。

“难道这就是算命先生说的大难?”罗中夏脑子里一片混乱。耳边突然一声低低的呻吟,一具柔软身躯忽然压在他身上,软香温玉,几缕发丝甚至垂到鼻孔里,散发出淡淡馨香。罗中夏拼命睁开眼,发现原来小榕也被欧子龙的力量震飞,和自己撞了个满怀。两个人的脸只间隔几厘米,他甚至听得到小榕急促的呼吸,看得到她苍白面颊上微微泛起的红晕。

两个人身体交叠,小榕大窘,却被强大的风压迫得无法动弹,只好低声急道:“你……你不许动。”罗中夏突然有这等艳遇,一时间都不知道是该慌乱还是窃喜,双手搂也不是,放开也不是,只好结结巴巴地回道:“好,好……”

“眼睛闭上。”小榕细声道。如果不是在这种情况之下,一位美女被你环腰抱住,还在你耳边气吹如兰地说“把眼睛闭上”,恐怕罗中夏早融化了。所幸他的危机感还没被幻觉冲掉,乖乖把眼睛闭上。

小榕就这么趴在罗中夏怀里,嘴里不断念叨着什么。罗中夏清楚地感觉到,她软绵绵的身体开始莫名变冷,同时似乎有什么东西从头顶飘落。

是雪?还是絮?

这时欧子龙恰好从里屋走了出来,手里拿着一个脏兮兮的油布包。他满意地在手里掂了掂:“这回不会错了。小榕小姐,记得代我问候韦势然老先生。”

他看了一眼被戾风死死压制住的两个人,迈腿朝外走去。走到一半,他却忽然停住了脚步。

有点不对劲。

欧子龙抬起头,惊奇地发现屋子变得十分阴霾,区区方寸之间的顶棚上有无数的白絮纷扬飘落,这些白絮如有生命般纷纷向着欧子龙飘来。欧子龙大吃一惊,忍不住伸手去拍打,白絮却越拍越多。这些白絮如雪似棉,粘在身上就拍不掉,而且冰冷刺骨。很快欧子龙就发现自己的黑西服沾满了白絮,几乎变成了一件白孝衣。

“可恶……”

欧子龙双臂徒劳地挥舞,白絮却越来越多,连他那头乌黑油亮的头发都挂起了点点白霜。他气息一乱,风压大减,小榕借机从罗中夏身上爬起来。

此时的她与刚才大不一样,浑身泛起雪白毫光,罗中夏在身后看到一阵笔形的白色烟气从她头顶蒸腾而出,烟形婀娜。

欧子龙定了定心神,一掌又挥出一阵戾风,试图故技重演。但他很快发现大风只能促使白絮流转得更快,更快地把自己淹没。他目光陡然一凛,似是想到什么,大叫道:“难道……韦老头把咏絮笔种在你的体内了?”

小榕没有回答,只是冷冷地站在屋子中间,双目空灵地盯着欧子龙,原本就淡然的表情变得更加冰冷。无数的白絮在她身边旋转呼啸,忽上忽下,罗中夏一瞬间还以为看到了传说中的雪女。

欧子龙左冲右突,却始终不能摆脱雪絮追击,戾风虽然强横,却像是重拳打在棉絮上,毫无效果。眼见走投无路,就快要被雪絮冻结,他拍了拍头上的冰霜,沉沉吼道:“本来我只想取笔,不想伤人,这可是你逼我的。不要以为只有你有笔灵!”

“凌云笔!”

随着一声暴喊,欧子龙全身精光暴射,一道更为强烈的罡风陡然惊起,在欧子龙周身旋成一圈龙卷,霎时把铺天盖地的雪絮生生吹开。小榕暗暗心惊,连忙催动笔灵放出更多雪絮,却始终难以再接近欧子龙身体半分。

欧子龙头顶的强大气流逐渐汇聚成一支大笔,笔锋恃风带云,笔毫聚拢锐如枪尖,居高临下睥睨着小巧的咏絮笔。不过咏絮笔本身重于内敛,攻不足而守有余,一时间倒也不落下风。二笔二人,风雪交加,在这间小小的屋子里战了个势均力敌。

罗中夏目瞪口呆地望着这一切,已经找不到任何言辞来解释眼前的这种奇幻场面。

屋子里的两个人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却有一刚一柔两股力量持续着激烈交锋,罡风与白絮纵横乱流,硬生生将这间屋子变成了南极暴风雪的天气。屋中古物全都罩上一圈白霜,几张旧地图和旧书还被风锋切成点点碎片,跟随着气流在空中乱飞。只苦了罗中夏,他只能蜷缩在角落里一动不动,尽量避免被罡风或者白絮沾到。

风雪之间又是一阵剧烈碰撞,数条白絮借着风势汇成冰锥,嘶拉一声撕裂了欧子龙的西装口袋。他怀中的那个油布包失去束缚,唰地飞了出去。半空中交错的力量立刻把油布斩成丝丝缕缕,露出里面的一截毛笔。

这笔其貌不扬,从笔管到笔毫都黑黝黝的不见一丝杂色。欧子龙和小榕见了,均是全身一震,急忙去抢。黑笔在狂风和白絮的乱流中飘来荡去,毫无规律,一时间两个人谁也无法抓在手上。欧子龙见久攻不下,心里着急,暗暗运起一股力道,猛然拍出。凌云笔的幻象朝前冲去,挟着滚滚云涛去吞那黑笔。

小榕见状,立刻催动咏絮笔去阻拦。虽然咏絮笔无法直接抵消掉这势大力沉的一击,但天生带着灵动机巧,却是凌云笔远远不及了。它三阻两挡,就把力道巧妙地偏转开来,甩向旁边。

欧子龙收势不住,被小榕这么一带,黑笔非但没有被凌云笔吞噬,反被强大的力量推动着如箭一般射向旁边。

“不好!”

小榕与欧子龙同时大声叫道。罗中夏这时候刚从地上爬起来,还未开口说话,就见黑笔迎面激射而来,登时透胸而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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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33 发表于 2009-5-9 12:39:33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章 黄金逐手快意尽
对于罗中夏来说,这可谓是无妄之灾。


就在毛笔刺入胸腔的一瞬间,他脑子一片空白,想的全是“死了死了死了死了这回我可死了”。


最初的感觉是轻飘飘的,身体像是一个被拔掉了塞子的自行车内胎,力气随着胸前的大洞噗噗地流泻而出,而整个人软软瘫在地上,动弹不得。


出乎意料的是,胸口居然不是很疼,大概这就是所谓的“死”吧。


罗中夏感觉整个世界跟自己都隔膜开来,眼前一片薄薄的雾蔼飘动,小榕和欧子龙看起来都无比遥远。他低下头,看到那支黑笔端正地插在胸腔之内,只留下一截黝黑的笔端在外面。


不知道为什么,罗中夏的身体一阵轻松,他似乎能看透自己的身体,看到无数曼妙却看不清形迹的飞字缭绕,从黑笔的笔毫尖端喷涌而出,流经四肢百骸。飞字流经之处,都闪着青色的光芒。这光不同于小榕的淡雅冰冷,也不同于欧子龙的豪迈暴戾,罗中夏觉得自己能够碰触到这缥缈的光芒,似乎能与之融为一体,整个灵魂都轻灵飘逸起来。


飞字越流越多,黑笔越缩越短。最终整根黑色毛笔都消融在罗中夏体内,他仿佛听到一阵吟哦之声,又似是爽朗笑声,极空旷又极细切……


最终一切复于平静,他缓缓睁开眼睛,发现已经回到了那间屋子,低头一看,胸口如常,黑笔已经无影无踪。小榕和欧子龙两个人已经停止了打斗,都死死盯着罗中夏,难掩表情讶异。


罗中夏神情恍惚地从地上站起来,双目茫然,像是被人摄去心神。


欧子龙又急又气,立刻二指一并,大喝道:“给我把笔灵退出来!”一道劲风破指而出,直刺罗中夏胸前。不料后者却像是喝醉酒了一样,身体一摇一摆,轻描淡写地避过了这一击。欧子龙一愣,还想再攻,罗中夏却不知何时欺到他身前。


欧子龙大惊,疾步后退,罗中夏也不追赶,还是挂着那么一副恍惚表情,嘴里不住嘟囔着:“云青青兮欲雨,水澹澹兮生烟……”


原本这屋中风云交加,雪絮本是轻忽之物,与罡风相比落于下风,一直被吹得四散飘荡。现在随着罗中夏的念诵,数道青气逐渐弥散,欧子龙的风云被青气沾染,幡然变色,凝成点点水滴落在地上,复被小榕的咏絮笔冻结成白絮。


由此一来,凌云笔喷吐出的风云,反而成了雪絮的助势,越是催动,越是此消彼长。屋内风势渐弱,雪威愈汹。


欧子龙暗暗心惊,心想擒贼先擒王,他又摧出一阵风云,趁还未被青光彻底侵蚀之前猛然挺身,直扑向罗中夏,试图扼住他的手腕。谁知罗中夏轻侧身体,与欧子龙的拳头擦身而过,身法妙至毫颠。小榕趁欧子龙攻击落空失神之际,双手轻推,将无数雪絮凝成一管冰笔,猛然刺中他的右肩。


只见笔毫所至,肩膀立时为一大片冰雪覆盖。欧子龙痛苦地怒吼了一声,倒退了三步。数枚新凝成的冰锥穷追不舍,迎面飞来。他情知来者不善,只好强忍痛楚,喷出一口血来,飘在头顶的凌云笔在半空以云气唰唰写出两个大字:子虚!


“子虚”二字写得磅礴大气,字成的瞬间,冥冥中传来铿锵有力的念颂之声,似是长赋漫吟,巍然有势。原本萎靡的风云为之一振,仿佛被这两个字带起了无限活力,反卷而去。小榕的冰锥被这一突如其来的压力所震慑,全都凝滞在半空动弹不得。


罗中夏双手一摊,青气冉冉上升,很快子虚二字中便渗入丝丝青痕,如残碑苔痕。只是这两个字太过煊赫,一时之间这青气也无法撼动其声势。


双方就这么僵持着,欧子龙固然无法击败他们两个人,他们两个也攻不进子虚的圈内。


欧子龙原本也没指望这次攻击能有多大效用,他只是借用这招迟滞一下敌人的攻击。一见雪絮青光暂时被子虚二字压制,他顾不上拍落身上沾满的雪花,转身砰地用左肩撞开大门,跌跌撞撞逃了出去。


主人既逃,子虚二字也无法维系,瞬间轰然落地,化作片片灵气,消逝不见。原本混乱的屋子里,戏剧性地重新恢复了平静。眼见大敌退去,精疲力尽的小榕长长舒了一口气,也把咏絮笔收归灵台,屋中风云雨雪登时化为无形。只有那些旧物古董表面湿漉漉的,是这一场剧斗留下的唯一痕迹。


罗中夏仍旧站在屋子当中,一动不动。小榕强忍着全身酸楚,走过去扳过他肩膀,细声问道:“你……还好吧?”


罗中夏冲她痴痴一笑,随即栽倒在地,不省人事。


不知过了多久,罗中夏悠悠醒来,神智却仍旧存游梦中。梦里恍惚间能远远看到自己峨冠博带,长襟宽袍,提长剑、持犀杯徜徉于天地之间。时而光怪陆离,瑰丽炫目;时而远瀑长风,泱泱千里;时而斗酒海量,酣畅淋漓,游至兴处,不禁抚膝长啸,啸声中隐然看到一青袍仙者乘云而来,与自己合二为一,霎时无数诗句流光溢彩,磅礴入脑,让人一时间迷乱晕眩……


他花了好长时间,才把自己从那个梦里拽出来。罗中夏头很疼,有宿醉的感觉,心想不会是梦里酒喝多了吧?他一伸手,发觉额头盖着一块浸着凉水的丝质手帕,摸起来手感很滑顺,在一角还用青线绣了一个娟秀的榕字。环顾四周,罗中夏发现自己置身于一间小屋之内,正和衣躺在一张简陋的折叠床上。房间很旧,墙壁上的灰黄污渍清晰可见。屋子里除了床以外只有两把白色的塑料椅和一张木桌,地板上还搁着一个小电热壶。唯一与房间格调格格不入的是一个悬在墙壁上的神龛,龛中不是财神不是关公,而是一幅已然泛黄的古画,画上男子面色清庾,青矜方冠,右手持着一管毛笔,左手二指轻捻笔毫,神态似是在小心呵护。


“奇怪,这是哪里?”罗中夏挣扎着要起来,发现身体酸疼不已,动弹不得。他只记得自己被黑笔穿胸,接下来什么都不记得了。就在这时,屋外忽然传来说话声。这声音他再熟悉不过,正是郑和。


“韦先生,这里是您的钱。”


“好,好,笔我已经帮您包装好了。”一个苍老的声音道,“算您幸运,这种菠萝漆雕管狼毫笔只有我这里才有,别人根本都收不到。”


罗中夏听了大惊,难道自己是躺在长椿旧货店的里间?他拼命要爬起来,想要去阻止他们交易,自己好不容易才占了先机,怎么可以让那管笔落入郑和之手。


可惜他的四肢如灌注了重铅,完全不听使唤,只能眼巴巴地听着屋外动静。


“那我走了,下次有什么好货,韦先生记得告诉我。”


“一定,一定,您慢走。”


接下来是开门关门的声音,还能隐约听到汽车引擎的轰鸣。罗中夏沮丧地闭上眼睛。功亏一篑,如果不是那两个怪人莫名其妙地打斗,也许现在得手的就是他了。


正想着,忽听吱呀一声里屋的门开了,先是小榕,然后是一位老人走进屋来。这老头须发皆白,两道白眉浓密绵长,似两抹白云在额前颓然不流。


小榕眼睛尖,一眼看到自己的手帕被挪动过了,对老人说:“爷爷,他醒了。”老人嗯了一声,拖了把椅子坐在床边。罗中夏见装不下去了,只好睁开眼睛。老人道:“你好,我叫韦势然,是这里的店主。”


罗中夏奋力抬起脖子:“你们……能不能用最简单的话告诉我,这一切是怎么回事?”


“什么怎么回事?”韦势然看起来有些莫名其妙。


“我怎么会躺在这里?刚才这个小姑娘和那个怪人到底打的什么架?我胸口怎么会塞进一支笔去……”罗中夏觉得要问的问题太多了。


老人眉毛轻微地颤了颤,随即呵呵一笑:“这位同学,你刚才在外屋里无故晕倒,被我孙女扶到后屋休息,现在这才醒过来。”罗中夏疑惑地越过老人肩头去看小榕,后者无语地点了点头。


“可是……”


罗中夏话未说完,手腕被韦势然一把按住。过了片刻,韦势然松开他的手腕,慢条斯理地说:“我看你的脉象滑散,可能是体质太过虚弱,所以才会晕倒。”


“可我刚才确实看到她和一个人打架,又是风又是雪的……”罗中夏指着小榕,刚才的情景还历历在目。


韦势然用手背贴了贴罗中夏的额头:“人在晕倒的时候,确实会产生一些幻觉。至于为什么梦里会出现我孙女,就要问你自己了。”


说完以后韦势然瞟了他一眼,罗中夏被这么一反问,面色大窘,不敢再追问别的,只好把问题咽到肚子里去。韦势然继续说:“我这个店里多是古物,性阴寒,你的身子骨虚,突然晕厥倒也不奇怪。”


原本罗中夏对刚才的打斗记忆犹新,但经韦势然这么一分说,再加上刚才自己梦里也是稀里糊涂,反而开始将信将疑——毕竟那种战斗距离常识太遥远了——他盯着韦势然身后的小榕那张干净的脸庞,拼命回想适才她冰雪之中的冷艳神态。小榕面无表情,看不出什么情绪波动。


“可是我听到什么咏絮笔、凌云笔,究竟是真是假?”


韦势然捋了捋胡子,沉思片刻:“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位先生莫非是爱笔成痴,所以才会梦见这些?”


“这……”


“还是说,你来我这小店,是为了淘笔?”


这一句话提醒了梦中人,罗中夏不禁悲从中来:“没错,我是来淘一管菠萝漆雕管狼毫笔的。”


韦势然听到这个名字,微微一惊:“就是刚才一个姓郑的年轻人买走的那支?”


“是啊……”罗中夏没好气地回答,然后把自己如何得罪鞠式耕如何被罚淘笔如何跟踪郑和讲了一遍。韦势然听完,惋惜道:“那支笔是一位赵飞白先生预先定下的,行内的规矩,许了别人就不可再给旁人,你可是白费心思了。”


罗中夏撇撇嘴,万念俱灰,挣扎着要下床。反正笔让人拿走了,在这里待着也没什么意思。小榕想要过来扶,韦势然冲她使了一个眼色,小榕点点头,转身离去。


罗中夏两脚着地以后,除了有些头重脚轻以外,倒也没感觉到别的毛病。他就这么歪歪斜斜地走到外屋,蓦地想到一件事,不由得右手按在胸口,神情一滞。


手掌抚处,不痛不痒,只微微感到心跳,并无任何异样。


“难道,刚才真的是幻觉,没有什么笔插进我的胸口?”罗中夏对自己嗫嚅,反复按压自己前胸。若不是有小榕在场,他真想解下衣衫看个究竟。


正想着,随后跟出来的韦势然忽然拍了拍他肩膀。罗中夏转过头去,自己手里随即被小榕塞了一个锦盒。这盒子不大,锦面有几处磨损,抽了线头,显得有些破旧。


“这是什么?”


韦势然道:“你在小店晕倒,也是我们的缘分,总不好让你空手而回。菠萝漆雕管狼毫笔我只有一管,就送你另外一管做补偿吧。”


罗中夏皱了皱眉头,打开锦盒,里面躺着一支毛笔,通体青色,笔毫暗棕,其貌不扬,笔杆上写着“无心散卓”四个楷字。他也看不出好坏,意兴阑珊地把它掷还给韦势然:“韦先生,我不懂这些东西,买了也没用。”


“不,不,这一管是送你的,以表歉意。”韦势然把锦盒又推给罗中夏,拍拍他的手,语重心长地又加了一句:“这支笔意义重大,还请珍藏,不要离身呐。”


罗中夏见状也不好推辞,只好应允,暗笑我随身带着管毛笔做什么。这时小榕走上前来,用一截黄线细致地把锦盒扎起来,递还给罗中夏。罗中夏伸手去接,盯着小榕清丽脱俗的面孔,不觉回忆起适才二人投怀送抱时的温软,心想如果那不是幻觉就好了。


韦势然又叮嘱了几句,把他送出了旧货店,态度热情得直教人感慨古风犹存。


离开长椿旧货店以后,罗中夏先去旧货市场取了自行车,然后直接骑回学校,一路上心绪不宁。当他看到学校正门前的一对石狮时,日头已经偏西,夕照残红半洒檐角,这一去就是整整一天。此时恰好是晚餐时间,三三两两的学生手拿饭盒,且走且笑,好不惬意。罗中夏存好自行车,把锦盒从后座拿出来,在手里掂了掂,忽然有了个主意。


这东西留着也没什么用,还不如送给鞠式耕。一来表明自己确实去淘过,不曾偷懒;二来也算拿东西赔过了那老头,两下扯平。至于这支笔是什么货色,值多少钱,罗中夏不懂,也毫不心疼。


打定了主意,罗中夏看看时间还早,拎着这个锦盒就去了松涛园。


松涛园位于华夏大学西侧,地处幽静,园内多是松柏,阴翳树荫掩映下有几栋红砖小屋,做贵宾招待所之用。鞠式耕的家住得很远,年纪大了不方便多走动,所以有课的时候就住在松涛园。


松涛园门口是个低低的半月拱门,上面雕着一副辑自苏轼的对联:“于书无所不读,凡物皆有可观。”园中曲径通幽,只见一条碎石小道蜿蜒入林。晚风吹来,沙沙声起。


罗中夏走到园门口,还没等细细品味,迎面正撞见郑和双手插在兜里,从里面走出来。


罗中夏一看是他,低头想绕开,可是园门太窄,实在是避无可避。郑和一看是罗中夏,也愣了一下。他还穿着上午那套红色运动服,只是两手空空。


“哼,这小子一定是去给鞠老头表功了。”罗中夏心想。


郑和抬起右手,冲罗中夏打了一个礼节性的招呼:“嗨。”罗中夏不理他,继续朝前走。郑和伸手把他拦住。


“干嘛?”罗中夏翻翻眼皮。


“你是要去找鞠老先生吗?”郑和问。


“是又怎样?”


“鞠老先生回家了,要下星期才会过来。”郑和的态度既温和又坚决,他这种对谁都彬彬有礼的态度最让罗中夏受不了。


“那正好,我去了也没什么话可说,既然你跟他很熟,就把这个转交给他好了。”


说完罗中夏把锦盒丢给郑和,郑和一把接住,表情很是惊讶,两条眉毛高高挑起:“等等,你也找到……嗯,你找到菠萝漆雕管狼毫笔了?”


“没有,有人越俎代庖,我只好另辟蹊径。”


郑和听出了罗中夏的话外音,笑道:“哦,你消息真灵通。其实我也是凑巧碰到,就顺便买下来了。你也知道,淘古玩可遇不可求。”他停顿了一下,又补充道:“鞠老先生很高兴,你也不必再去辛苦了,皆大欢喜嘛。”


“我还真是错怪你了。”罗中夏撇了撇嘴,以轻微的动作耸了一下肩。


郑和用指头提起锦盒丝线,饶有兴趣地问道:“你给鞠老先生淘到了什么?”


“炭疽病毒粉末。”


罗中夏懒得与他多费唇舌,冷冷丢下一句话,转身就走。郑和想叫住他,却已经晚了。郑和疑惑地望着他的背影消失,小心地打开锦盒,检查了一番才重新把它合上。


“居然真的不是恶作剧。”郑和自言自语,摆了摆头,转身朝招待所走去。


罗中夏回到宿舍,大部分人还没回来。他胡乱翻出半包方便面嚼完,拿了脸盆和毛巾直奔洗澡房,还顺便捎走了宿舍老三的一面镜子。这个时段在洗澡房的人很少,他挑了最里面的一间,飞快地脱光自己的衣服,然后把镜子搁在肥皂盒托盘上,在昏暗的灯光下瞪大了眼睛,生怕漏掉什么细节。


镜子里是一个大学男生的胸部,皮肤呈暗褐色,可以依稀看到肋骨的起伏,上面还有一些可疑的斑点和绒毛。总体来说,很恶心,也就是说,很正常。罗中夏试图找出一些痕迹,但皮肤平滑如纸,丝毫看不出什么异样。


“难道我被那支笔刺穿胸部,真的只是幻觉?”


罗中夏用手一寸一寸地捏起皮肤,想要看个究竟,心中疑惑山一般沉重。个男生从隔壁探过头来,想要借肥皂。他刚张开嘴,惊讶地看到一个男子正面对镜子,反复抚摸着自己的胸部,嘴里还嘟囔着什么。他吓得立刻缩回头去,不敢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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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33 发表于 2009-5-9 12:39:53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章 昨来犹带冰霜颜
什么事情都没有,一切都是幻觉。


自从那天过后,罗中夏总是这么安慰自己。他最后终于成功地把脑袋埋在沙子里,这也算是他的特技之一。罗中夏是那种容易放下心中执念,能轻易说服自己相信并没什么大不了的那种人,有什么烦恼都能立刻抛诸脑后,不再理会。这种个性,儒家称之为“豁达”,佛家称之为“通透”,道家称之为“清虚”,而民间则俗称为“没心没肺”。


接下来的几日,郑和与鞠式耕没再找过他,生活过得波澜不兴。罗中夏一如既往地逃课睡懒觉,一如既往地打CS玩网游,一如既往地在熄灯后跟宿舍的兄弟们从校花的新男朋友侃到小泉纯一郎的发型。长椿旧货店的事,就如同梦幻泡影一般慢慢在记忆里淡忘,罗中夏的心思,也很快被另外一件更为重要的事情所占据。


华夏大学的足球队输了,而且是在校际联赛中输给了师范大学队。


华夏与师范向来是水火不容的死对头,两边都是既生瑜,何生亮。如果说牛津与剑桥是以划船来定胜负的话,那么华夏与师范就是以足球来论高低的。所以华夏大学足球队的败北,不啻于一记狠狠扇在华夏莘莘学子脸上的耳光。按照赛程,下一轮是华夏大学在客场挑战师范大学,憋了一口恶气的学生们摩拳擦掌,打算在这场比赛中挽回面子,好好羞辱一下那些气焰嚣张的师范生。


罗中夏就是在这种群情激愤的气氛中被宿舍的人叫上,以啦啦队的身份开赴师范大学,以壮声势。


自古以来,跨校足球比赛从来都是以火药味开始,以斗殴结束,这一场也不例外。上半场双方尚且还踢得中规中矩,到了下半场,黑脚黑手全浮出掩饰的水面,小动作变成了大动作,大动作变成了粗暴冲撞,粗暴冲撞变成了打架,打架变成了打群架。最后整个球场上乱成了一锅粥,两边的队员和支持者都面红耳赤地挥洒着青春与活力,纸杯、石块、板凳腿和叫骂声飞得到处都是。


罗中夏的一位前辈说过:“打架的理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打架的地点。”华夏大学这一次犯了兵家大忌,危兵轻进,到了人家主场还主动挑衅。开始的时候,华夏大学尚还能跟师大对抗,后来师大学生越涌越多,演变成了一面倒的追击战,华夏大学的人四散而逃,而师大的人则在校园里到处巡视,只要看起来像是华夏大学的学生就会被痛打一顿。


罗中夏其实并不擅长打架,原本只想大概打个照面就撤,没想到局势会越演越烈。他和其他啦啦队员很快被人群冲散。面对着周围一片“抓华夏大的,往死了揍”的喊声,罗中夏慌不择路,跌跌撞撞从球场一路往外逃。有好几个师大学生看见了罗中夏的身影,立刻追了上去。


所幸以前罗中夏来过师范大学几次,对这里的地理环境还算熟悉,二话不说直奔离球场最近的北门发足飞跑,只消跑到门口保安处,就可以逃出生天。


可惜师范大学的学生们比他更熟悉环境,他刚刚踏入通向北门的林荫大路,就有两彪人马从前方左右杀出,挡住了去路。罗中夏见状不妙,横眼瞥见斜右侧一处小山包旁有一条幽静小路,深深不知通往何处。是时情势危急,他慌不择路,一头扎进去,沿着小路闭眼狂奔。


小路不短,约有几百米长,而且盘转曲行,忽高忽低。等他跑到小路的尽头时,才发现小路的尽头是一栋看起来像是图书馆的建筑。这个图书馆大约有五层,呈深灰色,四周竖起高高的水泥围墙,有三米多高。小碎石路恰好围着图书馆沿围墙转了一圈,除了原路返回没有别的出口。


罗中夏急忙想往后退,可远处已经传来嘈杂的脚步声和叫嚷声。他跑到图书馆门口,门是锁着的,一楼也没有能打开的窗户。一句话,这就是兵家所谓的“死地”。


罗中夏背靠墙壁,豆大的汗珠从他额头滴下,双手微微发抖,心中开始上演绝望与恐惧的二重奏。


他刚才看到追自己的人里,有那个著名的“大壮”。


大壮是师范大学的体育特选生,在整个大学区的混混界颇有名望,是个地道的浑人,且心狠手辣,残酷无情,是个连校警都会尽量退避三分的刺头人物。一个落单的华夏大学学生落到大壮手里,下场简直无法想象。


追兵脚步将近,而自己入地无门。


罗中夏的心里忽然迸出一个古怪的念头。


入地无门,我可以飞。


想到这里,他胸中一阵气息翻涌,左足自然而然轻轻一点,身体顿时一轻。等到他再度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立身于图书馆五楼楼顶边缘。


“啊……”


罗中夏被吓得大叫,身体一下子失去平衡,摇摇欲坠。


楼下十几个追兵已经杀到,他们对这里的地形很熟悉,立刻兵分两路,打算来个瓮中捉鳖。结果两路人马气势汹汹地沿着小路转了一圈,却什么都没发现。那只“鳖”似乎不见了。


“你们确实看到那小子跑进这条路吗?”


大壮把香烟从嘴里拿出来,恶狠狠地问道,周围好几个人连连点头。大壮不甘心地挠了挠自己的光头,“图书馆里搜了吗?”


“这图书馆门一直关着,他肯定进不去。”


“妈的!那他能跑哪里去!”


大壮大骂,下巴的肌肉一跳一跳,周围的人都下意识地躲开一段距离,以免这个凶悍的家伙迁怒自己。


还未等他们琢磨出个所以然,就听头顶一阵长长的惊呼。众人纷纷抬头去看,却见一个人影从楼顶飞坠而下,直直摔到了地上。更令他们惊讶的是,这个黑影就地一滚,立刻站了起来,看起来毫发无伤。


比他们更惊讶的是罗中夏自己。他刚才陡然跳上了五楼边缘,毫无心理准备,平衡一乱,手脚挣扎无措,立刻又跌了下来。就在他即将接触地面的一瞬间,胸中突地一阵异样悸动,身体立时变得轻如柳絮,落地时抵消了绝大多数冲击力。这一起一落,就如同举手投足般自然,罗中夏的大脑还没明白,身体就做了反应。


周围十几个学生一时间被这个从五楼跳下来还大难不死的家伙吓傻了,现场一阵沉默。过了半分钟,大壮狠狠把烟头掼到地上,大喝道:“还等什么,揍他!”


众学生这才如梦初醒,一拥而上。被围在垓下的罗中夏走投无路,胸中又是一痛,双足不觉向前迈去,如腾云雾。


学生里有读过金庸的,不约而同都在心中浮现出三个字:泥鳅功。只见罗中夏在十几个人里左扭右转,游刃有余,每个人都觉得捉到他是轻而易举,每次却都差之毫厘,被他堪堪避过。


大壮在一旁看了,怒从心头起,骂了声“没用”,拎起食堂馒头大小般的拳头捣过去。这一拳正中罗中夏胸前,大壮心说这一拳下去还不把他打个半死?谁成想拳头一接触胸口,却感觉到一阵强烈的斥力传来,生生把他的拳头震开。


罗中夏此时是又惊又喜,喜的是自己至今还没被打死;惊的是胸中的悸动越大,动作就越流畅,一旦他强压住这股悸动,身形顿时就会一滞,被动挨打。这让他越发害怕,感觉好似一条好莱坞电影里的异形在自己体内活了,却又不敢去压制。


“妈的,老子偏不信邪!”


大壮面孔扭曲,双手又去抓罗中夏双肩,罗中夏回手就是一掌,觉得自己每一个姿势都是自然而然。偏偏这种“自然而然”总是恰到好处,大壮闷哼一声,被这一掌打出几米开外。


而罗中夏胸中鼓荡也在这一霎达到最高峰,这种感觉,就和当时他被黑笔插中时完全一样。不痛不痒,轻灵飘逸,如幻烟入髓,四肢百骸几乎要融化在空气中。


众学生一见自己老大被打倒,都停住了动作。罗中夏却丝毫不停,身形一纵,一阵旋风呼地平地而起。众人下意识地用手臂去挡眼睛,再放下时罗中夏已经消失无踪。


“我靠,不是碰到超人了吧?”一个戴眼镜的分头张大了嘴巴,发出感慨。


“我觉得像蜘蛛人。”另外一个心有余悸。


“老大呢?”第三个人忽然想起来。大家这才如梦初醒,纷纷跑过去看大壮。大壮被人从地上扶起来,从嘴里吐出一对带血的门牙,用漏风的口音大叫道:“那个臭小子跑哪儿去了?”


没人能回答。


这时的罗中夏已经一口气跑回了宿舍。他一路上脚下生风,转瞬间就从师范大学到了华夏大学的男生宿舍楼——这段路通常坐出租车都要走上十几分钟。到了地方,整个人气不长出,面不更色。这是只有在好莱坞电影,而且是美国英雄系电影里才能看到的场景。


罗中夏一头扎进洗澡房里,拼命地用肥皂和毛巾擦自己的胸口,试图把那种异样的感觉硬生生拽出来,直到自己的胸肌被擦得通红生疼还不肯罢休。刚才的大胜没有给他带来丝毫做超人的喜悦感,只有“我被不明生物当成寄主了”的恐慌。刚才自己的超常识表现,也许正是那只生物侵占了自己身体的表现之一。有一天,这只生物会把自己开膛破肚,再从胸腔里钻出来,美滋滋地用小指尖挑起流着汁液的肾脏与盲肠细细品尝。


罗中夏的想象力总是在这种时候高度发达。


他颓然瘫坐在洗澡房的水泥地板上,沮丧地想哭。性格再豁达也没用,血淋淋的现实就摆在眼前。他看过许多类似的小说,也曾经憧憬过能够获得神奇的力量,但当这种事真正落在自己身上的时候,却和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和那些超级英雄不同,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力量是怎么来的,唯一的感觉只是胸腔内那莫名的躁动,仿佛真的有生物寄居其中。这种无法确认的未知是最容易激发人类恐惧心理的——何况他的想象力还很发达。


带着这种无端的恐惧,接下来的几天里他没有一天能睡好,每天半夜都从被异形破膛而出的恶梦中惊醒,发觉自己遍体流汗。他曾经偷偷在半夜的时候去操场试验过,只要他一运起那种类似武侠小说里神行百变的能力,就能在几秒内从操场一端跑到另外一端,但代价就是胸中的不适感再度加剧。于是只试了一次,他就不敢再用了。


宿舍的兄弟们注意到了他的异常,还以为是被哪个校花给拒绝了,纷纷恭喜他重新回到党组织的亲密怀抱。那些家伙不能指望有什么建设性的意见,于是他去找过心理辅导老师,得到的答案是少看点美国电影;他甚至去过医院拍X光片,医生表示看不出有什么异状。


这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更糟糕的是,每当他一闭眼的时候,耳边总能响起一阵轻吟,这吟声极遥远又极细切,恍不可闻却清晰异常。那似乎是一首诗: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余风激兮万世,游扶桑兮挂石袂。后人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


这是经历了数次幻听以后,罗中夏凭借记忆写下来的文字。奇怪的是,他只是凭借幻听的声音,就能无师自通地用笔准确地写下字来,仿佛这些文字已经烂熟于胸,自然流露一般。


这幻听不知从何而来,也不知是谁在耳边低喃。但每及此时,胸中便跃动不已,活力迸出,让罗中夏愈加惶恐,噩梦来得愈加频繁。持续了数天以后,罗中夏终于不能忍受这一切,他觉得再这样下去自己的精神会彻底崩溃。一贯消极懒散的他,被迫决定主动出击,去想办法结束这个噩梦。


第一步,就是找出这段诗的出处。总是幻听到这首诗,一定有它的缘由。找出诗的出处,就大概能分析出原因了。不过这不是件容易的工作,罗中夏和大多数学生一样,肚子里只有中、小学时代被老师强迫死记硬背才记下来的几首古诗,什么“曲项向天歌”、“锄禾日当午”、“飞流直下三千尺”;大学时代反复被复习的只有一句“停车坐爱枫林晚”。


他的国学造诣到此为止。


这首诗他看得稀里糊涂,什么大鹏、扶桑、仲尼之类的,尚可猜知一二,至于整句连到一起是什么意思,则是全然不懂。


就在他打算出门去网吧上网搜的时候,宿舍里的电话忽然响了。罗中夏拿起电话,话筒里传来郑和那熟悉而讨厌的礼貌问候:“喂,你好,请找一下罗中夏。”


“他已经死了,有事请烧纸。”


“鞠老先生找你有事。”电话里的声音丝毫没有被他的拙劣玩笑所动摇。


罗中夏再次踏入松涛园的林荫小道,心中半是疑惑半是烦躁,他不知道鞠式耕为什么又把他叫过来,难道是上次送的毛笔质量太差了?可恶,最近的烦心事未免也太多了点……他跟着来接他的郑和走进招待所,双手插在兜里,心绪不宁。


鞠式耕早就等在房间内,看见罗中夏走进来,精神一振。罗中夏注意到他手里正握着那一支无心散卓笔。


罗中夏问道:“鞠老先生,您找我有什么事?”


鞠式耕举起那支笔来,声音有些微微发颤,山羊胡子也随之颤抖:“这一支笔,你是从哪里弄来的?”


罗中夏后退一步,装出很无辜的样子:“怎么?这支笔有什么不妥吗?”


“不……”鞠式耕摇摇头,眼镜后的光芒充满了激动,“老夫浸淫笔道也有数十年时光,散卓也用过几十管,却从未见过这种无心散卓笔。”


他半是敬畏半是爱惜地用手掌摩娑着笔杆,暗蓝色的笔杆似乎泛着一丝不寻常的光芒。罗中夏和郑和听他这么一说,都把目光投向那支笔,却看不出究竟。郑和先忍不住问道:“鞠老先生,这笔究竟妙处何在?”


鞠式耕道:“你可知道笔之四德?”


郑和想了想,回答说:“尖、齐、圆、健。”


鞠式耕点了点头:“这支笔做工相当别致,你看,这里不用柱毫,而是用一种或两种兽毫参差散立扎成,而且兼毫长约寸半、一寸藏于笔中,且内外一共有四层毫毛,笔蕊和蕊被次第而成,错落有致。”


郑和点头赞叹道:“老师果然目光如炬。”鞠式耕又摇了摇头:“你错了。表面来看,只是一管四德兼备的上等好笔,但是其中内蕴绵长。我试着写了几个字,有活力自笔头喷涌而出,已非四德所能形容。”停顿了一下,他转向罗中夏:“你是在哪里淘到的这支笔?”


罗中夏心想可不能把我偷听郑和说话的事说出去,于是扯了个谎:“是我在旧货市场的小摊上淘来的。”


反正旧货市场的小摊比比皆是,流动很大,随便说一个出来也是死无对证。


鞠式耕又追问:“是谁卖给你的?他又是从哪里收上来?”罗中夏摇了摇头,只说是个普通的猥琐小贩,根本没多加留意。


“那你是多少钱买下来的?”


“五十元。”罗中夏信口开河。


鞠式耕听到以后,拍了拍大腿,慨然长叹:“明珠埋草莽,骐骥驾盐车。可惜,可惜啊。”叹完他从怀里掏出五十元钱,递给罗中夏。罗中夏一愣,连忙推辞。鞠式耕正色道:“原本我只是叫你去代我淘笔,又不是让你赔偿,五十元只是报销。这笔的价值远在菠萝漆雕管狼毫笔之上,究竟其价几何,容我慢慢参详,再跟你说。”


既然话都这么说了,罗中夏也只得收下那五十元钱,心里稍微轻松了一些,同时对自己撒谎有点愧疚。


鞠式耕见从他这里也问不出什么,就把毛笔重新收好,对他说:“这么晚把你叫过来,辛苦了,早早回去休息,明天一早还有国学课,不要忘记了。”


罗中夏这才想起来为什么鞠式耕会忽然来松涛园住,原来这一周的国学课又开始了。他从心底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又是一件烦心事。


他转身欲走,忽然又想起来了什么,折返回来,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条递给鞠式耕:“鞠老先生,请教一下,这是一首什么诗,是谁写的?”


鞠式耕接过纸条只瞥了一眼,脱口而出:“这乃是李太白的绝命诗。”


“绝命诗?”


“不错。”鞠式耕用手指在空中划了几道,龙飞凤舞写了几个字,“当年谪仙行至当涂,自觉大限将至,于是写下这首绝笔,随后溘然逝去。”


“谪仙是谁?”


“就是李白了。”


“哦。”罗中夏脸色微微一红,道了声谢。鞠式耕笑道:“莫非你对李白感兴趣?我可以专门开几堂课来讲解。”罗中夏连忙摆手说不用不用,转身飞也似地逃出了房间。


出了招待所,时间已经接近十一点,松涛园地处偏僻,周围已经是一片寂静,只有几只野猫在黑暗中窸窸窣窣地走动。


罗中夏穿行在林间小道,心中疑惑如树林深处的阴影般层层叠叠地浮现出来。看来韦势然那个老头给的确实是值钱货,只是他何以舍得把这么贵重的东西给一个素昧平生的学生呢?


那种异样的感觉又袭上心头,韦势然的表情里似乎隐瞒着什么东西。


正想着,他忽然胸中一阵异动,觉得周围环境有些不同寻常,一股充满了恶意的气流开始流动起来,阴冷无比。


罗中夏停下脚步,环顾四周。四周幽静依旧,但是他胸中狂跳不止,心脏几乎破腔而出。


“罗中夏?”


一个声音突地从黑暗中跳出来,阴沉,且嘶如蛇信。


“是,是谁?”


“罗中夏?”


声音又重复了一次,然后从林间慢慢站起来一个人。


准确地说,站起来的是一个类人的生物。这个家伙五官板直,面如青漆,像是戴了一层人皮面具,额头上印有一处醒目的印记,透明发亮,有如第三只眼。


在这样的夜里看到这样的“人”,罗中夏几乎魂飞魄散。他想跑,双腿却战战兢兢使不出力气。


“罗中夏?”


那人又问了第三次,声音木然,嘴唇却像是没动过。那人走路姿势极怪,四肢不会弯曲,只是直来直去,像是湘西传说中的赶尸,暗夜里看去异常地恐怖诡异。说来奇怪,随着那怪人接近,罗中夏忽然发觉胸中那只“生物”也开始急不可耐,在身体里左冲右撞,仿佛有无穷力量要喷发出来。


在内外夹击之下,罗中夏向后退了几步,怪人几步趋上,却不十分逼近。眼见走投无路,情急之下罗中夏一咬牙,横下一条心,宁可拼着性命使出那种神行百变,也不想落到这怪人手里。


他停稳脚步,怪人也随之停下,面无表情地望着他。罗中夏摆出一个起跑的姿势,全身肌肉紧绷,大喊一声:“跑!”后腿猛蹬,整个人如箭般飞了出去。


怪人也几乎在同时出手。


确实是“出”手。它双手猛地伸长数尺,一把抱住尚未跑远的罗中夏,狠狠掼到了地上。


罗中夏这几天来,日日夜夜想的都是如何摆脱身体里那种古怪的力量,从来没考虑过去运用它。现在仓猝之间想奔走如飞,谈何容易。


怪人那一摔把罗中夏摔了个眼冒金星,他胸中力量振荡愈发剧烈,却找不到发泄的路径。


“罗中夏?”怪人还是不紧不慢地问。


“妈的,可恶!”


罗中夏被气得气血翻涌,一股怒气冲淡了恐惧,他翻起身来使尽全力一拳捣向怪人下腹。


只听哎呀一声,罗中夏只觉得自己的拳头像是砸在了冰石冷木之上,坚硬无比。怪人不动声色,用右手叼住罗中夏的拳头,用力一拽,生生把他拉到自己跟前,左手随之跟进,紧紧扼住了他的咽喉。


罗中夏拼命挣扎,怎奈对方手劲极大,挣脱不开。随着怪人逐渐加大了力气,他感觉到呼吸开始困难,视线也模糊起来。


“我死了……”


这是一星期内他第二次冒出这种念头。


模糊之间,罗中夏仿佛看到怪人肩头开始有雪花飘落,星星点点。说来也怪,对方的手劲却渐渐松下来,忽地把他远远扔开。


罗中夏被甩出数尺,背部着地,摔得生疼。他勉强抬起头来,看见一位少女徐徐近前,约摸十七八岁,细脸柳眉。


面上冷若冰霜,四下也冷若冰霜。


“我爷爷送你的毛笔呢?”韦小榕冷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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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33 发表于 2009-5-9 12:40:22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章 白雪飞花乱人目
罗中夏万没想到她劈头第一句话,居然是这个,只得喘息道:“送……送人了。”


小榕双眉微颦:“我爷爷让你随身携带,你却把它送了人?”没等罗中夏回答,她瞥了一眼远处的怪人,冷冷道:“怪不得颍僮惹起这么大动静,它还是无动于衷。”


“你在说什么啊?”罗中夏莫名其妙。


“稍等一下。”


小榕转过身去,正对着那只被称为“颍僮”的怪人,以她为圆心三十米内的树林里陡然白雪纷飞,扑扑簌簌地飘落下来,很快盖满了颍僮全身,它那张青色脸孔在雪中显得愈加干枯。颍僮似乎对冰雪毫不为意,四肢僵直朝前走去,关节处还发出嘎拉嘎拉的声音。


“劣僮,还不束手?”小榕威严地喝道,头上乍起一道青光,很快在头顶汇聚成一股雪白笔气,纷攘缭绕。


罗中夏蜷缩在地上,脸上难掩惊骇。看来,那天在长椿旧货店发生的绝对不是幻觉!这个姑娘似乎会用一种叫做咏絮笔的异能。


他感觉自己被骗了。


颍僮见到咏絮笔现身,终于停住了脚步,慑于其威势不敢近前。


“区区一个散笔僮儿还想忤逆笔灵?”


小榕反手一指,两道雪花挟带着风势扑向颍僮双腿。颍僮意识到有些不妙,也顾不得咏絮笔在头上虎视眈眈,连忙高高跳起,试图摆脱这股冰风。


这却恰恰中了小榕的圈套,原本铺在地面上的雪花忽地散开,顿时凝成一片亮晶晶的冰面。颍僮跳在空中,已经是无可转寰,重重落在冰面上,脚下一滑摔倒在地。四周冰雪立刻席卷而来,似群蝶扑花,雪花锦簇,登时把颍僮埋在雪堆之下,冻成一个硕大的冰堆。


这一起一落不过十几秒的时间。料理完了颍僮,小榕缓缓转过身来,周身雪花飘荡,表情冷艳如冰雪女王。她低下头,盯着瘫在地上的罗中夏道:“送给谁了?”


罗中夏张了张嘴,却没说出话来。小榕轻叹道:“那支笔本是用来救你性命的,谁知你不爱惜,今日若非我来,只怕你已经死了。”


罗中夏一听,心中一阵恼怒。明明是他们自己不说清楚,让自己生死悬于一线,现在倒反过来责难自己。他从地上一骨碌爬起来,盯着小榕反问道:“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小榕微微皱了下淡眉:“此事说来话长……”话音未落,罗中夏截口又问道:“上星期,你和那个黑衣人在旧货店里又是风又是雪的,到底有没有这件事?”


“有。”小榕这一次回答得很爽快。


罗中夏冷哼一声,看来果然是韦势然那个老家伙骗人,亏他一脸忠厚的样子,硬是让自己相信了那是幻觉。他伸出手抚摸胸口,刚才那阵异动似乎稍微消退了些。


“那我被那只黑笔贯穿了胸部,也是真的喽?”


“是的。”


“那我体内的怪物,自然也是你们的主意了!”


小榕闻言一愣:“怪物?”


“是啊,自从那天以后,我体内好像多了一只异形……”罗中夏把这一星期来的苦楚折磨通通说了出来,说到痛处,咬牙切齿。


不料小榕听罢,竟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娇憨尽显,随即又立刻改回冰女形象,只是笑容一时收不住,还留了几丝在唇边。


罗中夏又窘又怒:“这有什么好笑!被寄生的又不是你!”


小榕也不理他,扬起纤纤素手,指作兰花,本来悬在半空的笔灵登时化作白光,吸入卤顶,而四周纷飞的冰雪也开始被召回。她走到埋着颍僮的大冰堆旁,俯下身子:“让你看看,那怪物究竟是什么。”


她把手伸进冰堆里一捞,冰堆轰然倒塌,中间空无一物,刚才那体格颀长的颍僮竟不知所踪。罗中夏再仔细看去,发现小榕手里多了一杆毛笔。这只毛笔的笔杆沉青,笔头尖端有一段整齐而透明发亮的缝颖,和怪人额头一样。


“这就是它的原形,乃是一支湖笔所炼成的笔僮。你看,湖笔有缝颖,是别家所无的。”


罗中夏不知湖笔是什么来历,咽了口唾液道:“那你爷爷送我那支……”


“那种笔叫做无心散卓,乃是……”小榕说到这里,欲言又止,“……唔,算了,总之是湖笔的克星。”


“这么说,我体内也是类似的东西了?”


小榕冷笑道:“果然是个牛嚼牡丹的人。湖笔虽然声名卓著,却只是没经炼化、未得灵性的散笔而已。你体内的笔灵,却比它们要上等得多。”


“那……那我的是什么?”


罗中夏觉得现在自己一肚子问题,什么笔灵啊,什么炼化的,听起来都像是神话传说里的东西,现在却实实摆在自己眼前。


小榕抬起下巴,看看天色,“你想知道更多,就随我去见爷爷吧。”说完也不等他回答,转身就走。罗中夏别无他法,只得紧紧跟着小榕离开松涛园。


从华夏大学到长椿旧货店距离着实不近,现在这钟点又不一定打得到车。罗中夏原本打算骑自行车,还揣了个“夜载美女游车河”的心思,不过小榕出了校门,扬手就叫了一辆出租车,上了前排副驾驶的位置。罗中夏暗自叹息了一声,无可奈何地钻进了后排一个人坐着。


一路上小榕目视前方,默不作声,罗中夏也只好闭目养神。


说来也怪,现在他胸中那种异动已然消失无踪,呼吸也匀称起来。他一想到胸中居然藏着毛笔,就忍不住伸手去摸,无意中发现出租车司机通过后视镜诧异地看了自己一眼,吓得赶紧把手放下了。究竟是怎么回事,等一下就会真相大白了。罗中夏这样对自己说着,开始欣赏小榕在前排优美的身影轮廓,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很有效果。


不知过了多久,车子停住了。罗中夏往窗外一看,正是长椿旧货店。


旧货店内还是一切如旧,罗中夏小心地避开地上的古董,心里回忆着先前小榕与欧子龙那场战斗的情景,历历在目,清晰无比。


“这绝不是幻觉!我被那个老头骗了!”他在心里捏着拳头大喊。


恰好这时韦势然迎了出来,他一见罗中夏,热情地伸出手来,“罗先生,别来无恙?”


“托您老的福,担惊受怕了一个多星期。”罗中夏没好气地回答。


韦势然丝毫不尴尬,瞥了一眼他身后的小榕,随即笑道:“呵呵,进来再说吧。”


说完他把罗中夏引进小屋,这时罗中夏才发现原来这小屋后面还有一个后门。穿过后门,眼前霍然出现一个精致的四合小院,院子不大,青砖铺地,左角一棵枝叶繁茂的枣树,树下一个石桌,三个石凳,树下紫白色的野花东一簇,西一丛,墙根草窠里油葫芦唱得正响。虽不比松涛园茂盛,却多了几分生气。


罗中夏没想到在寸土寸金的闹市之内,居然还有这等幽静的地方,原本惴惴不安的心情略微一舒。


他们三个走进院子,各自挑了一个石凳坐下。小榕端来了一盘花生米还有一壶茶。韦势然似乎不着急进入正题,而是不紧不慢地给罗中夏斟满了茶,“来,来,尝尝,上好的铁观音。”然后给自己也倒了一杯,先啜了一口,深吸一口气,闭目神游,似乎为茶香所醉。


小榕端坐在一旁,默默地抹掉桌上滴水。有她爷爷的场合,她似乎一直都默不作声。


罗中夏于茶道六窍皆通,草草牛饮了一大口,直截了当地问道:“韦老先生,请你告诉我,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韦势然似乎早预料到他会这么问,眯起眼睛又啜了口茶,回味片刻,这才悠然说道:“今夜月朗星明,清风独院,正适合二三好友酌饮品茗,说说闲话,论论古今。时间尚早,罗先生也不急于这一时之……”


“谁说我不急!”罗中夏一拍桌子,他已经被这种感觉折磨了一星期,现在没有闲心附庸风雅。


韦势然见状,捋了捋胡须,把茶杯放下,徐徐道:“既然如此,那咱们就权且闲话少提吧。”他顿了顿,又道:“只不过此事牵涉广博,根节甚多,需要一一道来,还请耐心听着。”


“洗耳恭听!”


罗中夏深深吸了一口气,摆出正襟危坐的样子。只是这姿势坐起来委实太累,过不多时他就坚持不下,重新垂下肩膀,像个泄了气的充气猴子。小榕见了,偏过头去掩住口,却掩不住双肩微颤。


韦势然又啜了口茶,右手食指敲了敲桌面,沉吟一下,两道白眉下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你可听过笔冢?”


“手冢我就知道,画漫画的。”罗中夏生性如此,就是在这种时候还忍不住嘴欠了一句。


韦势然用指头蘸着茶水在桌子上写了“笔冢”二字,罗中夏嘟囔道:“听起来像是一个秘密组织。”


“呵呵,也是也不是吧。欲说笔冢,就得先说笔冢主人。”


韦势然举臂恭敬地拱了拱手,罗中夏转头一看,不知什么时候院里多出了一幅画,正是先前挂在小屋神龛里的那一幅古画。风吹画动,画中男子衣袂飘飘,似是要踏步而出。


“笔冢主人就是他?”


“不错,这一位笔冢主人姓名字号都不详,只知道本是秦汉之间咸阳一个小小书吏。笔冢主人一生嗜书,寄情于典籍之间,尤好品文,一见上品好文就喜不自胜。你也知道,那时候时局混乱,焚书坑儒、火烧阿房,一个接着一个,搞得竹书飞灰,名士丧乱。笔冢主人眼见数百年文化精华一朝丧尽,不禁痛心疾首,遂发下一个鸿愿:不教天下才情付水东流。”


“……说中文,听不太懂。”


韦势然解释道:“就是说,他发誓不再让世间这些有天分的人都被战火糟蹋。”罗中夏似懂非懂,只是点了点头,“于是他把那些人的书都藏起来了吗?”


“夹壁藏书的是孔鲋。”韦势然微微一笑,“书简不过是才华的投射,是死物,才华才是活的。笔冢主人有更高的追求,他希望能把那些天才的才气保留下来,流传千古。”


“这怎么可能?”


“呵呵,别看笔冢主人只是一介书吏,却有着大智慧,乃是个精研诸子百家的奇人——最后真的被他悟到了一个炼笔收魂的法门。”


又是炼笔。罗中夏已经听到过这个词许多次,知道这与自己干系重大,不由得全神贯注起来。


“所谓炼笔收魂,就是汲取受者的魂魄元神为材料,将之熔炼成笔灵形状。《文心雕龙》里说过:”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可见才自心放,诗随神抒,魂魄既被收成笔灵,其中蕴藏的才华自然就被保存下来。“


“听起来好玄,为啥非要选笔做载体啊?”


“文房四宝之中,砚乃文之镇,纸乃文之承,墨乃文之体,而笔却是文之神,因此位列四宝之首。你想,人写文作画之时,必是全神贯注。一身元神自心而生,自言而立,无不倾注笔端。所以炼笔实在是采集才华的最佳途径。”


韦势然说到这里,又斟了一杯茶。小榕不失时机地添了些热水。罗中夏也学着啜了一小口,一种奇异的苦涩味道从舌尖荡漾开来,他抬头看看院子上空四角墨黑色的天空和枣树,忽然想起了鲁迅先生当年的一篇文章。惫懒如他,一时间也不觉有些心清。


韦势然放下茶杯,继续娓娓说道:“笔冢主人自从修得了这个手段,就周游天下,遍寻适于炼笔之人,俟其临终之际,亲往炼笔。常言道,身死如灯灭,所以那些名士泰半都不愿意让自己才情随身徒死,对笔冢主人的要求也就无有不从。他把炼得的笔灵都存在一处隐秘之地,称之为‘笔冢’,自己自称笔冢主人,本名反而不传。”


“那后来呢?”


“且听我慢慢说。”韦势然示意他少安毋躁,“笔冢主人自从领悟了炼笔之道,循修循深,最后竟修炼成了一个半仙之体。嗣后经历了数百年时光,由秦至汉,由汉至三国,由三国至南北朝隋唐,笔冢主人炼了许多名人笔灵,都一一收在笔冢中。后来不知生了什么变故——我估计可能是笔冢主人虽是半仙之体,毕竟也会老去——笔冢主人不再出来,而是派了笔冢吏代替自己四处寻访……”


这时罗中夏忽然打断了他的话:“我只是想知道,这个神话故事和我有什么关系?”


韦势然不以为忤,他从小榕手里拿过那管被打回原形的湖笔,用指尖从笔锋划至笔尾,说道:“刚才我也说了,笔灵乃是用名士的精魄炼就而成。名士性情迥异,炼就出的笔灵也是个个不同。凝重者有之,轻灵者有之,古朴者有之,险峻者有之,有多少种名士,便有多少种笔灵。”


韦势然说到这里,声音转低,他把脸凑近罗中夏,严肃道:“接下来,才是我要说的重点。你可要听好了。”


罗中夏咽下一口唾沫。


“笔冢主人发现,笔灵自炼成之后,除了收藏才华之外,却还有另外一层功能。所谓天人合一,万物同体,笔灵自收了精魄以后,与自然隐然有了应和之妙。而且每支笔灵的应合之妙都不同,各有神通。”


韦势然指指身旁的孙女:“小榕能冰雪,欧子龙能风云。这都是他们体内笔灵显现出来的神奇功效。”


罗中夏回想起他们那日对决的情形,在这么一间小屋之内居然风雪交加,这笔灵未免也太过奇妙了。他又想到自己那次还曾和小榕撞了个满怀,那种温香软玉的感觉至今思之仍叫人神往,唇边不禁微微泻出丝暧昧笑容。他恍惚间忽看到小榕正盯着自己,虽然面无表情,一双俊美的电眸却似看穿了自己的龌龊心思,面色一红,连忙去问韦势然问题,以示自己无心:“他们的笔灵是如何得来?”


韦势然道:“笔灵乃是神物,有着自己的灵性与才情,但非要与人类元神融合才能发挥。笔冢称与笔灵融合的人为笔冢吏。”罗中夏连连点头,不敢侧眼去与小榕眼睛直视。韦势然却哪壶不开提哪壶:“你可知小榕她体内寄寓的是什么?”


“啊……呃……韦姑娘会操纵冰雪……这个……”


“她体内的这支笔灵,乃是炼自西晋才女谢道韫。当年谢道韫少时曾有咏雪名句‘未若柳絮因风起’,奉为一时之绝。所以这支笔的名字,就叫做咏絮笔。”


“那个欧子龙呢?”


“唔……”韦势然捋着胡子想了一下,又道,“我当日不在场,据小榕描述,他自称凌云,又以‘子虚’二字为招。有此称号的只有汉代司马相如。司马相如擅作汉赋,尤以《子虚赋》为上佳,汉赋气魄宏大,小榕的咏絮本非敌手,若非你及时出手,只怕……”


罗中夏经这么一提醒,猛然想到自己被黑笔穿胸的记忆,不禁惊道:“难道,难道说我胸内的不是怪物,而是笔灵?”


“不错。”韦势然盯着他,“而且你的那只笔灵,大大地有来头呢。”


罗中夏脑子里电光火石般地闪过那首绝命诗,说话不由得结结巴巴:“你、你们别告诉我是李、李白的啊?”


“也是,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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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33 发表于 2009-5-9 12:40:51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六章 更无好事来相访
“到底是,还是不是?”罗中夏急切地追问道。堂堂一代诗仙的灵魂,居然就在自己胸腔里转悠,这玩笑可开大了。


韦势然又慢慢啜了口茶,仿佛在挑逗罗中夏的耐心,直到他几乎坐不住了,才徐徐道:“当年李谪仙纵横天下,才气充塞四野,极负盛名。笔冢主人早就想收其入冢。宝应元年,也就是公元762年,李白客死在当涂他的族叔李阳冰家中。在他临死之前,笔冢主人亲赴榻前,为他炼出一支青莲笔。孰料这青莲笔和李白一样,洒脱不羁,不甘心被收入笔冢,竟逃出笔冢主人的手,不知所踪。”


“说的就是这一支吗?”罗中夏又想去摸自己的胸部。


“不,真正的青莲笔已经消失逾千年,至今没有人知道李白的魂魄驱使着它去了何方。你身体里的那支笔,却是笔冢主人在遗憾之下,拿太白临终时的笔炼出来的,虽也沾染了些许太白的魂迹,终究离着真正的青莲笔还差着许多。”


罗中夏听了,心里说不出是失望还是庆幸。难怪那天在师范大学自己能够奇迹般地逃脱,原来是这支伪青莲笔所带来的力量。


“可是……可是怎么会选中我呢?难道我是李白转世?”


听到这个问题,韦势然没有露出什么表情,反而是小榕撇了撇嘴,露出不屑神色。罗中夏为了掩饰尴尬,又喝了一口茶。


韦势然伸出两个指头道:“一般来说,笔灵寻主的方式分成‘神会’和‘寄身’两种,前者是笔灵通神,自选其主;‘寄身’则是用外力强行植入。两者威力不同,试想笔灵若与被植者性情迥异,不能人笔相悦,威力便会大打折扣。我千辛万苦搜得这支青莲遗笔,还没找到合适的神会对象,就被你生生寄身了。”


最后一句话显然是暗示罗中夏才学根本不够。他听了大为不悦,却又无从发泄。他和李白之间的差距,大概是霄壤之别的平方。


“这么说来,小……呃,韦小姐应该就是神会的了?”


“不错,她十二岁那年,就被笔灵选中,连我都出乎意料。”


罗中夏转头看小榕怯怯弱弱,带着几丝淡雅,倒也和传说中的谢道韫有几分相似。


“那一支颍僮呢?那家伙看起来木木的,眼神无光,却是什么笔炼出来的?”


“那个啊,严格来说不算笔灵。这些笔原本只是普通毛笔,没有魂魄,是以只能炼出来傀儡。你若是学过书法就该知道,湖笔乃是笔中一大系,以颍缝——行内人皆称为黑子——而闻名,质地最纯,拿湖笔炼成的是傀儡中的精品,便叫做颍僮。通常笔冢炼出它们作为仆役来用。”


罗中夏听到这里,惊讶地从凳子上跳起来:“等一下!这么说那个颍僮是笔冢的?那它为什么要杀我?我跟笔冢有什么仇怨?”


听到这些质问,韦势然声调复转低沉:“此事牵涉太广,你知道太多,只怕会招来杀身之祸。”


罗中夏有些恼火地嚷道:“喂,我已经招来杀身之祸了好不好!”


韦势然伸手示意他少安毋躁:“我那日故意骗你,正是为了你安全着想;送你一支无心散卓笔,也是为了备不时之需。只可惜你不曾留心,若非我孙女及时赶到,你恐怕早死在他们之手了。”


罗中夏从小到大,还不曾如此真切地感觉到死亡的威胁,一想到刚才颍僮扼住自己咽喉的感觉,脸上就不禁泛起苍白,“他们为什么要来杀我……”他猛然间想到什么,又追问道:“莫非,莫非是为了那支青莲遗笔?”


“正是。此笔不祥啊……”韦势然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一个浑厚的声音突然扑入小院。这声音訇訇作响,如风似潮,瞬间就淹没整个院子,久久不退,就连枣树树叶都随之沙沙作响。


“大话炎炎,好不害羞。”


三个人俱是一惊,一时又无法辨别声潮的来源,只得转头四顾。罗中夏固然惊惧万分,就连韦小榕也面露不安之色,只有韦势然很快恢复镇定,眼神中闪烁着异样光芒。


声潮持续了数秒后渐渐退去,院内重新归于寂然。只是这种寂静和刚才的恬静迥然不同了。


韦势然捏起茶碗,朗声道:“既然来了,何妨现身一坐。”


小院内忽然平白泛起一大片黄光,千条光丝仿佛从地里长出来的芦苇一样摇曳摆荡,仿佛数十个强聚光灯汇聚在一起。一个人影自光圈中央缓步出现,呈放射状的光线随着他的步伐一点一点聚敛起来。当那人站定在小院中间时,光线如孔雀屏翼一般已经完全收起,只在他身影边缘隐隐泛起一圈金黄色的光芒。


罗中夏屏住呼吸,仔细端详。来人身着浅蓝色衬衫,戴一副黑框眼镜,面瘦眼深,有点像陈景润。但是儒雅中自带几分威势,叫人心中一凛。


“韦兄,别来无恙?”


韦势然冷哼一声,没有回答,小榕似无法承受这种无形压力,担心地叫了一声“爷爷”。韦势然拍拍她的手,示意没事。


来人笑了笑,又把视线集中在罗中夏身上。


“罗中夏同学,你好。”


“你……你也好。”罗中夏觉得自己的回答很可笑,但他已经口干舌燥不能思考。除了初中数学老师以外,他还是第一次如此清晰地感受到一个人所能带来的压力。


院子上空传来扑落扑落几声,宿在枣树上的几只宿鸟振翅逃开。


“老李,你终于还是忍不住跳出来了吗?”韦势然冷冷说道,同时把紫陶茶壶交给小榕。


老李摘下眼镜擦了擦,悠然道:“原本是不该来的,但是偶见你用大话欺小孩子,总是不好。”


“哼,这里还轮不着诸葛家的人来教训。”


罗中夏在一旁听得心惊,忍不住开口问道:“我被骗了?”老李也不理他,略一抬手,一束光芒自手指激射而出,正刺入罗中夏胸前。罗中夏下意识地要躲,双腿却不听使唤,只得任由光束照拂。好在这道光暖洋洋的,不疼不痒。唯有胸中笔灵似是不甘心被那光束罩住,上下翻腾不已。


纠缠了一分钟,老李回手一握,光束立消,瘦削的脸上浮起满意的笑容。


“果然是太白遗风。”


“……”


“罗同学,这千年以来,你可也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福缘至厚,韦兄还说不祥,岂不是欺你吗?”老李言罢,双手冲韦势然一拱,“恭喜,这不世之功,居然被韦兄你捷足先登了。”


韦势然不耐烦道:“少在这里装腔作势,你不是一早就派人趁我不在的时候来抢了吗?”老李用食指扶扶即将从瘦弱鼻梁上滑下来的黑框眼镜:“哦,你说欧子龙。他还是个喜欢冲动的年轻人,我已经严厉地批评他了。”


“哼,你这几年倒是集了不少笔灵,连凌云笔这些上等货色都被你收了。”


“万千沙砾,终不及宝珠毫光。我却不如韦兄口风紧,连自己孙女都种下了笔灵,可谓是处心积虑。”他忽地话锋一转,“这么多年来,我一直不曾计较你的存在,彼此相安无事,也是看顾往日情分。今日既然青莲现世,却又不同了。”


韦势然白眉一挑:“你想如何?”


“把他交给我,然后一切如常。”


老李说得慢条斯理,语气平淡,既非问句亦非祈使,而是高高在上的陈述句。


自信至极,也傲慢至极。


罗中夏听了,悚然一惊,背后一阵冰凉。这,这不是明摆着要抢人吗?韦势然端起茶杯,呵呵大笑,“青莲现世,其价值如何你我都很清楚,何必再说这些废话。”


老李摇了摇头,“你还是这副脾气。咏絮笔再加一支青莲遗笔,最多两个笔冢吏,能做些什么?蚍蜉螳臂,又岂能撼树当车。做个强项令有什么好处?”


“谁胜谁负,还尚未可知。总之你休想得手,我也绝不会与诸葛家有什么妥协。”韦势然说得斩钉截铁,面如峭岩,十指纠错成一个古怪的手势。


老李无奈地用指头敲了敲太阳穴,叹道:“何必每次都搞得兵戎相见呢。”他朝前走了一步。


只走了一步。小院之内霎时精光四射。


在一旁保持沉默的小榕猝然暴起,抢先出手。数枚冰锥破风而出,直直刺向老李。可是,冰锥像穿过影子一般穿过老李的身体,势头丝毫不减,砸到对面墙壁上,传来几声清脆的叮叮声。


老李毫发无伤,只是笑道:“看来性急是会遗传的。”


小榕蛾眉紧蹙,挥手又要再射,被韦势然拦了下来。“不用了,这只是个幻影。”仿佛为了证实他的话,眼前老李的身体开始慢慢变得稀薄起来,逐渐被光芒吞噬。


“今日就到这里吧,先礼后兵。罗同学,咱们后会有期。”


人已近消失,声音却依然清晰,隐有回响。


“你,你要做什么……”罗中夏脸上白一阵绿一阵,胆怯地嗫嚅。虽然他对目前的局势还是糊涂,但直觉告诉他,自己似乎被卷入一场不得了的风波。


已经快要完全被光芒吞没的老李和蔼地回答道:“不是我想做什么,而是我能做什么。”


老李既去,小院又恢复了刚才的清静,只是气氛已大为不同。


罗中夏看看韦势然,又看看小榕,壮起胆子问道:“那个人是谁……”


“对你不利的人。”


韦势然低声答道,似乎不愿意多加解说,两条白眉耷拉下来,整个人一下子仿佛松弛的发条。罗中夏还想要追问,却被小榕瞪了一眼:“我爷爷已经耗尽心神。”


罗中夏这才知道,刚才在谈话之际老李和韦势然已经在水面下有了一番较量。虽然他不懂这些怪力乱神的玩意儿,但能看得出,老李只是以幻影之躯,就跟韦势然战了个平手。


韦势然喘息了一阵,才稍稍恢复了一点精神。他看看天色,挥手让小榕和罗中夏都从院子里进屋。他一招手,那幅笔冢主人的画像也飘然进屋,自行贴在墙上不动。


进了后屋以后,小榕扶着韦势然躺在那张行军床上,从一个五斗橱子里取出一个小瓷瓶,从里面倒出一粒米粒大小的药丸,就水给韦势然服下。韦势然喉头滚动了几下,长长出了一口气,面色这才逐渐恢复红润。


韦势然转过头,对一直傻呆在旁边的罗中夏道:“你现在一定想知道,我们是什么人,他们是什么人,和笔冢关系如何吧?”


罗中夏所想被完全猜中,有些尴尬地点了点头。


韦势然道:“你可听过韦昶这个人吗?”


罗中夏摇了摇头。


“此事要上溯至三国时期,当时魏国有位书法名家叫韦涎,字仲将;韦昶正是他的亲兄,字伯将。韦昶幼时蒙笔冢主人提携,入冢为吏,晓悟炼笔之法,后来加上他自己潜心钻研,终于成为了一代制笔名匠。韦昶的后人承袭祖职,入世则为制笔世家,出世则为笔冢吏,借制笔的名望结交名士,世代为笔冢主人搜集可炼之笔。”


“难道你们……”


“不错,我们便是韦氏之族的传人。绵延至今,已经是第四十五代了。”


罗中夏看看韦势然,再看看小榕,心中咋舌不已。


“原本历代笔冢吏都出自韦家,可到了唐代,却有了变化,笔冢吏中首次出现了一个外姓——琅玡诸葛氏。从此笔冢吏一分为二,韦氏与诸葛氏互较锋锐。这种局势持续了数百年,到了北宋年间,诸葛氏中出现了一位强者,名叫诸葛高,名动一时。从他身上引发了一场诸葛氏、韦氏之间的大乱。这乱子究竟是什么,如今已经是千古之谜。只知道此事以后,笔冢主人不知所踪,笔冢也随之湮没无闻,从此无人知其所在。”


“什么……笔冢在宋朝就消失了吗……我还以为这个秘密组织延续到今日呢。”罗中夏遗憾道。


“呵呵,笔冢虽没,韦氏和诸葛氏却仍旧开枝散叶,繁衍下来。那一场纷争之后,两家一直明争暗斗,一面暗中搜集散落各处的笔灵,一面设法找寻笔冢的下落,自己也炼笔,只是再炼不出如笔冢笔灵那么纯的了。”


“于是你们这类人一直流传到了今日?”


“与时俱进嘛,我们也得过日子。不过笔灵之秘却一直不曾外传,只有这两个家族的人才了解。倘若把这个公开,只怕会引发新的动荡。这一点两家都有默契。”


“那个老李,就是诸葛一族的后人吧?”


“不错,哼,他跟我斗了几十年时间,他的为人我太了解了,是个为达目的什么手段都能使出来的家伙。这一回他看到青莲再世,看来是打定主意要抢了。”


罗中夏想到老李临走前说的那句话,不禁一凛,抚胸道:“我那支青莲,如此重要吗?”


“正是,青莲再世,意义重大。”韦势然说到这里,神色却忽然一黯,“老李这人苦心经营了这么多年,手下党羽众多,笔灵和笔冢吏想来也有了许多。而韦家除了我,便只有小榕一人一笔可以依靠。前途却是渺茫。”


小榕在一旁听了,握住韦势然的手,身子不觉朝枕边靠了靠。


“老李也是笔冢吏吗?”


“无法确认,但只知道一点就够了:他的力量深不可测。”


“那岂不是……”罗中夏觉得接下来的话太过怯懦,不好意思说,改口道,“他们要青莲遗笔,我会如何?”


韦势然瞥了他一眼:“我说过了,老李那人做事不择手段。你忘了那个要杀你的颍僮了吗?”


罗中夏面色大变。


“那,那我把笔还给你们,好不好?”罗中夏现在只想尽快脱离这块是非之地,做回与世无争的普通大学生。


韦势然早料到他要说这句话,只是微微摇了摇头,叹息道:“此事可没那么容易。若是能轻易把笔灵从你身上取出,那天你在店里的时候我就取了,何至于拖到现在?”


罗中夏听韦势然的口气,应该是还有办法,于是急忙问道:“那该怎么取?”


“笔灵不是实体,而是寄寓在寄主魂魄之间。只要寄主人死神散,笔灵无所凭依,自然就能收回。”


“……”


“说得简单点,只要把你杀死,一切就解决了。”


罗中夏心神大震,不由得自嘲道:“这倒确实是个好办法。”他警惕地朝四周望去,忽而转念一想,如果韦势然现在想杀他的话,也只能束手待毙,提防不提防,倒也没什么区别。


“我又何尝想把外人卷入这场纷争。”韦势然仰起头,严肃地说道:“其实既然笔灵已经为你所继承,也是缘分。”


“缘分啊……”罗中夏低头不语,反复咀嚼着这个词。


“是的,青莲笔的妙处你若体会得到,终生受用无穷。怎么样?加入我们吧。”


韦势然和小榕同时把目光投向罗中夏,屋子里陷入短暂的沉默。


“不,还是算了。”


罗中夏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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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人生在世不称意
罗中夏忙不迭地摇了摇头。懵懂少年卷入奇怪的杀戮世界,这种事情在漫画里看看就好,现实中还是少惹为妙,毕竟是性命攸关。何况罗中夏本人是个好事却怕事的人,一想到敌我(姑且认为韦氏一族是友)阵营实力悬殊,好胜之心就先自消了一半。


韦势然皱起眉头,“可你若踏出这家旧货店,老李他们随时有可能派人来将你杀死。你现在就好似是唐僧肉,青莲一日在身,你就一日不得安宁。”


“中国……可是个法制社会。”


“老李如今是个有势力的人,想干掉你可以说是轻而易举。”


罗中夏坐在椅子上,双手抱住了头,有些彷徨失措,感觉自己被逼上了一条两难的绝路。最可悲的是,他连自己怎么被逼上去的都莫名其妙。


战亦死,不战亦死,这叫人如何抉择。


这种生死大事对于一个普通大学生来说,确实未免太严肃了点。


韦势然勉强从床上坐起来还想说什么,却一下子咳嗽不已。小榕连忙拍拍他的背,扭头瞪了罗中夏一眼,气道:“爷爷,还是别逼他了。你看他那副样子,哪里有半点太白遗风。就是肯来也不顶用!”


若是平时,罗中夏被女生这么践踏自己的男性尊严,早就跳起来抗辩了。但是现在他却听其任之,默默不语。


韦势然示意小榕不要继续说了,沉吟了一下,伸出三个指头:“罗小友,兹事体大,让你仓促间做出决定也殊为不易。不妨你先回学校,三日之后再给我答复,如何?”


罗中夏连忙一口应允,心里想能躲一步算一步吧。他忽然又想到老李那张踌躇满志的脸,不禁畏缩道:“可是……万一我回去以后,老李他……”


“这你放心,我自有安排,保你这三日内平安无事。”韦势然示意他不必担心,重新阖上双眼,双手也交叉在胸前。


这是个谈话结束的信号。小榕对罗中夏做了一个送客的手势。两人临要出屋,韦势然忽然又睁开眼睛,别有深意地对罗中夏说:“不要抗拒命运,有些事情,是讲究随遇而安的。”


罗中夏讪讪而退。


他回学校的时候已近凌晨三点,宿舍早就关门了。第二天的一大早恰好是国学课,于是罗中夏索性不回宿舍,在附近找了一间叫“战神”的网吧打游戏。网吧里只有寥寥十几个人,老板倒豪爽,给他算了一个通宵半价。


游戏虽然是小道,也能窥人心境。罗中夏一直心乱如麻,这游戏就打得心不在焉,屡战屡败。他连换了十几个游戏,胸中烦躁仍旧如雨聚云积,最后啪地把鼠标一摔,几乎要一拳砸到显示屏上。


“老板,来瓶啤酒!”


老板听见,连忙给他端来一罐红牛。


罗中夏看着老板,不解其意。老板把易拉罐砰地打开递给他:“嗨,哥们儿,借酒浇愁愁更愁,抽刀断水水倒流。我跟你说,你要是心里不痛快,就喝点红牛提提神,别拿电脑出气是不是?”


罗中夏心中一惊,又是李白的诗。老板不知他心理波动,斜斜靠在电脑桌前,继续说道:“哥们儿你八成又是碰着什么不称意的事儿了吧?”


他见罗中夏沉默不语,哈哈一笑:“甭介意,我见的多啦,不是失恋的,就是考研没考上的,总之什么人都有,心里揣着事儿半夜跑到我这儿来。我都有经验,见到这样的一律红牛伺候,让他们脑子清醒点;要是谁心里不痛快都借撒酒疯砸电脑,我这儿就成废品收购站了。”


罗中夏暗暗苦笑,心想他们岂能和我的苦处相比,他们至少没有性命之虞啊。


老板浑然没觉察到,还在侃侃而谈:“所以啊,我跟你说,年轻人,有啥不痛快的看开点。苦不苦,看看人家萨达姆,顺不顺,瞧瞧人家黎巴嫩。”


罗中夏听了一乐,觉得这人风趣得紧,抬眼仔细端详。这位老板也就三十出头,留着头披肩杂金长发,下巴尖尖如金字塔的塔尖,一个大鼻子很是醒目,一双扁平细眼颇有些艺术家的风范。


“老板你怎么称呼?”


“哦,我叫颜政,颜是颜色的颜,政是政治的政。”


老板介绍完自己,大大咧咧拍了拍他肩膀,在对面机器坐了下来:“来,我陪你修炼。”


“修炼?”罗中夏一愣,难道这也是位方家?老板拍了拍机箱侧面,弹掉烟头儿,喊道:“我跟你说,咱们今天就来个CS修炼。”


原来是这个啊。罗中夏一阵失望,却也不好拂了老板的盛情,于是也操纵鼠标进了游戏。很快游戏开始,老板的声音从耳机里传了进来:“嘿,你没这么修炼过吧?我跟你说,游戏这东西别看新闻媒体老报道是电子鸦片,其实不然,它练的是定力,考较的是注意力,得全神贯注,心无旁骛。心里有什么不痛快的事儿,只要是钻进游戏里,就能立刻给搁到一边儿去。我跟你说,什么时候你要修炼到警察校领导站你身后你都能一狙给敌人爆头,那就算是到境界了。以后办起什么大事来,都吓不倒你。”


两个人就这么且打且聊,大多数时候都是老板在通信频道里喋喋不休。不过别说,也不知道是游戏真有这心理疗法的功能,还是老板的废话无限连击起了作用,罗中夏的心情确实比刚进网吧那会儿舒服多了。


“老板看来你是阅人无数啊。”


“承让承让,做我们这行的,没双慧眼识人还真不行。算命的说,我有当心理医生的命格。”


“不错,你不去做心理咨询可惜了。”


“嘿嘿,我跟你说吧,网吧这地方儿是人心的集散地,什么妖蛾子事儿都有,我在这每天教化的学生仔,可比在心理诊所拯救的多多了。我开了二十多年网吧,什么人没见过?”


“……二十多年前有网吧吗?”


“嗨,我就那么一说。”


“哎,那我咨询一下,我……呃,我有一个朋友,现在面临一个重大选择:要么是舍弃学业去做事,搞不好还有生命危险;可要不去吧,搞不好也有生命危险……”


老板听了,放下鼠标,嘬了嘬牙花子,从怀里掏出根中南海给自己点上。“你这位朋友是黑道儿的还是白道儿的,怎么动辄就来个生命危险。”


“这事儿吧……不能明说……”


老板大约见多了这种喜欢“代朋友来问”的家伙,促狭一笑,“既然左右都有生命危险,那还不如由着自己性子来呢。”


“可惜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性子是啥……”罗中夏心想,嘴上却不敢明说。


“我跟你说,人都有命数,甭管怎么折腾,还是逃不脱这俩字儿。”老板说到这里,罗中夏还暗想这人好消极,谁知老板话锋一转,嗓门陡然提高,“所以说,既然命数都预设好的,还不如率性而为,图个痛快。”


“命数……”罗中夏心念一动,忽然想到了什么。


“看后面!”老板在耳机里又大嚷起来。


第二天七点五十,满眼通红的罗中夏进了阶梯教室,趴在桌子上睡眼朦胧。他跟老板打到早上七点多钟才鸣金收兵,出网吧以后随便买了两个包子吃,就直接过来了。老板说的游戏修炼却也有几分效果,他如今内心焦虑已略微平复,不如先前那么百爪挠心,只是困倦难耐。


八点整,鞠式耕准时出现在教室门口。他走上讲台,把花名册打开,环顾了一圈这些七点钟就被迫起床的莘莘学子们,拿起毛笔来开始一一点名。罗中夏强睁开眼睛,发现他手里那支是长椿旧货店里弄来的菠萝漆雕管狼毫笔,那杆无心散卓却没带在身上。


点名花了足足十几分钟,鞠式耕每念一个名字都得凑近名册去看,声音拖着长腔儿,还要一丝不苟地用毛笔蘸墨在名字后划一道。


等到他点完所有人的名字,合上花名册以后,罗中夏忽然发现,今天郑和居然没来!这个国学积极分子居然会旷掉他最尊敬的鞠老先生的课,这可真是咄咄怪事。罗中夏又瞥了一眼郑和的空位置,重新趴到桌子上。


没来就没来吧,反正不关我的事,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睡觉。


今天上课的内容还是《中庸》,极适合催眠。鞠式耕开口没讲上三段,罗中夏就已经昏昏睡去,直见周公去了。说来也怪,罗中夏在宿舍里噩梦连连,在课堂上却睡得酣畅淋漓,连梦都没做,一觉睡到下课铃响,方才起身。


鞠式耕在讲台上拍了拍手上的粉笔灰尘,看看时间,开口说道:“同学们,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同学们如蒙大赦,纷纷要起身离开,未料鞠式耕又道:“请稍等一下,我有件事情要说。”大家只好又悻悻坐了回去,拖堂这种事就好像手机双向收费,你明明知道是对方不好,可也无可奈何。


“上星期有同学提议,说光讲四书五经太枯燥了。我觉得这个意见值得思考,国学并不只包括儒家经典,一些好的诗词歌赋也是我国古代文化宝藏的一部分。所以呢,下节课我会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继续讲解《中庸》;第二部分则有选择性地挑选一些古诗词来做赏析。我们就从李白开始。”


听到这句话,罗中夏悚然一惊,挺起身子去看鞠式耕,正和后者的视线四目相接。鞠式耕冲他微微颌首,还晃了晃手中的毛笔。


“所以请同学们回去做做准备,请阅读我指定的几个篇目,有《梦游天姥吟留别》、《蜀道难》、《庐山谣寄庐侍御虚舟》,这几篇比较有名,相信大家都有印象。我们就从这几篇开始入门。”


“靠……他想干嘛啊,这不是明摆着要刺激我吗?”


现在罗中夏一提李白就头疼,李白二字会把他埋在砂土里的鸵鸟脑袋生生拽出来,让他明白自己的危险处境以及两难抉择。而这个鞠式耕偏偏还让他们去读李白的诗,这不是火上浇油硫酸加水嘛!


好在鞠式耕没再多说什么,夹起名册就离开了。树倒猢狲散,听课的学生们也都轰然离去。罗中夏呆呆坐在座位上,脑袋里昏昏噩噩,不知道接下来该干嘛。


忽然有人猛拍了一下他的肩膀,罗中夏抬头一看,却是自己宿舍的老七。老七一脸兴奋,连说带比划地对罗中夏说:“喂,还愣着干啥,快出去看看。”


“怎么了?美军入侵咱们学校食堂了?”


“不是。哎呀,你去了就知道了。”老七不由分说,拽着他就走。罗中夏这才注意到,往常这个教室下课后学生们走得很快,可今天门外却聚集着好多人,在走廊里轰轰嚷嚷。以男生居多。


“到底怎么回事啊?”


老七朝外面看了一眼,舔了舔嘴唇,露出健康大学生惯常的色眯眯表情:“来了一个不知道从哪里跑来咱们学校的美女,就在教室门口呐!”


“美女?”


“对啊,咱们系花跟她比,连渣都不如!”他把罗中夏连推带搡地往门外带,罗中夏现在实在没有赏花鉴玉的心情,只是任由他推。两个人到了教室外面,走廊上已经站了好些男生。这些男生有的假装打手机,有的假装翻笔记,一个个眼睛却全往一个方向瞥。


罗中夏也朝着那个方向望去。


他一瞬间愣住了。


是小榕。


但又和他所见过的那个小榕不太一样。


她今天穿了件大翻领纯黑衬衣和黑色裙子,纯黑的低调色调却正好反衬出纤细四肢和脖颈那柔若雪絮的耀眼肤色;整个人斜靠在墙边,两条藕色的手臂靠在背后,乌黑的长发随意披垂下来,右足优雅地微微抬起,裙脚刚好露出两截晶莹玉润的小腿。


小榕的鼻梁上还多了一副精致的金丝眼镜,一改往常的古典风格,散发着浓浓知性美女的气质。美得惊人,却自然而然,清雅宛如荷塘月色。也无怪这帮男生如此惊艳。


罗中夏经历了最初的震惊,很快另外一个疑问跳入脑海:她来干嘛?


小榕此时也发现了罗中夏,她抬起右手扶扶眼镜,径直朝他走来。周围的男生看到这个神秘美女朝自己走来,心中都是一漾,待到发现美女的目标另有其人,又不约而同地发出一声叹息。


小榕走到罗中夏面前,淡淡说道:“我们走吧。”


罗中夏在一秒钟内,就树起了包括他的兄弟老七在内二十几个敌人。周围的人都用嫉恨交加的眼光反复穿刺着这个讨厌的幸运儿,老七张大了嘴巴,仿佛被谁突然按了暂停键。


“嗯嗯……好的。”罗中夏情知此地不适合谈话,也只好含糊应和。两个人也不说话,就这么并肩沉默地朝走廊外面走去,留下一大堆张口结舌的男生,望着小榕款款倩影发呆。


老七半天才恢复正常,他拍拍自己的脸,确定自己是处于清醒状态以后,暗骂了一句“我靠!”转身朝宿舍跑去。这条八卦实在是太有传播价值了。


罗中夏和小榕两个人走出教学楼,走到一处僻静的拐角绿地。等确定周围没有什么人了,罗中夏停住脚步,转身问道:“你来做什么?”


“我爷爷派我来保护你。”


原来这就是韦势然所说的保护措施。罗中夏听了心中一阵失落,也不知是因为什么。


“也就是说,这三天里你会形影不离地保护我?”


小榕点了点头,表情看不出情愿还是不情愿。


“那我洗澡睡觉的时候呢?”


“我会在宿舍门口等。”


若是平时,一位少女对自己说出这样的话,罗中夏早就幸福死了。现在形势不同,同样的话意义却是截然不同。罗中夏望了望小榕身后,疑惑道:“难道……你爷爷只派了你来吗?”


“正是,他另外有事。”


“……不是吧……你也只能和欧子龙打一个平手。万一诸葛家的人派来几个更厉害的,那岂不是孤掌难鸣?”


从一开始,罗中夏就没把自己算入战力之内,小榕杏眼闪过一丝鄙夷,伸出两个指头:“所以我现在来找你,是有两件事。”


“呃?”


“第一,你把那支无心散卓笔要回来,那非常重要。”


罗中夏心中暗暗叫苦,那笔早就送给鞠式耕了,现在再去找人家要,自己都不太好意思开这个口。他又问第二件事是什么。


小榕郑重地扶了扶眼镜,眼神变得锐利起来。


“第二件事,就是要训练你运用笔灵的能力。”


“我学那、那些东西做什么?”


“让你至少能有些自保的能力,不至于拖累我。”


“才三天时间啊,能学到什么?”


小榕明明比罗中夏年纪小,这时却变得很像一个威严的老师,“三天时间可以学许多东西了。”


“可是……”罗中夏一边不自信地挠着头皮,一边嗫嚅。打架这种事他实在是没什么自信,何况还是奇幻级别的。


“不必担心,你那天在旧货店,不是干得不错吗?”小榕说到这里,声音忽地转缓,镜片后的眼神也柔和了许多,“若非你出手,我还不知会如何……说起来我还得谢谢你呢。”


罗中夏仍旧拼命抓着头皮,他那天对自己如何击退欧子龙的过程毫无印象,那是整个人失去神智以后被笔灵侵占了身体,完全本能地在战斗。


仿佛了解他心中所想,胸中笔灵忽地跃动不已,迫不及待。左思右想了半天,罗中夏觉得自己好像没有什么选择;末了他长长出了一口气,高举双手,终于下定了决心:“好吧好吧,那我该怎么办?是跑步、健身还是先打沙包?”


小榕满意地点了点头,从挎在胳膊上的粉红色坤包里取出一本线装书,递给罗中夏。


“请你背熟它,这是第一步。”


罗中夏接过书本,上面写着五个竖排的繁体字。


这是五个令罗中夏哭笑不得的字。


《李太白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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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33 发表于 2009-5-9 12:41:39 |显示全部楼层
第八章 男儿穷通会有时
罗中夏拿着《李太白全集》在手里反复地掂量。怎么看这都是一本毫无特别之处的普通纸质印刷品,它甚至不够古,书后清楚地写着印于1977年,中华书局,清人王绮所注。每一页都不可能隐藏着夹层,汉字的排列也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规律——这又不是达?芬奇密码。


“我要修炼的就是这本东西吗?”他迷惑地抬起头。


“是的。”小榕的回答无比肯定。


“不是开玩笑吧,又不是语文考试。”


小榕似乎早预料到他会是这种反应,伸出一只纤纤素手点了点他的胸口——这个略显暧昧的动作让罗中夏有些欣慰——“你的胸中寄寓的是李白的笔灵,虽然不够完全但毕竟沾染了李白的元神。若想让它发挥出最大的威力,你必须要了解李白的秉性、他的才情、他的气魄,而读他的文字是最容易达成这种效果的途径。”


“就是说我要尽量把自己和李白的同步率调高?”


“我们叫做笔灵相知。观诗如观心,相知愈深,相悦愈厚。”


小榕说完以后,抿起嘴来不再作声。罗中夏盯着她形状极佳的嘴唇盯了半天,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就完了?”


“当然,你还想知道什么?”


“我的意思是……呃,难道不该有些心法、口诀或者必杀技之类的东西教我吗?”


“笔灵是极为个人的东西,彼此之间个性迥异,每一支笔灵运用的法门也是独一无二,不能复制。所以没有人能教你,只能去自己体会。我所能告诉你的,只是多去读文。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能吟,这本集子里你多看诗就好,后面的赋、铭、碑文什么的暂时不用理。”


罗中夏悻悻地缩了缩脖子,“这不是等于什么都没说嘛……”


这时一名校工骑着自行车从旁边路过,他看了罗中夏和小榕一眼,吹了声轻佻的口哨,扬长而去。小榕连忙把点在罗中夏胸口的手指缩了回去,脸上微微浮起一丝红晕。仿佛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她转移了话题。


“你别忘了第一件事。那支无心散卓笔呢?我们必须找到它。”


罗中夏叹了一口气:“那支笔,已经送给我们学校的老师了。”然后他把整件事前因后果解释给小榕听,小榕听完撇了撇嘴,只说了四个字:“咎由自取。”因为这四个字批得实在恰当,罗中夏被噎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在小榕的催促下,罗中夏索性把第二节公共课给旷掉了,直接去松涛园找鞠式耕。小榕陪着他一起去,两个人一路并肩而行,不明真相的路人纷纷投来羡慕和诧异的目光。这一路上罗中夏试图找各种话题跟小榕聊天,却只换了几句冷冰冰的回应。


在又一个话题夭折之后,小榕淡淡道:“你与其这么辛苦地寻找话题,不如抓紧时间多背些诗的好。”


“那从哪一首比较好啊。”罗中夏不死心。


“第一首。”


这回罗中夏彻底死心了。


两个人很快又一次迈进松涛园内。旧地重游,游人却没有生出几许感慨,而是沿着碎石小径直去了招待所。小榕在招待所前忽然站定了脚步,表示自己不进去了。罗中夏也不想让她看见自己被鞠式耕教训的样子,于是也不勉强。


等到罗中夏离开以后,小榕抱臂站定,垂头沉思。她本是个极淡泊的人,这时却忽然心生不安。她抬起头环顾,四周野草竦峙,绿色或黄色的杨树肃然垂立,即使是上午的阳光照及此地,也被静谧气氛稀释至无形。


她朝右边迈出三步,踏入草坪。前日颍僮就是在这里袭击的罗中夏,草窠中尚且看得见浅浅的脚印,方正棱角分明,是笔僮的典型特征。她低下头略矮下身子,沿着痕迹一路看去,在这脚印前面几米处是一片凌乱脚印,脚印朝向乱七八糟,显然是那个被吓得不知所措的罗中夏留下的。小榕脑海里想到他昨天晚上的表现,不禁莞尔。


一阵林风吹过,小榕把注意力集中到了右侧的更远处。大约二十米开外有一条深约半米的废弃沟渠,半绕开碎石小路深入林间。沟内无水,充塞着茂密的野草,从远处望去只能看到一片草尖飘摇,根本发觉不了这条沟的存在。


小榕慢慢拨开草丛来到沟边,她的细致眼光能够发现常人所无法觉察的微小线索,堪比CSI.她从野草的倾斜程度和泥土新鲜程度判断,这里曾经藏过人,而且时间和罗中夏遇袭差不多。她用右手把挣脱发带垂下来的几丝秀发撩至耳根,俯下身子,发出轻微的喘息。


一道极微弱的蓝光从少女的葱白指尖缓缓流泻而出,慢慢洒在地上,向四面八方蔓延开去。在沟渠的某一处,原本平缓的蓝光陡然弹开,朝周围漫射开来,像是一片蓝色水面被人投下一块石头,泛起一圈圈的涟漪。小榕的表情变得严峻起来。


罗中夏从招待所里走出来,两手空空。他看到小榕还站在原地,急忙快走两步,上前说道:“那支笔,已经不在这里了。”


“我已经知道了。”


“啊?”


小榕扬起手指了指远处的沟渠:“我刚才在那边发现了些线索。昨天晚上你遇袭的时候,有人隐藏在旁边,而且这个人手里拿着无心散卓笔。”


“你怎么确定?”


“笔灵过处,总会留下几丝灵迹。我刚才以咏絮笔去试探,正是无心散卓笔的反应。”


“难道真是郑和?”罗中夏疑惑地叫道。刚才鞠式耕告诉他,昨天晚上郑和借走了那支笔,就再没有回来过。


“郑和是谁?”


“就是那天去你们那里买了菠萝漆雕管狼毫笔的家伙。”罗中夏没好气地回答,那件事到现在他还是耿耿于怀。


“哦,原来是那个人,他现在在哪里?”


“那就不知道了,这得去问了。”


罗中夏心里对郑和的愤恨又增加了一层,这家伙每次都坏自己的事,而且两次都和毛笔有关,着实讨厌。小榕俏白的脸上也笼罩着浅浅一层忧虑:笔灵本是秘密,让罗中夏掺和进来已经引起无数麻烦,现在搞不好又有别人知道,更增加了局势的复杂程度。不过眼下他们也没什么别的办法,只好先返回校园,四处去找郑和的同学打听。


接下来的时间罗中夏可是过得风光无比——至少表面上风光无比——他走到哪里小榕都如影相随,上课的时候小榕就在门口等着;到了中午,两个人还双双出入学校旁边的小餐馆,让罗中夏的那班兄弟眼睛里都要冒出火来。而老李丝毫不见动静,仿佛已经把罗中夏给忘掉了一样。这更让罗中夏惴惴不安,他终于深刻地理解到那句“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的寓意所在了。


他心中还存着另外一件事,但如果小榕在身边,这件事情是没有办法做的。


罗中夏问了几个郑和的同学,他们都说不知道那家伙跑去哪里了;还说今天的课郑和全都缺席没来,他的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也无法联络。他还带着小榕去了几个郑和经常出现的地方,在那里小榕没有发现任何无心散卓笔的痕迹。


罗中夏跑得乏了,找了间小卖部要了两瓶汽水,靠在栏杆上歇气,随口问道:“我说,什么叫做无心散卓啊,这名字听起来很武侠。”


小榕嘴唇沾了沾瓶口,略有些犹豫,罗中夏再三催促,她才缓缓道:“汉晋之时,古笔笔锋都比较短,笔毛内多以石墨为核,便于蓄墨,是名为枣心;后来到了宋代,笔锋渐长,笔毫渐软,这墨核也就没有必要存在,所以就叫做无心。散卓就是散毫,是指笔毫软熟的软笔,这样写起字来虚锋自如,适于写草书。”


罗中夏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又问道:“那你能不能感应到无心散卓笔的气息呢?”


“不靠近的话几乎不能,事实上笔灵彼此之间的联系并不强烈。你看,我和欧子龙上次面对面,都不知道对方笔灵的存在。”


“那反过来说,诸葛家的人想找我,也没那么容易了?”罗中夏小心地引导着话题走着自己想要的方向。


小榕沉吟了一下,回答道:“对,但他们已经知道你在这所大学,也许现在就有人在盯梢。”


罗中夏立刻顺着杆子往上爬,“那我们逆向思维,离开这所大学不就得了?”小榕有些意外地看了看他,“离开大学?”


“对啊,我离开大学,他们再想找到我就难了,你也就不必再辛苦护卫我,我们可以分头去找郑和,你看如何?”


小榕看着罗中夏侃侃而谈,丝毫不为所动,“不必多此一举,我们就在校园里等。”


“可万一郑和没找到,敌人又打来了呢?”


“爷爷既然这么安排,总没错。”小榕轻松地否定了罗中夏的提议。罗中夏失望地摆了摆头,叹道:“那晚上咱们只好在学校网吧里待着了。”


“网吧?干嘛去那里?你们应该有晚自习吧?”


“………呃,有是有,可……”


“别欺负我没上过大学呢,同学。”


小榕一直到现在,才算第一次在他面前绽放出笑容,这笑容让罗中夏无地自容。不知道为什么,在她面前,他一句反击的话也说不出来。


到了晚自习的时候,罗中夏被迫带着小榕来到阶梯教室,一百个不情愿地翻阅那本《李太白全集》;小榕则坐在他旁边,安静地翻阅着时尚杂志,侧影的曲线文静而典雅。不用说,这又引起了周围一群不明真相者的窃窃私语。


罗中夏不知道自己今天已经成为校园一景,他闷着头翻阅手里的书,看着一行一行的文字从眼前滑过,然后又轻轻滑走,脑子里什么都没剩下。他胸中笔灵似已沉睡,丝毫没有呼应。


李白的诗他知道的其实不少,什么“床前明月光”、“飞流直下三千尺”、“天生我才必有用”。中国古代这么多诗人里,恐怕李白的诗他记得最多——相对而言。不过这些诗在全集里毕竟是少数,往往翻了十几页他也找不到一首熟悉的。


小榕在一旁看罗中夏左右扭动十分不耐,把头凑过去低声道:“不必着急,古人有云:”文以气为主。‘你不必逐字逐句去了解,只须体会出诗中气势与风骨,自然就能与笔灵取得共鸣。你自己尚且敷衍了事,不深体味,又怎么能让笔灵舒张呢?“


罗中夏苦笑,心想说得轻巧,感觉这东西本来就是虚的,哪里是说体会到就体会到的?但他又不好在小榕面前示弱,只好继续一页页翻下去。


书页哗哗地翻过,多少李太白的华章彩句一闪而逝,都不过是丹青赠瞽、丝竹致聋;终归一句话,给罗中夏看李白那真是柯镇恶的眼睛——瞎了。才过去区区四十分钟,罗中夏唯一看进去的两句就是“茫茫大梦中,惟我独先觉”,更是困到无以复加,上下两个眼皮止不住地交战。忽然,胸中笔灵噌地一阵抖动,引得罗中夏全身一震。罗中夏大惊,开始以为是有敌人来袭,后来见小榕还安坐在旁边,才重新恢复镇定。


“奇怪,难道是刚才翻到了什么让它引起共鸣的诗歌?”


罗中夏暗暗想,这听起来合情合理。他用拇指权当书签卡在页中,一页一页慢慢往回翻,看究竟是哪一首诗能挑起笔灵激情。


翻了不到十页,笔灵似被接了一个触电线圈,忽地腾空而起,在体内盘旋了数圈,流经四肢百骸,整个神经系统俱随笔灵激颤起来。小榕在一旁觉察到异象,连忙伸手按住罗中夏手腕,循着后者眼神去看那本打开的书。


这一页恰好印的是那一首绝命诗:大鹏飞兮振八裔,中天摧兮力不济。余风激兮万世,游扶桑兮挂石袂。后人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


罗中夏只觉得一股苍凉之感自胸膛磅礴而出,本不该属于他的悲壮情绪油然升起,这情绪把整个人都完全沉浸其中。笔灵的颤动越来越频繁,牵动着自己的灵魂随每一句诗、每一个字跌宕起伏,仿佛粉碎了的全息照片,每一个碎片中都蕴涵着作者的全部才情,通通透透。不复纠缠于字句的诗体凭空升腾起无限气魄,自笔灵而入,自罗中夏而出。


突然,整个世界在一瞬间被抽走了,他的四周唯留下莽莽黑夜,神游宇外。无数裂隙之间,他似是看到了那飘摇雨夜的凄苦、谪仙临逝的哀伤激越,如度己身。


不知过了多少弹指,罗中夏才猛然从幻象中惊醒,环顾四周,仍旧是那间自修教室,小榕仍旧待在身边,时间只过去几秒钟,可自己分明有恍如隔世之感。


“你没事吧?”小榕摇晃着他的肩膀,焦急地问道。她没料到这支青莲遗笔感情如此丰沛,轻易就将宿主拉入笔灵幻觉之中。她的咏絮笔内敛深沉,远没这么强势,看来笔灵炼的人不同,风格实在是大异不同。


罗中夏缓缓张开嘴,说了两个字:“还好。”脑子里还是有些混沌。


小榕悄悄递给他一块淡蓝色手帕,让他擦擦额头细细的一层汗水,这才问道:“刚才发生了什么?”


“……呃……很难讲,大概就像是某种条件反射。我翻开这一页,笔灵立刻就跳弹起来,接着就出现了许多奇怪的东西……”罗中夏低声回答,用食指在那几行诗的纸面上轻轻地滑动,神情不似以往的惫懒,反而有种委蜕大难后的清静。


“不知道为什么……这首诗现在我全懂了,全明白了。它的不甘、它的无奈、它的骄傲我全都懂。很奇怪,也没有什么解说,只是单纯的通透,好像是亲手写就的一般。”


罗中夏又翻开别的页看了几眼,摇了摇头:“其他的还不成,还是没感觉。”


小榕蛾眉微蹙,咬住嘴唇想了一阵,细声道,“我明白了!”


“哦?”


“你这支笔本也不是真正的青莲笔,而是太白临终前的绝笔炼化而成。是以笔中倾注的多是临终绝笔诗意,别的闲情逸志反而承袭得不多。所以你读别的诗作都没反应,唯有看到这一首时笔灵的反响强烈如斯。”


罗中夏“嗯”了一声,又沉浸在刚才的氛围中去。


小榕喜道:“这是个好的突破口。你不妨就以此为契机,摸清笔灵秉性。以后读其他诗就无往而不利了。”


“笔灵秉性啊……我现在只要心中稍微回想一番那首绝命诗,笔灵就会立刻复苏,在我体内乱撞乱冲。”


“很好,人笔有了呼应,这就是第一步了。接下来你只要学着如何顺笔灵之势而动就好。”


罗中夏低下头去,发现自己胸前隐隐泛起青莲之色,流光溢彩,他心想这若是被旁人看了,还不知道会引起怎样的议论。心念一动,光彩翕然收敛,复归黯淡,简直就是如臂使指。他忽地又想起来那日在师范大学时的情景,偏过头去把当日情景说给小榕听,问她这支青莲笔究竟有何妙用。


小榕说以前从不曾有人被这支笔神会或者附身过,不知道具体效用是什么。但她说太白诗以飘逸著称,炼出来的笔灵也必然是以轻灵动脱为主,究竟如何,还是要他自己深入挖掘和体验了。


“你的咏絮笔,当时是如何修炼的?”


小榕一愣,随即答道:“我小时候好静不好动,每天就是凝望天空,经常都是三、四个小时不动。我爷爷说神凝则静,心静则凉。咏絮笔秉性沉静,时间一长,自然就人笔合一了。


罗中夏撇撇嘴:“原来发呆也是修炼的一种,那你可比我省事多了……”这番话引得小榕咯咯一笑,右手轻轻啪地打了一下罗中夏的手臂,似嗔似怪。旁边有用功的学生冲他们两个翻了翻白眼:“喂!你们两个,这里是自习教室,打情骂俏去植物园!”


两个人面上俱是一热,连忙转回头来,继续埋首苦读。适才的一番心路历程让罗中夏信心大振,他重新翻开太白诗集去看,比刚才有了更多感觉。虽然许多诗他还是看不懂,但多少能体会到其中味道。这本诗集尚有今人作注,若有疑问难解之处,可以寻求解答。


正看得热闹,罗中夏心中一个声音响起:“你究竟在干什么呀?”他猛地一惊,情绪立刻低落下去。自己本来是千方百计与这些怪人脱了干系,怎么现在又开始热衷于钻研这些玩意儿了?岂不是越陷越深吗?


想到这里,他啪地把书合上,重新烦闷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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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033 发表于 2009-5-9 12:42:06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章夜欲寝兮愁人心

小榕听到他忽然把书合上了,奇道:“怎么了?”罗中夏已经没了读书的心思,于是指指黑板前的时钟道:“时间差不多了,该回去了。”
“哦,那好。”
两人起身收拾好东西,出了教室朝着生活区走去。罗中夏心中矛盾,小榕生性淡泊,两人一路无话。快到男生宿舍楼门口的时候,罗中夏才想起来小榕还没处安置。他停下脚步问道:“那……呃……晚上你怎么办?”
“放心好了,我就在附近。”
“这个……那多不好,要不你先回旧货店,明天早上再来吧。”
小榕不为所动:“我爷爷说了,你晚上被袭击的可能性最大。”
“可你就这么在外面站一晚上?”
“你别忘了,我从小就最耐得住寂寞啊。”小榕微微一笑。
罗中夏瞅瞅宿舍楼上寝室的窗户,心想老七肯定已经把这事告诉所有人了,自己今天晚上回去是九死一生,肯定会被那群色狼盘问到半夜。
左思右想之下,罗中夏打定了主意。他转过身来拉住小榕的手,“算了,我们去外面找个地方过夜。”
“什么?!”
就算是从容如小榕也被吓得双目圆睁。罗中夏慌忙摆手解释说:“啊啊,别误会,我是说去外面找个能通宵的网吧。总不能我在宿舍里蒙头大睡,你在外面站着啊。”
“那里……离大学远吗?”
“不远,就在旁边。那儿有吃有喝,总比在外面吹凉风的好。”
罗中夏连说带比划,唾沫横飞,极力游说小榕;小榕想了想,觉得他说的也不无道理,点头应允了。于是两个人折出生活区,去了战神网吧。
这会儿差不多十一点左右,该回宿舍的学生都回去了,想通宵的还没补完夜宵,所以屋子里颇为安静。只是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混杂着汗味与香烟的味道,让小榕皱起眉头捂住了鼻子,一脸的厌恶。
“没事,没事,一会儿通风就好了。”罗中夏生怕小榕反悔,他东张西望,正看到老板拎着一箱红牛空罐出来。罗中夏笑道:“哟,老板,今天过来心理咨询的人不少啊。”
“哎,我跟你说,现在的大学生,那是一代不如一代,心态脆弱得不得了。”老板一面摇着头一面走过来,他看到罗中夏身后的小榕,眉头一挑,把他拉到一边来悄声问道:
“嘿……这么快就搞定了?”
“不,不是这回事。”罗中夏赶紧分辩,生怕小榕听到发作。老板又露出那种洞悉一切的暧昧笑容,连连点头,“我知道,我知道,你表妹来探望你,没找到住的地方,所以你陪她来网吧打发时间,对吧?”
“对,对。”
“对个屁,我上大学那会儿都不用这种借口了。”
老板在他头上象征性地挥打了一记,然后爽快地对小榕伸出右手:“你好,我叫颜政,颜是颜真卿的颜,政是政通人和的政。”
“韦小榕。”
小榕微笑着也伸出手来,两个人握了握。罗中夏把颜政拽到旁边低声问道:“喂,你以前跟我可不是这么介绍的。”
“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人家小榕姑娘一看就出身书香门第,气质高雅。我跟你说颜真卿,你知道他是谁吗?”
颜政一句话就把罗中夏给噎回去了。他动作麻利地给他们开好两台相邻的机器,还送了两罐红牛。罗中夏赶紧推回去一罐,说有一罐就够了,换了一瓶冰红茶回来。
到了电脑前,罗中夏拉开椅子,随口问小榕:
“你以前上过网吗?”
“你是在笑我土吗?”
小榕不悦,罗中夏尴尬地挠了挠头,“不是啦,我总觉得像你们这些……呃……仙人,与现实世界应该是格格不入的。”
“我们只是身具笔灵的普通人罢了,哪里是什么仙人啊……”小榕忽然有些神色黯淡,“不过你说的不错。我们韦家身背千年的宿命,每个人从一生下来就接受各种训练,很少能接触正常的普通人生活。”
罗中夏有些歉疚,刚要出言安慰,颜政又不失时机地冒了出来。
“小榕姑娘平时上网很少吧?”
小榕仰起头,饶有兴趣地回答:“你怎么知道?”
颜政走到小榕身后,双手扳住她的椅子后背,身子前倾。“我跟你说啊,一般天天来网吧的人,比如老罗吧,都是右手习惯性地放到电脑桌前,方便抓鼠标,左手搁在键盘上,随时能进入状态;你看你现在,双手交叉叠在桌前,拇指微抬,手腕空悬,一看便知很少用电脑,用毛笔倒是多一些吧?”
“老板你好厉害。”
“那当然了,算命的一直说我有当推理小说家的命格。”
“喂,上次你还说自己是心理医师的命格呢!”罗中夏在旁边坐不住了。
颜政冲他摆了摆指头,复对小榕道:“如蒙不弃,就让我来教你如何?”
“好啊。”小榕点点头,露出清新爽快的笑容。罗中夏也把脑袋凑过来,警惕地对颜政道:“要不咱们俩带她一起打CS吧。”
“CS打打杀杀的,不适合女孩子玩。”颜政刚说完,小榕转向罗中夏道:“罗中夏同学,你还有更重要的功课对吧?”
后者像泄了气的皮球,悻悻缩了回去,把《李太白全集》拿了出来。
颜政左看看右看看,笑道:“嚯!你管得还挺严的嘛,我还是头一回看见上网吧通宵来读诗的呢。”他又冲罗中夏挤了挤眼睛,“以后你可有的是苦头吃了。”
罗中夏听了,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
于是罗中夏老老实实地捧起书来,昏天黑地地看。而颜政则教小榕上网冲浪,去一些女孩子感兴趣的时尚、心情网站闲逛。罗中夏不时偷偷斜眼旁观,还好,颜政还算规矩,没有手把手地教她握鼠标。
读文字和打游戏不同,罗中夏一过十二点就开始犯困,只好拼命喝红牛撑着。那边颜政已经完成了教学任务,小榕冰雪聪明一点就会。颜政没事就说两个笑话,谈些掌故,逗得小榕咯咯一笑,气氛融洽到让一旁的年轻人酸水直冒。
所幸小榕很快就能自己独立上网,颜政回到柜台去招呼其他客人。
长夜漫漫。有道是有心十年弹指过,无意弹指胜十年。罗中夏拿着诗卷只觉得度时如年,小榕却是过得顺风顺水,转瞬就几个小时飞过。
就这么一直到了凌晨五点。罗中夏经常通宵,知道这个时间点是个坎儿,大凡通宵的到这会儿都是最困的时候。他事先喝了红牛提神,小榕不知此中奥秘,虽然勉力支撑,可脸上却难掩倦意。
罗中夏见时机已到,凑过脸来关切地问道:“困了吧?”
“还好……呵……”
小榕嘴里含糊答着,稍稍猫展了一下两条胳膊,不期然引爆了连续数个呵欠。
“要不你休息一会儿吧,通宵不睡对皮肤不好。”
“哼,还不是你害的。”
“这会儿应该没事,坏人也得睡觉呀。有什么事发生,我再叫醒你就是。”
“可是……这里没有地方躺。”
罗中夏一看有门,连忙回答:“那边儿有长条椅,躺着还挺舒服的。”
小榕听了罗中夏的话,踌躇了一下,自己也着实有些困倦了,经不住罗中夏劝说,就走了过去。她原本已经躺倒,忽又起身嘱咐道:
“有什么可疑的事发生记得叫醒我,诸葛家的攻击方式比我们想象中更广泛。”
“一定一定。”
小榕放心不下,再三叮嘱完才翻身睡去。颜政趴在柜台上,一边磕着手里一摞厚厚的身份证,一边斜眼看着罗中夏:“我跟你说啊,虽然掺和你们的事不合适,你看人家对你多体贴,年轻人,得珍惜呀。”
“什么?”
“少装糊涂了,从一开始你就是成心把她骗来网吧,你好脱身而走的吧?”
“你,你误会了,不是那么回事……”罗中夏结结巴巴地说,“我离开几小时,最快七、八点就回来了,让她在这儿等我。”
说完他不顾颜政怀疑的目光,匆匆离开了战神网吧。颜政看他的背影消失,摇了摇头,走到小榕身边给盖上一件大衣,回到柜台继续忙活起来。
离开了战神网吧,罗中夏立刻拦下一辆夜班的出租车,拉开车门腾地坐到后排。司机回头疑惑地打量了罗中夏一番,问道:“去哪儿?”
“旧货市场。”罗中夏半是紧张半是兴奋地说道。
自从那天晚上长谈之后,罗中夏就存了再去旧货市场的心思。上星期那个算命先生算准自己有一场奇变,几乎全中:取死之途是R、O二字,恰是欧和小榕的榕字开头字母;而求生之道,正是那一支pen。这不由得罗中夏不相信。眼下自己内外交困,这是唯一可能的救命稻草。他好不容易摆脱了韦小榕,得抓紧时间去找到那个老头儿,寻找祈禳之法。
到了旧货市场的时候,天还没亮,一轮弯月挂在天空还精神得紧,丝毫不见月薄西山的颓势。市场前的人不算特别多,卖豆腐脑、油条、馄饨和煎饼果子的小贩们刚把摊子支起来,三三两两的生意人在摊前抄手闲谈;旁边老柏树上的乌鸦尚未睡醒,只是偶尔拍拍翅膀,懒散地哑哑叫上两声。
按说今天不是周末,旧货市场虽然还是照旧五点开门,但那个算命的老头儿未必会来,就算来也未必会来那么早。罗中夏打定了主意在这里等到老头来了再说,小榕估计得睡到八、九点钟才能醒,时间尚算充裕。
罗中夏进了市场,在里面兜了一圈,那个算命老头儿果然没来。他问了几个小贩,都说不认识。后来总算有一个中年妇女说认识这老头,姓薛,住在南城,每天都来这儿坐着,不过一般都得七点多。
罗中夏看看表,才五点多一点,还有两个多小时呢。没奈何,他去市场门口买了一碗豆腐脑,就着两根油条吃完,又回转到旧货市场里满处溜达消食。
这会儿人来得还不齐,可看的旧货也不多。罗中夏一路走马观花,随心所欲,过了不知多少时候,一抬头猛然惊觉,原来自己不知不觉走到了那间偏院。
小院还是老样子,只是梧桐树立在黑暗中,倒比白天多了几分幽深的气息。其他几家店门户紧闭,显然是还没开门,唯有墨雨轩的门微微开了半扇。四下一片寂静,月亮斜挂偏院檐角,颇有琉璃檐角衬月冷的清冷。
“我的倒霉,就始于此了。”
罗中夏暗自叹息,若非当日他过来偷听,也就不会把这等麻烦事惹上身,现在只怕还无忧无虑地在宿舍里睡觉呢。
伤心之地,不宜久留。他转身要走,胸中的笔灵忽地又开始振荡起来。
罗中夏大惊,若非有什么重大感应,青莲笔断然不会如此跃动。他四下望去,院内悄然无声。他朝前走了几步,发觉笔灵跃动的频率前后不同。
朝右三步,笔灵激动不已;退后三步,则复又转缓。
难道这是个类似雷达的东西?
罗中夏虽然不知是怎么回事,但好奇心盖过了一切。他试探着又往右迈了几步,笔灵大振,于是他就依着这个规律摸索着前进。
小院不大,罗中夏慢慢绕开正路,一步一步探查着。经过几次试探,他总算搞清楚了正确的方向,逐渐走到墨雨轩房后的梧桐树下。此时笔灵振动已经达到一个极限,他探头一看,不禁倒抽一口冷气。
在梧桐树下赫然蜷缩着一个人。
这人身穿白色运动服,双手抱臂,脑袋被运动服的兜帽遮住看不清楚,双腿弯曲缩成了一团,身体不时抽搐一下,这是唯一能表明他仍旧活着的表征。
罗中夏赶忙拿出手机,准备拨打110。他又凑近了一些,想借着手机的夜光再看仔细点,却惊讶地发现,躺倒之人十分面熟。正是墨雨轩的老板,帮着郑和找笔的赵飞白。
“怎么老板晕倒在自己家店的后面了?”罗中夏自言自语。
只见兜帽里的赵飞白眉头紧皱,双唇苍白,整个面色就象竹漆一般惨青。罗中夏拼命按捺住惊恐,用手去触他的鼻息,感觉到极微弱的呼吸,心中一宽。
至少他还活着。
虽然他帮郑和夺了自己的笔,那也只是旧怨。眼下人命关天,这些小事罗中夏也就顾不上计较了。至于他为什么晕倒此处、郑和和无心散卓笔何在,这些都等把人救出去再说。
他拍了拍赵飞白的脸,喊了几声“喂”,赵飞白毫无反应,双手仍旧紧紧籀着,似是冰冷至极。
“还是赶紧先弄到医院去吧。”
罗中夏拿起手机,刚按了两个数字,就听外面传来一阵脚步声。他站起身来想大声呼唤,突然之间一股不祥之感冲入心脾,把他的声音生生按下。
他悄悄关上手机,闪身躲到墨雨轩的另外一侧,心脏与笔灵都狂跳不已。
脚步声渐近,来人只有一个,只是天色未明,看不清相貌穿着。
这人先到了墨雨轩前,拿出钥匙哗啦哗啦打开门锁,推门进去。过不多时,又推门出来,绕到房后,刚好发现梧桐树下的赵飞白。
罗中夏紧贴在拐角处的墙壁上,大气也不敢出一口。
这人用脚踢了踢昏迷不醒的赵飞白,见没什么反应,竟然笑道:“想不到你倒能跑,居然还有力气爬到这里。”
赵飞白自然是毫无反应。
“本来咱们一场相好,我不想伤你性命,谁叫你反抗来着。不就是个世交的侄子嘛,何至于此。”
罗中夏暗暗心惊,听她的口气似乎是谈及郑和。那边传来一阵衣服磨地的声音,只见来人拽着赵飞白一条腿,生生拖回墨雨轩内。看她的手法举重若轻,拖起这一百多斤的人来毫不费力。
“是该报警还是……”罗中夏犹豫了一下,决定还是再看一下情况。他一步一步小心蹭到墨雨轩门前,门没关牢,刚好给他留了一道小缝。
那人恰好背对着门缝,罗中夏这回看清楚了她穿着一身风衣,身材却是不高。只见她把赵飞白随便甩到一旁,打开日光灯,随后从怀里掏出一个竹制小筒,搁到紫檀桌上。这筒长约十几公分,由暗青色的竹片用金丝籀成,上面似乎还漆着几行字,不过距离太远,实在看不清。
再往屋子深处看,罗中夏一惊。
一个人在一张简易行军床上盘膝而坐,双目紧闭,正是郑和。
但他的模样是何等可怕!
郑和的整张脸完全被青色所侵蚀,裸露在外面的手臂也是青筋暴起,黑中透紫,整个人恍如鬼魅。他的脸形本是正方,现在却越发瘦削起来,仿佛被不知名的力量拉得长且直,太阳穴深陷。
罗中夏猛然想到,此时的郑和,与颍僮有几分相似。
风衣人用手按在郑和的人中和太阳穴各几秒钟,又摸向郑和下腹,一股光亮闪出,隐约可见一管毛笔影影绰绰在丹田之内。她自言自语道:“奇怪了,就算是无心散卓笔,何以炼化得如此之慢呢?”
郑和依然沉默,她拍了拍郑和的头,忽笑道:“不过没所谓啦,我就再多等十几分钟,待到日出之时,你便可以开始作为我奴仆笔僮的新人生,这是你的福分哦。”
这番话听得罗中夏毛骨悚然。先前他单知道笔僮乃是毛笔所化,韦势然那个老狐狸却没提过炼笔僮还需要活人来作材料的。
他心中害怕,身体自然朝后缩去,心中天人交战,不知是该去救郑和的性命还是自顾逃生。郑和虽然讨厌,可毕竟是自己同学。罗中夏虽然浑,可让他坐视别人濒临绝境而不理,却也很难。
此时天空已然泛起鱼肚白,只怕没一会儿就要日出。一个人的生死,不,是两个人,不,是三个人的生死就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罗中夏陡然背负起沉重的心理压力,呼吸不觉开始粗重起来。
“是谁?!”屋内风衣人厉声叫道。
罗中夏大惊,转身就跑。
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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