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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的肖像 [复制链接]

安德烈·斯坦尼斯拉夫·索尔莫格洛维斯基

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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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lam 发表于 2012-2-2 12:45:49 |显示全部楼层
子女的肖像
□ 乔治·马丁     Portraits of His Children
    [美]乔治·R·R·马丁 George R. R. Martin
    沈茜 译
    科幻世界译文版 2007.12 第141页
     
    编者按:乔治·R·R·马丁曾凭借《沙王》于1979年荣获过星云最佳中篇小说奖。他的著作包括《冰与火之歌》、《光逝》、《末日狂歌》、《热夜之梦》、《夜行者》、《莱安娜之歌》、《星与影之歌》等。作家现居住于新墨西哥。
    对于《子女的肖像》这篇在1985年再获星云最佳中篇小说奖的作品,他写了下面这段话:“毋庸置疑,作家与其创作的人物间存在着某种独有的联系。对作家而言,他们不仅是单纯的人物,更类似于我们的子女。他们脱胎于我们的想象,带有我们的特质,展示着我们所追求的各种各样不朽的梦想。
     “我也不例外。阿布纳·马许与乔安那·约克,桑迪、玛姬和福姬,‘单翼’瓦尔和‘半边脸’布雷坦·布里斯,肯尼跟他的猴子,可怜的梅乐迪,加强版模型梅兰莎·吉尔,残酷无情的西蒙·克雷斯,当然,还有我失落的莱安娜①……每当我提笔时,他们的脸总是浮玩在我脑海。
    “这是一个关于作家的故事,从某种意义上说,它比许多人以为的更真实。”
     
    十月的深秋,寒意浓浓。傍晚时分,理察德·卡特林如往常一般拄着拐杖,正要外出散步时,发现一个包裹孤零零地躺在门外吹冷风。他心里即刻涌起一股怒气——那个呆笨的邮递员,卡特林已经好几次扯着嗓门向他讲明,大的包裹如果放不进邮箱,便要摁响门铃,提醒他注意。看来这家伙是故意把它丢在走廊上,好让过路的人捡便宜。见鬼了!不过说真的,这种倒霉事,很难发生在这幢幽灵般的老房子上。卡特林的家隐密异常,建于河边陡岸,屋前对着一条死巷,周围茂密的树林将房檐遮盖得严严实实,旁人稍不留意,很难发现这里还有人居住。然而,如果真正面对大风大浪,隐匿藏身也是无济于事的。
   
    卡特林打量着这个被深棕色硬纸密实包裹的东西,心里的不满很快平复下来。显然,这是一幅画,右下方用墨绿色钢笔清晰地写着一排地址。字迹是米雪尔的,不会错。啊,她送来一幅新的自画像?肯定是悔悟了。
    卡特林确实非常吃惊。尽管自己从不承认,但他秉性傲慢固执,为一点小事可以记恨几年,甚至几十年,要他道歉是绝不可能的事。他唯一的女儿——米雪尔,毫无保留地继承了父亲的性格。卡特林从没奢望她会作出今天这样的姿态,虽然,怎么说呢……这让他感到暖乎乎的。
    他把那根一直陪伴他、和他一般老朽的拐杖搁在一边,伸手抱住这个笨重的包裹,吃力地往屋里拖,希望赶紧告别外面见鬼的冷风。画框大概三英尺高,意想不到地沉。卡特林咬紧牙关拖进去,一脚把门端上,穿过长长的走廊,来到自己的房间。屋内,厚厚的棕色窗帘封锁着黑暗的空间,不让一丝光线趁机闯入;阴冷外加潮湿,浓烈的灰土味在空气中弥漫。卡特林放下包裹,摸索着去开灯。
   
    事实上,自从米雪尔两个月前头也不回地冲出去之后,他就再没进过这个房间。她的自画像仍挂在石板壁上,和下面又烂又脏的壁炉一样,从那晚后便无人过问。书架上凌乱地排列着卡特林出版过的小说,包装精致的黑皮革封面也蒙了厚厚的一层灰。看着墙上那幅画,卡特林心头再次不可抑制地涌上一股怒气。瞧她干了什么蠢事!这副肖像原是那样美好,在他看来,远远超过米雪尔自以为是的那些所谓抽象艺术,或者她赖以为生的陈腐封面画。这幅作品是她二十岁时创作的,并作为生日礼物赠给父亲。从那以后,它便成了他的最爱。再精确的相机也难以捕捉画像里那个米雪尔:面部细腻的线条,棱角分明的轮廓,湛蓝的双眼,飞扬柔软的金色发丝,在卡特林眼中全都惟妙惟肖。更重要的是,画里的米雪尔年轻、自信、充满朝气,嘴边那弧微笑,让他不由得想起妻子海伦。结婚那天,她笑得多么迷人……自然,他曾经不厌其烦地对米雪尔讲明,他是多么多么地喜欢这微笑。
   
    然而……然而,这甜蜜的微笑,竟成了她吵架后的发泄物,导致两人的决裂。米雪尔从父亲收藏的小玩意里翻出一把古希腊式样的小刀,用锯齿刀锋毫不留情地几下划烂那洋溢着笑意的嘴角,又挖出两只大大的蓝眼珠,似乎是要弄瞎肖像。卡特林永远不会忘记自己闯进房间时看到的那番景象:条条被弯刀划得残破的布片,凄凉地撕扯在画框边缘。他简直想不明白她怎能对自己的画作下这种毒手,太丑陋了……他无法理解这种疯狂。想到在此之前,她也曾这般粗暴地对待自己的书时,他更是义愤填膺。不,不可理喻,无法容忍!
   
    损毁的的画像撑着破碎的身躯顽固地靠在墙面上,卡特林也依旧顽固地不肯把它取下来。然而他不忍再多看一眼,于是不得不搬离这个居住已久的房间。这个决症时他来说并不容易,老宅大得像迷宫,空房间数都数不过来,而卡特林只是一个人住。整栋房子约摸有一个世纪的历史。当年的佩诺特还是兴旺的沿河市镇时,据说有许多成功的蒸汽船船长在此居住。哥特式的华丽建筑风格体现了过去汽船时代的美好日子,从三楼的走廊和窗户向外远眺,密西西比河的美丽风光一览无余。那次争吵以后,卡特林便将桌椅和打字机搬到一间空卧室里,安顿下来。他决意让那间房子保持原状,直到米雪尔回来道歉为止。
   
    米雪尔的道歉,也许是一通饱含热泪的电话,或者其他方式——但卡特林从没想过会是一幅自画像,再说来得也太快了。当然,这无疑更亲切、更贴心。画像的确是走向和解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步,因为卡特林明白,自己即使孤独终老,也绝对作不出任何让步。搬到爱荷华州的这个临河小镇后,他便与纽约的所有朋友断了联系,也不打算在当地另寻新伙伴。这不奇怪,他向来对交际方面的事没兴趣,新朋友总让他感觉不自在。他只想独处,即使在面对少数几名密友、面对自己的家人时也一样。海伦常常责怪他关心虚构的角色多过身边真实的人物,更为讽刺的是,从十多岁时开始,米雪尔便在这点上继承了母亲,不断地唠叨他。唉,海伦最终离开了他们。十年前离婚,五年前去世。这个让人生气的米雪尔如今是他唯一的亲人。然而他现在失去了她,甚至失去了那些争吵。
   
    他一边拆着画框上的棕色包装,一边发愁。不出意外,他会给米雪尔打电话,告诉她这幅新作是多么出色,又是多么寓意深刻;告诉她他很想念她,打算邀请她一同过感恩节等等。别再烦恼了,问题只能这样解决。他不会再与她有任何争吵,甚至不会提起上次的事件。因为一旦提起,父女俩多半又是互不让步,一切重来。这不过是家族秉性,卡特林骄傲地想,固执流淌在血液里,根深蒂固,如同我们的高颧骨和宽下巴。可以说,这是卡特林家族的传统。
   
    画像的边框古旧典雅,木雕精巧,质地沉重,完全符合他的口味。比起那幅镶黄铜边的旧画,新画框和房内维多利亚风格的家具更为般配。卡特林用力扯下包装纸,急切地想知道女儿画了什么。她快三十岁了——或者已满三十了?他从来记不清她的年龄,连她的生日也不清楚。但不管怎样,她应该比二十岁时画得更好才对。这幅新作无疑会很棒。他撕落最后一片包装纸,急不可待地翻转画框。
   
    真的太棒了!他不由得瞪大眼睛。这绝对是米雪尔的最佳作品!精致,臻于完美,可是……可是,细看之下,卡特林的火气慢慢上扬。
    这不是她。画中人不是米雪尔!怒火腾上脑门,原来这根本不是表达歉意的礼物。米雪尔到底是什么意思?
    他直愣愣地瞪着画中人。
    一个他不认识的人,但这张脸又仿佛在哪里见过,见过千万遍之多。他脑中翻江倒海。
    画像中是个年轻男子,也许不到二十岁,微鬈的棕发里却已夹杂了几根银丝。他仿佛刚刚睡醒,头发凌乱,盖住了眼睛。他的眼睛……清澈的绿眸,墉懒的神色,仿佛正在享受某些隐秘的玩笑。他同样有卡特林家族特有的高颧骨,只是下巴的线条全然不同。挂在扁平大鼻子下的笑容里透出一抹嘲讽意味。综合看来,男子的神情多少有些傲慢。他穿着褪色的粗布裤子和松垮的WMCA②圆领长袖T恤,一只手里还抓着一块咬掉半边的生洋葱。画像背景是一堵布满涂鸦的砖墙。
   
    他猛然醒悟。创造这个人物的,正是他卡特林自己。
    这是理察德·卡特林出版的第一部小说《混混日记》中的男生,名为爱德华·多诺万。但他身边友人、周遭同辈以及书中的其他角色都习惯于叫他德那霍。他是这本书的主角,一个油嘴滑舌的青年人,时而因为小聪明吃点苦头。只消瞧着这幅画,卡特林便宛如与其相识一生了。从某些方面而言,这样说确实没错。卡特林以自己的方式创造了这个人物,用作家独有的情怀了解并珍爱着他的孩子。
   
    卡特林仔细打量着画像里每个细小笔触。德那霍,米雪尔简直描摹出了一个活生生的他。过去种种再次浮现脑际:所有场景他都花费了大量心血,每个人物他都用心塑造,至今还能清楚地唤出他们的名字:猴子、鱿鱼、南茜……作为故事主要舞台的瑞琪小镇匹萨店(这在他脑海里仍然栩栩如生),亚瑟的摩托车买卖,高潮部分的匹萨之战。这其中,德那霍最为特别:聪明过头、混迹街头、虚度光阴,全是那个年龄的青年的写照。他老爱高声感叹:“开不起玩笑的人真他妈没意思!”——这句话也是全书的结尾。
   
    突然,某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涌上理察德·卡特林心头,宛如与多年好友重逢一般。
    但在同时,他又想起和米雪尔那场暴风骤雨般的争吵,那些肮脏的毫不留情的字句。他陡地明白,她是想告诉他,能陪他度过一生的只有那些虚构的人物。卡特林的脸色愈发难看了。“狗娘养的婊子!”他脱口而出,无处发泄的愤怒让他像困在笼中的野兽。他快步闪出房间,半途猛回转身,朝着黑暗大吼一声“婊子”,然后毫不客气地“砰”一声甩上门,气冲冲地奔进新卧室里。
   
     
    “婊子!”当时他也是这样骂米雪尔的。
    她愣住了。听到这话,她转过身来,睁着那对哭红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父亲,弯刀和画布上破碎的笑容还捏在手里。随后,她裹起画布,用力砸向卡特林。“你这杂种!这就是你喜欢的该死的画,该死的微笑!给你!全拿去吧!”
    布团正中脸颊,卡特林的面孔如发怒的公鸡一般涨得通红。“你和你妈果然是一个德行。”他气急败坏地说,“不是砸就是扔,你母亲就是这样的。”
    “难道不是你让她变成这样的吗?”
    卡特林不予理会,“你到底发什么疯?做出这种电视剧里才有的滑稽戏有何意义?够了。一场蹩脚的表演。你把自己当成什么了?田纳西·威廉斯③笔下那些神经质演员吗?简直是下三滥的剧情。清醒点吧,米雪尔。如果我把这样的一幕写进我的小说里,所有人都会嘲笑我的。”
    “别跟我提你那些该死的小说。”她尖叫起来,“这是真实生活,我的生活。一个实实在在的人的生活,不是他妈的虚构,你这变态。”她再度转身,举起刀子,又开始狠狠地划起来,一刀接一刀。
    “但愿干这种蠢事能让你愉快!”卡特林双手抱胸,故作轻松地靠在墙边瞧着米雪尔。
    “我他妈就喜欢这样干!”她咆哮着回答。
    “好!好极了!虽然我不想提醒你,但又不得不说:你正用力戳的,是你自己的脸。真没想到你自我厌恶已经到了这种程度——”
    “是吗?是谁把这幅画挂在房间里,好让自己不厌其烦地欣赏这张恶心的脸呢?”米雪尔接口道。她扔掉刀子,转身看着他,一下子忍不住又哭了,上气不接下气地硬咽着,“我要离开这里,你这疯子,希望你在这里过得快活。”
    这句话让卡特林有点手足无措。“我没做错什么。”他尽量放缓口气。这不是道歉,甚至不是找个台阶下,但已是固执的他所能做出的最低声下气的表示了。道歉永远不属于卡特林。
    “你做错的事数都数不清!”米雪尔厉声尖叫。她原本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可现在,愤怒扭曲了她的脸。此时此刻的米雪尔容颜尽失,变得陌生可怖。所谓怒火能使人显得更有尊严的话真是大错特错的俗套;卡特林庆幸自己从未在小说中这么写过,“你是我爸爸啊,”米雪尔哭道,“你应该爱护我的……你是我爸爸,但你却强暴了我,你真是个杂种!”她哭着嚷着跑出去,再也没有回来。
   
     
    也许不回来最好,卡特林狠心地想,迷迷糊糊中进入了梦乡。
    他一直有失眠症,微弱的光线或声音都会触动神经。半夜,他突然醒来,老迈的躯体裹在被子里瑟瑟发抖。什么事不对劲,他有预感。
    卧室静寂异常,黑暗中瞧不清任何物事,但他敏感的神经捕捉到某些隐约的声响。是什么?噪音吗?卡特林轻轻起身,穿上拖鞋。临睡前点的炉火已经熄灭,房间有些阴冷,寒气冷不丁侵袭到背脊,让卡特林不自禁地打颤,忙伸手摸索挂在古董四柱床帐柱上的呢子长袍,裹在身上,束起腰带,慢慢踱到门口。老旧的木门开关时总会吱吱作响,所以他小心翼翼、蹑手镊脚地打开,把头伸出去,屏气疑神地倾听。
   
    楼下有人。脚步声确切地传进耳中。
    恐惧犹如蟒蛇在腹中盘蜷,令卡特林阵阵痉挛。怎么办?屋里不仅没枪,连个像样的防身之物都没有。这不是纽约,他一直相信这个叫佩诺特的古镇非常安全,所以没准备那些东西,结果居然碰到连在曼哈顿都未曾经历的事——有人潜进他的房间,意图偷窃或是别的什么。他该怎么办?
    对,报警!把门锁上,立即给警察打电话。他谨慎地退回屋子,轻轻地、不发出丝毫声响,伸手朝话筒的方向摸去。
    电话突然响了。
    理察德·卡特林惊在原地,在黑暗中瞅着那个发出尖叫的角落。他有两条电话线,一条连到应答机上用作公事;另一个私人号码只有最亲近的朋友才知道。现在响起的正是私人电话,应答灯不断闪烁。他惊恐万分,犹疑不定,最后才迅速抄起话筒。“你好?”响亮的嗓门遮掩不住话音的战战兢兢。
    “我在楼下,”话筒里一个低沉的男声说,“行了,我不是什么莫名的鬼神,我猜你正准备报警,对不对,老爹?别傻了,是我,下来你就知道了,我们可以谈谈。”
    卡特林的喉咙硬住了,嗓子干得厉害。他确定自己从未听过这声音,但又非常熟悉。是的,非常熟悉。“你是谁?”他问。
    “这问题真傻。”话筒里的人回答,“你怎么可能不知道?”
    事实上他的确知道。“你是谁?”他仍然追问。
    “不是谁——德那霍。”这是卡特林得意的句子。
    “什么?德那霍?!不!你不存在?”
    “评论家们的确这么说过,我还记得当时的你对此有多不屑。”
    “可你并非真实的人物!你是我虚构的!”卡特林坚持。
    “我他妈受够了。”德那霍叫道,“如果我不够真实,那都是你的错。所以别再谈我这点破事了,行吗?你要做的,就是挪挪老屁股,下楼来见我,我们好面对面谈谈。”他挂断电话。
    电话上的指示灯熄灭,一切又恢复寂静。卡特林头眩目晕,跌坐在床边。到底怎么回事?一个荒唐的梦?不,很明显,这不是梦。该怎么办?
    他拄着拐杖,迟疑地缓步下楼。
    才到门边,卡特林已看见德那霍大咧咧地躺在他的大皮椅里,喝着一瓶蓝带啤酒。壁炉烧得正旺,火苗跳跃,映得房间温暖明亮。德那霍吊儿郎当地朝他笑笑。“老家伙,”他说,“瞧瞧,你都快被冻死了。先来杯酒暖暖身子吧。”
    “见鬼,你到底是谁?”卡特林劈头就问。
    “嘿,我们已经讨论过这个话题了,别再来烦我。去拿杯酒,再把你的屁股挪过来烤烤火。”
    “哈,我知道了,你是个演员!”卡特林突然叫道,“你是个该死的演员,对吧?米雪尔差你过来的。”
    德那霍咧嘴一笑,“演员?我他妈像演员吗?告诉我,你会写这么离谱的情节吗?当然不会,老爹,你根本不可能容忍这种事发生,就算是别人这么写,你看了一样会破口大骂,恨不得把封面撕掉。”
    理察德·卡特林一步步挪进屋内,仔细瞧着四肢摊在皮椅上的年轻人。他的确不像在演戏,这是德那霍,这是他书中的人物,这是画像里那张脸。卡特林走到一把铺着厚垫的高背扶手椅前,缓缓坐下,依然目不转睛地盯着德那霍。“不可思议。”他说,“难道你是从狄更斯的书里面跑出来的?”
    德那霍哈哈大笑,“老家伙,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愚蠢的《圣诞颂歌》④,而且我可以保证,在那之后也不会有鬼魂出现。”
    卡特林皱紧眉头,不管他是谁,这句对白小说中可没有。“这你就错了,”他反击道,“德那霍没读过狄更斯的书。他读过蝙蝠侠和罗宾,可那不是狄更斯写的。”
    “我看的是电影,爸爸。”德那霍自信满满地回答。他举起瓶子,先抿了一口,接着优哉游哉地一骨碌吞下。
    “不要叫我‘爸爸’!”卡特林说,“够了,你甚至连德那霍的时代都不了解。他是个街头小子,不是‘垮掉的一代’。”
    “这轮不到你来教我。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他又笑了,“妈的,老家伙,你说说,除此之外我还能叫你什么?”他把头发扯到眼睛边把玩,“不管怎么说,我他妈是你的头胎!”
     
    自从怀孕后,海伦一直在琢磨这事。“如果是个男孩,我们就叫他‘爱德华’,怎么样?”
    “别无理取闹行不行?”他回答。
    “可我以为你喜欢‘爱德华’这个名字。”
    他不明白她跑到他的工作室来干什么。他正在写东西,或者说正努力想写些东西。他早就声明过,请别在写作时打扰他。刚结婚,约束还有效,自她怀孕后就没用了。尽管工作被打断让他很恼火,但他还是尽量保持冷静克制。“是的,我喜欢‘爱德华’这个名字,”他一字一句地告诉她,“天知道我有多喜欢,简直爱得发狂——所以我才给书中的主角取名爱德华。爱德华是我给他的名字,爱德华·多诺万,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不能给孩子取这个名字,因为我们不能抢了别人的名字。我解释过无数次了,你还需要我重复吗?”
   
    “但你在书里并没有叫他爱德华。”海伦抗议。
    卡特林皱起眉头。“你又偷看了?见鬼!我跟你说了成稿前别看我的东西,它还没有定型。”
    她毫不理会,只是一遍又一遍地重复,“你没有叫他爱德华!你根本就没有叫他爱德华!”
    “我知道,”他说,“你说得对,我没有叫他爱德华。因为他是一个街头小子,我叫他德那霍,这才是匹配的街头名字。他不喜欢别人叫他爱德华,可爱德华仍旧是我给他的名字,清楚了吗?换句话说,爱德华是他的真名,尽管他并不喜欢,可他妈的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直到最后,他会告诉周围的人他的真名叫爱德华,而这是最重要的一幕,是该死的最后一幕。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的孩子不能叫爱德华,因为已经有人取这个名字了。好了,这问题问来问去实在没意思,这样吧,如果你生的是男孩,我们可以叫他劳伦斯,继承我祖父的名字。”
   
    “我不想叫他劳伦斯,”她嘀嘀咕咕,“太土了,别人会直接叫他劳瑞,我讨厌这个名字。你为什么不把书里的人命名为劳伦斯呢?”
    “因为他的名字是爱德华!”
    “我怀的可是我们的孩子。”她尖叫起来,把手放在隆起的肚子上,似乎在提醒卡特林注意这个有力的证据。
    对这种无休无止的争论和吵闹,他简直烦透了。
    同样,他也无法容忍再被打扰,于是干脆往椅背上一靠,发问道:“你怀孕多久了?”
    海伦有些摸不着头脑,“你应该知道的啊,七个月多一周。”
    卡特林倾身向前,拍拍打字机旁那叠厚厚的手写稿:“让我们来看看,这本天杀的书已经耗费了我整整三年时间,放在这里的是第四稿了,谢天谢地,也将是最后的定稿。这个人物在第一稿时就被命名为爱德华,在第二第三稿中也叫爱德华,而当这本狗屎书完结出版时他仍然会叫爱德华。早在那个有趣的晚上,早在你气喘吁吁地把那张透析片扔到我面前之前,他已经被叫做爱德华好几年了!”
   
    “这不公平!”她抱怨,“他不过是小说里虚构的人物,即将出生的是我们真正的孩子。”
    “公平?你想要公平?没问题,这不难解决,我们俩的头胎就叫爱德华。这样算不算公平?”
    海伦的表情由阴转晴,甚至有些害羞地笑了。
    她还想说什么,却被卡特林挥手制止,“当然,必须说明的是,只要没你打扰,最多一个月我就能完成这本该死的狗屎,你则需要更多一点时间才能生下你的孩子。不过这是我能给你的最大程度的公平。你得努力加油,才能在我写上‘完结’二字之前得到这个名字。否则,我这边的孩子——”他又拍拍那叠稿纸,“将会是头胎。”
    “不,你不能这么做!”她愤怒地跳起来。
    卡特林不予理睬,转身继续打字。
     
    “我的头胎。”理察德·卡特林喃喃自语。
    “确确实实的亲生骨肉。”德那霍开怀大笑,举起瓶子向卡特林敬了个礼,“敬父子团聚!”他将整瓶酒一饮而尽,接着把空瓶子朝房间对面掷去,“砰”地一声在壁炉上方炸开。
    “这是一场梦。”卡特林瞪大眼睛,摇了摇头。
    德那霍咂咂舌头。“听着,老家伙,面对现实吧,我是真实的。”他跳到“爸爸”面前,“肖像复活啦,”他鞠了个躬,“冒油的牛肉和其他作呕的东西都在哪儿?哦,先生,请你先点份匹萨。”
    “别想吓唬我,我可以参加你的游戏。”卡特林顿了顿,“但请说明白,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德那霍咧嘴一笑,“谁?我吗?鬼才知道我要什么!我从生下来就不明白自己有什么追求。那本天杀的书里没写,谁都不明白自己在干什么。真是他妈的‘混混日记’!”
    “很好,这正是我的写作意图。”卡特林得意地说。
    “哦,我明白。”德那霍道,“我可一点儿不笨。老迪奇·卡特林的孩子怎么可能笨呢,对吧?”他慢步走向厨房,“冰箱里应该还有啤酒,来一瓶?”
    “当然,”卡特林回答,“不是每天都有头胎子来探望我的。DOS EQUIS再加片酸橙,就这样。”
    “哟,享受起西班牙佬的东西来啦?妈的,居然不要PIELS了!从前你可是最喜欢PIELS的。”他边说边进了厨房,不一会儿便带着两瓶DOS EQUIS出来,一手捏着两个瓶口,指尖浸在酒里;另一手拿只生洋葱。随着走动,瓶子叮当作响。他递给卡特林一瓶,“给,我的指头也沾光,吸了点儿文化。”
    “没有酸橙?”卡特林抱怨。
    “你他妈的自己去拿。”德那霍回答,“不然还想怎样?扣我的零花钱吗?”他哈哈大笑,把洋葱往空中一抛,用嘴接住后大咬一口,“洋葱,”他说,“该死的洋葱,就像我欠你的债,爸爸。每次我不得不去咬生洋葱的时候都这么想。去你妈的,我不懂你为什么明知道我不爱这鬼东西,却偏偏要我去吃它。那本该死的书里净是些鬼话。”
   
    “这正是我要达到的效果。”卡特林解释,“洋葱具有双重含义:一方面,你吃它是为了证明自己有多么了不起,瑞琪镇的其他闲人可干不了这事儿,这让你觉得有地位;更深层次来讲,生吃洋葱代表了你对生活的态度,代表了你的渴望,因为生活就是苦涩和甜蜜合为一体的。”
    德那霍又咬了一大口洋葱。“放屁,”他说,“你他妈的真该狠狠咬上一口,看看自己有多喜欢这玩意儿。”
    卡特林啜了口酒,“我那时还很年轻,这毕竟是我的第一本书。当然,还算是不错的尝试。”
    “你生吃试试。”德那霍咕哝。他已经吃完整整一只了。
    理察德·卡特林认为这场温馨的家庭团圆闹剧该结束了,于是换用总结的口气道:“知道吗,不管你是谁,都并非我想象中的德那霍。”
    “那你想要什么样的人,老家伙?”
    卡特林耸耸肩,“我用我的头脑而非精子创造了你,所以你带有太多我的特点,这不是亲生骨肉能够遗传的。换句话说,你就是我。”
    “嘿,”德那霍眨眨眼睛,“别开玩笑了。妈的,我可一点不像你。”
    “你没有选择。你的故事就是我的青春期,每个作家的第一本书都是这样。瑞琪镇是现实中的纽约庞佩镇,你的朋友是我当年的朋友。你,就是我。”
    “是吗?”德那霍脸上挂着一丝嘲笑。
    理察德·卡特林点点头。
    “你他妈的还真走运!”德那霍哈哈大笑。
    “什么意思?”卡特林反问。
    “你生活在自己的梦想世界里,知道吗,老家伙?也许你试图让自己变得像我,但我告诉你,没门!在瑞琪镇,我是响当当的大人物;而在庞佩镇,你只是弹珠机边闲逛的四眼儿。你让我拥有了远远超乎十六岁的智商;而现实中的你,二十岁开始大学生活之前连在别人面前脱衣服都不敢。我脱口而出的每句俏皮话,你得花好几周时间才能理解。小说中我所做的疯狂事,有些发生在达克身上,有些发生在乔依身上,还有些根本就是你凭空捏造。最重要的是,它们中没有一件发生在你身上。拜托,老家伙,你是在盗用别人的经历和故事。别再对我说笑话了。”
   
    卡特林脸上微微泛红,“那是写小说!是的,原型的确和我青年时代有所出入,但是……”
    “你根本就不起眼,”德那霍道,“别编了。”
    “我不是不起眼,”卡特林隐约感到一阵刺痛,“《混混日记》是真实的,但小说里的主人公得比现实生活中的我更引人注目才行。艺术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我必须把生活里的各种琐事集中起来,重新安排,使之具有成熟的轮廓与结构,而不是作机械重复。那是我的工作。”
    “不,你的工作是把达克、乔依和其他所有人胡编乱造一通,好让你在小说里过他们的日子,然后骗自己那都是你的经历。你他妈甚至还疯到以为我是你的原型,日子长了居然信以为真。你是个吸血鬼,老爹,你是个天杀的小偷。”
    理察德·卡特林抑制不住内心的狂怒。“滚出去!”他咆哮。
    德那霍站起来,伸伸懒腰。“哟,我他妈好伤心啊。要把自己的孩子扔进爱荷华冻死人的夜里吗,老头?我做错了什么?在那本该死的书里你不是那么喜欢我吗?在书里你让我说什么我就说什么,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一旦我是真实的你就不喜欢了?这是你的问题。你对真实生活的感情抵不上对书的一半。”
    “我很喜欢真实生活,谢谢。”卡特林粗暴地打断他的话。
    德那霍微笑着,站在原地,突然像被水冲走了似的,虚幻不实。“是吗?”他说,声音渐渐微弱。
    “是的!”卡特林回答。
    这时,德那霍已明显地褪去了颜色,所有色彩都从他身体里消逝,他看起来几乎是透明的。“证明它吧,”他道,“爸爸,到你的大厨房去咬一口该死的、真正的生洋葱。”他把头发朝脑后一捋,放声长笑,笑声在空中回荡,直到他消失不见。
    理察德·卡特林愣在原地,目光呆滞地瞪着德那霍消失的地方。终于,他觉得非常疲惫,爬上楼梯回到床上。
    第二天早上,他给自己做了顿丰盛的早餐:橙汁、现磨咖啡、涂着厚厚一层黄油和黑莓果酱的英式松饼、芝士煎蛋和六大条培根。烹调和享用美味本来可以转移注意力,但今天显然没奏效。德那霍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是个梦,是的,一个疯狂的梦。但这不足以解释壁炉里摔坏的玻璃杯和起居室那些空啤酒瓶。最后,他终于找到个理由——一定是喝醉了,经历了一小段疯狂的梦游。从长远来看,这是和米雪尔那场大吵的后遗症,并由她送来的画像所触发。卡特林对这样的解释很满意。或许该去见见医生或者心理辅导师。
   
    早餐过后,卡特林径直走回工作室,决定直面心中的困惑,寻求解决之道。被米雪尔破坏的画像还在壁炉上挂着。那是道流脓的伤口,他心想,是它感染了他,该到摆脱的时候了。于是卡特林点起炉火,当烈焰熊熊燃烧时,他取下损毁的画,拆掉金属框架——他生活一向勤俭节约——烧毁了那块四分五裂的帆布。油烟飘散,这是清洁的气息。
   
    下面该处理德那霍的肖像了,卡特林仔细想想,那可是幅不错的作品,真的。
    她完全抓住了人物的神韵。他当然可以烧了它,但那样一来,跟米雪尔的破坏行为又有什么区别?艺术不应该遭到毁灭。在这个世上,他依靠创造求得生存和他人的尊重,毁灭是他最鄙夷的行为。他老了,没有办法改变自己坚持的信念。德那霍的肖像纵然是个挑衅,不过卡特林打算将计就计。他偏要把它挂起来,越显眼越好。他想到一个好地方。
   
    楼梯上面有条狭长的走廊,透过华丽复古的木栏杆,俯瞰着一楼的大厅和进门的过道。走廊大概十五英寸宽,墙上没有任何装饰。这会是个极好的画廊,卡特林暗暗决定,任何人只要一进门就会看见墙上的画,而且这也是上二楼的必经之路。他找来锤子和钉子,把德那霍挂在最显眼的位置。等米雪尔回来讲和,她第一眼就会看见它,然后沮丧地认定父亲一点也没被这小计谋唬住。到时候我可别忘记好好谢谢她的画。
   
    想到这里,理察德·卡特林感觉好多了。昨晚的谈话已褪色为不舒服的记忆,他把这事抛到一边,开始给代理人和出版商写信。到了下午,带着甜蜜的疲惫感,他品尝了咖啡和藏在冰箱里的黄油长面包,然后照惯例在河边断崖上走了一个半小时,体味清冽的冷风在亲吻脸庞的感觉。
    一个方形大包裹在屋门前等着他。
    他把它打开,放在扶手椅上,再坐回躺椅仔细研究。看着这幅画,他只觉蠢蠢不安。毫无疑问,它有一种力量,使他感到大腿间有种不可抑制的兴奋感向上冲,裤子里一阵骚动。
    这幅画像非常……是的,它充满挑逗的情欲。
    她躺在一张四根帐杆的古董床上,床跟他楼上那张很像。她一丝不挂,半转身子,越过右肩向后看过来;你能瞧见她脊椎平滑的曲线和右胸隆起的波浪。美丽的乳房,饱满而匀称,乳晕很大,粉粉嫩嫩,奶头俏然竖起。她抓住床单一角,直揉到下巴,但完全遮不住身体。她的头发是纯正的金色,眼睛为清澈的绿,微笑里带着挑逗意味,光滑稚嫩的肌肤充满生气,白里透红,似乎刚从云雨之欢后醒来。她右臀上部有一个代表和平的文身。显而易见,此人很年轻,并且理察德·卡特林十分清楚她的确切年龄:十八岁,一个小女人。对她而言,云雨之欢还是件有趣的新玩物,她拥有最美好的年华,游走在纯真和诱惑之间。噢,是的,他知道太多关于她的事,他再了解她不过了。
   
    席茜。
    他把她的画挂在德那霍的画像旁边。
     
    卡特林原本打算把那本书命名为《死去的花朵》,后来编辑把它改成《黑玫瑰》,因为这样更能引起联想,显得更浪漫,基调也更为明亮。卡特林以捍卫艺术的名义拒绝更改,最终却归于失败。后来小说一路飘红,闯进畅销书排行榜,他欣喜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还给布瑞送去一瓶珍藏的红酒表示感谢。
    那是他的第四本小说,也是他最后的机会。《混混日记》曾受到一致好评,销售成绩也不错,但随后的两部作品不仅备受评论家非议,在读者中间也未能引起共鸣。他必须做些妥协,于是《黑玫瑰》应运而生。它一经面市就争议不断,有的评论家对它褒扬有加,有的则厌恶至极,但统统影响不了它的轰动与热卖。平装本的销售提成和电影版权费(虽然他们一直没把它搬上银幕)使他生平第一次从财务窘况中解脱出来。一家人结清了房屋贷款,把米雪尔转到私立学校念书,还给她添置了不少新衣裳。其余的钱,卡特林留着机动灵活地投资。他以《黑玫瑰》为荣,为它的成功沾沾自喜,是它助他登上了今天的地位。
   
    海伦却对这本书厌恶至极。当它终于从排行榜上消失的时候,她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我知道那不会坚持多久的。”她幸灾乐祸地说。
    卡特林气愤地合上报纸,“持续得够久了。你到底哪里出了问题?以前我们穷困潦倒,你很不满意。你说,孩子需要新衣服,孩子需要上好学校,孩子不该再吃那些该死的花生酱和果冻三明治。好了,现在都过去了,你却比以前更不满意。给我点信心好不好,你愿意嫁给一个失败者吗?”
    “我不愿意嫁给一个写黄色小说的人。”海伦打断他。
    “操你!”卡特林道。
    她回给他一个淫荡的笑容。“什么时候?你都几周没碰过我了。我看你最好还是去操你的席茜吧!”
    卡特林怒视着妻子。“你是疯了还是怎的?她不过是我书里的角色,仅此而已。”
    “噢,下地狱吧你。”海伦狂暴地宣泄道,“你当我是个该死的白痴,是不是?你以为我不会读书?你以为我不知道?我读过你那本三流小说,我不笨。玛莎,那个妻子,那个愚蠢沉闷的妻子,那头母牛、那匹老马、那个像老鼠一样唧唧喳喳吵个不停的玛莎,那……那就是我!你以为我连这个都看不出来?你错了!不仅我看得出来,我的朋友们也都很清楚,他们都同情我。你爱我就像李察森爱玛莎。席茜不过是你书中的角色,对,你说得对,千真万确,真他娘的对极了。”她的声音几乎成了哭腔,“可你爱上了她,你这该死的,她就是你那些见不得人的淫梦。只要她从这个门走进来,你就会甩掉我,跟李察森甩掉可怜的老玛莎一样快!否认呀,快,快否认呀,我打赌你不敢!”
   
    卡特林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不敢相信,你居然嫉妒我书中的角色,嫉妒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
    “放屁!她存在于你的脑海里,那也是你惟一关心的地方。你那本该死的书是卖得不错,你以为那是因为你写得好吗?才怪!那是因为所有的色情描写,是因为她!”
    “性爱是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卡特林争辩,“完全合乎艺术精神。难道你要我在我的人物上床时都拉上门帘吗?那样不对。《黑玫瑰》的中心便是性,以此来触及其他方面,所以有的场景必须写得直接而详细。哼,如果你不那么扭捏作态地假正经,你就会明白的。”
    “我不是假正经!”海伦朝他咆哮,“你也不配说我扭捏作态。”她抓起一个早餐盘子朝他扔去。卡特林蹲下来,盘子在墙上摔个粉碎,“我不喜欢你那些肮脏的小说不代表我就是假正经。”
    “不关小说的事。”卡特林道。他把手臂环抱在胸前,努力保持平静,“说你假正经是因为你在床上的表现。或者我该说,是因为你在床上不干的那些事?”他冷笑道。
    海伦的脸涨得通红。甜菜根的红,卡特林一边想,一边刻意回避那张脸。它太老了,太沧桑。“噢,是的,她会做那些,对不对?”她用极度刻薄的语气说,“席茜,你那可爱的小席茜,只要你开口,就会在屁股上弄个性感小文身的贱人,对吗?她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做爱,会在任何陌生的地方做,当着周围所有人的面。她会穿那些奇怪的内衣,而且觉得很有趣。她永远欲望充沛,永远没有皱纹,永远都有十八岁的乳头……她永远都有十八岁的乳头,对不对?我跟她怎么比,啊?你说说——怎么比?怎么比?”
   
    理察德·卡特林的怒火是一种冰冷的、克制的怒火,总以漠然讽刺的形式爆发。他朝她那张狂怒的脸露出亲切的微笑。“好好读书,”他提示,“勤做笔记。”
     
    他突然醒来,黑暗中有人轻触他的脚。
    席茜站在踏板上,用一张红色的绸缎包裹着自己,苗条的双腿在下面若隐若现。她玩弄着他的脚趾头,脸上挂着淘气的微笑。“你好,爸爸。”她说。
    卡特林最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整晚他都害怕她的到来,刚刚才好不容易睡着。他赶紧挪开脚,挣扎起身。
    席茜噘起嘴。“你不想玩玩吗?”她问。
    “我……”他尴尬地回答,“我不敢相信,这不是真的。”
    “管他呢,只要好玩就行了嘛。”她说。
    “天哪,米雪尔到底想干什么?这一切怎么可能发生?”
    她耸耸肩,绸缎滑下来。一双只属于十八岁少女的、粉粉嫩嫩的完美乳房跳出来。
    “十八岁的乳头,”卡特林愣愣地说,“你永远都有十八岁的乳头。”
    席茜发出银铃般的笑声,“是的,如果你喜欢,我可以借给你爸爸,我发誓你一定会对它们做些好玩的事情。”
    “别叫我爸爸。”卡特林道。
    “啊噢,但你就是我爸爸呀。”席茜用小女孩委屈的语调说。
    “别叫了!”卡特林坚持。
    “为什么呀?你想这样,爸爸,你想和你的小女孩玩玩,不是吗?”她咯咯笑着,“邪恶的事情是那么美好,乱伦绝对无以伦比。一起玩的家人才能永远在一起。”她朝四周看看。“我喜欢四根帐杆的床,你想把我绑起来吗,爸爸?我喜欢那样子。”
    “不,”卡特林说。他把被子推开,跳下床,胡乱套上拖鞋和睡袍。双腿之间有种兴奋,渐渐向上竖起。他必须赶紧离开,必须和席茜保持距离,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于是他慌乱地生起炉火。
    “我喜欢这样子,”点燃的炉火旁,席茜说,“火焰是那么浪漫。”
    卡特林转身面对她,“为什么是你?”他努力保持镇静,“李察森才是《黑玫瑰》的主角,不是你。为什么跳到我的第四本书?为什么没有《家谱》或《雨》里面的人物?”
    “那帮火鸡?”席茜不屑地说,“他们都不真实。你并不那么想见李察森,不是吗?我可好玩多了。”她站起来,任绸缎从身上滑落,盘在脚踝。火光在她优美的身姿上舞蹈,那是柔软、甜蜜而年轻的身体。她踢开绸缎,慢慢朝他走来。
    “快停下,席茜。”卡特林叫道。
    “我不咬人的,”席茜清脆地笑着,“除非你想要我咬你。或者我该把你绑起来,哈哈!”她用手环住他,拥抱他,抬起头,期待他的亲吻。
    “让我一个人静一静。”他虚弱地反抗。她的手臂感觉很舒服,当她压在他身上时……很舒服。理察德·卡特林已经很久很久没用这双手抱过女人了,甚至无法去,思考到底有多久,再说他也从来没抱过席茜这样的女人,没有,从来没有。他觉得很害怕,“我不能,”他说,“不能……我不想那么做。”
    席茜的双手穿过他的睡袍,游进内裤,轻轻挤压他兴奋的源头。“骗子,”她轻声道,“你想要我,你一直想要我。我敢打赌,你在写那些性爱场面时,常常因为下面的骚动而骤然停笔。”
    “没有,”卡特林说,“一次都没有。”
    “一次都没有?”她的嘴轻轻噘起,双手在他周身上下游走,“不对,我发誓你想这样做,我发誓你忍得很难受,我发誓你每次一写我就忍得很难受。”
    “我,”他想抗议,否认却并未随之而来,“席茜,求你了。”
    “求你了,”她低语,手却没闲着,“是的,求你了。”她的手在他的内裤里不停抚摩,他俩双双倒在地板上,“求你了。”她说,然后解开他的睡袍,露出裸体,“求你了。”她的手沿着他的肋骨向上,玩弄乳头,继而用身体贴近他,乳房轻点他的胸部,“求你了。”她终于抬起头,舌头在唇间穿梭。
    理察德·卡特林呻吟着,用颤抖的双手环住了她。
    她跟他拥有过的所有女人都不一样,她的触摸犹如火焰与绸缎交融,让人触电,她那秘密谷地如蜂蜜般甘甜。
    第二天早上,她不见了。
    卡特林很晚才起床,累得没办法给自己做早餐。他穿上衣服,步行来到镇子,朝断崖下那个年代久远、砖石结构的精巧小咖啡厅走去。他想来杯咖啡,加上蓝莓煎饼,好整理情绪。
    所有事情都是那么莫名其妙。不可能发生的状况,又确确实实地发生了;否认变得无济于事。卡特林把一大块手工制作的蓝莓煎饼送入口中,溶在嘴里的却只有恐惧。他担心自己心智是否健全。很多行为,他完全弄不明白,也不想去弄明白。当然,还有种更深层次的、基本的恐惧。
    他害怕接下来可能发生的事。理察德·卡特林一共出版了九部小说。
    他想念米雪尔。他该给她打个电话,请求她在他发疯之前住手。她是他的女儿,他的骨肉,她一定会听他的话。她爱着他,这点毫无疑问;他也爱她,不管她怎么想。卡特林知道自己错在哪里。在那本书的字里行间,他已经为自己解释过无数次,用过各种不同的修饰。是的,他任性、武断,固执到让人难以想象,有时倔强,有时随和,有时又会冷漠异常,但不管怎么说,他认为自己还算得上正派人。米雪尔……她遗传了他的秉性与缺点。她的确对他暴跳如雷,但爱与恨的距离并不遥远,不是吗?她绝不会蓄意伤害他。
   
    是的,他该给米雪尔打个电话,请求她停止这一切。她会听他的话吗?如果他企求原谅,或许她会的。在那天,在那个伤心的日子,她说她绝不会原谅他,绝不,但她不是认真的。她是他唯一的孩子,唯一的骨肉,不管发生了什么。
    卡特林推开空盘子,靠在椅背上,嘴角扬出一条倔强的弧线。企求原谅,举手投降?不,不行。说到底,他做错了什么?为什么他们就不能理解呢?海伦从来没有理解过,米雪尔也跟她妈妈一样不明事理。然而作家是为自己的作品而活的。他犯过什么十恶不赦的滔天大罪?凭什么非得低三下四,企求原谅?该打电话的是米雪尔。
    去他的,卡特林心想,别想恐吓我。我是对的,错的是她。如果米雪尔想要和解,就该主动打过来,她不可能让我屈服。说到底,我有什么可害怕的呢?就让她继续寄她的肖像画吧,想画什么画什么,他要把它们统统挂在墙上,骄傲地展出(毕竟从另一个角度来讲,那也是向他的小说致意嘛)。如果那些该死的东西半夜活过来,在房子里晃来晃去,就晃他们的吧。他将欢迎他们的大驾光临。想到这里,卡特林脸上浮现出一丝微笑,他当然欢迎席茜的到来,而且……他还有些希望她再次光临。甚至德那霍。是的,他是个傲慢无礼的小子,但又没碍着卡特林,只是喜欢说说脏话而已。
   
    再说……转念一想,卡特林发现所有的可能性都带着一定程度的吸引力,简直是上天眷顾。斯科特·菲茨杰拉德从未能参加盖茨比的那些豪奢宴会,科南·道尔也未曾真正与福尔摩斯及华生医生交流,纳博科夫更无缘遇上他的洛丽塔。他们会有多羡慕他呢?
    他越想越开心。米雪尔妄图斥责他,恐吓他,不料却着实带给他许多有趣的体验。他可以和塞希金·特德雷科,那个来自《顺道》的愤世嫉俗的流亡者,那个出名的江湖骗子下国际象棋;他可以和悲情小说《艰难时世》中的党魁弗兰克·科温高谈阔论时事政治;他还可以和美丽的贝丝·麦肯锡调调情,和疯老太婆安琪尔跳跳舞,再勾引双胞胎坦佐歌姐妹,补充席茜留给他的无以伦比的春梦。是的,没错,有什么可害怕的?他们都是由他一手创造,是他的人物、他的朋友与家人。
   
    当然,那本新书就不一样了。卡特林皱起眉头,这是个令人烦恼的念头。但米雪尔是他女儿,她爱他,不会那么过分。不会,绝不会。他牢牢抓紧这个想法,然后拿起支票夹。
    他期待着它,甚至急盼着它。那天傍晚,从例行的散步归来时,他的脸被风吹得红彤彤的,心跳也比平时更快。它正在那里等他,熟悉的、用朴素的棕色纸张包装的矩形包裹。理察德·卡特林小心翼翼地把它搬进屋,拆开之前,先给自己煮了一杯咖啡,故意留个悬念,以尽情享受猜测的乐趣。想到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攻破米雪尔脑袋里那个小小的、邪恶的计划,他不禁开始沾沾自喜起来。
   
    他呷完咖啡,重新添满,再喝了一杯。包裹只有几步远,卡特林和自己玩了个小游戏,猜猜里面是谁的肖像。席茜提过《家谱》和《雨》中没有真实的人物,卡特林在脑海单回顾了自己一生的作品,试图决定谁最真实。这是一种愉快的思考,但他无法百分之百的肯定。最后,他终于推开咖啡杯,起身打开包裹。果然是他。
    贝瑞·林顿。
    一如往常,画像栩栩如生。林顿坐在新闻城的力公室里,手肘枕在老式手动打印机的灰色金属盖上。他穿着一件皱巴巴的褐色西装,领口敞开的白衬衫和着汗水粘住身体。他的鼻子被打破过几次,横跨在那张平凡朴实但还不失友善的宽脸上,而眼皮总是似梦似醒地半垂着。林顿体形肥胖,双下巴,正在急速脱发。他戒了烟但戒不掉香烟,老在嘴边叼着一支驼牌香烟。“只要不点燃这该死的东西,你就是安全的。”这是他在卡特林的小说《告别语》中的口头禅。
   
    那本书并非大团圆结局。那是本悲剧小说,写的是一个曾经享誉一时的传奇报社如何度过凋敝的最后一周时光。当然,它的意义不止于此。卡特林感兴趣的是人性本身,而非报纸。他用落寞的报纸来隐喻落寞的人生。编辑希望他更多着墨于一些感人至深的次要情节,再把林顿和其他人安排在一个错综复杂、却又不失希望的大框架里,探讨救赎及重生。卡特林拒绝做这样的改动。他想呈现小人物是如何被岁月无情地击垮,思索挫折与不可避免的孤独。他写了一本像早春一样灰暗的小说,并且引以为豪。
   
    没有人读这本书。
    卡特林把肖像抬上楼,挂在德那霍和席茜旁边。今夜注定会很有趣,他心想,贝瑞·林顿和其他两个不同,他不是小孩子,而是卡特林的同龄人,睿智又成熟。林顿所经历的辛酸,对生活的失望,卡特林比谁都了解,他所有的文章和各类心血之作在商人撤资逃跑之后被世人遗忘得干干净净,但这位记者始终保持着他的幽默感、辛辣的讽刺和标志性的从没点燃过的驼牌香烟,不曾改变,把一切苦难都拒之门外。卡特林钦佩他,乐意与他交谈。今夜,他觉得干脆就在这里恭候对方的到来,于是他煮了一壶浓浓的黑咖啡,放上些施格兰金。
   
    午夜已过,卡特林正在重新翻阅一本皮革封面的《告别语》,听到厨房里传来冰块的撞击声。“请别客气,贝瑞。”他大声说。
    林顿从吱吱嘎嘎的门后走出来,手里拿着一个大杯子。“我不会客气,”他边回答,边用那双眼皮低垂的眼睛看着卡特林,哼了一声,“你看起来的确可以当我父亲了,”他说,“我没料到一个人会显得那么地老态龙钟。”
    卡特林合上书,放在一旁。“请坐,按照我的记忆,你的脚似乎受了伤。”
    “我的脚一直有伤。”林顿回答。他重重地坐进扶手椅,喝了一大口威士忌,“啊,”他感叹,“现在好多了。”
    卡特林用指尖点了点那本小说。“我的第八本书,”他说,“米雪尔跳过了三本。有点遗憾,我本想见见那些小说里的人物。”
    “可能她想尽快切入主题吧。”林顿指出。
    “什么主题?”
    林顿耸耸肩,“该死,我要是知道就好了。你瞧,我不过是个记者,成天围绕五个“W”和一个“H”打转⑤。你是作家,主题应该由你来告诉我。”
    “我的第九本小说,”卡特林说,“最新的一本。”
    “最后的一本?”林顿道。
    “当然不是,只是最新的一本罢了。我正在着手写一些新东西。”
    林顿笑道:“我的消息来源可不是那么告诉我的。”
    “噢?那你的消息来源告诉了你什么呢?”
    “你是一个等死的老人,”林顿说,“而且你将孤独地死去。”
    “我才五十二岁而已,”卡特林一字一顿地回答,“算不上老。”
    “当你生日蛋糕上的蜡烛多到一口气吹不完时,你就老了。”林顿干巴巴地回答,“海伦比你年轻,她都死了五年了。这全看人的心态,卡特林。我见过年轻的耄耋老人,也见过老态的花季少年。而你,下体还没长毛的时候脑子里就已经有皱纹了。”
    “这不公平。”卡特林抗议。
    林顿喝了口他的施格兰金。“公平?”他说,“你已经过了相信公平的年龄,卡特林。年轻人享受生活,而老年人坐在后面观看。你生下来就老了,你是个观察者,不是个享受者。”他皱皱眉,“不是个享受者,混蛋,这算什么演讲词。不过呢,观察者总比受气包好。但你也不是受气包,你没受过多少苦,从某种意义上说,你是个脓包,就是这样。”
   
    “你说的有点道理,贝瑞。”卡特林说,“我是个作家,这是我一生的追求,我的生活。作家观察生活,并讲述生活。这份职业就是如此,你应该知道的。”
    “我当然知道,”林顿回答,“我也是写东西的。还记得吗?我花了太多的灰色岁月去书写别人的故事,却没有时间抒发自己。你都知道的,卡特林,看看你在《告别语》里对我做了些什么,当我的搭档和我决定写回忆录时,发生了什么?”
    卡特林想起了情节。“你写不出来。你只能重写自己那些老故事,二十年前的故事,三十年前的故事……你具备了不起的记忆力,能回忆出采访过的所有人,以及采访的时间、细节和话语。你可以一字不漏地背出自己发表的第一篇新闻,却记不起第一次跟你睡觉的女孩的名字,记不起前妻的电话号码,记不起……记不起……”他的声音低下去。
   
    “我记不起我女儿的生日。”林顿回答,“你从哪里想到这些疯狂点子的,卡特林?”
    卡特林沉默。
    “从生活中,对吧?”林顿礼貌地问,“我是个优秀的记者,你给了我这样的评语。而你呢,是的,可能你也是个优秀的小说家——当然,这得由评论家们来判断,我这个脚上有伤、天天下苦力的记者没那资格——但即便你很优秀,甚至上升到最伟大的小说家之列,你仍旧是让人恶心的丈夫和不称职的父亲。”
    “不。”卡特林说,但这个抗议十分虚弱。林顿摇摇手中的玻璃杯,冰块叮当作响。
    “海伦什么时候离开你的?”他问。
    “我记不……大概……十年前,大概那个时候吧,《顺道》的定稿做到一半的时候。”
    “什么时候离的婚?”
    “哦,一年之后。我们试过和解,但没成功。米雪尔还在上学,我记得当时在写《艰难时世》。”
    “你记得她在三年级的演出吗?”
    “我没去的那场?”
    “你没去的那场?听起来好像尼克松说:‘我撒谎的那次?’是米雪尔主演的那场,卡特林。”
    “我无能为力,”卡特林说,“我很想去,但他们颁奖给我,你不可能缺席美国作协的晚宴。你不可能。”
    “当然不可能,”林顿道,“海伦是什么时候死的?”
    “我写《告别语》的时候。”卡特林说。
    “有趣的记录方式。你应该发明个历法。”他喝了几口威士忌。
    “好吧,”卡特林说,“我不否认工作对我的重要性。可能比重有些过多,我不知道。是的,写作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但我是个正派人,林顿,我尽了最大努力,我并不像你暗示的那样。海伦和我有过美好岁月,我们彼此相爱。米雪尔……我爱米雪尔。她还是小女孩时,我给她写过五花八门的小故事,譬如有趣的动物、星际海盗、打油诗等等。我用业余时间写好,临睡时读给她听。这些事我只为米雪尔做,为了爱。”
   
    “是的,”林顿嘲弄地说,“你甚至没想过把它们出版出来。”
    卡特林露出一丝尴尬。“那……你在暗示什么……那是歪曲事实。米雪尔非常喜欢这些故事,所以我想其他孩子也可能会喜欢。不过是个想法而已,从来没有付诸实施。”
    “从来没有?”
    卡特林犹豫了一下。“你看,贝特是我的朋友和代理人,他也有个小女儿,我把自己写的东西给他看过一次。就一次而已!”
    “我不可能怀孕,”林顿说,“我只让他上过我一次。就一次!”
    “他甚至根本就不喜欢它们。”卡特林说。
    “多么可惜。”林顿回答。
    “别对我盖棺定论,我没有罪,没有。或许我不算个模范父亲,但绝非什么恶魔。我一直帮她换尿布,在写《黑玫瑰》之前,海伦得去上班,是我每天照顾孩子,从早上九点直到下午五点。”
    “你最恨她哭,让你不得不离开打字机。”
    “是的,”卡特林说,“是的,我最恨被打扰,一直讨厌被打扰,不管是海伦、米雪尔还是我母亲,或者我大学的室友。我写作时不容打扰。难道这他妈的也算死罪吗?这就让我成了没有人性的怪物了吗?她哭起来,我就会过去。我不喜欢那样,我讨厌那样,我恨那样,但我总还是向她走去了!”
    “当你听见她哭的时候,”林顿说,“当你没有和席茜上床、和安琪尔夫人跳舞、和弗兰克·科温一起打击恶棍的时候,当你的脑袋没有被他们的声音填满的时候。没错,有时候你确实听见了,听见了然后也去了。祝贺你,卡特林。”
    “我教她读书,”卡特林说,“我给她读过《金银岛》、《柳林风声》、《霍比特人》、《汤姆·索亚历险记》……所有这些东西。”
    “所有你自己打算重读的书。”林顿说,“真正教她东西的是海伦,和迪克及珍妮一起。”
    “我讨厌迪克和珍妮。”卡特林咆哮。
    “那又如何?”
    “你根本不明白自己在说什么。”理察德·卡特林道,“你不在场,可米雪尔和我在。她爱我,她始终爱着我。只要受了伤,擦破膝盖或者流鼻血,无论什么,她都会跑到我身边,从不去找海伦。她会哭着找我,然后我会抱抱她,擦干她的眼泪,告诉她……我曾对她说……”他说不下去。他知道自己快哭出来了,泪水在眼角打转。
    “我知道你对她说过什么。”贝瑞林顿用悲伤的语气轻声道。
    “她记得这些。”卡特林说,“这么多年来一直记得。海伦取得了监护权,她们搬走了,我并不经常见她,可米雪尔一直都记得。当她长大之后,海伦去世了,她便决心自力更生。但那次她受伤之后,我……我……”
    “是的,”林顿说,“我知道。”
     
    那通电话是警察打来的。乔伊斯·布伦南。他永远不会忘记那个侦探的名字。“卡特林先生吗?”她在电话里说。
    “什么?”
    “理察德·卡特林先生吗?”
    “是的,”他回答,“作家理察德·卡特林。”他接过不少陌生的电话,“请问有何指教?”
    她介绍了自己的身份。“您必须来医院一趟,”她告诉他,“是您女儿,米雪尔·卡特林。我很遗憾地通知您,她出事了。”
    他讨厌借口,讨厌委婉的说法。卡特林的人物从来不会逝世,只会死;他们也不会释放气体,只会打屁。而理察德·卡特林的女儿……“出事?”他说,“你是说她出事了还是被强暴了?”
    电话那头一阵沉默。“被强暴了,”她最终回答,“她被强暴了,卡特林先生。”
    “我马上就来。”他说。
    事实上,她被毫无人性地多次强暴。米雪尔像海伦那样固执,像卡特林自己那样固执,她不接受他的钱,不听他的意见,不从他的出版关系里得到工作的便宜。她要完全靠自己,于是在小村庄的咖啡馆里当起了服务员,住在码头边一个空旷大仓库的阁楼上,旁边有个非常糟糕的邻居,一个危险人物。卡特林提醒过她不下一百次,可她就是不听,甚至不愿意让他为她换锁,或安装报警系统。结果不堪想象,对方在周五天亮前闯入。当时只有米雪尔一个人,他先把电话从墙上扯下来,再将她囚禁,直到周一晚上,另一名咖啡馆的服务员因为不放心过来查看,强奸犯才从救生通道逃走。
   
    当他被允许见她时,她脸上还带着一大块紫色淤青,浑身上下全是那家伙用点燃的烟头烫下的伤疤,她断了三根肋骨,远远没能从歇斯底里中恢复过来。一旦有人靠近或是被东西触碰,她就开始尖叫。医生、护士,统统无能为力。但她让卡特林坐在她床边,他用双手拥抱她。她哭了好几个小时,直到泪水流干,还用哭腔叫了声“爸爸”,那是她说的唯一一句话,好像已经丧失了语言能力。最终,他们让她安静下来睡着了。
   
    米雪尔在医院待了两周,度过了深度震动期。她的歇斯底里一点一点地平复,最终变得温驯起来。人们可以帮她换枕头,带她上厕所,但她还是不愿说话或者不能说话。心理医生告诉卡特林,她有可能从此丧失语言能力。“我绝不容许那样的事发生,绝不。”卡特林回答。他帮米雪尔结清了账务,下定决心带她一起离开这个令人生厌的肮脏城市,远走高飞,重新开始。她一直很喜欢那些宽敞的老房子,他都记得,她还喜欢水、海洋、河流与湖泊。卡特林咨询了房产经济人,起初打算在缅因州的海岸边找所大房子,最终却在爱荷华州佩诺特镇买下了这所断崖上的哥特式汽船大厦。他亲自监督搬迁工作,每个细节都细致入微。
   
    一点一滴,恢复开始。
    她就像回到了童年,充满好奇心,一刻也不愿意停歇,浑身都是精力。她不说话,但对所有事情都要探究一番,每个地方都要走走。春天来了,她每每在寡妇走道上观望几个小时,看着密西西比河上的拖船渐行渐远。每天傍晚,他们都一起在断崖上散步,她总爱挽着他的手。有一天,她突然转身在他脸上印下深深一吻,“我爱你,爸爸。”她终于开口说话,然后从他身边跑开。在卡特林眼中,这个二十多岁的可爱女人,经历彻骨的痛苦之后,宛如获得了新生,快活得像瘦高的假小子。
   
    那天之后,障碍逐渐消失。米雪尔重新开始说话,起初是些简捷的、孩子似的短句,小心翼翼而又天真无邪。但她迅速成熟起来,不知何时,她和他谈起了政治,谈起了图书,谈起了艺术。在傍晚的散步时间,他们彼此有许多愉快的交谈。然而她从未提及强奸的话题,一次也没有,连一个字都没有。
    六个月后,她开始烹调,给纽约的朋友写信,还帮忙做做家务,在花园里搞些可爱的小发明。八个月后,她重执画笔,事实证明对她很有帮助。她就像盛开的花朵,一天比一天容光焕发。其实,理察德·卡特林对女儿喜爱的抽象派艺术并不感冒,他更倾向于具象风格,最中意的是她在大学主攻艺术学位时送给他的自画像。但他能从画布上感受她内心的痛苦,她仿佛中了魔咒般,想从伤口的最深处挤出所有脓汁。所以他认同她的方式。曾几何时,他也经常用写作为自己疗伤,而今从某种程度上说,他嫉妒女儿。理察德·卡特林已经三年多没有写下一个字了。他的杰作《告别语》在商业上的彻底失败让他就此失去了灵感和动力。他原本以为换个地方,能让自己和米雪尔一起恢复。这样的希望显然落空了。但至少对他们中的一个有好处。
   
    终于有一天,当卡特林上床很久之后,他的门被打开了。米雪尔轻轻走进来,坐在床边,她光着脚,穿一件法兰绒睡衣,上面有许多小小的粉红花朵。“爸爸。”她用几不可闻的声音说。
    门刚打开,卡特林就醒了。他坐起来朝她微笑。“你好,”他说,“你喝了不少呀。”
    米雪尔点点头。“我要回去了,”她说,“我需要些勇气,才能来告诉你。”
    “回去?”卡特林惊道,“不是回纽约吧?你不会是认真的吧!”
    “我必须这样。”她说,“你别担心,我已经好多了。”
    “留下来,跟我一起留下来。纽约不是人待的地方,米雪尔。”
    “我不想回去。我害怕那里。但我必须回去。我的朋友都在那里,我的工作也在那里,我的生活全在那里,爸爸。我的朋友吉米,你还记得吉米吗?他现在是一家平装书小出版社的美编,可以帮我接些封面画工作。他在信里亲口承诺过。我不用再等着收桌子了。”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理察德·卡特林回答,“在那个遭天遣的鬼地方发生了那些事,你怎么还能回去?”
    “那正是我要回去的原因。”米雪尔坚持,“那个家伙,他做的……他对我做的……”她哽住了,片刻后才调匀呼吸,控制住情绪,“如果我不回去,就好象他把我撵出了那个城市,带走了我的生活,我的朋友,我的艺术,所有所有,我的全部。我不能让他得逞,不能被他吓倒。我必须回去,拿回我应有的一切,证明我并不害怕。”
    理察德·卡特林无能为力地看着自己的女儿。他伸出手,轻轻抚摩她柔软的长发。米雪儿说的话有道理,实际上,如果换成他,也会这么做,对此卡特袜心知肚明。“我懂了,”他说,“你走之后我会很孤单,但是我明白,我真的明白。”
    “我很害怕。”米雪尔说,“我买了机票,明天的飞机。”
    “这么快?”
    “我想尽快行动,赶在失去勇气之前。”她回答,“我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如此害怕,甚至……甚至在那一切发生的时候,都没有过这种恐惧。有意思,是吗?”
    “不,”卡特林回答,“这很正常。”
    “爸爸,抱我。”米雪尔说。她投进他的怀抱,他抱住她颤抖的身体。
    “你在发抖。”他说。
    她偎得更紧。“记得吗,我小时候经常做噩梦,然后我会半夜大叫着跑进你们的卧室,爬上床,睡在你和妈妈中间。”
    卡特林脸上露出一丝微笑。“我记得。”他说。
    “今天,我想在这里待一晚。”米雪尔把他抱得更紧了,“明天我就要回去了,一个人回去。我不想今天晚上孤单地度过,可以吗,爸爸?”
    卡特林轻轻抽开身体,看着她的眼睛,“你确定?”
    她飞快地点点头;轻轻地,害羞地点了一下,像个孩子。
    他掀起被单让她钻进来靠着他,米雪儿在被单下蜷成一团,头靠着他的肩膀。他们就这么躺了很长一段时间。他能感到她胸中的心跳,声音平稳,令卡特林渐渐有了睡意。
    “爸爸?”她趴在他胸口上低语。
    他睁开眼,“米雪尔?”
    “爸爸,我必须摆脱这一切。它留在我心里太久了,已经成了毒药。我不想把它带回去。我必须摆脱它。”
    卡特林摸着她的头发,轻轻地从根摸到梢,缓慢而柔和,没有说一句话。
    “我小时候,你记得吗,无论摔倒了还是跟别人打架,我都会奔向你,满脸泪水地给你看我的‘包包’。以前我一受伤就会这么说,我会说我有个‘包包’。”
    “我记得。”卡特林回答。
    “而你呢,你每次都把我抱起来说:‘让我看看伤在哪里。’我指给你看,你会亲一下那里然后我就好了,你还记得吗?‘让我看看伤在哪里。’”
    卡特林点点头。“是的。”他轻声回答。
    米雪尔静静地哭了。他感到泪水浸透了睡衣领口。“我不可以把它带回去,爸爸,我想让你看看我伤在哪里。求你了,求你了。”
    他吻了她的额头。“说吧。”
    她从最开始说起,犹豫地低语。
    当清晨的阳光渗入卧室窗户,她还在说。他们彻夜未眠。她不停地哭,尖叫了一两次,隔着厚重的毯子仍然颤抖不已;理察德·卡特林没有放开她,一会儿都没有,片刻都没有。
    她让他看到她伤在哪里。
     
    贝瑞·林顿叹了口气。“这是你一辈子做得最漂亮的事。”他评价,“你做到了这一步,如果在那个时间点上到此为止,那么所有的事情都会圆满结束。”他摇摇头,“你从来不擅于为东西画上句号,卡特林。”
    “为什么?”卡特林弄不明白,“你是个好人,林顿,告诉我,为什么会发生这一切,为什么?”
    记者耸耸肩,他开始变得透明。“这是事件的六要素中最大的麻烦。”他用微弱的声音回答,“找一个故事,让我去打探,我可以告诉你‘人物’、‘情况’、‘时间’、‘地点’,甚至‘过程’,但是‘原因’……啊,卡特林,你是小说家,‘原因’是你的领域,不是我的……”
    就像童话中的柴郡猫,他的笑声在身躯消失之后仍旧在屋内回荡。理察德·卡特林坐下来,看看那张空荡荡的椅子和扔在地板上的大玻璃杯。威士忌里的冰块慢慢融化。
    他记不起如何睡着的,就这么在椅子里熬过了寒冷的一夜。等他僵硬地醒来,只觉遍体疼痛。梦,一片漆黑,若有似无,恐惧肆意泛滥在每个角落。卡特林看表,发觉已是下午,半天时间就这么消磨掉了。他迷迷糊糊地给自己做了一顿无味的早饭,灵魂仿佛神游太虚,每个动作都缓慢而笨拙。咖啡好了,倒一杯,拿起来,掉下去。马克杯摔得粉碎,卡特林呆滞地目送它的坠落,目送滚烫的棕色溪流在地板上乱窜,却没精力去打扫。他重新拿了个杯,倒上更多的咖啡,艰难地咽了几口。
   
    熏肉太咸,鸡蛋太生,让人反胃。卡特林吃了一半就统统推开,再灌下不少黑色的苦咖啡。他觉得自己醉意醺醺,但是他明白,这并非喝酒的缘故。
    今天,他心想,所有事情都会在今天了结,不管用何种方式。她是不会回来的了;《告别语》是他的第八本小说,倒数第二本,今天要回来的是最后的肖像,来自第九本小说,最后的一本。到那时,一切就将结束。
    又或者一切即将开始。
    米雪尔恨他有多深?他到底伤她有多深?卡特林的手不住抖动,咖啡溢出杯子,洒得满地都是,烫到手指。他缩回手,放声大哭。那是种无法言语的痛苦,灼热的感觉,让他想起那些点燃的烟头,那些小小的红点,犹如红色的眼睛,令他胃里一阵翻腾。卡特林蹒跚地冲进浴室,刚好来得及把早餐吐进水槽。然后,他轰然倒下,瘫死在冰冷的瓷砖上,脑袋里一团雾水,似乎有人就在身后,抓着他的头发,把他按进水里,冲呀冲呀,一边不住狂笑,诉说他的肮脏,述说他的无耻。“我要清洁你,你太脏了!”冲呀冲呀,抽水马桶开了又关,关了又开。他的头被按在水里,污水混合着呕吐的脏物,灌满嘴巴和鼻孔,直到不能呼吸,直到整个世界一片黑暗,直到一切几近结束,一切又重新开始。他浮出水面,聆听那放肆的嘲笑,然后再被按进去,再被冲洗,冲呀,冲呀,冲呀。
   
    这一切不过是他的想象,没有人在那里,只有卡特林一个人。
    他强迫自己站起来。镜中的脸灰暗苍老,头发肮脏凌乱。在他肩膀后面,有另一张面孔,一个拉长脸的男人,皮肤没有一丝血色。光溜的黑发从中间分开,整齐地贴在头上,小圆眼镜后的双眼像肮脏的冰块,眼珠不停地、狂热地转动,那样的眼神让人想起笼中发情的猛兽,为寻求发泄随时可能咬断四肢。卡特林眨眨眼睛,那张脸消失了。他打开水龙头,双手插入冰冷的水流中,捧起一把,泼到脸上。下巴上的短须提醒他该刮胡子了,但现在没有时间,那也并非重点,他必须……他必须……
   
    他必须做些什么。离开这里,远走高飞,逃到一个安全的地方,逃到一个不被他的孩子发现的地方。
    但没有什么地方是安全的。他明白。
    他要找到米雪尔,跟她谈话,对她解释,向她分辩。她爱他,她会原谅他.她必须如此。她必须停止这一切,她必须告诉他如何补偿。
    狂乱之中,卡特林冲回起居室,抓起电话,却记不起米雪尔的号码。他翻箱倒柜,找到通讯簿,一阵乱翻,在这,在这——他按出了号码。
    电话响了四声,有人拿起电话。
    “米雪尔——”他刚开口。
    “你好,”她说,“我是米雪尔·卡特林,我现在不在家,请在提示音后留下姓名和电话,只要你不是推销员,我会尽快与你联系。”
    “哔”一声响。“米雪尔,你在吗?”卡特林说,“我知道你不想说话时会故意打开答录机,是我,请你拿起电话,求你!”
    没有任何反应。
    “那……记得回我电话。”他说。他似乎有千言万语,每个字都抢着要逃出嘴巴,“我,你,你不能这样做,求你,听我解释吧,我决不是故意的,我决不是故意的,求你……”又一声“哔”,然后一阵忙音。卡特林痴痴地看着电话,缓缓放下。她会打过来,她必须如此,她是他的女儿,他们彼此爱着对方,她必须给他个解释的机会。
    是的,他曾试过解释。
     
    他的门铃是老式的黄铜钟,安放在大门上。你必须拧它,它才会大声地发出急噪刺耳的警报。
    有人正在狂怒地拧它,拧呀,拧呀,拧呀。卡特林疑惑地冲到门口。他以前从不轻易交友,现在更是如此。实际上,在佩诺特他没有任何朋友,只有认识的熟人,没有人会不请自来,用如此凶暴的心态叫门。
    他解开链条,推开大门,从米雪尔手中掰开门铃。
    她身着束带雨衣,戴一顶针织滑雪帽,围一条配套的围巾,围巾和几缕散落的头发随风狂舞。她脚上穿一双时尚的高跟长靴,掖下夹着个皮质大肩包,气色挺不错。卡特林快一年没见到她了,上次还是去年圣诞他去纽约拜访的时候。她搬回东部已有两年时间。
    “米雪尔,”卡特林说,“我没……这真是个惊喜。你从纽约这么远赶过来怎么都不告诉我一声?”
    “不。”她生气地回答,语气怪怪地,闪烁的眼神也不对劲,“我不想给你警告,你这杂种,你也没给我什么警告。”
    “你在气头上,”卡特林说,“进来吧,我们谈谈。”
    “我当然会进去。”她一把挤过他,狠狠给了门一脚,门在她身后重重地关上,门铃也被吓得再次尖叫。没有了烈风侵袭,她的脸却显得更加阴郁,“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来吗?我来,是告诉你我对你的看法,说完转身就走,离开这所房子,离开你恶心的生活,就像妈妈那样。她才是聪明人,而我不是。我笨到以为你爱我,疯到以为你在乎我。”
   
    “米雪尔,别这样,”卡特林说,“你不明白,我的确是爱你的,你是我的小女儿,你——”
    “你还敢这么说!”她朝他尖叫,手伸进肩包,“你竟然将这称之为爱,你这恶心的杂种!”她把它猛地掷向他。
    卡特林已经没有从前那么敏捷了。他试图闪躲,却被那东西从侧面击中脖子,痛得厉害。米雪尔下了狠手,而它又是坚硬宽阔的精装书,不是轻便的平装本。书跌落在地毯上,内页翻动,卡特林看见自己的照片印在沾满灰尘的书皮背后。“你真像你妈妈,”他边说边揉脖子,“她也经常扔东西,不过你瞄得比她准。”他无力地笑笑。
    “我对你那些笑话一点兴趣都没有。”米雪尔说,“我绝不会原谅你,绝不,永远不。我只想知道你为什么这样对我,仅此而已。你告诉我,你现在就告诉我。”
    “我,”卡特林边说,边无可奈何地摊开双手,“你看,我……你正在气头上,为什么不先来点咖啡什么的,等你冷静一点我们再谈。我不想这么大吵大闹。”
    “别他妈想让我听你的话,”米雪尔怒吼,“我现在就要谈!”说罢,她一脚踢开地上的书。
    理察德·卡特林内心的怒火逐渐燃起。她不该朝他大喊大叫,他不该被她攻击,毕竟他没做错什么。但他压住情绪,一言不发,害怕说错话让状况升级。他蹲下来捡起自己的书,下意识地拍干净,轻轻合上。书的名字转过身来瞪着卡特林,扭曲、赤裸、血红的字眼印在漆黑的书皮上,下面是一位年轻女子变了形的漂亮脸孔,她尖叫着张大嘴巴:《让我看看伤在哪里》。
   
    “我想你是误会了。”卡特林道。
    “误会!”米雪尔脸上掠过一丝不可思议的神情,“你觉得我会喜欢它?”
    “我,我不确定,”卡特林说,“我希望……我的意思是,我不确定你会怎么反应,因此我想写作时最好别告诉你了,等到,是的……”
    “等到这些他妈的东西在书店橱窗里出售时再告诉我。”米雪尔替他说完。
    卡特林翻过封面。“看,”他递给她,“这是献给你的。”他拿给她看:
    献给米雪尔,最明白这些痛苦的人。
    米雪尔狠狠地把书从卡特林手中打落。“你这杂种,”她说,“你以为这样就好点了吗?你认为那些虚伪的献词算是借口吗?没有任何借口,我绝不会原谅你。”
    卡特林在她的盛怒之下不由自主地后退。“我没做错什么,”他固执地说,“我不过写了一本书,一本小说,难道犯罪了吗?”
    “你是我父亲,”她尖声喊道,“你知道……你知道,你这杂种,你知道我没办法谈起那件事,谈起以前发生过什么。不管是对我爱人,对我朋友,甚至对我的临床医生都没办法。我不能,就是不能,甚至连想都不敢想。只有你知道,我告诉了你,我只告诉了你,因为你是我父亲,我信任你,而我也必须摆脱那一切。我对你说,这是隐私,只属于我们两个人,你知道的,但是瞧瞧你做了些什么?你全写在你那本天杀的书里,印给成千上万的人看!你这该死的、该死的东西,是不是一直计划着这么做?狗娘养的!是不是这样,那夜在床上,你是不是把每个字都背下来了?”
   
    “我,”卡特林吞吞吐吐地说,“不,我没背任何事情,我只是,是的,我只是记住了而已。你完全误会了,米雪尔,这本书并非描写发生在你身上的事。当然,灵感的确来源于此,并以此为基础展开,但其他所有都是虚构的,事件经过了我的加工,这不过是本小说。”
    “祝贺你,爸爸,你把事件加工得真不错。这不是米雪尔·卡特林的故事,而是妮可·米绮尔的遭遇,她是个时装设计师而非画家,而且她也笨得可以,不是吗?这是你所谓的加工,还是你自己根本就那么认为,我就蠢到故意住在那里,蠢到放他进来做那些事?这些都是虚构。好个虚构!那女孩被囚禁起来,先强奸,再折磨,再恐吓,然后再被强奸,你的女儿也很巧合地被囚禁起来,先强奸,再折磨,再恐吓,然后再被强奸。好极了,这不过是他妈的巧合!”
   
    “你不明白。”卡特林绝望地回答。
    “不,是你不明白,你不明白这是种怎样的感受。这是你一辈子的最佳作品,对不对?排行榜第一名,全美最畅销小说,你从没当过第一名,在《艰难时世》还有什么《黑玫瑰》之后连畅销书排行榜都没上过。有什么理由,有什么理由不是第一名?这可不是关于即将倒闭的报社的冗长故事,这是强奸,这是性!嗨,瞧瞧,能有比这更火爆的吗?大段大段的性交、暴力、虐待、奸淫与恐吓。可你莫非不知道,这些全都真正发生过吗?你不知道吗?”她扭曲的嘴唇微微发抖,“这是在我身上发生过的最糟糕的事,是我所有噩梦的根源,直到今天我都经常尖叫着半夜醒来。可我正在恢复,一切逐渐成为过去。但现在,现在它们就躺在书店的橱窗里,我所有的朋友都知道了,每个人都知道了。在派对上,许多陌生人走过来对我说,他们为我感到难过。”她在哭泣和愤怒之间不由自主地硬咽,“我拿起你的书,你那本该死的一无是处的书,一切又都回来了,白纸黑字,全写在那里。你他妈好优秀的作家呀,爸爸,你写得如此真实,真实得让人无法释卷。是的,我放下书,但没有用,它们全在那里,而且将永远在那里,不是吗?每一天,世界上随便哪个人拿起你的书读一读,我就又被强暴了一次,这就是你干的好事,你帮他完成了他没干完的事,爸爸,你强暴了我,你未经允许就霸占了我的隐私。就跟他一样,你强暴了我。你是我爸爸,但你却强暴了我!”
   
    “你这么说未免有失公平,”卡特林抗议,“我绝不是要伤害你。这本书里面……妮可坚强又聪慧,而那个男的禽兽不如,他用了上千个名字,却藏不住自己的真面目。你瞧,他不止代表一个坏人,更是邪恶的化身,原始而野蛮的暴力正在门后等候着我们,上帝像玩弄苍蝇一样玩弄我们,他是个象征,代表了……”
    “他是那个强奸我的人!不是什么象征!”她狂躁地大喊。
    面对她的怒火,理察德·卡特林连连后退。“不,”他说,“他只是小说中的人物,他只是……米雪尔,我知道这很伤人,但你熬过来了。人们有权利知道发生了什么.人们需要思考发生过的事情,这是生活的一部分。讲述生活,探究生活的意义,这是文学的责任,是我的责任。必须有人把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告诉给大众知道,我试图让它更实在,我试图做到最……”
   
    他女儿涨红的脸上全是泪水,有种无法用言语形容的残忍和凶暴,犹如难以挣脱囚笼的困兽,随后,一阵奇异的冷静蔓延开来。“在这本书里面,你只说对了一件事,”她说,“妮可没有父亲。我小时候,总是哭着跑向你,我爸爸会说‘让我看看伤在哪里’,而这是我的隐私,对我最特别的事。但书里的妮可没有父亲,这句话是他说的,你把这句话给了他。他说‘让我看看伤在哪里’,他一直这么说。太讽刺了,你太高明了。在那样的环境下,他说这句话让人感到既真实又毛骨悚然,比真正的他更真实。你这样写,而你是对的,这就是怪物说的话。让我看看伤在哪里。这就是怪物的台词。妮可没有父亲,他父亲早死了。没错,没错,我也没有父亲,没有,我没有!”
   
    “别那么跟我说话!”理察德·卡特林内心充满恐惧,这是一种耻辱,这种耻辱转化成为愤怒,“我不吃这套,不管你怎么想,我都是你的父亲。”
    “不,”米雪尔狂笑道,背过身去,“不,我没有父亲,你也没有子女,没有,除了你书中的人物,他们才是你的子女,你唯一的子女。你的书,你那些该死的书!他们才是你的子女,他们才是你的子女,他们才是你的子女!”她转身,跑过他旁边,冲出大厅,停在工作室门前。卡特林担心她接下来可能做的事,便追赶过去。
    当他赶到时,米雪尔已经找到了刀,并将它高高举起。
     
    理察德·卡特林坐在沉默的电话机旁,看着老爷钟敲碎黑暗。
    他三点时拨打米雪尔的电话,四点时拨打,五点时拨打。答录机,一直是答录机,用她那嘲弄的声音回答。他的留言一次比一次绝望,窗外暮色已至,光亮渐暗。
    没有脚步声,没有敲门声,没有黄铜门铃尖厉的召唤。这是个墓地般安静的下午。但当傍晚来临时,他知道它已经来了,一个棕色硬皮纸包装的矩形包裹,落款是他熟悉的笔迹。最后一幅肖像。
    他不明白,什么都不明白,因此,她用这样的方式惩罚他。
    时钟滴答,夜色凝重,门后异物的压抑充斥整个房间。恐惧一小时一小时地增长,他端坐在扶手椅内,跷脚,张嘴,思考,回忆。残忍的笑声不断回响,烟头的红点若隐若现,移动,旋转。他想象,想象它们在皮肤上滚烫的吻,品尝尿液、血液和泪水,感悟暴力,感悟亵渎,感悟所有的淫乱。他的手,他的声音,他的脸,他的脸,他的脸,他的脸,他有上千个名字,却只有一张脸。他最小的孩子,他的宝贝,他那残忍的宝贝。
   
    他把自己封闭得太久了。卡特林多么希望她能够了解。这是种让人脆弱无力的感觉,超出了写作可以涵盖的范围。他曾是个作家,但那已成为过去;他曾是个丈夫,但他的妻子早早去世;他曾是个父亲,但他的女儿痊愈后去了纽约,把他一个人扔在这里。可在那最后一夜,在他的双臂保护之下,他的女儿卸下所有防备,把一切都告诉了他,让他看到她伤在哪里,毫无保留地展示出自己所有的痛苦。而他,又是如何回应这一切的?
   
    那夜以后,他念念不忘,不停思考,在脑海里重新排列所听到的故事,推敲合适的字眼,创造紧凑的场景,想出具有象征意义的符号。那的确骇人听闻,但这是生活,未经加工的、野蛮的生活,写作的绝佳素材,卡特林最需要的东西。她让他看到自己伤在哪里,他可以讲述给众人倾听。每个细节都历历在目,他抗拒过,的确如此。他写过其他短篇,写过一篇散文,还写过几个评论。但那个念头不放过他,每一夜都折磨着他,不得安宁。
   
    于是他把它写了出来。
    “我有罪。”卡特林在黑暗的房间里说出这句话,当他开口时,他觉得心安理得。这种释然驱走了所有恐惧。他的确有罪,他犯了错,应该坦然地接受惩罚,只有这样,才是唯一的出路。
    理察德·卡特林起身走向门口。
    包裹就在地上。
    他把它拖进屋,原封不动地搬上楼。他应该接受它,应该把它挂在其他几幅肖像旁边,靠着德那霍、席茜和贝瑞·林顿,排成一排。是的,他找来铁锤仔细测量,敲入钉子。
    最后,他才打开包裹,直视里面的那张脸。
    这幅肖像完全抓住了她的神韵,没有哪个画家能画得更好。不仅是她脸部的线条,高高的颧骨,湛蓝的眼睛,一丝不苟的金发,更在于人物的内在特征。她看起来好年轻,精神而自信。从中,他看出一种力量,看出勇气与倔强,但他最爱的是她的微笑,那可爱的微笑照亮了她的整张脸。这样的微笑让他想起曾经认识的一个人,却记不起是谁了。
   
    一种久违的释然在理察德·卡特林的心中转瞬即逝,随之而生的是更大的失落,彻底的失落。他明白这已经超过他所信仰的文字的力量。
    然后,就连这样的感觉也消失了。
    卡特林退后几步,双手交叉,仔细研究这四幅画。多么优秀的作品呀,看着这些肖像,似乎可以感觉到他们就在这所房子里生活。
    德那霍,他的头胎,他理想中的自我。
    席茜,他的真爱。
    贝瑞·林顿,他的老师和密友。
    妮可,他从未有过的女儿。
    他的家人,他的人物,他的子女。
    一周后,一个小得多的包裹被送了过来。里面有四本小说、一份账单和一张画家非常礼貌的留言条,询问是否有新的委托。
    理察德·卡特林摇摇头,用支票付了账。
     
    ①这些分别是乔治·马丁的经典长篇小说《热夜之梦》、《末日狂歌》和《风港》,中篇小说《猴子疗法》、《记住梅乐迪》、《夜行者》、《沙王》和《莱安娜之歌》中的人物。
    ②1963~1967年纽约流行乐队。
    ③田纳西·威廉斯:美国二十世纪著名作家,以糜烂著称,是个同性恋。
    ④《圣诞颂歌》是查尔斯·狄更斯的经典名作,写于1843年,讲述了圣诞前夜,一群人感化了坏脾气的吝啬鬼的故事。
    ⑤五个“W”是英语中的“when”、“where”、“who”、“what”、“why”,即“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起因”。一个“H”是英语中的“how”,即“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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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7210868 发表于 2012-2-2 15:30:06 |显示全部楼层
写冰火的老头,最有印象的还算是冰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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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裙 发表于 2012-2-21 19:33:29 |显示全部楼层
这文算是乔治马丁对自我的吐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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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家1021 发表于 2012-2-21 22:51:33 |显示全部楼层
以短篇而言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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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y1001a 发表于 2012-4-6 08:18:05 来自手机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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