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位面而来的旅人,
欢迎你来到萨鲁世界,
我为你带来一个消息,
先知邀请你前去见他。

不去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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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芒之池:灌水版规』之奇幻版 [复制链接]

阿首 该用户已被删除
阿首 发表于 2007-2-8 12:02:58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欢迎来到光芒之池!】

或许,大家是第一次来到这里。因此我不得不首先介绍下我自己以及光芒之池的各项规定。当然,您或许是个高贵的上等精灵,亦或是地位崇高的人类贵族,但不管是什么,我依然要告诉您,这里——【光芒之池】,您将和地位最为卑微的任何族群一样,除可以在这喝酒聊天、大口朵頤之外,都—要—守—规—矩!
对了,如从前一样,还是忘了首先介绍我本人。

我,在世界构成之初便已经存在,那时的世界一片混沌……或许,那还不能算“世界”吧。
我来自遥远的东方,但却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存在于这个世界的。记得我打开眼睛的时候,一个巨大的天神正好倒下,天地为之颤抖,空气为其哭泣,当时暴雨极烈,天空电闪雷鸣!
他躺在我的身边。他苍老了,但他的目光却是那么的坚毅,我从中看到了他对世界的热爱,以及长久以来的孤寂。在他巨大的身体里,那些强大、神奇的力量正不断流入大地……也包括我的身体。
我曾问过他,你叫什么名字。他说,他叫——盘古!
他用最后呼出的气息,对我缓慢而坚定地说道:“你!将成为这个世界的幻督御使!快!你必须前往光芒之池!那里……需要你~”
最后,他死了,而他的力量让我成了创世之初的少数几个大神之一……

好了,不想再将那些数万年前的往事一一提及,还是宣读这里的法则吧!虽然有点长,但请您最好听完它。

三类发言列为必删之列:

  A. 严禁贴
   1、违反国家法律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6、黄色主题的;
   7、相互污辱、对骂的;
   8、涉及时事、敏感类政治的内容;

  B. 恶意灌水贴
   1、只有 标点/符号/表情/纯引用/ 的纯灌水;
   2、毫无意义的回帖,如:kkkkk/12345等
   3、多个主题同一回复内容;

  C. 广告贴
   除个别网站有防止盗链的那种必须要到网站点击了才能下载的外,下列情况视为广告
   1、欺骗点击类的地址链接!
   2、明显意义的、主要内容为网址链接宣传的文章!
   3、为他人或自己谋取利益的链接!
   4、不健康或违反规定的链接!
   5、六位或者七位QQ之类的广告!
   6、凡是带ID的连接,可以赚去点数的!

—————————————————————————————————————————————
凡违反以上版规者,按情节轻重处警告.扣分.禁言.封ID!

支持版聊。只要不违反规定,随便聊什么都可以,希望大家多多参与,开心灌水。
不怕你不水,只怕你不来。只要不是纯净水,这里就是你我交流的地方。无主题,畅谈一切

图尔贡·瓦达密尔

先知

群星的庇护-天蝎座 光之洗礼

天色已晚 发表于 2007-2-8 13:54:08 |显示全部楼层
[s:10] 神啊!!!
呵呵,我所见过的最磅礴的版规了!先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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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克·安 发表于 2007-3-31 12:55:10 |显示全部楼层
有点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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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色恶魔 发表于 2007-3-31 17:12:56 |显示全部楼层
     天那!还让不让人活了! [s:34] 太恐怖了! 亲爱的阿首,可不可以“放松”一点啊? [s:22]  [s:22]  [s: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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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边境 该用户已被删除
森林边境 发表于 2007-4-12 22:57:18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水坛子吧。。。好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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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边境 该用户已被删除
森林边境 发表于 2007-4-12 22:58:38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是水坛子吧。。。好严格
规矩其实还好呐,别的坛子的规矩其实差不多
可是。。。斑竹好凶啊。。。。。。 [s: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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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云

王者

vvinik 发表于 2007-4-19 00:16:44 |显示全部楼层
督察?教导主任?
让我们用圣水供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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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yy 该用户已被删除
btyy 发表于 2007-4-21 14:29:43 |显示全部楼层
[s:10]  [s:10] 以后还是少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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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son·S·密语者

求索者

沉默的法师 发表于 2007-4-21 15:12:43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人敢在这里乱来的话,全部拖出去,女的毁容,男的“咔嚓”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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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西风 发表于 2007-4-21 15:24:33 |显示全部楼层

阿首是激情的正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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