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与《勇者斗恶龙》的初代
这个误解不仅在玩家中广泛存在,有时在游戏媒体上也能看到。很多玩家把“龙”与“地下城”当作两项可以独立考查的特征,于是符合这两项特征的游戏都成了DnD游戏。于是《魔法门》是DnD,《哥特》是DnD,《上古卷轴》是DnD,甚至“大菠萝”也是。其他具有欧美中古时代特征的游戏,如《魔兽世界》《永恒之塔》,甚至《传奇》,都有人认为是“龙与地下城”。
很明显,这些所谓的“龙与地下城”都是山寨货,就像茅台镇这么多酒厂,真正的茅台酒商标只属于一家一样。我们首先要把“龙与地下城”分成两个部分:一是运算的核心规则,二是概念类似于“世界观”的战役设定。要知道,“龙与地下城”自打上世纪70年代末诞生起,就是需要授权的独家商标,你想开发DnD游戏,当然要乖乖缴上银子,才能得到DnD版权所有者——以前是TSR,现在是威世智(Wizards
of the Coast)公司的首肯。
DnD三宝书在绝大部分DnD游戏中都起不到多大用处
欧美RPG最早有据可查的商业作品是1979年的《阿卡拉贝》(Akalabeth,《创世纪》主创Richard
Garriott的实验性作品),此后是1981年的《创世纪》和《巫术》。当然,它们都不是DnD
RPG。第一个DnD正式授权的游戏是1988年的《光芒之池》,在这之前,如《冰城传奇》《魔法门》以及Quest of
Glory等都没采用DnD规则。随着《光芒之池》的热销,确实产生了一波又一波的DnD游戏热潮,几年后Westwood还为所有RPG迷推出了《魔眼杀机》(Eye
of the
Beholder)三部曲这样的不朽名作,但DnD强作迭出的同时其他RPG也没停下脚步,《创世纪》在系统上不断推陈出新,加入了日夜转换、天气、NPC的作息脚本等设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魔法门》和《巫术》各自用军棍打下400座军州,不断推陈出新。《废土》(Wasteland,1988年)和《叛变克朗多》(Betrayal
at Krondor,1993年)等作中国玩家虽不熟悉,却也各领风骚好几年,此时DnD游戏只能算是一个重要分支。到了90年代的RPG衰落期,DnD
RPG跟着一起落难,丝毫没起到中流砥柱的作用。Interplay的《坠于山下》(Descent to
Undermountain,1997年),在所有粪作中被奉为极品,在DnD
RPG中风评倒数第一,算是为那个时代划上了跌到谷底的句号——正如它的名字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