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已晚 发表于 2009-5-4 13:56:36

托尔金对文学与生活的冲击

  英国流行杂志PCANews最近对读者群就“谁是有史以来最佳作品”进行了一次调查,有许多的读者做出了回应,最后获得胜出的是托尔金的魔戒。

  文学精英们既愤怒又困惑,一个奇幻作家怎么能得到这样的荣誉?他们在全国进行了重新选举,托尔金的著作再次从诸多竞争者之中胜出。精英们再次向公众发问,他们第三次得到了整齐而又清晰的回答,托尔金的书是大众的最爱。我个人再也找不到对它更恰当的评价了。

  J. R. R.托尔金于1892年出生在南非。他的弟弟出生后不久,父亲便去世了,养育两个孩子的重任全部落在了母亲一个人肩上。更糟糕的是,托尔金的母亲这时又改信了罗马天主教,使得大部份家庭成员都与他们断绝了关系,他们因此而失去了维持生计的资源。几年后,母亲也离开人世,把两个小孩留给了教区牧师抚养。 托尔金在学校里是一个默默无闻的学生,但他的语言天赋在那时就已经开始显露,他并不善于言谈,却可以迅速理解并掌握不同的语言。一些孩子们拥有自己的词汇,托尔金创造出自己的语言。他在牛津做学生时尽情发挥这种对词藻的喜爱,之后又回到那里教授语言学。他一直是牛津最著名的教授之一。虽然他研究的是语言,但对于世界上的神话也开始产生兴趣。按他后来的说法,他写《魔戒》是为了创造英格兰自己的神话。 这个神话的舞台是中土,这片大陆最先出现在托尔金的《魔戒前传》里,那是一本托尔金为自己的孩子写的书。它是一个关于比尔博巴金斯的故事,比尔博巴金斯是一位谦逊的哈比人,他无意中被卷进(这让他感到非常懊恼)了由十三个矮人和一个巫师组成的冒险小队。(哈比人是一种和人类似的生物,但只有普通人的一半高。他们住在洞里,喜欢美食、园艺和赠送礼物。他们之中的绝大多数非常恋家。)在冒险途中,比尔博成为一只魔戒的主人,这就是托尔金这本著作的中心。《魔戒》是一个讲述魔戒和围绕着它的史诗般的故事。 托尔金的作品给予我独一无二的冲击。虽然许多人总是在讨论它对于世界的贡献,超凡脱俗的水平,但无却只想说一说他的生活和作品里对我很重要的一点事情。

  一件是托尔金对于神话的看法。大多数人把神话看作虚假的故事,托尔金的看法则与它们完全相反。他的挚友路易斯(C. S. Lewis)有一次反驳托尔金说:“……神话是谎言,虽然是美丽的谎言。”

  “不,”托尔金说:“它们不是。”

  真理就在其中,托尔金说,美、真实、荣誉……这些都是超越了凡人的真理。人们知道那里有真理,但他们看不见,这些真理是非实质的,但这并不影响它们对我们的真实性。只有通过神话的语言,我们才能说出这些真理。我们来自于上帝,托尔金说,只有通过神话,通过众口相传的故事,我们才能对来自上帝的生命产生期望。托尔金相信,撰写和阅读神话是对生命中最重要的真理的沉思。

  托尔金相信他在《魔戒》中写下的东西是真实的,并不是说这些事情曾经发生过,它们实际上通过一种日常生活中无法找到的路径为我们描绘了真理的存在。托尔金的一个朋友在读了一点《魔戒》之后问托尔金故事将如何结尾。托尔金回答;“我不知道,我会尽力把它找出来。”他觉得自己只是在发掘早已隐藏在那里的真理。

  托尔金对于神话的观点对路易斯(C. S. Lewis)接受基督教的历程起了很大作用。托尔金认为世界上所有其它的神话都混杂着真理和谬误,由上帝所造,为上帝而生的人记下了真理;疏远上帝的人写出了谬误。比尔博是一个真实的神话。真理确实存在,而我们每个人所做的只是把它模仿出来而已。正是这个观点使路易斯(Lewis)改信了基督教。

  第二件值得注意的事是托尔金的友谊观。这是他的著作和生活中引人注目的一点。在《魔戒》中佛罗多和山姆,佛罗多和亚拉冈的友谊不知吸引了多少读者的目光。在托尔金的生活中,他与路易斯之间也辉映着同样的光芒。友谊是天赐的礼物,光凭人为之力是得不到的。当两个拥有共同看法、经历、见识、珍爱或负担的人见面时,友谊就由此产生了。仅仅是互相熟悉并不算是友谊,它需要超越这一点的连接。这样的友谊是需要珍惜的。

  托尔金和路易斯对他们的友谊无比珍爱。他们一个星期至少要见三次面,参加一次"Inklings"(一群对文学报有共同爱好的朋友)的聚会,还至少要共进一次午餐。托尔金曾写道:“同路易斯的友谊给了我很多东西,除了不断的欢乐和安慰之外,我还从这个诚实、勇敢、聪明的人身上获益良多,他是一个学者、诗人和哲人,更重要的是,经过长期的寻觅,他已经成为了我主的热爱者。”托尔金对朋友的看法不仅是要支持自己,一个朋友更要和自己有相通的思想。

  第三,托尔金在生活和作品中的价值观,它鼓励着我。除了体型以外,托尔金把自己视作完完全全的哈比人。他喜欢吃(哈比人一天要吃六顿饭)。他喜欢花园,树林和田野里的散步。他快活、热心而且慷慨。他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他并不想改变这个世界,他只想善待上帝赐予自己的生命。

  同路易斯一样,托尔金相信故乡、家庭和劳动是我们生活的中心。对他来说,劳动包括所有的工作,并不只是能够挣钱的那一部份。他一般总和家人一起在家里共进三餐和下午茶。他很少旅行,但是喜欢多吃和抽很多烟。对于他来说,故乡、家庭和劳动是神圣的事,上帝喜爱它们远胜过那些“伟大的工作”。

  《魔戒》结束在一个哈比人的家里。有人认为这样的结局使壮丽的英雄故事显得虎头蛇尾。但托尔金认为这正是故事的亮点,所有那些战争、英雄和无所畏惧的行动并不比每天的平凡生活更具价值和值得称颂。我们正进行着令人兴奋的战争,它使我们脱离了枯燥的生活。

  最后,支配托尔金生活的是他对未来的预见,不是他应为上帝做些什么,而是上帝应为他做些什么。按照Calvin的说法,占据他思想的是“死后的冥思”。他清楚地知道并确信“这种轻微、短暂的苦恼只是我们在进入超越一切的永恒荣光前的准备。”

  像路易斯一样,他感到我们一直在渴望更多东西的事实正说明我们可以得到更多的东西。他曾写信给一个朋友:“我们出生在一个黑暗的时代,这并不是我们应该身处的时代。但我们还是有令人感到安慰的事情:如果不是这样,我们就不会明白我们热爱的东西,至少不会知道得那么多。我想只有离水的鱼儿才能对水有一个模糊的概念。基督徒是离水的鱼,与他们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我们是(1620年建立普利茅斯的)英国清教徒、异乡人、被放逐者,但我们很快就会回到家乡。” 到了12月,三部魔戒电影的的第一部就要面世了。另外两部将在后面的两个12月相继到来。为什么要提到这一点呢?如果你还没有读过《魔戒》,现在你就应该在看到影片之前读一读它们。至于我,我会在提早四个月,在八月份时去排队买票。


——转自路西法的地狱

暗影骑士 发表于 2009-5-5 17:52:25

个人比较喜欢龙枪

solokelvin 发表于 2009-5-5 20:25:24

魔戒一直都觉得比较闷,我还是比较喜欢80年代后的奇幻小说

阿狸 发表于 2009-5-10 12:40:35

我喜欢比较闷的。。。现代奇幻小说常常觉得因为太理想化而不够逼真。。。而且我实在不喜欢那些网络作家自我YY的写法。。。很恶心。。。

雪月花·葬 发表于 2009-5-11 00:13:07

同意楼上的 现在人太过度追求YY以及娱乐了, 而这样就丧失了从一部小说里面慢慢品味的乐趣, 至少我是会愿意去花上几个小时来阅读一本令人振奋的, 大部分篇章都带有一定意义的, 会令人深思的小说,当然也许对于现在生活节奏快的人来说是很难接受的   我推荐龙族 他基本上包含了我刚刚提到的元素

ck7543 发表于 2009-5-16 20:35:21

我看得第一部欧美奇幻就是魔戒,而且是在魔戒电影出品之前就已经看过小说了。(非Z版)

antias 发表于 2009-5-17 22:31:58

看过电影后才看的指环王系列   还是比较忠于原作的    但最终还是删减了一部分

kid497 发表于 2009-5-18 15:25:08

YY其实在任何一部作品中都无法避免,只不过好的作品是轻度YY,真正要鄙视的是重度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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