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贝丝
发表于 2007-6-25 10:29:51
晕。。。。。
怎么能这么理解啊。。。
我没有同人的癖好啊啊啊啊啊。。。。。
只是理由而已。。。没必要这么吹毛求疵吧。。。。
克拉贝丝
发表于 2007-6-25 10:32:32
拜托大家把这文理解为“对爱专一”与“责任”的双重理由。。。。。
谢谢。。。
不要再误解啊啊啊啊啊。。。。。
还有,【梅】是用户名。。。。。不要再增加混乱了啊啊啊啊啊 啊。。。。
梅沁雪
发表于 2007-6-25 10:35:32
还是很年轻的啊
如果说你那个还活着那么对爱专一还说的过去
但是他死了啊
这还要...........................
不好说
你干脆就说心理的伤还没好算了
想让时间去洗去悲伤沙
鬼舞
发表于 2007-6-25 10:42:44
看不懂````
莱格拉斯
发表于 2007-6-25 10:44:43
引用第6楼天剑于2007-06-25 10:09发表的 :
不能再对异性 动心
会让人误会的
点头
引用第7楼沉默的法师于2007-06-25 10:19发表的 :
那对“同性”负责?更有问题吧?还是劝两位王子/诗人不要放弃,再试试.......(我这个建议正确吗?)
同意
引用第8楼梅沁雪于2007-06-25 10:24发表的 :
同意楼上的意见
没必要为一种很奇怪的组织负这各不合理的要求吧
确实~~~
要不你做尼姑我做和尚?
照样住对门
沉默的法师
发表于 2007-6-25 10:48:15
引用第10楼梅于2007-06-25 10:29发表的 :
晕。。。。。
怎么能这么理解啊。。。
我没有同人的癖好啊啊啊啊啊。。。。。
.......
我当然知道你不是同性恋。玩笑嘛。只是看到这次事件就这么结束了不甘心 嘿嘿
克拉贝丝
发表于 2007-6-25 11:10:46
那个。。。。法师。。。。
要是我同意了才是结束吧??
只有我不同意才能继续混乱下去啊啊啊啊啊。。。(呃,请无视这么邪恶的语言,谢谢!)
吟游诗人
发表于 2007-6-25 12:23:34
这是梅的心声吗?
呵呵~来看看你~
梅沁雪
发表于 2007-6-25 13:50:13
梅啊
你没有必要现在同意啊
让他们争和闹啊
说实在的我现在感觉你就是不说太多的话
呵呵他们也会争的你死我活的
肯.亚当斯
发表于 2007-6-25 20:41:20
建议,梅,比武招亲吧。。。。一次性解决所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