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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案·大唐李淳风传奇 第四卷·天雷动 [复制链接]

光之洗礼

马可波罗 发表于 2011-3-27 20:06:21 |显示全部楼层
  祭天祈禳:祈为祈福,禳为禳灾,二者相合,便是中国古代道家最富特色的法术。《周礼·天官冢宰》中,已有“掌以时招、梗、■、禳之事,以除疾殃”的记载,以此沟通天地,巩固王权。

  一个人,撑一把伞,赤足踏一双木屐,从一片密雨中独自走来。安稳的脚步和着凌乱雨声,敲击青石板铺就的长街。青布衣袍因为吸收了水气,看起来颜色略深,在沉暗暮色之中显出些许寂寥。

  这是长安城的初夏,突如其来的一场雨令城池气温骤降。行人早就因为大雨绝了迹,连路边店铺也早早关上了门。往日喧闹繁华的大街变得安静下来,雨水冲刷了道路,也洗净了尘嚣。

  “是阳羽之音,又逢商日。看来这一场雨只是开端啊。”

  果然,仿佛是为了印证这句话,远处传来一阵闷雷,天色愈发黑暗,雨脚也更密了,敲在伞面之上,发出如同鼙鼓一般的急响。青衫人侧耳聆听雨声,又将长衫下摆掖进腰带之中,步子却还是方才的节奏,丝毫不乱。空气中有一些泥土的腥气,生冽地冲进鼻腔,他忍不住打了个喷嚏。他揉了揉鼻子,加快了脚步。水花于是飞溅起来,始作俑者咧开了嘴,带着些许恶作剧的快意。

  这样的心情没能维持太久,刚过墙角,一人迎面奔来。青衫人猝不及防之下连忙闪躲,但来人戴着斗笠,眼看笠帽就要不可避免地撞上了他的肩头。他敏捷地向后退了一步,对方则一个趔趄,坐倒在地上,斗笠也飞了出去。他伸手去扶,却被推开了。

  “你……”

  刚一出口便发现:底下的话不必再说了。那人一声不吭,捡回斗笠,像是什么也没发生一般继续向前狂奔,连看也没看他一眼。

  青衫人不禁失笑:“真是个冒失鬼。”

  笑容在看到自己左手的时候敛去了:那是血迹,鲜红色的血迹,源自那人身上。雨水斜斜地打在他的手掌,不一会儿红色便淡了,消融在雨中。




  鼓着嘴,皱着眉,看青衫人接过布巾,慢条斯理地擦拭透湿的长发,小管家摇光一脸没好气的神色。

  “成日出门乱逛,没事便让人操心……”

  “哎呀,这口气哪里像是对先生说话?”

  “先生就要有先生的样子。”摇光毫不示弱顶了回去,一边帮他脱下几乎可以拧出水来的青布长袍,“都说随意楼的李先生神机妙算,谁晓得你,算得出下雨却不知道避雨。”

  “这便是不学之罪啊。”酒肆主人做出痛心疾首的模样摇了摇头,“岂不闻君子行,宁湿衣,莫乱步?”

  “是你自己说的:君子君子,做了君子,没了银子。”

  “……咳,教了你许多,偏偏这句记得清楚……”他无奈地摇了摇头,冷不防又是一个喷嚏,只好住口,老老实实接过少年递来的毡毯,将自己裹成一团。

  天色忽然暗下,仿佛瞬间从黄昏进入黑夜。紧接着一个耀眼的闪电倏地划过,雷声骤起,霹雳当空,震耳欲聋,将门前老树劈下一根粗干,连大地也跟着震颤起来。虚掩着的门被狂风吹开,发出砰然撞击声。呼啸而过的气流卷起柜上纸笔等物,满室纷飞。一个人影,跌跌撞撞扑了进来,而后倒在地上。

  “啊!”

  “关门,掌灯。”

  闻言摇光手忙脚乱地关上门,将灯点亮,交到李淳风手上。灯光照耀下,一名男子俯卧在地上,衣衫斑斑点点都是血迹。将人翻过身来,摇光不禁惊叫:鲜血从那人口中汩汩涌出,掰开他的嘴,口中竟是空的,舌头已被人剜去。

  贞观三年,东突厥内乱已成。颉利可汗之弟突利密遣使臣与唐协商,朝中大臣皆知皇帝攻打突厥的决心已下。中原与突厥交战的历史向来败多胜少,而前年刚刚发生过的便桥之盟令人记忆犹新,对于这场战争的胜负预测笼罩在一片怀疑和悲观的氛围之中。

  朝廷敕令就在此刻颁布:以兵部尚书李靖为行军总管,张公瑾为副总管,并州都督李绩为通汉道行军总管,又以此前被招喻,受封灵州大都督薛万彻为畅武道行军总管,征集军队十余万,分道出击突厥。命令颁布之日,朝野哗然。颉利可汗曾派遣使臣要求和亲,却被皇帝断然拒绝,此时又有人旧话重提,认为天下初定,国库犹虚,讨伐突厥尚不是时候。一旦失利,后果不堪设想,倒不如以子女玉帛求得暂时和平。如此这般的陈词令皇帝龙颜震怒,他一生功业戎马中来,对于战机的把握最有心得,突厥兄弟内讧,在他看来正是最好机会。于是一番怒斥之后,主和之议再也无人敢于提起。此刻,十万大军正昼夜兼程,向京师汇集,唐朝立国以来,与突厥最大也是最具有决定性的一场战役即将打响。

  就形势而言,天时地利人和都倾向于李唐一边,似乎没有什么能阻挡年轻帝王清扫北方障碍的勃勃雄心。然而世事多变,却总在无意中幻化出新的涟漪。

  “暂缓出兵?”

  随意楼的阁楼之上,李淳风眉头皱起,在他对面坐着的是马周——中郎将常何①舍人。

  “正是。今日一早,已将虎符敕令快马传递到各军。”

  “朝令夕改,可不像我们这位天子的作风啊。”

  “李兄智慧过人,何妨猜一猜缘故?”

  “哈,不必捧我,我也无需猜测。你来找我,又将这不相干的机密军情相告,自然是有所求的。”

  “还是原先脾气,一点亏也不肯吃。”摇了摇头,马周压低声音道,“昨夜长安城外粮草营被天雷击毁,焚烧殆尽。”

  “哦?”听到这句话,方才无精打采的男子此刻抬起了头,“损失惨重?”

  “倒也不是。粮草营中只是部分给养,多数已散发各军。雷击之时正值深夜,看守军卒二十余人,全都在帐中被火焚烧而死,其状惨不忍睹。这些还在其次,但兵马尚未出征,粮草已被天雷击烧,正是不祥之兆。太史令傅仁钧等紧急入宫,劝说皇上顺应天命,打消攻打突厥的念头。”

  “那位制定戊寅历的傅太史吗?”酒肆主人不感兴趣地剥着桌上花生,“按照他的历法,月末晦日只怕要到早上才出月亮。不去精研学问,倒来胡说什么天命,当真无聊之极。”




  “但朝中对于出兵突厥,本来就莫衷一是。只是碍于圣意坚决,才无人敢说。这么一来,这些主张和亲的人便又上下活动,剀切陈词,弄得皇帝也将信将疑起来。”

  “这些朝廷事务,自然是在其位者谋之,要李某何用?”

  “我与常相公商议,觉得此事或许可疑,因此才想到拜托你暗中勘查。”说到此处,马周望着他一笑,“听常相公说,前日朝堂上,还有人提起李兄,说你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是个世外高人……”

  不等他说完,李淳风已按了一下机括。壁上悄然弹出两只木手,清澈酒液不偏不倚注入了杯中。

  “没银子的世外高人,不做也罢。宾王(马周表字宾王)识得我,也不是第一日。”

  “上次你为淑妃之父续命,可是传得沸沸扬扬,连圣上也有耳闻。”

  “世上哪有续命的法术?那人命不该绝而已。”

  “锥处囊中,其锋必显。李兄胸罗之广,确是我平生仅见。倘若不能为朝廷所用,埋没草莽,岂不可惜?”

  这句话说得甚是恳切,看了一眼马周,酒肆主人嘴角露出笑意:“可惜与否,要看各人抱负。宾王志在匡扶社稷,至于在下,有人买酒无人赊账便是万事大吉。朝廷之事非我所能,亦非我所愿。”

  他语气虽轻松,话中之意却斩钉截铁。马周叹了口气,道:“既然李兄一意韬晦,我也不能勉强。只是此事我已在相公处力荐,空手而回,未免有负所托啊。”

  “抱歉抱歉,李某才疏学浅,非不为也,实不能也。”

  “说你不过。——对了,常相公下月大寿,要二十坛桃花酿,这个忙你总肯帮吧?”

  “当然,”酒肆主人此刻才展颜一笑:“二百两现银,老客八折,一百六十两足色,折金二十四两七钱。若要送货上门,另赏脚夫十文。”

  一连串报出来如行云流水,马周不禁摇头苦笑,道:“李兄倒真是个卖酒的行家。”举杯正要饮酒,扶梯上传来一阵急促脚步,却是马周的长随。他神色凝重,于马周耳语数句。马周神色一变,拱手道:“有事先行,银两明日送到店中。”

  “请便。”

  目送马周背影,榻边铜耳中突然传来摇光惊慌的声音。

  “先生快来,那人情形有些不对……”

  李淳风立刻起身,向楼下走去。穿过小院,是一间耳房,那日暴雨中闯入店中的人就躺在那里。此人脸色惨白如纸,似乎只有进气,没了出气。摇光在一旁,脸色比他也好不到哪里去。酒肆主人微微蹙眉,随即展颜,拍了拍摇光的脑袋。

  “不用怕,有你家先生在,死不了的。”

  少年立刻松了口气,连忙争辩:“我可不是怕,只是……”

  “只是胆子小了些,见到死尸便会两腿发抖,是吗?”一边调侃,手中却丝毫不慢,挽起衣袖,从腰囊中取出针筒:“生死是平常之事,人鬼之间也不过一口生气,没什么可怕啊。”

  银针插入眉心,缓缓捻动,另一根则插在人中处。过不多久,那人凹陷的眼皮一动,呼吸也粗重了起来。将针起出,李淳风舒了口气,视线停留在他的衣里,突然怔了怔。

  “李兄!”得到通报,从常中郎府中奔出,一眼见到槐树下负手而立的青衫人,马周面上露出喜色,“你肯应允此事了?”

  李淳风并没有回答他的话,只是淡淡问道:“被焚毁的粮草营在什么地方?”

  “在城西,我带李兄前去。”

  马车辚辚,一路向西,一出城外,空气中就能闻到焦糊气味。原先堆放草垛的地方此刻已经变成一片狼藉,满地皆是烧毁的木料、草灰、谷物之类,混合在泥水之中,灰屑则随风扬起,连眼前景色都变得雾气蒙蒙。一队兵士正在废墟中翻捡整顿,残破的帐篷边上,整整齐齐躺着数十具尸体,俱以草席覆盖。翻开一角,便看到惨不忍睹的尸体,颜色焦黑,不辨面目,缩成短短一截。

  “什么人?”喝声响起,回头看去,是一名满脸须髯的中年军官,见了李淳风,脸上露出吃惊的神色,“咦,李先生,你怎么会到这里?”




  中年军官名叫于怀,《傀儡术》一卷中曾有提及,是尉迟方的同僚。此人性格粗鲁,喜好作些小威福,内里却是胆量甚小,军中起了外号叫“场外将军”。折冲都尉谢应龙中术假死,是李淳风令其起死回生,从此之后,这位于校尉便将酒肆主人看作神人,甚是敬畏。

  不等他回答,于怀恍然大悟一拍脑门:“对了,先生能掐算,一定算到昨夜雷击之事了。嗨,大军还没出发,便出了这等蹊跷,我看,这一回凶多吉少啊!”

  “莫急。于大人在这里,是奉命善后了?”

  “是啊,还以为这次用不着我老于,结果又分到张总管那里去了,要我负责粮草接应。”于怀左右望了望,凑到李淳风耳边:“听说突厥那些恶鬼,捉了俘虏来便要烤着吃……这把骨头,难不成要扔在柴火堆里?”

  他口中的张总管是此次征伐突厥的副总管张公谨,也是主战最得力的一位。见他情绪不佳,李淳风一笑:“不必担心,于大人是吉人,此去非但无忧,还有荣升的好处。”

  “真的?”精神一振,于怀咧开了嘴,“先生可要给我算好了,不要骗我。”

  “生死运道,怎能欺瞒,当然是真的。”青衫男子一本正经地说道,“不过……眼前这事,能否详细告知?”

  “能有什么详细?您瞧,就这么回事,哐当一个天雷劈下来,粮草都烧光了,人也烧死了。”

  “是烧死的?”

  “是啊,这粮草营本来有二十多人看守,住在帐篷之中,周围都是草垛。雷火正劈着帐篷顶,一下子就全着了,躲也没处躲去。”

  “嗯。尸首是在帐篷之内发现的,还是帐篷之外?”

  “这……”于怀迟疑了一下,招手叫来一名亲兵,询问了一遍。那亲兵点了点头,态度很是肯定。

  “没错,所有尸体都在帐篷底下,是小人带人抬出来的。”

  “帐篷有多高?”

  “军中常制,七尺半。”

  “那么粮草垛的高度呢?”

  “大约九尺以内。”

  微微颔首,李淳风道:“带我去发现尸首的地方。”

  亲兵领着三人来到废墟中心,地面还残留着一个深坑,可见当时一震之威。中间部分已经被清理出来,有一小片空地。

  “就是这里。”

  李淳风俯身下去,仔细察看地面,伸出手指捻了一小撮泥土,放在鼻边嗅了嗅,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神情。突然看到泥土之中散落有一些黑色的粉末,他连忙捏了起来,用巾帕包好,小心翼翼放入怀中,转头问道:“有酒吗?”

  这个不相干的问题一出口,另两人都愣了愣,倒是于怀哈哈大笑起来:“李先生连这个也算到了?老于向来是酒不离身的。”边说边从腰间解下一个酒葫芦,递了过去。李淳风摇晃了一下,里面果然有酒,拔开瓶塞,拂去地上杂物灰尘,将酒水缓缓倾倒在焦黑色的地面。片刻之后,旁观众人顿时惊叫起来——那地面正逐渐显出鲜红颜色,看起来恰如鲜血。

  “这……怎会这样?”

  虽是艳阳高照,于怀只觉得心中发冷。李淳风直起身来,漫不经心地看了他一眼:“冤魂厉鬼之事,于大人没听说过吗?”

  “先生是说……”

  “这些兵士并非烧死,而是被杀。横死之人,血为阴煞,酒性刚阳。阴阳相遇,必现其形。这血痕,明明便是屈死之魂前来诉冤啊。”

  “这、这……”于怀忍不住打了个寒噤,脸色也变得煞白,“老于只是奉命善后,可与此事无关哪!”

  “放心,岂不闻冤有头债有主?有我在此,必不致找上于大人。”

  他微笑着将酒葫芦还给愣怔怔张大了嘴的于怀,后者擦擦额上冷汗,如释重负:“那就好,那就好。”

  “可曾点过尸首数字?”

  “这个……点……呃……点过了。”回过神来,于怀连忙转向亲兵:“是多少?”

  “一共二十六具尸首,全部清理出来了。但……”

  “但什么但,给老子说话痛快点!”

  “但是,和在册人数相比少了一人……”




  “哦?”双眼发光,李淳风抢先问道,“是谁?”

  “不知道。”回话的兵士向地上尸首努了努嘴,心有余悸:“都烧成这个样子了,谁还能认出面目。”

  李淳风似乎有些失望,想了想,神色突然一动:“若我记得不错,李尚书军中向来有飞骑点兵的制度。”

  初唐大将李靖治军甚严,每逢傍晚,便差亲兵到各营点算人数,称为飞骑点兵。雷击发生在夜间,应是点兵之后,人数若有差讹,比对便知。于怀闻言一拍大腿,兴冲冲道:“没错,我这就去查!”

  “真有阴煞之血,厉鬼鸣冤?”

  “哈哈,宾王兄这般聪明的人也被瞒过了?其实只是个障眼法,如系刀剑所伤,必然有血渗入泥土,血迹遇酒而显,则是常理。再说,人对于烈火有本能恐惧,哪怕睡梦之中来不及逃离,也会凭借求生渴望向外冲出,岂有数十人均滞留在火场中的道理。”

  “如此说来,守军之死另有蹊跷?”

  “非但守军之死,连这场天雷也是蹊跷之极。暴雷下击,首当其冲的是高处,如宝塔、大树之类。而那里地处山坳之中,帐篷高度尚不及粮垛,说是雷击,不可情理。”

  语声从疾驰而过的马车中传出,说话的两人正是李淳风和马周。

  “可看那地面,确实有个巨坑。若不是雷,单单火焚,怎会变成那般形状?此外,倘若不是天雷,是人有意纵火,为何会选在雨天?”

  “选在雨天,也许便是为了制造雷击的假相。世人皆知水火相克,殊不知凡事皆因地因时而异。有些引火之物便是不惧水的,例如《水经注》中所载石脂水,状如墨汁,却比木炭还易引着。大军开拔在即,粮草保管自是精心,顶上皆以油布遮挡防潮,如果从内部燃烧,只要成了势,便不惧雨水。至于那巨坑……”停了一停,李淳风略微迟疑了一下,“此事倒要斟酌。”

  此刻两人所乘马车正从西门进入长安城。落日熔金,将整个都城照得一片灿烂。刚过西市,便见围了一群人,全都仰着头,站在一棵大树下张望。不经意望去,便见到高达数丈的枝叶间隐约有个雪白的影子,纷杂的议论声随之传入耳中。

  “是猴子成了精?”

  “别胡说,那可是个好模样的女孩儿。”

  “肯定是猴子,人哪有这样本事——”

  “嘘,快看!”

  白影从树上轻盈落下,离地面还有一丈左右的时候,突然一松手。旁观众人齐齐啊了一声,却见那人身体灵巧地打了个回旋,仿佛雪花坠地无声,稳稳落在地面。那是一名少女,白衣白发,赤着一双白玉一样的纤足,手中举着一只五彩球。顿时,人群中掌声、喝彩不断,更有好事者怪叫连连。少女双眸流转,将手中球递给一名少年:“还你。”

  那少年与她年纪仿佛,锦衣华服,似乎是富贵人家的少爷。此刻他早已看呆了,慌忙伸手接过,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少女睁着一双明澈的大眼望了望少年,不等他开口,转身翩然离去。

  “小猴儿。”这一声不大,却让少女停住了脚。掀起的车帘后,是青衫男子熟悉的笑容。

  “她来做什么?”瞪着白发少女,摇光满脸都是警惕戒备的神色,身体则死死挡在柜台前,不让她入内。少女认认真真看着他,不知在盘算什么,突然伸出一根手指,在摇光还来不及躲闪的时候点上了他的眉心。

  “喂喂喂,你!”

  摇光连忙晃着脑袋闪躲,却还是快不过少女的手,顿时一张脸涨得通红。少女却像发现了什么新奇之物,拍手道:“真好玩,木头的脸上为什么会有这道竖纹?”或许是总喜欢皱着眉头,一脸正经的缘故,少年眉心确实有一道深纹,看起来与年纪不相称。

  “你总叫他木头,叫来叫去,便生出这些木纹来了。”酒肆主人熟知二人性情,生怕再起争执,向摇光说道:“小猴儿是女儿家,让着她些。从小到大见面便吵,太不成话。”

  “哪个女儿家像她这么野蛮,见面便摸汉子的脸?”少年愤愤不平地揉着自己眉心。少女却从李淳风身后探出头来:“你又不是汉子,是小孩儿。”




  “胡说,我当然是!”摇光挺了挺胸膛,竭力摆出男子汉的模样,“哪像你,每次一来,不是吓跑客人便是打碎酒坛,上回还把先生做的铜机括折断了,根本就是个野猴子!”

  “你才是呆木头!”

  “野猴子!”

  “呆木头!”

  “咳……”处于两人之间,酒肆主人微觉头痛。他虽然足智多谋,却想不出什么法子制止两个半大孩子的斗嘴。少女是种桃道人收养的孤女,生而白发,从小被抛弃于山林,由白猿喂养,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长大。她野性未驯,不谙世事,却有一身飘忽奇异的武功,《游侠令》一节中曾有出场。

  “莫吵莫吵,猴儿,你在集市上做什么?”

  “那只花雀儿把球踢上了树,碰巧见到了,就帮他取下来。”

  “花雀儿?”李淳风起先不明所以,后来才想到是先前所见华服少年,不禁失笑,“你家老道士不是说过,不许你出门惹事的吗?”

  “嗯。不过这次是他叫我来找木头先生的。”少女兴高采烈从袖中取出一张信笺递过去,“喏,他给你的。”

  李淳风伸手接过,打开看时,上面只有七个遒劲有力的字:“相待新桃携酒来”。

  “真慢!”

  “没法子,我可没猴儿那般能耐,可以纵跃如飞。”

  李淳风将酒坛提在手上,慢条斯理地晃悠着,身旁白发少女一面咬着手中糖糕,一面抱怨。她形貌奇特,路人不免纷纷侧目,二人却浑不在意。

  “木头先生……”

  “叫先生。”

  “你是木头的先生,当然是木头先生。天底下先生多的是,木头先生就只有一个。”

  “不对,木头是木头,先生是先生。照这么说,你师父难道要叫猴儿道士?”

  少女一时语塞,侧过头来认真想。见她当了真,酒肆主人忍俊不禁,拍了拍少女的头:“没关系,称呼而已,怎样都可啊。”

  “嗯。问你……”

  “说吧,”见少女神色忸怩,李淳风微微觉得诧异,“咦,猴儿什么时候也变得吞吞吐吐了。”

  “木头真的……很讨厌我吗?”

  “当然不是。”

  “那他为什么总那么凶?”

  “这个……”为难地看着少女充满疑问的眼神,“小猴儿,并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喜欢不喜欢都会老实说出来。少年男子性情萌动之时往往不自知,却又急于掩饰。越是在意之人,越不知如何相待。”

  “什么意思?”

  “哈。便是说,摇光心中对你,其实甚为看重啊。”

  “真的?”双目闪了闪,少女似乎颇为高兴,随即又想起什么似的追问道:“那木头先生呢?你也是这样吗?你要是心里对人好,会不会也不肯说出来?”

  “我?”不提防这一问,酒肆主人顿时失笑,道:“我是大人,自然不会做这种小孩儿赌气的事情。”

  “可你说话也不老实,还喜欢骗人……说不定比木头还要别扭……”

  “哎呀哎呀,糖糕都买给你吃了,还要说我坏话……”

  一路行过街市,来到玄妙观外桃林。桃花已落尽,茂盛的桃林一片浓绿。新桃初熟,多半羞涩地藏在叶底,四周却早弥漫着果实的清香。桃林尽处,“种桃”道士已悠然相候。桌上一盘红桃,正是刚刚采摘下来的,枝上桃叶仍然青翠欲滴。将酒放入新汲的井水中去除暑气,而后倾入樽中。少女早已和往常一样坐在桃枝上,一面啃着桃子,一面竖起耳朵似懂非懂地听两人说话。天色渐晚,明月东升,照得四下皆白。微凉的风在桃林中嬉戏穿梭,令叶片不时发出沙沙声响。

  “上一次来还是桃花盛开,转眼已果实累累,这一春当真去如朝露。”

  “岂但一春。可知你我相识有多久?”

  扳着指头数了数,李淳风恍然道:“六年了?当真不知不觉。”

  “不错。记得初见你那时,你正在祭……”说到这里道人突然停住,不露痕迹地转口说道,“山中不记时日,在我看来,便是桃花开谢了六次。”

  “如此说来,花期虽短,尚可年年相待;人寿虽长,却难岁岁再期啊。”




  一面说着,酒肆主人一面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将樽中酒倒在桃花根下,神色中有平日少见的狷狂之气。

  “微我无酒,以遨以游。来来来,今日李某难得做东,敬这满山的花魂。”

  道人摇了摇头:“你醉了,道之。”

  “是吗?”信手将酒盏抛去,青衫男子斜倚在桃树下,袖手望向天上明月。微风拂过鬓发,意态潇洒,却略带怅然:“随意楼的酒只醉客人,不醉主人。”

  “为何?”

  李淳风一本正经答道:“醉了客人,还可多收些酒钱;醉了主人,却没处要银子。”

  “哈哈,能说出这句话,果然还清醒着。不过,你当真要在随意楼卖上一世的酒?”

  “随意逍遥,有何不好?便是帝王将相,也不过与草木同朽。至于天下事——”索性靠着树坐了下来,目光惺忪,语气也有些含糊不清,“杨子曰: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

  “只怕口不应心,这些年来,随意楼管闲事的名声,连我这山野之人也屡有所闻。”

  “咳,不过是无聊人世的小小消遣,权当趣味。话说回来,观主剑术之高,天下罕见,不也在这桃林中避世深居吗?”

  “我是修道人,与你不同。”

  这理由含糊其辞,但李淳风却理所当然地点了点头,不再问下去。看他一眼,道人淡淡一笑:“相识六年,不问我姓名来历,你是唯一一人。”

  “那只因我结交的是你,不是你的姓名身份。”扬起双眉,酒肆主人笑道:“人皆有权以自己方式行事,无须向他人解释。”

  “好一个无须解释,”道人将手中酒一饮而尽,“我果然没有看错。”

  “世间眼光锐利过观主的人,只怕极少。”

  “这一句是奉承,还是自夸?”

  “哈,均无不可。对了,有件事:你可精通炼丹术?”

  唐时道家普遍相信炼丹术,将铅汞之类矿石投入炉中烧炼,谓能制出长生不老的丹药。上至帝王,下至百姓,大多对此深信不疑,将之看作一门秘术。

  “略有所知。”

  “好极。”醉意全消,酒肆主人一跃而起,从袖中取出一个小包,打开看时,正是从粮草营废墟中取来的黑色粉末:“可知这是何物?”

  道人接过,仔细看了看,又放在鼻边嗅了嗅,用手捻碎其中的粗粒,放在舌尖上,立刻有一种苦辛气味传来。

  “硝石?”

  “不错。我曾听说道家炼丹使用此物,却不知药性如何?”

  “硝石是佐使之才,但药性甚烈。孙真人的硫磺伏火法中有备细。”

  “是那位号称药王的孙思邈孙真人?久闻其名,不得一见。”

  “这位真人我也不曾见过,但机缘巧合,读过他的《太清丹经要诀》。”

  “嗯。能否详述?”

  “硫磺、硝石、皂角,三者混合,置于罐中点火灼烧,可去除硫磺中的烈性,但这种法子务须谨慎。”

  “什么意思?”

  “硫磺至烈,硝石则是大寒,一旦过量失去控制,将有惊人之事。”

  闻言李淳风双目亮光更甚:“何事?”

  “曾有一位道人隐居终南山中,按照孙真人之方炼制丹药。因为急于求成,以致炸毁丹炉,伤残双臂。”

  “也就是说,这种药可能引致爆裂?”

  “岂但如此,倘若大量使用,只怕后果不堪设想。”停了停,道人有些奇怪地望他一眼:“莫非道之也想修那长生不老术?”

  “非也,”青衫男子笑吟吟地将硝石收起,重新放入袖中。“左右无事,一时兴起,便想为那些无辜而死的人讨个公道。”

  夜色迷蒙,长安城中一片寂静。更鼓之声刚过,街角却传来两声鸟鸣。不一会儿,又是两声,这一次响在一所民宅之内。一个黑影从墙边探出头来,敲了敲墙壁,很快便有一个包裹从里面扔了出来,紧接着有人翻墙而出。

  “怎样?”

  “嘘!”

  两个人影悄悄溜出小巷,拐弯抹角地来到一处僻静角落。月光下看,却是两个衣衫褴褛的少年。

  “真沉!是什么?”




  “反正是好东西,”先前从墙头爬出的人得意洋洋地说,“长安第一红歌姬收在床边的首饰箱子,你说会有什么?”

  咽了口口水,望风的少年嗫嚅道:“要不,我们打开看看?”话音未落,就被稍大点的那个截住了:“不是说好偷来的东西一起分?”

  “嗨,悄悄藏一些起来,老大也不会知道……况且我们只拿一些碎银子……”

  这句话说出,另一个也有些动心了。两人犹豫地对望了一眼,稍大的少年终于下定决心似的点点头:“好,不过,你可不能说出去!”

  “放心吧,主意是我出的,怎会去泄自己的底。”

  两人兴冲冲地将包裹打开,露出里面一只雕刻精美的红木箱子。箱上并没有上锁,只松松地横着插销。将插销取下,小心翼翼开启,月光下看得分明:那是一颗蓬松的女人头颅,惨白面孔上一双无神的眼正死死瞪着二人。

  一骑飞驰,沿天街直行而来,经朱雀门,入承天门,直进皇城,停在含元殿前。马上人一跃而下,将缰绳随手扔给一旁的侍卫,沉声喝道:“圣上在不在?”

  “在……”刚吐出一个字,来者已做了个喝止的手势,不让他再说下去。那人四十余岁年纪,身高比常人要高出一头,模样威武雄壮,肤色黝黑,下颌浓密散乱全是卷曲的须髯。双眼则如有电光隐现,炯炯有神,非同寻常——正是吴国公尉迟恭,唐初第一勇者。

  他大步向殿上行去,与此同时,另一人正带着几名侍从从殿内出来,稍显年轻,面貌白皙斯文,细眉长目,恰恰和来者形成鲜明对比。四目相触,那人似乎略微愣了愣,而尉迟恭则扬起了头,面上毫无表情地哼了一声。

  “尉迟大人。”来人若无其事地招呼着。此人正是长孙无忌,是长孙皇后之兄,大唐开国功臣之一。尉迟恭大大咧咧不以为礼,劈头问道:“决定了吗?”

  “尚未。裴司空带了僧人法雅面圣,目前正在殿中……”

  “去他娘的,”双目一瞪,赫然威武,令长孙无忌不自觉地缩了缩,“我就不信,满朝文武,还要个秃驴来决定出兵的事?”不耐烦多说,几步便跨上玉阶,直入大殿。

  “怪不得都叫他黑蛮子,好生无礼!”

  “嗯?”

  见父亲瞪视着自己,长孙冲低下了头,脸上却仍是愤愤不平之色。见他如此,长孙无忌神色反而和缓下来:“既然知道他是蛮人,还计较什么。如今之事,我们与他方向一致,由他在前冲撞,你我自可见机行事。”

  锦袍玉带的身影匆匆隐没在夜色之中,身后大殿灯火辉煌,亮如白昼。

  “法雅?是上皇亲封的那位神通法师?”

  “正是。”抹了抹唇边酒渍,勋卫府校尉尉迟方向对面坐着的李淳风如此解释,“据这位法师所言,粮草营被焚是天雷示警,但并非不可禳解。只要在城西筑一高台,由圣上亲临祭祀,就可以镇压邪祟,保大军出征凯旋。”

  “也就是说,出兵之事仍然不变?”

  “只是稍延了时日。裴大人代法雅上疏,圣上立刻准奏,今日便动工筑台,三日之后即可完工。不过……”

  “嗯?”

  听出校尉话中迟疑之意,酒肆主人抬起头来。

  “不过,李兄不觉得此事甚是奇怪?”

  “怪在何处?”

  “是说圣上,”尉迟方不解地说道,“上皇笃信神道,宫中离不了道士和尚,但圣上对这些人却并无特殊宠爱。出兵突厥是军国大事,为何会采纳了一个和尚的建议?”

  “不是圣上采纳了法雅的建议,而是法雅善于审时度势,顺水推舟。”

  “什么意思?”

  “朝中主战主和两派势力争斗颇烈。皇帝本人必然是主战的,但这一次粮草营之事谣言四起,主和派借天命占了上风,劝阻出兵,此事相当棘手。不出兵,违背圣上本意;出兵,则未战而军心不稳,必非吉兆。”

  “所以……”

  “所以,便要假托神怪。”酒肆主人笑吟吟地剥开了手中花生,“既然说是天命阻兵,那就以神力解之。”



  “明白了!”尉迟方恍然大悟,一拍桌子:“法雅正是看穿了圣上心思,便谋划出这法子,一来借禳解安定军心,二来也堵了那些一心要苟且偷安的文官们的嘴。”

  “嗯。这便是三十六计中的无中生有,今上熟知兵法,使出这一招应在意料之中啊。”

  话音方落,一名大汉匆匆走入楼中,抬眼看见尉迟方,顿时咧开嘴笑起来。“尉迟兄弟!”声音洪亮,腮髯浓重,却是于怀。他伸出手掌猛拍尉迟方的肩头。两人份属同僚,平日也常在一起喝酒赌钱,是相当熟识、不拘小节的朋友。

  “于大哥,今天怎么有空闲来这里?听说你到了李元帅的麾下?”

  “所以说,老天爷便是不公平,”于怀刚一坐定便倒苦水。“粮草营的事还没料理完,后日又要跟元帅去见什么沙陀特使,忙了个脚朝天。尉迟兄弟你呢,年纪轻轻正要建功的时候,却不得出头。上头这调派差事的,真他娘不长眼——嗨,不说这个,李先生,你料得丝毫不错,飞骑点兵的时候,粮草营中正好缺了一人。”

  “哦,是谁?”

  “就是督粮官宋琪。前日奉命点兵的是元帅府亲卫营两名弟兄,据他们回忆,当时点卯各营中唯独差了此人。”

  李淳风眼中光芒闪动:“可知道他是什么缘故离开?”

  “这我怎知道?不过,”于怀眼前一亮,一拍脑门,“对了,我怎把这人忘了。”伸长脖子向外望了望,扯开喉咙大叫道:“严虎!”一名亲兵应声而入,身材瘦小,看上去倒颇为机灵。

  “这是上月刚从粮草营调到我身边的亲随,跟宋琪相熟,有事问他就成。”洋洋自得,于怀向那人说道:“怎样?老爷我将你要过来,算是救了你一命。否则的话,你怕不早就变了焦尸。听着小子,这位李先生可不是普通人,他问什么你便答什么,答错了一句,小心老爷的鞭子!”

  不理会于怀的话,李淳风直接询问那名叫严虎的士兵:“你原先在粮草营?”

  带着敬畏神色看了看被自家官长说得神乎其神的人,瘦小士兵点头不迭:“是。”

  “宋琪是你长官?”

  “没错,小人以前是他的亲随。”

  “那你可知道他平日有什么习惯,又有什么亲人家眷在城中?”

  “回先生,宋长官是从山东过来的,只身一人,城中没有亲人家眷,不过……”

  于怀见他犹豫,踢了他一脚,骂骂咧咧道:“什么不过,有话快说!”

  “他有个相好在城里。”

  “哦?”听到这句话,酒肆主人扬起了眉:“是什么人?”

  “就是那金巧儿。”

  亲兵回答得理所当然,似乎这三个字之外,其余都不必说了。的确,金巧儿这个名字在长安城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相貌出众,歌艺上佳,又极会抬高身份,倘若不是达官贵人、王孙公子,不要说入幕之宾了,就连远远听一曲也不可得。这样一位红歌姬和身份低微的下级军官相好的确大出意料。仿佛是看出几人的疑惑,严虎续道:“去年元帅府设宴,金巧儿被请去歌舞,哪知道宋爷见了她一眼就被勾了魂,此后成天往她那跑。这些年来的俸禄积蓄统统拿去垫了那小娘们的无底洞,却连她一个衣裳角也没碰到。我们都说,这女人就是个狐狸精,迟早要把宋爷家当全骗进去,可他就像是中了魔,只知道心甘情愿孝敬姓金的小娘们,什么也不听。”

  “嗯。后来呢?”

  “就在一个月前,宋爷突然请我们几个兄弟喝酒。喝到半醉的时候,他喜气洋洋跟我们说,金巧儿答应脱籍跟他成婚。您说,这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艳福吗?”

  “有这样的事?”尉迟方不禁脱口而出。

  “是啊,我们私下议论,都觉得这事蹊跷。金巧儿如此势利,怎会看上宋爷?她想脱籍,那些公子哥儿怕不要排着队争抢,哪里轮得到我们这些在军营中的粗汉子。”

  李淳风沉思片刻,道:“粮草营出事那日,宋琪是去找金巧儿了?”

  “这个就不知道了,不过,我看八成是为了这小娘们。”



  “此后可有他的下落?”

  “没有,雷火那日就失踪了,一直到如今,没人见过他。”

  听到这里,尉迟方已忍不住开口:“照这么说来,此人相当可疑。为何会单单在失火之前不知去向?难道这件事与他有关?”

  “尉迟兄弟说得有理,我这就去禀告元帅,通缉这小子。”

  李淳风向于怀做了一个“少安勿躁”的手势,依旧问严虎:“倘若见了他,你能认出来吗?”

  “当然。”

  “好。”酒肆主人长身而起,向坐在那里的二人道:“随我来。”

  “到哪里去?”

  望了一眼满脸疑问的校尉,李淳风漫不经心地将手中两粒花生扔进了口中,拍了拍双手。

  “自然是去见这位宋督粮官。”

  厢房中,大汉依旧躺卧在那里,脸色惨白,双目紧闭,昏迷不醒。

  “这……这是……是宋爷!”什么也顾不得,严虎大叫起来,指着床上大汉:“可……可他怎会在这里?又怎会变成这样?”

  “果然如此。”李淳风仿佛早已料到,神色平静地走到大汉身边,为他号了号脉,脸上露出满意神情:“还好,过不多久便会清醒了。”

  “你是说,这人就是宋琪?他怎会在你这里?!”刚从震惊中恢复,尉迟方立刻将疑问抛了出来。

  “说来话长。此人是在雷雨那日闯进随意楼的,那时已经是这般模样。”

  “但你怎知他就是……”

  李淳风翻开大汉衣领,露出内衣领口绣着的“乙”字。

  “虽然未着号衣,内里的衣裳却还是军中所制,且是全新。能在此时得到新军服补给的,必是这一次征突厥的部队。”他又伸手拎起床下的靴子,道“此外,他的靴底还粘有干草和麦粒。这种麦粒不同于长安近郊的出产,形状略小且圆,应是从河北一带征集的军粮,和粮草营中谷物如出一辙。”

  “嘿,真是神了!”于怀翘起拇指:“他怎样了?”

  看了一眼于怀,李淳风淡淡道:“也没怎样,只不过被人挖去了舌头。”

  于怀倒抽一口凉气,脸色铁青,不由自主闭紧了嘴,像是生怕自己的舌头也凭空飞了去。酒肆主人微笑道:“走吧,堂上说话。”

  连灌了三杯酒,于怀面色才平复下来。尉迟方知他胆小,也不理会,径自问道:“如此说来,粮草营被焚是人为,不是天意?”

  “天意只是行恶的借口,至于雷火,”李淳风取出袖中硝石,“这是现场发现的。丹方中记载,将此物与他物混合,点燃之后生出巨力,可崩山裂石。”

  带着些敬畏,尉迟方望向眼前之人:“李兄果然无所不知。”

  “哈,是我运气好,碰巧认得知道的人。如今看来,此事决不简单。要制造雷火焚营的假相,须预知天文,计划详细,还要能在瞬息间杀死营中守军,决非一人之力。”

  “布置如此周密,一定有深远图谋。难道要阻止朝廷对突厥用兵?若是如此,将人直接杀了灭口便是,为何独独留下宋琪一人?”

  “也许这位宋琪身上另有奥秘。莫忘了,他是如何到这里的。”

  “没错,”经他提醒,尉迟方也觉得奇怪,“即使误打误撞,找到随意楼的巧合也是极小,何况那么重的伤势。”

  “巧合之外还有一个解释,”青衫男子笑容可掬地望向尉迟方,“有人故意将他扔在我门前。”

  一听此言,校尉愣住了:“你的意思是,那人想将你卷入此事?”

  酒肆主人修长手指有节奏地轻敲桌面:“容或有之,未必无之。”

  回答虽然是一贯的闲散悠游,尉迟方却顿时恍然:“难怪你会答应马周……”

  “嗯。”李淳风目中光华隐隐,如星耀夜空,映得清俊双眉也带出一抹剑意。“朝廷之事原本与我无关,但若有意邀战,那就另当别论。李某向来不喜是非,却也不惧是非。”

  相识以来,常见酒肆主人漫不经心,置身事外,此刻这般宛如利剑出鞘的神情倒是头一次见到。校尉心头一热,慨然道:“放心!无论何事,只要能帮得上忙的,只管吩咐。”



  “对,没错,”终于缓过神来的于怀也一拍胸脯:“老于这里的人手也随你调遣。”

  “哈哈,多谢多谢。就请两位暂时勿泄露宋琪在我处之事。过两天等他清醒,或许能得到一些线索。”

  “没问题,要不要我派人守卫?”

  正要开口,一个洪钟般的声音响起:“李先生!”三人抬眼望去,竟是一名魁梧之极的巨人,赤着双脚,上衣敞开,露出毛茸茸的胸脯,刺着一只狼头,左耳戴着一枚硕大金环,恍然如巨灵现世。

  哗啦一声,于怀仓促跳起身,碰翻了桌上的酒盏:“你不是那个钟……钟……”

  “钟馗。”身后李淳风含笑接口:“不必担心,他是来寻我的。”

  听他如此说,于怀才稍稍安心。之前傀儡术一案中,他曾冤枉钟馗是杀人凶手,后来得李淳风分辨,才没有酿成错案。无论如何,陡然见到这个神力惊人,对自己怀有敌意的巨人,心中还是忐忑不安的,他尴尬笑道:“原来李先生还有事,那,那老于先告辞了。”

  看他出门,李淳风转头望向钟馗。后者用不甚流利的汉语结结巴巴地说道:“先生,死了!”

  叹了口气,酒肆主人道:“我还未死。”

  “不,是女人死了!”

  “什么女人?”

  大汉伸手从背后抓小鸡一样抓出来一个孩子,看起来十三四岁,衣衫褴褛,双眼骨碌碌的灵活异常。他个头矮小,躲在这巨人身后,根本就看不见身形。

  “这是谁?”

  巨人手一松,那孩子就在地上磕了两个头:“葫芦拜见先生。”

  “你叫葫芦?”

  “是,老大常跟我们说,先生很厉害,是他的恩公……”

  “这些以后再说,”李淳风望向钟馗:“你的手下?”

  “嗨,”钟馗有些不好意思地抓了抓头,比划道,“他们被人打,我帮他们,他们叫我老大……”

  “没错,”葫芦抢先道,“咱们北城这一带,都听老大的。”神色甚是得意,似乎深以有这么个巨人做头儿为荣。

  “那你说的女人是怎么回事?”

  “这……这个……昨夜我和瓜哥到一户人家……那……那个……捡到一个箱子……”

  见他吞吞吐吐,李淳风立刻明白了所谓的“捡”是怎么回事,不动声色道:“然后?”

  “然后,打开一看,里面是一颗女人头!”

  “哦?”

  胆子大了一些,葫芦说话也利索多了:“先生您不知道,那人头啊,瞪着两只眼直勾勾的,可吓人了……我们心里一害怕,就把它扔到河里了。回来以后,瓜哥跟我吓得要命,生怕被人当杀人犯……天地良心,我们当真没杀人……”

  “所以钟馗便带你来找我?”

  “是啊,他说您什么都知道,有您在就冤屈不了我们……”

  “那户人家姓什么?死去女子你们可认得?”

  “认得认得,她姓金,叫金巧儿。”生怕李淳风不知道,少年又补充道:“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歌姬。”

  烈日骄阳下,一群布衣短褐的壮汉正在劳作,挑土筑台,再以重物夯实,个个汗流浃背。不远处凉棚中,坐着一名差官打扮的胖子,一面监视着壮丁,一面用扇子拼命扇着。尽管如此,他的汗水还是一股股地顺着圆胖脸颊往下流淌,到得敞开的胸前,便汇成了小河。

  “见鬼的天气!”

  差官抱怨着转身,放下扇子,拿起桌上水壶,晃了晃却已空了,刚要喊叫来人,已经有一个四十来岁模样精明的中年商人赶了过来,点头哈腰地说:“蒋爷,有什么吩咐?”

  眉头一皱,蒋姓差官将官架端得十足:“云五,你领来的这些人手都是一帮懒汉,这都半日了,工程还只建了一点点。圣上有旨,这台子是祭天祈禳用的,三日之内务必要筑成。到时候倘若不能完工,可要唯你是问。”

  “怎会?”云五谄媚地拿起扇子为胖差官扇风,身躯跟着矮下了半截:“蒋爷的差事,小人哪一次怠慢过?何况又是皇命,谁能拿自家脑袋开玩笑?这些都是常做工的精壮汉子,我手下最得力的人选,绝对误不了事。”




  肥差官哼了一声,不置可否。云五是何等精明之人,连忙凑上去道:“后院房中已备好解暑瓜果,还有一壶好酒,蒋爷劳碌,便去歇一会儿。这里有小人看着就行了。”

  差官脸上这才露出笑容,道:“老云,果然还是你识相。好,这里便交给你。”

  看差官摇摇摆摆的背影消失在视线中,谄媚讨好之色骤然从云五脸上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副阴鸷神情。他向工地上一名壮汉使了个眼色,那人心领神会地点了点头。方才懒洋洋磨工的众人也不约而同停下,聚拢到一起,不一会儿又散开。

  转眼之间,土台越筑越高。本该热火朝天的工地,却弥漫着一种诡异的沉默。天气越发闷热,似乎又一场暴雨即将来临。

  两根银针准确无误地刺入太阳穴中。啊的一声,原本直挺挺昏睡着的人突然坐起,脸上现出恐惧之色。他的双手开始胡乱挥舞,如同溺水之人,想要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哗啦声响起,榻旁的矮几已经被推倒,药碗、针盒之类杂物统统落在地上。那人依旧挣扎着,嘴里还发出含糊不清的叫声。

  “尉迟!”

  一旁的校尉闻言连忙上前,压住宋琪双臂。伤病中的人本来只凭着一股蛮力,自然不是尉迟方对手,挣扎了几下,便瘫软下来。身旁青衫男子敏捷地上前,将银针起出,大汉随即颓然倒下,瞪着一双无神的眼,大口大口喘着粗气,同时浑身发抖。

  “不要动。”酒肆主人声音镇定和蔼,却又隐隐含有不可抗拒之意。“此处很安全,我是救你的人。”

  大汉目光转向他,喘息声渐渐平静,但不一会儿,又急促起来,伸手紧紧抓住尉迟方的手。

  “啊……”双唇抖动,像是竭力要说什么,然而舌头已被剜去,令这种表达的努力成为徒劳。

  “会写字吗?”

  那人摇了摇头,重又叫了两声,只紧抓住尉迟方,像是生怕他离开,到后来,叫声已变成呜呜的吼声。校尉一筹莫展地抬头望向李淳风,后者也不由自主蹙起眉头。

  “不能说,不会写……当真是件麻烦事。这样吧,我来问你,你的名字叫做宋琪?”

  听到这句话,大汉立刻猛烈点头。

  “可知是谁害你成这样?”

  回答是摇头,脸上显出愤怒与恐惧交替的神色。

  “嗯,这么说来,你并未看到害你的人,也不知道他们为何要这样对你?”

  宋琪先点头,迟疑了片刻,突然猛指自己的耳朵,又张开嘴,叫了两声。李淳风神色一动。

  “但是你听到了一些事,对吗?”

  大力点头,宋琪神色也转为激动。他松开了抓住尉迟方的手,猛地一把撕开自己右边衣领直到腋下,而后作了个握刀劈刺的姿势。

  “有人在杀人?”

  这一回他不点头也不摇头,而是焦急重复这个动作。想了想,李淳风推门出去,不一会儿取来一根木炭,一张白纸,交到宋琪手上。

  “虽然不能写字,或许能凭印象画出一些吧。”

  宋琪紧紧捏住那根木炭,犹豫了一下,而后用颤抖的手在纸上画了一面三角形旗帜,旗下有穗,紧接着又画了一只动物,看上去像是一条犬;犬与旗之间则画了一柄剑,剑锋正对着旗。尉迟方看他动作,心中却更加困惑。这位宋督粮官的画技当真拙劣之极,除了这勉强能辨认出来的图画之外,竟丝毫没有头绪。也许是感受到了他心中所想,宋琪抬眼望他,目光中露出焦急神色。他突然狂躁起来,重重几笔,将那旗子涂抹掉,又把炭笔摔在了地上。尉迟方正要制止,大汉双眼一翻,重又晕了过去。李淳风伸手搭了一下他的腕脉,叹了口气。

  “只好暂且如此。他如今的情形,还需静养。”

  “那……岂不是断了线索?”

  “对医者而言,他是病人,不是线索。”

  “可是,事有轻重缓急,如果因为一人性命耽搁了军国大事……”

  李淳风不等他说完,冷然截口道:“病人是李某的病人,军国大事则非李某之事。行事既然在我,孰轻孰重便只依照我的判断。”




  相识不止一天,尉迟方早知这位朋友古怪任性的脾气,只得摇了摇头。突然他想起一件事,脸色也变得凝重。

  “如果宋琪是被有意丢在随意楼的话,这里应当已在对方控制之中。那么,你与他岂不都很危险?”

  李淳风看他一眼,还没来得及答话,便听见有人道:“哪一位是李先生?”

  两人目光一起转向门口,说话的是一名中年女子,相貌丑陋,态度却庄静,有非同一般的大家气度。酒肆主人眼中显出一丝讶异,随即宁定,拱手道:“李某候教。”

  “妾身代主母请先生过府,有事相商。”

  “好。”

  眼看李淳风竟然不问情由便要跟随那女子出门,尉迟方不禁大为着急,一把拉住他衣袖。

  “李兄!刚刚才说……”

  拍了拍尉迟方的手,李淳风示意他不必紧张:“若不放心,便随我同去。”

  车声辚辚,四面都是密不透风的帐幔,一路行来竟然不辨路径。尉迟方数次想撩开车帘看个究竟,又怕引起对方警觉。李淳风则一直靠在车壁上闭目养神,毫不在意即将去到何方。见他这副胸有成竹的模样,校尉只好将满腹狐疑暂且按下。

  半个时辰之后,车终于停下。一个小童奔过来打开车帘,映入眼中的是一派清幽景象。一弯清泉在山涧中时隐时现,飞花溅玉,带出清凉之气。园中到处都是参天古木,遮天蔽日,密林深处另有一座楼台,不同于他处的雕梁画栋,而是以去皮白木搭建而成,浑然古朴,妙趣天成。

  朗然一声松吟,琴声响起,清幽静雅,却隐隐有山风海浪的气象。李淳风双眼一亮,向楼台走去。楼前只有一整幅用大小不一的木珠串成的珠帘分隔。透过珠帘,隐隐可见一个红影。风拂帘栊,木珠相互撞击,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水声、风声、琴声和谐无比,令人心刹那宁定。在帘外站定,李淳风躬身长揖:“见过夫人。”

  琴声停住,不一会儿,一个悦耳的声音响起,不似少女的清脆,却另有一种温婉蕴藉之意:“是李先生吗?”

  “正是在下。”

  短暂的沉默中,似乎帘内人也在打量他:“素闻先生之名,今日一见,原来如此年轻。”

  微微一笑,李淳风道:“世上事,多半见面不如闻名。夫人识人之能天下皆知,李某岂敢班门弄斧。”

  “哦?先生知道我是谁?”

  青衫男子环视四周,道:“如此琴艺,又是如此谈吐。算来能配得上这般清雅气象的,也只有夫人一人。”

  话音刚落,珠帘分向两旁,现出中间那弹琴女子。长发如瀑,直垂脚跟,其上并无任何装饰,红衣雪肤,虽已过了芳信年华,但气度之优雅从容,神情之怡然自若,令人不知不觉便将目光集中于她的身上,徘徊不肯离去。

  “先生谬赞,妾身张氏红拂。”

  乍听这个名字,尉迟方不由得睁大了眼。

  “你……你就是……”突然意识到自己这样相当失礼,连忙抱拳,“勋卫府尉迟方,见过夫人。”

  女子明眸一转:“吴国公的子侄?果然年少英雄,与药师当年颇有几分相似。”

  红拂口中的药师便是她夫君李靖,此次征突厥的主帅,也是太宗皇帝驾前重臣。李靖、红拂、虬髯客,并称风尘三侠,正是隋末唐初一段传奇。虽是平常赞语,从她口中说出却令人如沐春风。尉迟方咧开了嘴,只觉得此时此刻,倘若眼前女子有何吩咐,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瞥了他一眼,酒肆主人拱手道:“夫人召我,有何吩咐?”

  闻听此言,女子侧转脸,单手支颐。从这个角度只能看到她如云秀发和光洁似玉的额头。

  “我能否信任先生?”

  此问话令尉迟方如堕云雾之中。李淳风应声答道:“信与不信,夫人一念之间。不过,既然要我来这里,想必早有答案。”

  红拂微微颔首,长身而起。这才发现,她身量比一般女子都要高些,越显得仪态出众。她伸手托起几案上一柄刀,刀身镶满金玉,看起来颇为名贵。

  “想必先生已经知道,圣上决定攻打突厥,药师是此次主帅?”




  李淳风点了点头,示意对方说下去。红拂续道:“前日殿内,圣上赐给药师这柄宝刀,以作出师壮行,但我却在刀柄上发现了此物。”她将刀递给李淳风,只见华丽的刀柄把手之上有一个小小黑色突起,不细看一点也看不出。凑到鼻端嗅了嗅,酒肆主人立刻眉头皱起。

  “奇零香?”

  “果然见多识广。不错,这种木料有剧毒,取树汁涂抹箭上,可以见血封喉;若随热力蒸发侵入人体,则是慢性毒药。”红拂收起刀来,神情依旧平静,“倘若当真使用此刀,不知不觉中便会中毒身亡。”

  “何人能接近这柄宝刀?”

  “问题就在这里。御赐宝刀,除了宫人、传旨黄门、司礼官员之外,无人能近。”

  “夫人心中有答案吗?”

  “没有。但药师即将出兵征伐突厥,此刻谋刺,想来与此有关。”

  尉迟方听得目瞪口呆,谋杀朝廷元勋,那是轰动朝野的大案,此刻从这优雅女子口中缓缓道出,却似一桩小事。像是看透了他的想法,红拂道:“此事本来也不稀奇。不必讳言,自古功臣良将,功劳皆从血海中来。功越高,杀孽越重,药师戎马一生,想要他性命的仇家不知凡几。之前也屡有谋刺他的事情发生,因此,我格外谨慎,对他身周之事加意提防。”

  眼中露出欣赏之色,李淳风道:“有夫人辅佐回护,是李元帅之幸。”

  红拂扬起头,笑容略带倦意,却又有一种震慑人心的英气。

  “他的战场在大唐疆土,我的战场便在他身侧。他不能输给敌人,我又岂能输了他去?”

  一瞬间,方才柔弱文雅的抚琴女子恍然化身为扬鞭跃马,令六军辟易的勇者。她将目光转向李淳风,道:“这便是我请先生来这里的原因。能否助我作战?”

  静默片刻,青衫男子俯身低首,恭谨再拜:“淳风谨遵命。”

  夕阳逐渐收敛起白日里骄烈光线,余温却依旧蒸腾,掠夺着草木上的水汽。干燥到略有些发脆的柳叶在晚风吹拂下发出沙沙声响。

  “真是越来越复杂了。”

  校尉忍不住咕哝了一声,转头看了看身旁之人,像是想要从李淳风那里得到答案。后者却信步向前走去,一副心不在焉的神色。

  “李兄?”

  “啊?”李淳风如梦方醒一般回过头来,站定脚步,“你说什么?”

  见他如此,尉迟方到口的话又咽了回去:“没什么。”

  “哦。”李淳风一阵沉默,不言也不动。若不是风拂衣袖,校尉几乎以为他突然化作了石像。

  “此处是晋宫旧址。”突然没头没脑地冒出这么一句话,尉迟方不知如何回答,只有听任他接了下去,“三百年前,这里曾有一场惨烈无比的攻城战。匈奴兵困长安,整整一个冬季,城中存粮已尽。为了活命,便将那些老弱妇孺杀死,当做食物。到最后晋帝开城投降之时,长安已是一座死城。”

  在这般温柔的夕阳下,说着如此残酷的故事,尽管天气炎热,尉迟方还是觉得脊骨一阵冰冷:“你……你刚刚是在想这些?”

  “唔。”

  “……当真是个怪人……”

  “哈哈。”酒肆主人伸手摘下一片柳叶,凝视着微微卷曲的边缘:“偶有所感而已。那之后的三百年来,治世与乱世交替,纷纷扰扰,却是混乱远多于安定。人生于世,便像这树叶一般,浮沉飘转,不得自主。”

  他松开手,叶片立刻随风而起,卷了几卷,不知飞向哪里。

  “可是,当务之急不是这叶子,而是眼前之事吧?”校尉瞠目结舌地看着这位令人莫测高深的友人,险些便要问他是否中了邪祟。

  “对我而言,这片叶子就是眼前之事啊。”李淳风恢复了笑吟吟的神色,袖起双手,继续向前走去:“还有别的吗?”

  “当然!比如雷火烧营……”

  “啊,”李淳风弹了下额角,做出恍然大悟的样子,“不说还真忘了。我已替宾王查出天雷降灾是假非真,这桩生意算是了结了,明日就找他要银子去。”

  “可你不是刚刚答应要保护元帅?还有粮草营幸存下来的那位宋督粮官……总不成别人找你医箭伤,你却只管剪箭杆?”




  “有何不可?凑四合六的买卖,落袋为安才是正理啊。”

  尉迟方不禁哭笑不得。李淳风看了他一眼,唇角弯起,道:“你还漏说了一桩,那歌姬的死。”

  “对对,真是凑巧。”

  “不是凑巧。”出乎意料,李淳风斩钉截铁道,“从头到尾,歌姬之事就是个圈套。”

  “你是说?”

  “宋琪是个下级军官,无钱无势,连严虎都知道,金巧儿这样的势利女子不会真心待他。那么,此事最大的可能就是有人许了重金,要她引诱宋琪,以便在雷雨那夜把宋琪调出,另作布置。事后,又将金巧儿杀掉灭口。”

  “不错,这样的话便能解释得通。”

  “——却更增凶险。试想,这两人在全盘之中只是无足轻重的棋子,也要花这些心力,则幕后之人图谋之深、思虑之周详可见一斑。”

  “你说的图谋,是行刺李元帅?”

  “单单私仇,无须这许多心机。我猜想,真正目的应当是借此阻止朝廷对突厥出兵。”

  “难道是突厥奸细?”

  “确切说来,是有内奸勾结突厥,否则无法解释御赐宝刀被人做手脚的事。”

  听到这里,尉迟方倒抽一口冷气:“那我大唐岂不是很危险?”

  “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李淳风淡然道,“突厥虽强悍,数百年来却未曾得到过中原民心。不得民心而得天下者,自古未有。”

  他是信口说出,并无特别之处。但不知为何,在听到这句话时,尉迟方一颗紧绷着的心突然松懈了下来,仿佛得了这句保证,种种令人忧急惶恐之事都将云开雾散,雪化冰消。

  篝火熊熊燃烧,炭火上炙烤着羔羊肉,发出浓烈香气。喝得半醉的士兵聚在一起,摘掉帽子,赤裸着身体,胸前无一例外刺着狼头图案。粗豪的歌声中,人们肆无忌惮地跳着凌乱的舞蹈,偶尔撮唇尖啸,为同伴们叫好应和。

  这是一队远离家乡的异族士兵,他们来自沙陀突厥的处月部。处月部本是西突厥阿史那部的一个旁支,长期以来,强大的东突厥不断侵占属于西突厥的土地,为抗御他们的掠夺,阿史那向唐朝寻求援助,与大唐结盟修好,这一队人马正是为此而来的。

  一片酣醉气氛中只有一个人自始至终保持着清醒。那人,三十上下,鹰一般锐利却深陷的双眼与高而挺直的鼻梁表明了他的血统。他是处月部朱邪可汗的弟弟延昆,也是这支部队的首领。

  “后天就要到长安了。”

  一个声音在他身后静静响起,延昆转过头,看见一名老人。这么说是因为那人头发已经全白了,但看脸庞,却无法分辨出年龄。他有一张在北地风沙中变得粗糙的深古铜色面孔,脸上皱纹和伤痕混合在一起。他的胸前挂着一面铜镜、一串兽骨以及其他一些看起来非常古怪的东西。这也昭示着他的身份:军中的巫师。

  “洛布,占卜的结果怎样?”

  举起手中铜镜,巫师开始默默念起奇怪的咒语。然后,他将那面镜子放在篝火旁,撮起地上泥土,撒在镜面之上。

  “有血……”年迈巫师喃喃地说,神情痴迷,似乎灵魂已经离开了这个世界,到了另一个无人知道的地方,“很多血……”

  “这我知道。”延昆叹了口气,“唐国就要和颉利打仗了,一定会流血。”

  “可这回不一样,这血是沙陀的血……”

  延昆神色变得焦躁起来:“还是避免不了吗?”

  “是的。”

  年轻首领闭上眼,神色苦恼地低下头。见他如此,老人眼中闪过怪异的光芒。

  “离开这里!”洛布用一种耳语一样的声音急切地说道:“离开唐人,他们不值得我们帮忙……你难道看不出来吗?他们在利用我们,因为我们了解颉利……尽管这样,他们还是会输,会死在茫茫无边的大沙漠里。到那时候,颉利一定会灭了我们的部落,屠杀光我们的族人,就像割羊毛一样……”

  声音仿佛某种奇妙的咒语,又像是带着不可思议的说服力,延昆的目光不由自主散乱起来,但他立刻猛烈摇头,像是要驱散这种茫然。

光之洗礼

马可波罗 发表于 2011-3-27 20:07:03 |显示全部楼层
  “不,不会!”长吁一口气,延昆神色变得坚定:“我见过李元帅,也相信他。他是位英雄,不会输给颉利,更不会对我们背信弃义……这么多年来,我们的族人死在颉利手上的难道还少吗?抢走我们的羊群,屠杀我们的父老,夺走我们的女人……与其被他像野狗一样追着到处逃跑,不如挺身而出,像狼那样和他决一死战!”

  首领站起身,紧抿长着短髭的嘴唇,双眼在篝火映衬下闪闪发光。突然,他拍了拍手,向狂欢着的部属们大声喝道:“今晚到此为止,明天一早,我们还要赶路。长安城里有的是美酒,等到了那里,我们再喝个痛快!”

  延昆的话引起了一阵欢呼:“长安!长安!”每个人脸上都露出向往憧憬之色。巫师垂下了头,白发披散下来,遮住了脸上表情。

  篝火光芒逐渐暗淡下去,方才热闹过后只留下一片冷寂。营帐门口横七竖八地躺着几名喝醉的士兵,其中一人摇摇晃晃坐起,趴在地上干呕了两声。突然之间,他感到有一阵风从后背袭来,来不及搞清出了什么事,脑袋上已经挨了重重一击。

  有些湿热的液体喷洒在手臂上,是他自己的鲜血和脑浆。那是这个沙陀人在这世上最后一个念头。

  刚从马周处回到随意楼,眼前情景立刻让李淳风吃了一惊:小管家摇光一反常态,坐在门前台阶上,一脸郁闷,本来就拧在一起的眉毛此刻更是结成一个疙瘩。

  “咦,这是做什么?”

  少年一见他来,呼地站起,张了张嘴又闭上,怒冲冲地坐下。倒是门里探出两颗脑袋,分别是葫芦和瓜哥两个。一人头上搭了块布巾,另一人手中抓了柄竹帚,四只眼滴溜咕噜乱转。

  “李先生!”

  “你们为何在这里?”

  两个人中,瓜哥年长一些,但葫芦却更机灵,遇事也更有主见,因此占主导的反而是他。果然,对望一眼之后,葫芦抢先开口道:“我们是来干活的。”

  “干活?”

  “老大说,他是先生的人,我们是他的人,所以我们也要听先生的。”

  李淳风顿时明白又是钟馗干的好事,摇头道:“随意楼不缺人手,你们去吧。”

  这句话一出口,摇光总算来了精神,跳起来道:“听见了吗?我说了你们还不走,非要我家先生开口!两个小贼,一看就是贼骨头的样子,有你们在,哪有客人敢上门!”

  “什么小贼!”葫芦不服气地顶了回去,“我们可是长安双侠,专门劫富济贫的侠盗!”

  “嗳,嗳,都不要吵。”伸手制止了二人,李淳风转向瓜哥:“你家老大呢?叫他来。”

  一点头,瓜哥急忙跑进店里,不一会儿大汉钟馗走了出来,满脸通红,双眼直勾勾地,带着一身酒气。吸了吸鼻子,酒肆主人脸色突然大变。

  “你在酒窖里?”

  “是,我干活,搬酒坛……”大汉一脸憨笑,看起来表情极为诚恳。

  李淳风一顿足,不及答话便冲了进去,等到从酒窖中出来,一向从容自若的酒肆主人简直可以用气急败坏来形容了。

  “我的酒药呢?”

  “酒、药?”搔了搔头,钟馗道,“是什么?”

  酒肆主人再次凑近他,闻了一闻,这回终于露出了认命的表情:“你吃了?”

  “啊,是团子。”恍然大悟,沙陀大汉欣然道,“饿了,吃了。”一面说着,庞大的身体摇晃了一下,咕咚往地上一坐:“头晕……”

  “活该!”摇光倒竖着两条眉毛,和中间的竖纹合在一起,活脱脱便是个“川”字:“你把先生酿酒用的酒药当团子吃了,不晕才怪!”

  “算了,摇光……”

  他正要阻止小管家的跳脚,目光突然扫过大汉胸前,不禁一呆。大汉毛发浓密的前胸刺着一只狼头,看起来栩栩如生。

  “这刺青从何而来?”

  “刺青?呃……”钟馗打着酒嗝,双眼茫然地望着李淳风。

  “就是你胸前的狼头。”

  “啊,”因为醉酒神智已快模糊的人高兴地笑着,拍打自己的胸膛,“从小就有!沙陀人,是狼!”



  “你的意思是,狼是沙陀族的标记?你们族人都有这样的记号?”

  “是!”钟馗猛点头,又像是想起什么似的补充道:“汉子有!女人没有!”

  “谁管你汉子女人了,”因为有主人撑腰,摇光气焰一下嚣张了许多,“见什么都吃,养口肥猪也强似你,还要充野狼……”

  “不许这么说老大!”葫芦扯下头上布巾,双手叉在腰间,首先发难,“老大只叫我们听先生的话,可没说要听你这小子的!”

  “嗬,想动手?两个一起上,还是把那醉猫叫上,三个都来?”

  “喂喂,这是干什么?”

  一踏进随意楼,尉迟方便看见如下场面:三个少年一人挥着抹布,一人扛着竹帚,一人握着算盘,虎视眈眈,一触即发;旁边的柜台脚上躺着一个身形魁梧的醉汉,嘴里兀自喃喃不休。

  “住手住手,摇光你也糊涂了吗?你家先生呢?”

  问出这句话,校尉才发现青衫人正倚柱而立,不言不动,两眼发直,仿佛周围一切都不存在。

  “咦?”试探着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却没有得到一丝回应。尉迟方不禁大吃一惊,提高音量在他耳边吼道:“李兄!”

  “啊。”酒肆主人如梦方醒,将游离的目光转向校尉,双眼逐渐亮了起来,熠熠生辉。

  “你怎么了?”

  李淳风没有回答,却突然没头没脑地问道:“可记得前天于怀在这里说过什么话?”

  “于怀?”校尉翻着眼使劲回想,怎样也想不出那位牢骚满腹的同僚提到过什么特别的事。见他如此,李淳风从袖中取出一张纸,摊开,上面正是督粮官宋琪那拙劣的绘画。

  “看这旗子,三角形,旗下有流苏,在军中代表什么意思?”

  “……是帅旗?”

  “不错,还有这个,画的并不是犬,而是狼。”他的眼光转向钟馗,“狼是沙陀突厥的标志。”

  “沙陀?什么意思?”

  “那天于怀来抱怨,他说,料理完粮草营这件事之后,他还要陪元帅去迎接沙陀特使……对,没错……”李淳风的手指在纸上梭巡,最终停在了狼与旗之间那柄剑上。“沙陀人要谋刺元帅——这就是宋琪努力想要告诉我们的事情。”

  张着嘴,尉迟方一时不知说什么好。他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急切道:“沙陀特使是哪一天到?”

  “于怀说后日,那么算起来……”眼神一凛,李淳风蓦地抬头,“就是今天!”

  啪地一个响鞭,官道上骏马飞驰,两旁树木房舍飞一般向后倒去。马上骑士却还嫌跑得太慢,不时扬起鞭子,身体俯低,双腿紧夹马腹。一路直冲到一处府邸,他勒紧缰绳,那马长嘶一声,随即站定。看门人是个有些佝偻的白须老者,一眼望见,欣然道:“侄少爷来了!”

  打断他的话,尉迟方大声道:“叔父大人呢?可在府中?”

  “一早出去了,说是到军营观看演武。侄少爷,你……”

  话说了一半,只见眼前卷起一股烟尘,校尉早已拨转马头,如离弦之箭向军营方向奔去。

  烟尘渐渐散去,三百铁骑列成方阵,整整齐齐排列在龙首原上。尽管赤日炎炎,头盔与武器上的金属闪光依然散发出冷厉之气。与中原马种不同,这些来自草原的马个头更加壮硕,衬得马上沙陀骑士身形极其高大。当先一人头上插有装饰用的雉翎,表露首领身份。

  “怎么还没到?”延昆神色略有不安,向身边巫师洛布低声询问。

  “还看不出吗?大唐根本就没有与我们结盟的诚意。”老人浑浊的眼中射出一道厉光,神情看起来竟有几分可怕:“离开这里!现在走还来得及!”

  话音方落,远处地平线上隐隐有风雷之声传来,极目远望,首先跃入眼帘的是一面写着“李”字的大旗。

  “是李元帅!”延昆脸上露出笑容,“他来了!我早说过,他不会欺骗我们!”

  首领整理了一下自己的盔甲,又转身检视部属,方才满意地策马向前。在这一瞬间,他没有看到巫师也回过头,向身后使了个隐蔽的眼色。





  双方越来越接近,彼此已能听到战马喷鼻的声响。来者约有四五十骑,一匹枣红色战马被簇拥在当中,马上人下颌线条刚毅,唇上留着黑色短髭,炯炯有神的双眸隐藏在头盔之下,整体散发出慑人气度——正是大唐兵部尚书,此次征讨突厥的主帅李靖李药师。

  “来人可是沙陀特使?”

  两名传令官越众而出,拦在李靖与延昆之间。

  “正是。”沙陀首领用不甚流利的汉语说道,同时按照突厥礼节摘下了自己的头盔,双手交叉于胸前:“朱邪可汗差我前来,与大唐结盟。”一挥手,一名部下催马过来,并不拉缰绳,双手捧着一卷系有红色绸缎的羊皮纸。“这是朱邪可汗的亲笔盟书。”

  捧着盟书的人缓缓从延昆身边行过,蹄声平稳,一直向唐军阵中走去。在错身而过的一刹那,延昆突然感觉到一丝异样,仿佛哪里不对,却又不明所以。

  马已行到唐军之前。李靖端坐在马上,纹丝不动。手捧盟书的沙陀骑士弯下腰,似乎要向他行礼,但就在这一刹那,他手中突然多了一柄光芒如雪的短剑,如疾电惊雷,直奔李靖而去。

  事起仓促,连惊呼也来不及。但李靖却似早有准备,向后一个仰身,平平贴在马上,利剑堪堪从他鼻尖滑过。人尚未起,左手缰绳一抖已将马头一带,偏离过去,同时右手一翻,霜雪之刃出鞘,正与敌刃相交。李靖号称唐初第一剑客,手中宝剑正是当初虬髯客临别留赠,断金削玉名不虚传。嚓的一声响,对方短剑应声折为两段。就在此时,巫师眼神一紧,突然用突厥语狂呼起来:“我们上当了!唐朝军队背信弃义!快,杀死他们,冲出去!”

  随着叫声,三百铁骑立刻骚乱起来。他们在后,根本看不清前面发生了什么,此刻听巫师一喊,立刻惶然,纷纷抽出鞘中长刀。延昆也被方才之事弄蒙了,还来不及出声阻止,沙陀军已闯入唐军之中,刀剑相交,刹那间一片混乱。单看人数,沙陀人有三百,而唐军只数十人,优劣明显,眼看就要演变为屠杀的局面。

  看了一眼面前局势,李靖不动声色地勒住缰绳退后两步,稍稍远离战团。他一手执剑,另一只手接过帅旗,哗地抖开。与此同时,平原四周突然出现无数弓箭手,密密层层将沙陀骑兵包围在内。眼看对方早有准备,巫师脸色变得灰白。

  “不要乱!”这声音奇响无比,如同晴天霹雳。此声说的是沙陀语,“有人想暗杀李元帅,破坏大唐和沙陀结盟!每个人,都待在原地!谁敢乱动,格杀勿论!”

  每个人都不由自主地望向声音来处,惊得呆了:说话的人非同寻常,竟是谁也不曾见过的一名巨人。他上身赤裸,露出虬结的肌肉,左耳挂着一枚硕大金环,看上去如同传说中的巨灵天神。他身旁有一匹黑色骏马,马上人布衣青衫,神情自若,正低声一句句以汉语教他传译。毋庸置疑,这二人正是钟馗与李淳风。不远处的马上坐着于怀,之前李淳风来找他,要他带自己面见李靖,将沙陀人可能借机谋刺之事预先告知,而后才有这番伏兵布置。从军多年未立过功,没想到这一次却拣了桩大功劳,想到这里,于怀满脸都是得意之色。虽无敌人,他仍是将手中刀凭空舞得呼呼作响,看起来倒也威风凛凛。

  延昆这才明白过来,连忙转过身,举手向自己的部属喝道:“收起刀枪,都不要动!小心中了奸人诡计!”听自己首领如此说,惊慌失措的沙陀士兵们逐渐安定下来。正在此刻,唐军中一名穿着传令官服色的人突然从马上跃起,一道剑光如蛟龙从天外飞来,直射背对唐军、面向沙陀兵的延昆。

  这一下兔起鹘落,快如闪电。局势本来已缓解,谁也料不到会有此事。看那剑的来势,雷霆万钧无可阻挡,眼看便要没入延昆后心,援救不及。众人惊呼声中,一匹黑马忽然纵跃而出,直拦在延昆之前。

  “李先生!”

  这声惊叫却是于怀发出的,的确,此刻离延昆最近的便是李淳风,但一个手无寸铁、不谙武艺之人又怎能抵挡住足以穿胸裂腹的利剑?





  一切说来也不过是电光火石的瞬间,却仿佛过了很久。剑锋尚未及体,但那森森寒气竟已将青衫男子鬓边散发吹拂而起。招式已出,力量已吐,这一剑之威即使施剑者本人也决不可能撤回。钟馗大吼一声,挥舞手中木棍冲了过去,但距离尚远,根本营救不及。

  眼看李淳风就要血溅当场,奇迹就在这一刹那发生了:利剑堪堪触及胸口之时,突然发出微小的爆裂声,紧接着那柄百炼精钢铸成的长剑就片片碎裂,跌落尘埃。

  场中顿时静了下来,所有人眼光都注视着这奇异一幕,目瞪口呆,如同见到了神迹。李淳风神情依旧镇定,脸色却异乎寻常地苍白,望向那名假扮成传令兵的刺客。那人头盔遮住了大半面孔,其下一部浓髯,将口鼻都笼罩其中,看不清相貌,唯一露出的只有那比剑光还要锐利的眼神。目光与目光交错,如同被利刃猛然一击,李淳风不由自主地闭上眼。等到他再睁开,那人已经拨转马头,一路向北冲出重围,飞驰而去。

  似乎有些激烈了。就作者懒散个性而言,本无意写什么令人紧张或激动的故事;至于书中主角,也只希望安安稳稳坐在随意楼中晒太阳,不打算让他如现在这般,奔驰追逐于龙首原狭窄的山谷之间。几年前我去西北,那里的山川形貌令人印象深刻:大片黄土组成的高原,却不是完整的一块,无数因河流下切形成极深的沟壑,纵横交错在整个土地上。一路奔驰而过,的确有一种夺人心魄的视觉效果。然而那毕竟是千余年后的今日。在唐朝,雨水远多过今天,龙首原尚不曾遭到河流的侵蚀,仍然保持着葱茏完整的面貌。高原与高原之间也有分割,却不如今日险峻。但古今只有一点是相似的:此地仅仅离都城繁华数里之遥,却荒无人烟。

  马蹄声急促,打破了山谷的寂静。因为回音的缘故,单调的声音有一种令人暗地滋生出焦躁的紧迫感。眼看着一前一后,一白一黑的两骑距离正不断缩小,最终到了仅仅一个马身之隔。就在此刻,前头那人突然带住缰绳,猛地拨转马头。两匹马长嘶着交错而过,最终背对着背停了下来。

  “好马,好骑术。”说话的是原先在前奔跑的刺客,语气平静。

  “过奖。”也不曾回头,乌夜蹄上坐着的青衫人淡淡回答。这气氛绝不像是你死我活的敌人,却像是相识多年的朋友。一丝微笑从刺客浓密的胡须中透了出来。

  “没想到,你竟然能猜出是我。”

  “直到剑碎之时,我才真正肯定是你;之前只是怀疑。”李淳风叹息一声,“天绝之剑逢我而断,已是第二次。无论如何,李某足感盛情。”

  “不必承情。你是我此生唯一知交。即便我想杀你,手中这把剑也不愿染上你的血。”

  转过头,刺客拉下头盔,顺手扯去用来伪装的假髭。一张熟悉的面孔出现在李淳风面前:凤眼修眉,飘然有神仙之貌。不是别人,正是玄妙观中种桃道人。

  “当真是你。六年来,我从未问过你的出身来历,只因为我相信你我是真心相交,可以脱略世间形迹。但……”他的语气终于带了一丝感慨,“你还是利用了我。”

  一阵静默之后,道人吐出两个字:“抱歉。”

  “各有立场,无需道歉。”

  “你知道我的立场?”

  “是。”

  “何时知道的?我自问并未泄露身份。”

  “在你提起那本书的时候。粮草营出事,我曾就现场发现的硝石询问过你,你说你见过孙真人的《太清丹经要诀》。”说到这里,酒肆主人自嘲地笑了笑:“我的毛病你也知道,便是喜爱搜集一些古怪东西,特别是世上少见的古籍。孙真人那本书的下落我曾认真寻找过,得知它被献给了前朝皇帝,自此深藏于隋宫之内,视为秘宝,莫说平民百姓,就算豪门望族也不可能看到。能见到它的只有一种人:大隋皇族。”

  “于是你开始怀疑我的身份?”

  “对。此外,此还有一处让我百思不得其解:那就是宋琪。诚如所知,他并非什么重要人物,也没有左右全局的能力,为何要费这般周折将他引出军营?以火烧粮草营的雷霆手段直接杀却,岂不一了百了?事后我才明白,他原来是一枚棋子,一枚想要我入局的棋子。”




  “不错。这是连环之计,火烧粮草营不过是第一环,仅仅损失一些粮草远不足以打击唐军士气,以李世民的个性,即便假托天雷也难让他打消出兵的念头。对颉利可汗来说,真正的危险在于西突厥的加盟,无论如何,不能让沙陀这些大漠部落与唐朝合兵出击。”

  “所以便要破坏盟约,挑起唐军和沙陀军的矛盾。你故意剜去宋琪的舌头,却让他听到‘沙陀人要行刺李元帅’这个假消息,并借他之手告诉我。如此辛苦得来的消息,我自然不会怀疑。于是,我会去报知李靖早作提防,而真正的阴谋则是在唐军与沙陀军发生混战之时,由你冒充唐兵乘乱刺杀沙陀特使,令两家毁盟。所谓刺杀李元帅,不过是个幌子。”

  抖了抖手中缰绳,道人的声音丝毫不带感情:“李靖的剑术我也不能胜他。没有把握的事做来何用?”

  “有理。”缓缓点了点头,青衫男子声音突然低了下去,一字字慢慢吐出,“为何是我?”

  “因为我了解你好管闲事的个性,而这件事,如果想要将消息传递出去,弄假成真,必须要借助一个智慧高绝之人。你已知我立场:我本姓萧,名尹。现如今的隋王,正是我的外甥。”

  霍地抬头,李淳风目中露出了然之色。隋亡后,突厥立萧后之孙杨政道为隋王,将治下隋朝遗民全数交与他,事实上便是扶植了个傀儡政权。“这就是你帮助突厥的理由?”

  “还不够吗?”萧尹高傲地扬起头,“李渊父子灭我大隋,窃夺天下。这些年我隐居长安,暗地里为复国奔波。还记得游侠令那件事吗?现今你应该猜到,当年挑动莫氏、羽字之间纷争,削弱江湖上维护李唐势力的人就是我。难道亡国之恨,不值得用一生去报复?”

  “鹬蚌相争,得利者谁?”

  “……什么意思?”

  “突厥残暴,众所周知。隋王只不过是个名义,颉利不会当真让他复国。一旦长安落入突厥之手,那将是另一场万劫不复。”目光投向远方,李淳风轻轻吐了口气,神态郑重,“三百年战乱已经够久,我不愿这座长安城再入血劫。”

  “没想到随意楼的主人,也有不随意的时候。”萧尹笑容中带有讥嘲之意,“但你可有阻止我的能力?还是说,你以为天绝之剑仍将三断于此?”

  锵啷一声,一道电光迸出,斜斜指向李淳风,原来萧尹腰间丝绦竟然是一柄软剑。看上去如同神仙般飘逸出尘的道人此刻眉梢眼角全都笼罩着一层杀气。李淳风没有答话,手掌平伸,露出手中一只黑色匣子。与此同时,萧尹一下变了脸色。

  “丸匣?”

  “不错。既然你还记得游侠令之事,应当认得此物。”

  不起眼的匣中装有铅丸,以机括发射,速度急逾闪电,中人必死,即使握在毫无武艺的妇孺手中,也将成为杀人利器。游侠令一案中,荆烈和易秋楼曾以此物杀人,事情败露之后便落到李淳风处。

  “此外,我已猜到你必然会走这条路与突厥会合,早就让尉迟安排:吴国公的人马就埋伏在前面的山坳之中。就算你能躲得过这铁匣铅丸,也躲不过唐军的兵马。”李淳风神色坦然,望向道人,“既知是你,怎会不预作布置?”

  山谷中烈风阵阵,几乎要将人吹起,李淳风纹丝不动。虽然只是一人一骑,斯文单薄的身形此刻看起来竟像是无法逾越的山峰。道人叹息一声,垂下了手中长剑。

  “是我失误,低估了你的手段,也错估了你的人。我曾以为你只求自了,是独善其身,不会执著世事,更不会为李唐天下赔上性命。”

  “确实。在我心中,天下姓李还是姓杨,本没有分别;你是我的朋友,天下却不是我的天下。”

  这句话说得诚恳之极,态度是罕见的认真。道人神情一动,却听到青衫男子缓缓接下后半句,“——只可惜我也身处这天下之中,不忍独善,不能自了。”

  两旁高崖逐渐收缩,越来越窄,到了谷口,便只剩下仅容两匹马经过的狭长通道,此处正是出谷必经的咽喉之地。就在谷口两侧,埋伏着数十名精锐兵士,弯弓搭弦,对准谷口。




  “怎么还没来?”全副戎装、如同黑塔一般的尉迟恭神色狐疑,打量着一旁额头已见汗的侄儿,“不是说有反贼会从此经过吗,莫非消息不确?”

  “绝不可能!”尉迟方连忙分辩:“叔父放心,我那位姓李的朋友甚是神奇,说话从没有不准的。”

  尉迟恭早年家境贫寒,全仗兄嫂拉扯长大,视长兄为父,感情甚笃。尉迟方未成年之时便到他家,由他亲手教习武艺,直到入了勋卫府,有了自己住处才从他家中搬出。对于这个侄儿兼徒弟,尉迟恭一向甚为赏识爱重,视如亲生。听他如此说,不再多言,举手示意家将藏好身形。

  便在此时,叔侄二人神色一动:那是马蹄声,迅雷一般从谷中传来。精神一振,尉迟恭将手一挥,立刻数十张弓弦拉满,雪亮箭尖齐齐对准了出谷之处,只等来人。眨眼间蹄声已在耳畔,身形依稀可辨:那是一匹高大的白马,马上人穿着一身唐军服色,头盔遮住面容。

  “果然!”想起自己好友的嘱咐,尉迟方稳住心神。马的速度奇快无比,堪堪就要从谷口冲出,连忙举手示意,同时大喝道:“放箭!”

  一霎间数十箭一起发出。目标却不是马上人,而是那匹马,这是先前严令,务必生擒活捉之意。那人骑术竟是极其高明,耳中听到号令,在间不容发之时猛鞭了一下马臀,马吃痛,蓦地加速,腾空而起,快逾闪电直奔谷口,突如其来的速度改变让如蝗箭簇都落了空。尉迟方大怒,亲自拈弓搭箭,看准后蹄射去,这一箭既准又快,那马不及闪避,哀嘶一声倒了下去。马上人也被凌空抛起,重重摔落在地上,一时竟挣扎不起来。

  “好箭法!”尉迟恭叫了一声,神态洋洋自得,显然对自己一手教出来的侄儿甚为满意。此刻家将已然蜂拥而至,将地上人按住捆缚起来。那人垂着头,一声不吭,毫无挣扎反抗的举动。头盔已掉落在一旁,散发遮住了面容,模样甚是狼狈。

  突然之间,尉迟方心中毫无来由地一跳。不假思索走上前去,拂开乱发:映入眼中的是一张满是尘土的苍白面孔,极其熟悉的笑容便在那张脸上缓缓展开。

  “果然好箭法,尉迟。”

  如中雷击一般,校尉彻底呆住了。他张大了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为什么?!”

  年轻将官压抑已久的话此刻喷涌而出,震得狭小囚室嗡嗡作响。铁栅之内的人原本安静地倚在栏杆上,此刻皱了皱眉,似乎想用手捂住双耳,却发觉手脚都已被镣铐锁住,只得作罢。

  “不必这么大声,李某耳朵可没聋。”

  “废话,我当然知道你听得见!”气急败坏之下,校尉已经口不择言,“是你要我埋伏在谷口,还说叛贼会从此经过,结果被我射下马来的却是你!这,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就是尉迟见到的这回事。”相对于激烈态度,李淳风这种事不关己的冷静更令人火冒三丈。“我与他互换了马匹、衣裳,告诉他何处有埋伏,然后便让他从另一条路离开了。”

  “你……你……”尉迟方张口结舌,“你可知私纵叛贼也是死罪?”

  “是我做的事,自然由我来承担后果。”李淳风动了动身体,尽力使得自己的姿势更加舒服一些:“欠债还钱,李某虽小气了些,区区一条性命倒也赔得起。”

  一双眼几乎要从眼眶中瞪出来,校尉狠狠盯着面前满不在乎的友人:“李!淳!风!”

  这三个字几乎是从齿缝中蹦出来的。看了他一眼,李淳风突然露出笑意:“抱歉。但尉迟可曾听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什么意思?”

  “易地而处,若我是他,而你是我,你会眼睁睁见我送死吗?”

  “我……”尉迟方一时语塞。

  “这就是了,”酒肆主人微微一笑,状甚得意,“既然尉迟也做不到,何必苛责于我?”

  早知道此人个性中无赖倔强的一面,却没有想到对性命攸关之事也视同儿戏。尉迟方愣了一愣,险些想撞墙,压低声音咆哮道:“是我太相信你!早知道便不理会你那些见鬼的布置,若我在场,决不会让你做出这样的蠢事!”



  “能得尉迟信任,正是李某的荣幸。”

  “你!”

  到了这步田地,校尉当真是词穷力竭,索性也跌坐在地上,与李淳风隔着铁栏面对面坐着,扶住了额头:“如今怎样做才好?道人既已逃脱,你是唯一人犯。叔父已经将此事回报,圣上震怒,下令彻查。一旦刑部来提人,我也无法保得了你。”

  “嗯。”

  看了一眼神色冷淡,仿佛与己无关的李淳风,尉迟方一瞬间下定决心。他站起身来,将牢门打开,又卸去了囚徒手脚上的镣铐。那人却不起身,眼光愕然。

  “做什么?”

  “少废话!趁刑部来人还未到,我送你出城。”

  李淳风哑然失笑:“你要私纵人犯?”他吃力地攀着栅栏站起身来,摔伤的右足一软,又坐了下去:“若要逃亡,至少也得好腿脚。如今状况,能逃到哪里?”

  “我去寻匹马来!”不管三七二十一,校尉伸手便要将他拉起。对方却极其固执地拦住了他的手臂。

  “不是这样,尉迟。”酒肆主人双目注视尉迟方,神色温和郑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就算侥幸逃出长安,只要还背着叛逆的罪名,就无法摆脱追捕。”顿了一顿,唇边现出熟悉的调侃笑容,他续道:“还是说,一向忠勇爱国的校尉大人当真希望我跟随萧尹反了出去,索性投奔突厥?”

  张了张嘴,尉迟方不禁气结:“为何你放人便没话说,我放人就有这许多啰唆?”
  “哈哈,这个么,手头功夫自然是尉迟了得,口头上的功夫却要让我啊。”

  “居然还笑得出来!”校尉忿然道,“等圣上祈禳归来,便要亲自审理,到那时……”

  说者无意,听的人却猛地抬起头来,露出了奇怪的神色。“你刚刚说什么?祈禳?”

  “是啊。粮草营被焚,城中都说是天意示警,圣上采纳了法雅僧的进言,筑高台祭天祈禳,时间就是今天。”尉迟方有些诧异地望着眼前人,“你不是知道此事吗?”

  恍如未闻,青衫男子双眼向天,口中喃喃自语:“粮草营……祭天台……怪不得说火焚粮草营是第一环,却原来环节的末端竟在此处!这才是所谓的连环计……”

  “……喂,你怎么了?”

  蓦地伸手,紧紧抓住尉迟方手臂,力气出乎意料大得惊人,倒把校尉吓了一跳。暗处看来,李淳风双目炯炯,亮如星辰:“皇帝有危险。祭天之事是个阴谋!”

  旌旗猎猎,甲胄鲜明,两列武士一列执戟,一列执戈,鱼贯而入。震天鼓声恰在此时响起,与号角之声相应,越显出庄严肃穆的气氛。就在城外旷野之上,有一座新筑的高台。台高约八尺,分内外两层,外为圆形,内层四方,周围杏黄色的旗帜随风飘动。天高野阔,极目四望,一片莽莽苍苍。

  “圣驾到!”

  随着一声高呼,道路两旁站立的官员和侍从纷纷跪下,一时间恭迎之声响彻上空。两边力士执羽纛,拱卫正中一骑。马上人身着素白锦袍,上绣五爪金龙。体态丰伟,浓眉锐目,鼻梁高而微微弯曲;胯下骏马通体枣红,名为飒露紫。这一年,这位在中国历史上留下浓重色彩的大唐帝王刚届而立,正处于他一生中精力最旺盛、意志最坚定的时刻。种种基于野心与梦想的宏图伟略在那时已具雏形,很快便要成为大唐帝国未来不可撼动的根基。

  队列缓缓前行,到了台前,勒住缰绳。侍从立刻跪伏于地,承接帝王的足踏。沿正中刻有云龙图案的步道直上高台,早已等候在台上的主祭已迎上前去,恭敬行礼,而后取过一旁早已熊熊燃烧的火把,双手交到唐皇手上,又引导他踏入正中方形小坛。那里放着一只巨大铜鼎,鼎中堆满沉香之类,等待君王前去点燃。高擎火把,万人之上的白袍人向四方祭拜

  两边鼙鼓也随之敲响,震动天地,昭示着祭天仪式即将开始。

  “就要开始了……”

  这一声来自远处,一片茂密的树林之中。一名四十来岁的精锐汉子,腰背挺直,劲装佩刀,阴鸷眉宇间已看不到商人云五那唯唯诺诺、小心奉承的模样,仿佛脱胎换骨,完全变了一个人。在他脚下横着一具尸体,正是那位蒋姓胖差官。那差官喉头一道血痕,双眼却还大睁着,带着临死之前的惊骇,大约他做梦也没想到,一向任凭自己作威作福的人会突然变成了夺命杀手。




  “事情办妥了吗?”

  询问声来自林中,云五点了点头。

  “万无一失。机关就在那铜鼎之中,只要祭天之火一点燃……”弹了弹手指,吹了口气,仿佛眼前一切已变成一片飞灰。

  “很好,”声音显得很愉悦,“如此说来,今天便是李世民的死期。”

  “竟然忽略了火烧粮草营这样显而易见的事情,当真愚蠢已极!”囚室中李淳风自顾自说着,丝毫不理会尉迟方越张越大的嘴。“我早该想到,假如仅仅为了天雷示警,吓阻出兵的话,根本无须用到这等心机手段。这是一石二鸟的勾当,一面阻碍沙陀和唐军结盟,一面利用皇帝急于攻打突厥的心理,买通法雅进言,筑这个祭天台。图穷匕现,最后的目标只能是——”说到这里,猛地双掌一击,“皇帝!”

  “你……你是说,他们要刺杀皇帝?”

  “或许比那更糟糕。参与祭天的都是大唐精锐之师,开国股肱之臣。一旦阴谋得逞,将是玉石俱焚的局面。”

  听到这里,尉迟方瞠目结舌。突然想起,脱口而出:“糟了!叔父也在那里!”

  刚要开口,轰地一声,墙壁被撞出一个大洞。尉迟方大吃一惊,跳起身来,烟尘弥漫中看到一个身形巨大,如同远古力士一般的大汉。

  “钟馗?!”

  “先生!”一见李淳风,大汉脸上立刻露出了孩子般憨厚的笑容,扔下手中铁锤:“我,还有他们,来救你!”

  从巨灵神的腋下探出两个小脑袋:“我就说先生在这里,没错吧?”瓜哥得意洋洋地说,头却被葫芦拍了一记:“什么没错,叫你来打探,路都说不清,害咱们绕了一大圈啦!”

  “来得正好,”李淳风欣然道,顺势扶着身旁的尉迟方站了起来,“尉迟,你的马在哪里?”

  “就在营帐外。”

  “好,走吧。”

  “去哪里?”

  “祭天台。”深吸一口气,李淳风面色冷峻,“但愿还来得及。”

  “快走!”

  喝了一声,李淳风自己先虚击一鞭。那马原是尉迟恭的战马,似通人性,猛地向前冲去。尉迟方紧随在后,一路疾驰,直向祭天台而去。他心中焦躁,挂念那边情形,手心也冒出汗来,侧头看看李淳风,表情并无变化,只是双唇紧抿。

  将将要到台前,突然斜刺里冲出几名兵士:“站住!这里是禁地,擅入者死!”

  猛然勒住缰绳,尉迟方喝道:“勋卫府尉迟方,有紧急军情回报圣上!”

  “圣上正在祭天,不可打扰!”

  正在此刻,耳中听到沉闷的鼓号鸣响,两人对视一眼,即使是李淳风,此刻面色也变了。

  “来不及了,闯!”

  话音方落,李淳风一提缰绳,直向拦阻的兵士撞去。猝不及防,那人本能一闪,中间便有了一条通道,李淳风毫不犹豫冲了过去。尉迟方一咬牙,他是现役军官,如此公然冲营本是杀头之罪,然而此时此刻情势急迫,也顾不得这许多。他横下心来,喝道:“让开!”宝刀出鞘,紧随在李淳风身后。

  这一下顿时一片骚乱。羽箭嗖嗖,如飞蝗一般向两人袭来。李淳风头也不回,沉声道:“尉迟,靠你了!”

  “好”字出口,已扔下自己那匹马,跃到李淳风身后。长刀化成光轮,将自己和同伴笼罩在内,尉迟恭的家传武艺此刻才算有了用武之地。耳畔听见一声哀鸣,情知是自己那匹坐骑倒在了利箭之下,心中一痛,却已无暇察看。

  此刻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弹指间,两人一骑已冲入祭天所在,却无法再前进一步,甲戈重重,将两人围困在内。尉迟方倒吸一口冷气,只觉得四面都是刀光剑影。

  “老七!”叫声来自尉迟恭。他从人群中越众而出,神色惊讶。尉迟方在宗族同辈中排行第七,尉迟恭便一直这样称呼他,“你发疯了吗?这是干什么?”

  尉迟方仿佛见到了救星,扬声叫道:“叔父,有刺客!”

  “什么?!”

  马上青衫人一拱手,朗声说道:“国公爷,有人要行刺圣上,机关就在这祭天台中!”




  回首看台上皇帝身影,尉迟恭浓眉攒起。擅自干扰祭天大典是死罪,但身为帝王护卫,皇帝的安全却要高于一切。他是沙场宿将,平生所经凶险也不知有多少,外表粗鲁莽撞,遇事却绝不慌乱。在这一瞬间他心中已本能做出取舍,当机立断道:“随我来!”

  皇帝已然参拜四方,正准备将火把置入鼎中。就在此时,听到台下有人大喝:“鼎中有药,不可松手!”一时间,司礼官员也怔住了。李世民神色如常,将火把举在手中,缓步走到台前:“何人喧哗?”

  尉迟恭当即跪倒。校尉连忙跳下马,又将腿脚不便的李淳风也扶了下来,一起下拜。

  “草民李淳风,参见圣上!”

  “李淳风?”皇帝眉头微皱,仿佛想起了什么,“就是那名纵放叛贼逃走的妖人?”

  如炬目光直射台下青衫人,帝王之威,当者辟易。出乎意料,那人却泰然自若,毫无惧色,面对的虽是万乘之尊,依然不卑不亢。

  “草民是何等样人,陛下可以向李元帅询问。”

  “启禀皇上,此言恐怕不确。”答话的人戎装英武,形貌沉稳,正是李靖,“臣曾蒙此人相救,叛贼的阴谋也是他向我说明。”

  “哦?那你倒说说看,什么阴谋,又是何人要行刺?”

  “行刺之人是与东突厥勾结的逆党,鼎中埋有一种极其霸道的丹药,遇火便会爆裂。粮草营所谓天雷,正是这种丹药作怪。”

  一旁转过另一名武官,却是常何:“此事臣可以……”

  伸手阻止常何再说下去,万乘之尊语气竟无愠怒:“有何凭据?”

  “陛下请暂缓祭天,要所有人后退,离开此台一箭之遥,草民自然会拿出凭据。”

  此言一出,四周哗然。祭天之典何等神圣,而今却要因一个莫名来历的布衣青年一句话中途截断,典礼官已忍不住出声:“大胆!……”

  嗯了一声,全场顿时鸦雀无声。大唐天子注视着神色从容的青年:“若此事不确……”

  李淳风抬起头来,目光正与皇帝相交。衣衫狼狈,尘土满面,但那一种神采光华却引人注目,如冰贮玉壶,雪映澄江,他朗声接道:“若有虚言,斧钺刀戟,任凭发落。”

  尉迟方在下偷偷拉了拉他衣袖,心中忐忑不安。出乎意料,皇帝颔首道:“好。传令下去,撤出一箭之外。”

  很快,众人与祭天台已拉开了距离,所有目光都集中在这看上去有些奇特的人身上。尉迟方正七上八下,不知李淳风要如何证明,对方突然微笑着拍了拍自己肩膀:“尉迟,这下可要用着你的好箭法。”

  “什么?!”

  正不知所措,李淳风已抽出他箭袋中的白翎羽箭,将一头在火把上点燃,交到尉迟方手上:“射那铜鼎。”

  尉迟方虽不明所以,也知此事关系重大,手心不由得见汗。他定了定神,依言拉开弓弦,看准目标屏息凝神,嗖的一箭过去,正落在鼎中。片刻工夫,鼎内香料燃烧起来,发出毕剥声响。全场鸦雀无声,都紧盯着那高台上的烈火。说是迟那时快,火苗突然一蹿,紧接着轰然一声巨响,震耳欲聋,连地面也微微震动。回神再看,那铜鼎已然炸得四分五裂,中间方形高台早已不见,只剩下一个焦黑的巨坑。

  就在祭天之后两日,三路征发突厥的大军如期开拔。朝廷对之前种种阴谋进行追查,逮捕了两名被疑参与此事的内侍,以及一名证实有通敌行为的朝官。先前那位曾献计筑台祭天的沙门法雅,审讯之后承认是收受了神秘人物的贿赂,令他如此进言。也许因为事涉机密,抑或担心对出征不利,追查工作一直在暗中开展,并未株连。无论长安城还是城中这座随意楼,又恢复了先前的平静。

  “哎,哎,轻些,轻些……”

  酒肆主人只披着一件单衫,一面皱着眉头毫无形象地哼哼唧唧,一面试图把受伤的右足从少年手中挣脱出来,结果却是徒劳。摇光拧眉竖眼,嘴巴几乎要翘到天上。

  “活该,叫你不听话……”

  “嗨,又来了,哪有这样说先生的……”





  “又没说错!早叫你不要管闲事,不要闯祸,这回可好,差点连命都搭进去。”摇光泄愤似地将药油揉进他的脚踝,不顾当事人的抗议,“你一甩手,谁来发我工钱?”

  “真是糊涂,我若死了,随意楼就是你的,要什么工钱?白教了你这许久,还是没学会算计。”

  “我才不要!”少年嘴里说得凶,手上却拉过毡毯,细心盖在酒肆主人身上,又将一包炒熟的花生放在他枕边,“睡啦睡啦,醒了以后才能吃!”

  “到底是跟谁学得这般婆婆妈妈……”李淳风抱怨到一半,衡量敌我情势,还是吞了回去,摇了摇头,老老实实闭上眼。少年满意地一笑,悄无声息带上房门。听到脚步声远走,榻上人睁开眼来,脸上露出孩童一般狡黠的笑意,迫不及待伸手从袋中摸出一粒花生,刚要放进口中,动作停住了。

  月光将树影映在纱窗上,这是平日里常见的景象,但此刻,影子却有些不同。他悄然坐起身来,打开窗子:院中树上坐着一个白衣白发的少女,月色下看起来像是浑身发光的精灵。

  “猴儿。”

  低声叫出少女的名字。女孩不动也不说话,像是什么也没听到。酒肆主人叹了口气,拄着竹杖,慢慢走入庭中,而后在石阶上席地而坐,却不再开口。

  虫声唧唧,月华如水。一阵风过,树上的人突然簌簌颤抖了起来。

  “老道士……”

  “嗯?”

  “老道士不回来了……”

  “谁说的?”

  “是他自己。他说,要我来找你,还说以后再也不会见我了。”

  沉默片刻,李淳风拍拍身边位置:“来。”

  少女闻言顺从地从树上跃下,在他身边抱膝坐了下来,神情茫然不知所措。她自小被种桃道人收养,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一直以来,彼此都将对方当做唯一亲人,从不曾想过会有离别的一天。

  “心里难过吗?”

  “嗯。”侧过头,少女努力不让眼泪落下来:“为什么不要我?是我做错了吗?木头先生,你要是见到他就和他说,我以后一定听话,再也不跟他要糖糕了……”

  “只怕我也很难再见他了……听我说,猴儿没有做错什么,不必难过。”

  “那么……”

  一阵风过,梧桐树上叶子飘然飞舞,盘旋着落在男子掌心。似曾相识的情景,却不再是当日那一片。

  “看见这片叶子了吗?它也没有错。只不过无论是谁,再亲近的关系,再深切的缘分,也终会有割舍那一天。”

  “为什么?”少女抬起泪光粼粼的眼望向李淳风。

  “因为每个人都要成长,不断与过去之人、过去之事离别,这样才能去接纳未来之人、未来之事。”

  “可我不要长大,”少女任性地说,“我只要跟老道士快快活活在桃林里待着……”

  李淳风叹息一声,不再说话。少女慢慢伏下身去,将头枕在他的膝上,眼泪一颗颗滴落下来。青衫男子伸出手来,抚摸丝缎一般光滑的白发。哽咽越来越低,在夜空中宛转而逝,终归于平静。无人发觉就在随意楼的屋宇之上,一白袍人迎风而立,微喟一声,身影倏忽之间消失不见。暗夜里,那匹黑色的乌夜蹄静静站立在酒肆之外,低垂着头,已经睡着了。

  贞观三年,即本章故事发生的629年,太宗采纳代州都督张公谨建议,派大军征讨突厥。次年正月,李靖率三千骑自马邑进驻恶阳岭,夜袭定襄,大败突厥。颉利的亲信康苏密与隋炀帝后萧氏及其孙隋王杨政道降唐,后隋傀儡政权彻底瓦解。三月,颉利可汗被抓获,解赴长安。至此东突厥平定,漠南一带尽归唐境。大唐开国以来对北方民族的第一场大规模战争以全面胜利告终。

  “听说了吗?明日李元帅大军就要班师回城了!”尉迟方不无遗憾地说:“真可惜,这次又不曾有建功立业的机会。”

  “用兵非仁,止戈为武。功业这件事,可不是杀人夺城就能得来的。”

  这一天正是清明,细雨沾衣,两人漫步长街之上。空中偶尔有不知何处飘来的轻烟与纸灰,纷纷扬扬,和着柳絮,将一城春色渲染成烟雨蒙蒙。




  “对了,猜一猜这一回是谁抓住了颉利?”

  “不知道。”

  “原来李兄也有不知道的事……”

  “那还用说?李某只是凡人,又不是神仙。”

  “好吧,此人你也熟悉,就是于怀于大哥。”

  “哦?”

  “据说本是断后的队伍,误打误撞闯进苏尼失的兵营,结果正好碰上颉利,顺手牵羊便捉了来。他还带话说要重谢李兄,说你之前曾预言过他不但能平安回来,还要立个大功。如今你在他心中,可不就是个活神仙。”

  “哈哈,是他自己的运气,凑巧而已。”

  “你的凑巧也太多了些。知道如今长安城中对你的传言吗?说你有金刚不坏身,刀剑及体便自行碎裂;还有说能画符驱使巨灵神将……简直就是神乎其神。”

  “这就是三人成虎的道理,”酒肆主人慢条斯理剥开手中花生,“难不成尉迟也信这些无稽之谈?”

  “谁知道?说不定便是你瞒着我……”

  “哎呀呀,从何说起?在好友面前,我向来毫无隐瞒啊。”

  “我可从没想到李兄这样满口银钱计较的人,居然肯为了朋友豁出性命……”看了一眼神色轻松的好友,尉迟方忍不住出言抱怨,“如今才知道,李兄最擅长的就是口非心是。”

  “啊,那件事。”李淳风不在意地抛去了手上的果壳,“是我欠他人情,索性早些还了,免生利息。”

  “又来!还要狡辩……”

  “哈哈。”

  “倒是入朝之事,李兄可有打算?”站定脚步,校尉神色认真:“你这次挽救了祭天台之危,朝野轰动,皇上对你也颇为赏识呢。”

  “江湖风波,庙堂险恶,均非我所喜。李某随意惯了,有一座随意楼,赚几两随意银钱,正是天造地设的买卖,此外不作他想。”

  尉迟正想再劝,却见李淳风目光突然一凝。顺着他的眼神看过去,只见一名大汉,站在一处院落之外,神情茫然。他脚下一堆燃烧的纸钱,已成灰烬。那人面貌瘦了许多,但仍可以辨认出,正是粮草营幸存下来的督粮官宋琪。

  “这里是……”

  仅仅半年不到,当年门庭若市的院落已然冷落如斯。这里曾住着长安城中著名的歌姬,芳龄艳色,一夜缠头无数。是她引诱了他,自身却被金钱所诱,最终断送了一条年轻的生命。

  “真是执迷不悟!”蹙紧眉头,校尉低声道,“明明那女人是在欺骗……”

  他迈步就要上前,却被酒肆主人一把拉住了:“做什么?”

  “当然是把真相告诉他,难道看着他为一个不值得的女人痛苦?”

  摇了摇头,李淳风道:“算了。”

  “算了?可……”

  眼见对方已信步向前走去,愤愤不平的校尉只得跟上。

  “不知真相,至少还能留一段回忆。譬如人在梦中,倘若是美梦,也还是不唤醒为好啊。”

  一边说着,青衫男子一边信手拂去落在衣袖上一片凭空飞来的落叶,神色平静。身后不知何人吹响一支柳笛,其声清细,略带惆怅,仿佛专为这场景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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