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金地狱(更新至幕间一)
呼......经历了开学的忙碌,现在我终于有时间来写这篇构思已久的东西了。填坑开始!不过由于学业,更新可能会比较缓慢...关于莫维幻术学派以及主人公的身世背景,请参见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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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大家批评!
一、该死的
一、该死的又做噩梦了。
梦里,五个人走在一起。他卡拉马佐夫•陈自己,和三个精灵走在漆黑潮湿、空无一人的街道上。路面泛着白光,可他说不清楚光源在哪儿。高而痩,两道剑眉拧在一起的提尔和红头发,大尖耳竖在外面的宁斯走在前面。提尔的外貌很容易让人以为他不易亲近,可实际上他笑口常开,会讲得笑话比唐恩城所有的卖艺人加起来还要多;宁斯倒是沉默寡言,总像是在策划着什么。
也正是如此,杀害敏斯叔叔的人中,他就是头儿。
“矮人”坦尼则比提尔还高出一头,他的外号是因为壮如矮人的身躯,而精灵的高个儿使他看上去像是个移动的堡垒。坦尼手中握着匕首,沾血,闪着幽幽的红光。
把救他的匕首,那把杀死敏斯叔叔的匕首。
敏斯叔叔则走在最前面,不,敏斯叔叔的尸体。坦尼的匕首插在胸前,血早已不流,这是因为一把火把他烧成焦炭。这畸形,黑色的尸体蹒跚着,灰烬和炭块从他身上掉下。
你们这帮该死的混蛋,杀了他还不够,还要把他和他的一切烧尽……
提尔、宁斯、坦尼,我决不饶恕你们。
敏斯叔叔到下,散碎成一堆炭块。
坦尼嘶吼着,口吐白沫,他趴在地上抱着墙,脑袋不停狠力往墙角撞去,直到头骨碎裂,淡白色的脑浆四散迸飞。宁斯和提尔扭在一起,提尔的喉咙被宁斯紧卡,他的四肢疯狂抽动,在宁斯身上留下长而深的爪痕。宁斯的手却未有一丝放松,提尔就这么一点点窒息而亡。他的五官渗出暗红之血,提尔还紧扣着脖子不放。直到陈停止了法术。
提尔从幻觉中醒来,看着两位同伴的尸体,又看看陈。笑了。疯了。
他笑着,挥舞着满是鲜血的双手,缓步向陈走来。陈发现自己动不了。
那疯狂的面孔忽而幻化成十数年未见,圆脸秃顶的父亲……忽而又变成浩如烟海的魔法典籍,自己立下的复兴学派的誓言……某个让他难忘的少女的微笑……最终,幻影凝固了。
一只雪白的花斑纹豹立在面前,那豹子,好像有着自己的脸。眼睛里燃着白色的火焰。
陈猛然醒来。坚实而寒冷的地面,温暖的篝火,满头灰发、四方脸的林恩牧师正往火里添柴。我回来了。真实的世界。
林恩牧师抬眼看陈:“还没到你守夜的时候。”
陈含糊应了一声,闭上眼睛。身旁波德瑞克蜷缩在睡袋里,发出甜美的鼾声。陈打心眼里羡慕这个吟游诗人。不是个聪明的家伙,这样却能有夜夜好梦。今晚是睡不着了,陈只好一遍遍默念回想各种法咒和它们的作用原理,很快便沉浸在魔法学的世界中,直到老牧师拍他肩膀。
“守夜。”牧师说罢躺下。
陈坐起,披着毯子以抵御夜间的寒风。身后的巨槐随风摇动,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枝叶间挣扎。冒险的第三天。同伴是老迈的牧师,年轻并充满幻想的吟游诗人,和我这个不知底细的“游荡者”。想到这里,陈笑了。游荡者,那两个人一直以为自己是游荡者。老牧师一定对此心存鄙夷,而波德瑞克则满心想学到些偷盗技巧。这当然不可能,因为陈自己都不会。
可我是莫维幻术师,我拥有的力量超出你们所有人的想像,和我相比,盗贼拙劣的偷窃与潜行只不过是日焰与烛光的区别。我能让你一时身处爱与美的天堂,一时堕落邪灵嘶叫的地狱,因为我能控制影响你的感官;我能在你面前改变容貌,你却丝毫不感到奇怪,因为我能篡夺修改你的记忆;我能用幻影杀人。
宁斯和坦尼的尸体浮现在他眼前,还有疯掉的,至今仍在恩东镇游荡的提尔。扭曲的尖笑。陈打了个寒颤。我没错,我只是复仇,我没错。
他站起身,活动筋骨,大口呼吸。前方,是匍匐在幽暗中的睡者丘陵。他们的目的地。 写得不错……就是内容少了点……
文中提到的梦,是一种预示,还是已经发生过的事?
“宁斯和坦尼的尸体浮现在他眼前,还有疯掉的,至今仍在恩东镇游荡的提尔。”从这句话看来,应该是已经发生过的事情,却总是在梦里骚扰着主人公……
不过,两死一疯的那三个,居然是精灵么?无语……
唔……期待更新……
另,顺便说一句,文中有错别字……呵呵…… 次日清晨。为他们挡风的大树上栖息着上百只鸟儿,叽叽喳喳的合唱。林恩牧师活动着僵硬的身体,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波德嘴里哼着小曲儿,熄灭篝火,收拾行李。
每当我见到你的脸庞,
便有蜜糖涌进心房…
陈打开地图端详着,却被波德的歌搅得静不下心。曲调很悦耳,小子的声音也很好听。不像他的年轻,波德的嗓音极富磁性,充满吸引力。陈抬起头,看见林恩牧师手持钉头槌,对着假想的敌人练习。
如果你想练习,我现在就能给你创造一个对手,当他的剑捅进你的肚子里时,你还真以为自己死了咧。
陈摇头,驱开这邪恶的念头。林恩牧师真的老了。一个老牧师,一个年轻的吟游诗人,外加一个不知底细的游荡着。圣火啊,这是什么样的队伍,连个战士都没有。而这样的队伍,竟然还要肩负起追查50年来格林城最大奇案的重任。但说实话,这样的队伍组合不是没有道理的。
都知道要打仗了。首都唐恩发出敕令,凡是会使剑的成年人都被征调到首都正南的军事重镇云堡。格林城也不例外。一夜之间,酒馆的座位空了一半,再也听不到雇佣兵烂醉后的吵闹和搏斗时金铁相交的尖叫。老板娘陷入无止境的抱怨中,圣火原谅她,头20年她从这个雇佣兵的集散地中赚了不知多少黑心钱。
而今雇佣兵尽数离去,会使武器的只剩下立誓不用利刃的牧师们。林恩牧师结束了练习,匍匐在地,对着从睡者丘陵升起的太阳祷告。小诗人也跪下,陈只是向东方合十。牧师虔诚的祷告似乎永无止尽,陈不禁对牧师的迂腐感到厌烦,即便是在危机四伏的荒野,他也非得把这一套仪式搞完不可。敌人来了怎么办?不过,谁叫今日是圣火降临的纪念日呢?
牧师的祷辞一如既往,讲的是圣火之光团结人类的故事。每个人类都能倒背如流。牧师的吟唱低沉缓慢,却包含着奇特的温暖,刚刚还在厌烦的陈渐渐被这股温柔的力量包围,静下心来。
在七百年前的“混乱之治”时代,世界由诸神统治,人类为了各自的信仰争战不休,真正统治世界的却只有混乱本身。其他种族也视人类为弱小之物歧视并加以剥削。野蛮如兽人,把掠夺之血洒满半个大陆,“骸骨之主”蒙都•默克用他所杀之人的骨骼为自己建造大陆上最大的坟墓,现今仍然挺立;聪明如精灵,则在人类中传播他们的信仰,建立傀儡代言人,如曾维持短暂十年统一的韦思林议会。直到四百三十年前圣火出世,横扫诸神,成为唯一,并将人类重新统一在光明与火焰的代言人米尔斯家族之下。
人类团结一致所形成的力量令世界震颤。光明铁骑的第一个牺牲品便是坐拥金山,贪婪无耻的侏儒。他们的财富来自人类奴隶的血汗,而第三代“圣火使者”巴利安•米尔斯让他们尝到了血债血偿的代价。在整个侏儒种族彻底成为人类的奴隶后,人类对抗兽人入侵的铁血风暴长达十年,巴利安•米尔斯亦光荣牺牲,成为第一个被供奉在祭坛的英灵。直到他的继承人,“智者”尼克•米尔斯施计将兽人王胡尔•默克围困在云堡,逼其签下割地赔款的和平条约。人类也得以在唐恩城建都,宣布王国的成立。虽然尼克王不久后即因过度操劳而被圣火召回神界,但他的继任者们励精图治,从经济和文化上使人类彻底摆脱其他种族的控制,也最终使心怀愤恨的兽人彻底臣服,安心居于他们的发源地,大陆东北无穷无尽的白沙漠——铂金地狱。
光明王国强大如斯,甚至使互为世仇的精灵与矮人结为联盟。王国历一百七十五年,人类与精灵矮人联军的圣战终于开始,圣火在神界也与他们的神灵展开搏斗。战场上,光明铁骑在“精灵之敌”墨隆•米尔斯将军的领导下,将罗斯林的精灵驱逐出他们的土地;杨牧师则用圣火把翡翠林化为飞灰。最终的决战地是睡者丘陵,光明铁骑发动冲锋,墨隆则在与命中宿敌精灵王子阿戈瑞斯的决斗中将其击毙,开启了胜利之门;另一面,本欲向人类后方发动奇袭的矮人部队却被杨牧师诱入陷阱,在“恶鬼之爪”山谷,大半矮人部队被圣火烤熟在他们的密银铠甲中,其中包括国王汉斯和他的九个儿子。矮人背弃联盟,逃回他们的地道,精灵则被迫撤回他们最后的圣地——血枫林中。人类展开最后的进攻,绝望中精灵施展禁忌之法,以血枫林为界,把整个大陆一份为二,海水涌入,终于阻挡了人类的进攻。但精灵也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整个血枫林的红叶在一刻间化为黑紫,他们的神灵也被这禁忌之力前所未有的波动感染,失去神性化为恶灵。整个大陆群魔乱舞。而圣火为了子民,用尽力量把魔神围困,从此二者在异界陷入永恒的争斗,却换来了大陆长久的和平与稳定。颂歌到此结束。
尽管这故事已听过无数遍,可陈仍不免为之心摇神驰,感慨良多。墨隆与阿戈瑞斯的决斗。精灵。提尔、宁斯、坦尼。这些名字在陈的生命中,不仅仅是遥远的传说。而是活生生的历史。
他自己就是个半精灵。 既然首行不空格,建议段落之间空行! 我错了... 听老大的... 颂完祷词,林恩牧师行礼起身。波德的脚跪麻了,不停的做鬼脸。陈看着前方的睡者丘陵出神,这片连绵的山谷从远处看来仿佛一人睡倒,因此得名。太阳此时已从睡者 丘陵升起,威芒四射。
波德有些怕林恩牧师,便嬉皮笑脸的请陈扶他起来。“大哥陈,我受伤了,救我啊……”林恩牧师微微摇头。
陈并未注意,他闭上眼睛,努力捕捉在东方传来的某种……力量……讯息。林恩牧师的祷告一结束,陈就感觉什么东西在肠子里纠结,某些声音在耳边低语。从东方来, 右肩长出一条幻影的手臂,直指太阳的方向。从东方来。雪白的花斑纹豹在胸腔中低吼,它的声音越来越大。最终化成这么一句:
“快逃!”
陈失声大喊,林恩牧师猛地抽出钉头槌,环目四顾,敌人在哪里?
“快躲到树影下!”
迟了,迟了,迟了。豹子呜咽着。东方不知何时聚起一片铅云,把新生的日头牢牢裹住。
数百道蓝光从睡者丘陵中飞起,尖啸着朝他们冲来。比箭支要快十倍。
“我起不……”波德瑞克话音未落,一道光焰已然插中他的小腹。林恩牧师想去援助,却被陈硬生生拉开。他们刚躲到大树后,火雨便已落下。波德瑞克的尖叫传来:
“我受伤了,救我啊!”他的呼喊渐渐化为嘶鸣。林恩牧师双拳紧握。身后的大树也着了火,蓝焰迅速蔓延。好在此时火雨已停,陈与牧师得以在大树的枝叶着火落下之前离开。蓝焰落在地上,仍不倦燃烧,从远处看,仿佛众星坠落于地。陈这才发现,焰火的载体原来是鸟。有大有小,各种各样。陈能认出其中一只雉鸡的长尾。插在波德身上的,则是啄木鸟的长喙。陈暗自心惊,不仅为这可怖的妖术,更因为自己奇妙的预感。胸中的豹子。
“邪——魔!”林恩牧师看着波德仍在燃烧的骸骨,紧咬的齿缝中吐出两个字。
每当我见到你的脸庞,
便有蜜糖涌进心房…
可怜的孩子,再也不能唱歌了。林恩牧师跪在波德身旁,祈求圣火看顾他英勇的灵魂。“为圣火而生,为圣火而亡。”老牧师声音苍老低沉,双手交叉放在胸前。
“为圣火而生,为圣火而亡。”陈跟着行礼祷颂,上一次如此虔诚是什么时候?
是叔叔死的时候。敏斯叔叔和波德瑞克都被火焰吞噬,他们的尸体,看起来如此相像。
老牧师站起身,盯着陈,钉头槌紧握在手中。他的怀疑是有理的,我们的行动,只有领主、主教、和我们三个人知道。而我则是身份不明的游荡者,他们选我是因为找不到拿刀子的人,而我自称熟悉睡者丘陵的一切。陈先前一直琢磨着如何吹圆这个大牛皮,现在看来不用了。陈毫不畏缩的与老牧师对视。其实只要略施小技,幻术便可消除掉林恩心中的一切怀疑,可陈不愿这么做。老牧师不愧是圣火之仆中的姣姣者,他的眼睛里有烈日的金光。陈双眼一阵刺痛,就像看到正午的太阳般陷入失明。但不要闭眼,不要扭开头去。陈告诉自己。
强光却在这一瞬消失,陈恢复了视力。林恩牧师还是那么苍老,小眼睛混浊无神。他点点头:“你不是告密者,幻术师,半精灵。”疲惫至极的声音,为了看破我的内心,他一定耗尽所有精力,圣火啊,他早就知道我的身份。
陈卸去脸上的伪装法术,两个尖尖的耳朵从发际竖起,这是唯一能证明他精灵血统之处。牧师一边咳嗽,眼光朝耳朵扫过。“你知道,这年头半精灵的日子并不好过。”陈说,“您早就知道了?”
“在我面前伪装成一个盗贼并不容易。”陈猛然发觉自己的愚蠢,林恩牧师管理格林城的治安已有三十余年,深受百姓爱戴,若是他愿意从政,按他的赫赫功绩,早已成为郡内主教,甚至可能去翡翠废墟直接为圣火服务。那可是大陆上最大的荣耀。现在陈只希望牧师从刚才圣火之光的探视中没发现更多的东西。我可是那该死的恩冬镇奇案的真凶啊。
还好没有。“你不愿透露身份自然有原因,但圣火告诉我你的力量是正面的。对我们有帮助。”牧师看看波德的尸身,又看看天空,乌云如墨汁入水般肆无忌惮的扩散。 “太阳……我们回吧。”
“不埋葬……”
“祷告已拯救他的灵魂,剩在那里的只是具臭皮囊而已。”林恩指向南方,“我们去鹿河,在那里沿河回城。”
好主意,天知道会不会有第二波火雨。但妖灵邪火再强大,在水面前也无能为力。鹿河不远,半小时的路程。一路上,林恩牧师再也没说话。当他们沿河向西,陈终于打破这令人烦躁的沉默:
“波德只是个孩子,你为什么也让他来这个危险的地方?”话甫出口,他便后悔了。
好久老牧师都没有答话。陈以为他不愿回答时,林恩牧师却说:“他是领主最宠爱的私生子,领主希望他能有份功绩,便可封他个职位,不用做吟游诗人,飘泊四方。”老牧师长叹一声,“我本能保护好他的。”
陈不知该怎么回答,只好闭嘴。而一个念头搅得他不得安宁,我必须尽速回城,偷偷的悄悄的,我知道告密者是谁,如果跟老牧师一步步走回去,有得花两天,那就晚了。可把这个精疲力尽的老人丢在荒野?陈为此不安。可他是大名鼎鼎的林恩那,能保护好自己的。该死,我得决断了。像父亲那样。
他停下来,念动咒语。
林恩牧师转过头:“你给自己加疾行咒干什么?”
“抱歉。”陈的身型溶化在黯淡的空气中。
疾奔中,陈不禁感到好笑。老牧师必定追不上自己,还隐形做甚。莫不是觉得自己一溜烟逃跑太过丢人?肯定是这样。唉,若不是圣火之仆拒绝一切奥术,我们就能一起回去了。老头子,你一定要该死的安全。 占位观看连载,卡拉马佐夫的阴谋才刚刚开始 很好,借用冰火里的不同字体给予强调语气,看着很有味道
幕间
幕间祭典开始。
大家都很害怕,毕竟这是第一次。古鲁特总在挠屁股,马斯喀不停转圈,而举着火把的平平呼吸和心 跳声之大,以至于瓦伽都怀疑会不会传到地上。莫斯兄弟和达弥聚在一起讲荤段子,他们看起来很轻松,其实瓦伽知道那笑声里包含的恐惧。
瓦伽自己并不害怕,只是有些紧张烦躁。他想让马斯喀坐下,让达弥他们安静,可他没有。他们只是普通人,可怜、卑微、矮小的侏儒奴隶。唯一有自由身的马斯喀,也不过是在阴沟地道中潜行的硕鼠,以偷窃和剩饭为生。社会地位甚至不如农奴古鲁特,银铃酒馆的小丑平平,为布尔达斯领主打扫厕所的莫斯兄弟,以及为服伺领主特殊癖好而存在的女孩达弥。对他们来说,皮鞭是零食,血泪是饮料。平日他们在人类面前小心求生,而此时犯下大逆不道之罪,恐惧是自然的,应该的。
而我呢?
我自己也是冈特大师的奴隶而已。死老头子,感谢你的书籍和卷轴,我把它们都读完了。我因此而拥有力量。
祭品到了。
阿猛和地精鲁拉抬着祭品进来。平平欢叫一声迎上。这两人都是银铃酒馆的斗兽者,因此和平平关系极好。祭品在麻袋里扭动,阿猛踹了一脚,揭开麻袋。冈特大师的马房小弟圆睁着眼,泪水如注。他四处张望,一看见瓦伽就向他爬去。鲁拉摁住他,那男孩脑袋昂起,对着瓦伽哼叫。该死,我让阿猛和鲁拉这两个家伙找十五岁的男孩,竟然是他。不过也难怪,他符合祭品的要求,而且视侏儒们(准确地说是自己)为友,很容易上钩。
男孩的眼睛使他想起他们分食的一块糖,他胸中憋闷,只想转过头去。但他没有,你是火的选民,是把同胞们领向复兴之路的领导者。这是你的考验,你的宿命。他强迫自己注视着男孩的脸庞,脖子上一条青筋暴起。两只手掌满是汗水,开开合合。
他深深呼吸,吐出两个字:“开始。”平平手中的火把顿时熄灭,整个地窖陷入纯粹的黑暗。
大家手拉手围成一圈,绕着男孩和自己旋转,地精则在门口把风。
瓦伽左手指天,右手指地,开始念诵祷词。我们高贵的先祖使用的平塔亚语。瓦伽每念一句,众人便随声附和,尽管已排练数次,可瓦伽仍能听出不少错误。数百年来人类的奴化早已使我们遗忘了自己的传统。不过没关系,圣火能听得见,能感受到我们的拳拳诚意。他会回应我们的祈祷。
瓦伽的声音越来越低沉,到了独诵的部分,众人停止转圈,对着自己匍匐跪下。瓦伽在男孩身边游走,一时双臂展开,如雄鹰飞翔;一时以手遮脸,弓背颤抖,仿佛见到什么真正可怖之物。七十七个敌人,七十七种姿势。瓦伽感到还有些东西在随着自己起舞祷颂,他的手和面庞发出微弱紫光,在众人身后拖下长长怪影,扭曲摇晃。光芒愈亮,怪影的扭动就愈强烈。最终,瓦伽的双瞳也开始闪烁。他抓起已然吓呆的男孩的右臂,只一扯,便把那臂膀生生撕下。男孩连呻吟都没有,便昏死过去。众人又开始诵祷。
瓦伽双掌摊开,手心朝天,上下挥动。鲜血从男孩断臂之处涌出,向上飞升,在瓦伽面前汇聚成一个圆球。此时瓦伽心中别无他念,早已完全沉醉在仪式中。圆球的颜色由红变紫,里面隐约看到几张痛苦尖叫的脸庞。当最后一滴血融入球体时,它已完全变成蓝色,一如瓦伽的身体。
瓦伽大喝一声,这团血液便熊熊燃烧起来。他再度呼喊,火球尖啸着向自己冲去,衣服瞬间化为飞灰,蓝火爬满全身,嘶嘶鸣响。瓦伽大笑,这时他只感到自己全身充满圣力和快感。火焰越来越小,最终熄灭。瓦伽赤身裸体,却毫发无伤。他长出一口气,心中满是喜乐。
仪式结束了,仪式成功了。
瓦伽双臂挥动,数十道蓝火在墙壁上燃起。众人这才看清地窖的真貌。
这是一口深井,他们为此深感惊奇,并不觉得往地下走了多深,但向上抬头,竟是望不到顶。墙壁上密密麻麻刻着许多人脸,或痛苦,或狰狞。蓝火在他们的嘴和眼中点燃。
平平把早已准备好的长袍盖在他身上,其余人一一上前,亲吻瓦伽的脚。不是信徒的地精也以自己的方式表达了他的敬意。我不信任他,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每次仪式,都会点燃七十七道火焰,毁灭七十七个敌人的灵魂,赐给我们七十七种伟大的力量。”瓦伽朗声宣布。“等到圣火将墙壁上的面孔全部点燃,便是我们的苏醒之日,那时我们将恢复先祖的荣光,山脉会随我们的意志移动,河流将听我们的命令枯涨,即便是骄傲的太阳,也要在我们的力量下……”
“卑躬屈膝,俯首听命。因为我们是众灵之灵,万王之王。”他们一起祷诵,“圣火的爱子,光明的嫡承。我们一手执火,一手持剑。烈火驱散邪魔,利剑毁灭敌手。火将赐予我们失落的自由、荣誉、与威权。直到时间的尽头。”
每个人都激动得流泪了,包括瓦伽自己。地精双手环抱,歪着头看着他们。
马房小弟业已变成一具干尸,蜷缩的枯骨。两个眼眶空洞洞的,盯着瓦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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