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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与地下城 [复制链接]

游戏屋掌柜

求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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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da 发表于 2007-11-29 13:33:17 |显示全部楼层
整天说dnd,整天谈论d20,但是,龙与地下城的整体概念大家一定都懂吗?
wow?
ddo?
别逗了,来看看,龙与地下城的真正模样!


转自百度百科

龙与地下城



一.游戏

龙与地下城,Dungeon and Dragons,也做D&D或DnD(后文中以"DnD"代称"龙与地下城"),是世界上第一个商业化的桌上角色扮演游戏。这个由一个保险公司推销员加里·吉盖克斯(Gary Gygax)发明的游戏.

于1974年诞生在威斯康星州,后来这个人成立了TSR公司。TSR公司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与威世智公司(Wizards of the Coast)的竞争中失败并被其收购。

目前龙与地下城有以下几个版本的规则:

*龙与地下城初版(Dungeons & Dragons)

*龙与地下城第2版(Dungeons & Dragons 2nd Edition)

*高级龙与地下城第2版(Advanced Dungeons & Dragons 2nd Edition),即通常所说的AD&D

*龙与地下城第3版(Dungeons & Dragons 3rd Edition)

*龙与地下城第3.5版(Dungeons & Dragons 3.5th Edition)

简单介绍:

最初,DnD是一种桌上角色扮演游戏,这种游戏的进行有些接近大家熟悉的《大富翁》,但是论复杂程度则根本无法将两者相比。DnD游戏的基本过程是玩家扮演的冒险者在一个虚拟的世界进行冒险DnD后来具备了更深的意义,她不但是一个单独的游戏,而且成为了一个准则,或者说是一个游戏系统,她的精神之一,就是追求完善和复杂。她力求创造出一个完整和完善的世界,有历史,有文化--现实世界中有的都可以有,至于没有的,只要合理,也可以有。在这个完善和复杂的世界中,"平衡"是另一个精神,角色不可能过分强大,如果他
在一方面获得了杰出的能力,必然在另一方面有所削弱;善良和邪恶都不可能支配这个世界,如果一方过于强大,就会引发更强大的力量来平衡这一切。因此,在这样一个世界中,冒险者有充分的选择,他可以是善良,中立,也可以是邪恶,他可以做他想做的任何事情,而不用担心"游戏无此功能"--即使真的出现了没有先例的意外情况,经验丰富的DM也可以随机应变来应付这种突发的场面并决定适当的处理方法,这种身临其境的强烈代入感也正是DnD的魅力所在。

龙与地下城对桌上角色扮演游戏(TRPG)的影响非常大,对角色扮演游戏也有很大的影响。后来的许多相同类型的游戏都受到了它的规则的影响。 建立在DnD规则上的电脑角色扮演游戏非常多,其中最有影响力的是Black Isle Studios的作品,包括《博德之门》系列、《异域镇魂曲》、《无冬之夜》和《冰风溪谷》系列。

详细介绍:

DnD是一个整体称谓,可以把DnD从里到外划分成几个层次。一部作品也许只采用了其中的一部份,而这一部分却未必就有独创性、代表性,也许有其他样子相似的亲戚,乃至模仿学习的对手。有时候不同的作品用了DnD的不同层次,在外观上看不出相互之间有什么直接关联。

DnD最里面一层是核心的数学规则,也就是“这个世界要如何运作”。这对于游戏人物来说其实是“不存在”的东西,但是对玩家至关重要,一个动作能否成功以及效果如何的判定基础,是必然还是随机的?(比如KOF的攻击判定就很严谨,魂斗罗敌人的子弹伤害也很必然——一枪一条命)。

换句话说,就是这个游戏世界的数理基础。DnD用的数学架构,是在7颗(6种)骰子所产生的随机数基础上建立的。其中最重要的一颗就是20面骰,用来进行大多数的“成功率检定”(主要是战斗,因为DnD是一个以战斗成分为主的角色扮演游戏,非战斗部分大多可以通过常识判断)。每当你试图进行一个有一定几率失败的动作时,投一个骰子(这体现了客观世界的不确定性),把结果加上任何相关的调整值(这体现了可确知的能力、技术、环境及其它因素),与目标数值(也就是难度,各种不利因素导致失败可能的几率)相比较。若最终结果等于或大于目标数值,动作就成功完成;反之若小于目标数值,则动作失败。

这也被称为D20 system,就是以D20为核心的规则系统。D20 system包括D20、D12、D10(2颗,用于投百分比)、D8、D6和D4,合共7颗骰子,几乎可以概括整个世界的所有事件。D20 System的特点还包括基于等级的HD/HP系统,和线形增长的人物能力等等。

准确来说“D20 system”的历史并不长,比整个DnD要年轻得多,一直到1995年,TSR公司的第二版《高级龙与地下城》(ADnD)还是各种骰子混用的,比如盗贼技能用D100,先攻用D10,非战斗熟练则只有等级不用投骰子,跟基于技能的游戏系统颇为相像。正式推出D20 System的概念是在第三版规则以后的事情了。WOTC(威世智)公司接手以后,将原先过于复杂的“高级龙与地下城”重新精简提炼,打造出相对而言更简单,更容易让新手理解接受的“龙与地下城第三版”,简化后D20 System逐渐成形。随后WOTC又出了一系列的相关规则,包括D20 starwar(D20星球大战)、D20 anime(D20动漫英雄)、D20 modern(D20现代),也有Open Game License(OGL,开放性游戏许可),开放授权给所有的东西使用这个D20系统。所以大多数非官方的类DnD游戏都叫某某D20,比如COC D20,他们都是经过WOTC授权了的使用d20系统的合法出版物。

由此可见,DnD(D20)这一套东西也是在演变过程中不断进化,从早期的《链甲》(DnD的战斗规则前身)到现在的3.5版,区别不可谓不大,采用不同时期规则所作出来的游戏给人感觉完全不用。但是DnD的核心没变,仍然是通过(一个随机数+若干调整值)来决定事情的成败或效果,模仿出现实世界中因不确定因素而存在的若干随机成分与调整值。

当然,这仍然只是表面,更加核心的还包括那些“看不见的规则”,通常被称为“XX系统”的东西,比如说属性系统把人物的能力划分成力量、敏捷、体质、智力、感知、魅力几大属性;职业系统为战士、法师、牧师、盗贼等不同的职业设计了独有的能力晋升过程;技能系统让人物随等级有机会(以获得/消耗技能点的形
式)逐步提升自己的专业技巧;法术系统为法师的奥术、牧师的神术规定了严格的施放过程、前提要求和千奇百怪的效果;回合制的战斗系统让每个人都有机会轮流执行自己的动作(跟CS《反恐精英》、《极品飞车》、《星际争霸》这类由反应速度和按键频率决定行动效率的游戏截然相反)等等,将这个世界所发生的事情按照某个框架或者流程,分门别类按部就班地运转下去。

一个熟悉DnD系统的人可以把几乎所有的事情都往D20上套,举例来说:“我推门进屋”这个动作,如果门没有锁,对于正常人来说毫无难度可言,就可以直接判定为成功;如果门卡住了,需要用一些力气才能成功,可以假定这件事并不太难,推门的难度是5(对于普通人来说一次成功的机会很高)左右,那我大多数情况下可以直接推开,偶尔需要多试两下;如果门锁着,木头门撞开的难度颇高,可以假定这么做的难度是20(普通人除非运气极好,否则很难成功
),那么我也许要尝试很多次,甚至加上助跑,才能一脚踹开它;如果这是道不锈钢防盗门,门锁非常结实,必须通过极其巧妙的技术才能捅开,那么难度就是20以上,只有受过专业训练的锁匠才能搞定。这就是一个典型的“D20化”过程。

难度的设定原则、属性如何起作用、等级与能力的体现,这些都是核心计算公式,不能轻易改动,牵一发而动全身。

同为黑岛公司出的《辐射》系列是不是DnD?当然不是。《辐射》用的是技巧熟练度,是以技能为核心的

Skills base系统。

《DIABLO》是不是?更不是。无论从属性设定、职业设定、攻防检定、战斗流程乃至内部公式推算,《DIABLO》系列跟DnD的区别都隔了十万八千里。

DnD中间一层是各种数据和设定,也就是“这个世界有些什么东西”。这个很多玩家最热衷于研究的东西,其实只是一个根据核心数学规律模拟出来的折衷方案——这句话是吓唬人的,用平常的话来说,就是“游戏平衡度”。所谓数据,就是把整个世界所有在游戏中可能用到的东西,都进行数学量化。长剑伤害是1~8,巨斧伤害是1~12,火球术的伤害是每个等级1~6点,战士升级后命中率提升等等,全都属于数据,数据是规则的量化,必要时根据需要调整。这也是DnD的一个显著特征,《龙与地下城》首先是个桌面游戏,必须让主持人和玩家有一个大家公认相对公平的计算方式,并且仅需简单的人工计算就能运作。作为一个游戏,必须要把每个可能用到的事物都进行数字化,才能方便处理。

数字化的过程必须同时兼顾三方面:

真实性,模拟出一个相对真实的世界能让新玩家更容易上手,可以用常识来判断大多数事情就能节省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真正的游戏过程中;

游戏性,在游戏内保持某个程度的平衡度(相对平衡即可,DnD毕竟不是棋牌类纯竞技游戏),让不同偏好的玩家都能玩得开心,在一定范围内有随机成分,让玩家总能对结果抱持期待心理;

操作性,说到底DnD的初衷是作为桌面游戏来设计的,不像电脑游戏那样可以把大量复杂的计算交给计算机处理(但DnD的随机数架构也为早期电脑游戏设计提供了非同一般的便利,极大地推动了DnD的发展)。

“elite 的几率=(100*(ilvl-qlvl)/4+1)/100 % * ( 1-exceptional 的几率)”(《DIABLO II》的物品生成公式之一)这种程度的计算过程在电脑游戏可说是小菜一碟,但是你让桌面游戏的游戏主持人查上半天表格再按几分钟计算器才能发放一次遭遇战的战利品,他一定会发疯。

很多欧美乃至日式游戏也用了跟DnD相类似的数据,比如《魔法门》系列就满眼的1D6、1D8之类,但这只是“一部分数据”相似,除非拿到授权,否则全套数据都原样照搬的话肯定是要给钱的。

设定包括事物量化的具体标准,位面、种族、职业、法术、物品的具体能力,乃至这个世界独有的特殊事物,尤其是那些已经注册过的东西,设定是规则的体现。举个例子,眼魔和夺心魔就是被注册过的独有事物(其实20面骰子也是,不过WOTC开放了D20的“使用权”),在开放性的D20 OGL里面你看不到这两种怪物存在。

你可以使用D20 SRD(WOTC授权的公开文档)中所有或部分内容构造自己的游戏世界,包括龙、兽人、火球、闪电和“神圣复仇者”。

有龙、有地下城,未必是“龙与地下城”;有地精、矮人和精灵,也未必是“龙与地下城”;有战士、法师、牧师、盗贼,盗贼会“背刺”,法师要先休息才能准备当日的法术,也未必是“龙与地下城”——但是包括眼魔和夺心魔的,就一定要小心了。

当年TSR为了解决财政窘境,曾经发放过很多授权给其他公司。比如本文所说的眼魔,最早出现在《魔眼杀机》中,你也可以在《英雄无敌》系列里跟它打个照面。有钱大家分,同行们也顺水推舟出版过很多第三方产品,典型的有白狼公司出的一系列哥特式风格冒险设定。看到DnD的成功,一些公司更是未经许可直接仿造其设计,比如那个倭寇盘踞的岛国就向来以擅长模仿吸收闻名于世,反正天高皇帝远的没人管得着。

是的,尽管看上去一点也不像,但是街机上的横版动作过关游戏《龙与地下城:暗黑秘影》确实就是“龙与地下城”。小时候在游戏机厅里玩过吗?有矮人战士、精灵射手、人类蛮子和红袍法师,战斗时能切出一个环形菜单,有好多选项,可以换武器和法术。可以说,在那个时代,《暗黑秘影》几乎站在所有动作游戏的顶峰,是最耀眼的明星之一,横扫日本和美国(和中国)市场,后来的《西游记》和《三国战记》百分之两百照抄《暗黑秘影》。尤其是《三国战记》,可以说完全照版煮碗,连特殊剑都一模一样。《暗黑秘影》的设计一脉相承下来,红遍大江南北的《吞食天地》(关张赵黄魏联手打曹操的那个)不少细节都能找到它的影子。

可惜,尽管种族和怪物设定几乎都能照搬,很多设计包括数学基础都有参考过DnD的痕迹,但《EQ》和《魔法门》系列确实不是“龙与地下城”。有《D20 EQ》,这个是“D20化的EQ设定”,把D20 system套在EQ上面,属于D20。《罗德斯岛》也不是,《罗德斯岛》(准确讲是SW设定——《Sword world》,不是星球大战《Star War》的那个SW)据说有D6和D20两种版本,我日文不灵,对此研究不深,说错莫怪。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WOW(《魔兽世界》)。作为与DnD世界观设定很相似的网络游戏之一,WOW也推出了相应的桌面角色扮演游戏设定《DnD Warcraft》——这个可是已经获得授权的《龙与地下城:“魔兽世界”》!

DnD最外面一层是故事的背景,也就是“这个世界曾发生过什么事”。扩展而言,也可以算上包括整个世界宇宙天地万物的一套哲学,这范围可就广了。这玩意儿说穿了就是包装,把枯燥乏味的规则和设定包装成漂漂亮亮的好卖钱。

上至天地宇宙的形成、神明鬼怪的诞生,中至王国地理种族变迁、人文社会科技宗教,下至某矮个子GG和帕拉丁MM在圣殿骑士团门前的婚礼上扔了几块蛋糕,这些都属于背景设定,也是最为fans们津津乐道的部分。什么“万事皆三”、“万物归环”、“血战”、“大灾变”之类的名词,找个DnD的hardcore fans聊聊,能跟你说上三天三夜不带重样的。

这一层根本就是纯粹的历史宗教人文社会,完全可以脱离“游戏”,以小说、诗歌、绘画、动漫、电影……等形式自成一统。说到这里不得不提《魔戒》。“架空奇幻世界”的鼻祖托老爷子,他写的这部作品对后世奇幻文学和奇幻游戏都影响深远,并间接催生了“角色扮演游戏”这个娱乐方式。而 Ernest (Gary) Gygax和 Dave Arneson——角色扮演游戏始祖“龙与地下城”的创造者,据说非常不喜欢《魔戒》(?!),但是设计出来的东西却比谁都像《魔戒》(!!!),后世也因此有了“DnD起源于《魔戒》”和“《魔戒》起源于DnD”两种说法——严格来说两者都算谣言。先是《魔戒》的宏大设定吸引了战棋爱好者,让他们对现有产品不满足;而“龙与地下城”恰逢其时,为战棋爱好者们提出了全新的玩法,将战棋游戏的骨架,填进奇幻冒险的血肉,满足了永不知足的玩家们的新需要。一个创造市场,另一个占领市场,就像干柴遇到烈火,再怎么不情愿也得烧到一起,最后总要被人相提并论,说起一个就难免想起另一个。

规则、设定和背景,三者互相影响、相辅相成,一般我们说的“核心规则”包括前两者,而“战役设定集”则以后两者为主,各种扩展书更是包含无穷无尽的变体规则、职业设定和传说年表。就像盖教堂,以规则作地基支柱,设定是雕梁画栋,背景则是美轮美奂的装饰装潢。

在DnD长达三十多年的演进中,以规则、设定和背景为首,经常改来改去分分合合的,就像神话传说中的Hydra(九头蛇)一样,长在同一个身体上,可以同步出击,又能各自为战,这边砍掉一个头,那边又长出两个来。因应市场变化和投资者意向,DnD催生出种种截然不同的产品。别以为“龙与地下城”都是dice(骰子)游戏,DnD有万智牌那样的东西,也有卡普空公司(以制作《街头霸王》闻名)出的横版动作游戏,更有无数的动漫小说影视音乐,甚至还有minitures的纯正战棋,它们都归在DnD旗下。DnD有的地方很成功(注:这里所说的是“商业上的成功”,与“艺术上的成功”有所区别),比如桌面游戏、动画、小说、动作游戏、包括金盒子、无限引擎的这些RPG游戏。但是有的地方就很失败,比如角色扮演理论,被斥为“渣”——作为“角色扮演游戏”的代表,这实在讽刺得让人忍不住“口古月”一下。

狭义上,DnD是一个商标,得到授权的就是,否则就不是,比如那个无论剧本、设定还是演员(男主角自称对DnD一窍不通)都完全不符合DnD的电影《龙与地下城》,确实是“龙与地下城”;广义上,DnD是近代角色扮演的先驱,影响了整整一代游戏人的设计思路,可以说什么RPG类游戏都能从这里找到或多或少的“根儿”,比如日式游戏的防御通常表现为受到的伤害程度减少,而欧美游戏的防御通常表现为降低受伤几率,这些都能追本溯源到DnD甚至其前身《链甲》上。夸张一点,只要是“角色扮演游戏”,哪怕八竿子打不着都能叫DnD一声“祖师爷”。这得归功于DnD的伟大成就和它延续至今的运作方式。比如最明显的“故事的地下城化”,地下城是个最伟大的发明,其意义不下于角色扮演这种游戏方式,没有地下城,就没有RPG。对玩家加以最大束缚的地下城环境却让玩家有了最大的自主性,这是非常天才的创造。近代游戏基本上都沿用了这一点,除了《创世纪》——《网络创世纪》这一支,他们的理想是玩家和自己的思想/别的玩家加以互动,而不是把人关在牢房里干这个干那个。“故事的quest化”显然也是DnD的创造,连续的故事分为不同的段落和章节,以quest的形式描述。

以游戏本身来说,DnD的成功有目共睹。比如投骰子游戏,若干朋友一起聚会然后吃饭,还有cosplay,这些都是DnD的重要组成部分,有些甚至是首创。在电脑游戏领域,DnD独树一帜扯大旗,一个系统吃遍天。这和普通的“XX游戏续集”不同,一个玩家在熟悉其中一部作品后,可以毫无困难地适应所有采用同一系统的(故事背景完全不同的)其他游戏,这对游戏设计者和玩家都有极大好处,双方都可以不必为摸索系统规律浪费过多时间,而把精力用在游戏本身的可玩性上。打比方的话,DnD在RPG游戏的地位就相当于ID soft设计的3D引擎,甚至Microsoft的DirectX——任何一个程序员都懂得“接口通用化”是一个多么伟大而重要的概念,秦始皇当年“书同文车同轨”也不过如此!DnD还为RPG游戏的后来者们铺了一条路——一条自顶向下设计世界之路。DnD的世界包括了物理、信仰和哲学,从天地宇宙神灵历史人文全方位打造出一整个“即开即用”的世界构筑法。诸位面的设定,神祗的介入,善与恶、混乱与秩序的对抗,无一不别开生面而发人深省,古往今来的思想者们几乎都能在印记城里15个派系中找到自己的最终归宿。

国内奇幻圈里有两种论调很常见:一种是“泛DnD论”,不管什么RPG游戏甚至fantasy类的文学作品都往DnD上套,有种“天下武功出少林”的意思;另一种则是“唯DnD论”,认为只有DnD才是至高无上的高雅游戏,强烈排斥其他不同的游戏设计理念,特别是《传奇》和“泡菜”。有的人两种论调兼有。

DnD的种子出过好谷子,比如《博德之门》,也出过烂谷子,比如《光芒之池》。这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长生不老的,也没有什么恒古不变的,DnD也曾经失败过,犯过错误,有各种大小缺陷,起起落落浮浮沉沉,如今日子过得总归还算还滋润(WOTC的商业运作模式功不可没)。DnD的设计方式简单(不要惊讶,任何一个RPG游戏的复杂度都不亚于DnD,区别只是它们没有公开给玩家看)精致而又易于扩充,泾渭分明的善恶观、独特的HD系统、变化多端的法术,这些都是让它经历三十多年风风雨雨依然屹立不倒的优点。DnD也有不少被人诟病之处,比如谁解释谁犯怵的“魅力是什么”,比如超级英雄的超级妖孽,老玩家们或多或少都有自己的变体规则,但是我们也常说一句话:“系统的真实性和规则的复杂性成正比,与操作的简便性成反比”。千锤百炼的东西自有其合理性,当然也有可改进的余地。

DnD是什么?骨子里就是一套不涉及具体剧情、程序、美工的游戏引擎,仅此而已。“龙与地下城”甚至可以完全见不到一条龙,也没有地下城。至于这部引擎装到哪辆车上,能开多快,就是车厂和驾驶员的功夫了。

游戏之外,DnD促进了不同艺术形式间的融合,这一点功不可没。其官方\非官方的奇幻文学作品如《龙枪编年史》系列、被遗忘的国度(《冰风谷》、《黑暗精灵》)系列流传甚广。时下有一款名为《龙与地下城在线》(Dungeons and Dragons Online,简称DDO)的网络PC游戏,玩家也简称其为"龙与地下城"。

二.电影

中文名称:龙与地下城
英文名称:Dungeons and Dragons
资源类型:DVDRip
发行时间:2000年
电影导演:康尼·索罗门
电影演员:
杰瑞米·艾恩斯
佐拉·布瑞茨
杰斯汀·威朗
乔·麦克雷
地区:美国
语言:英语

剧情:

在欧洲中世纪的一个神秘国度里,新登基的年轻女皇想友好平等的对待平民和贵族,而邪恶的巫师普罗费昂却想用自己的阴谋废黜这位新女皇。
  当女皇得知阴谋后,征募了一个包括女魔法师和浪人在内的冒险家队伍,派他们去寻找具有不可思议力量的降龙宝杖,降龙宝杖将带给拥有者驾御巨龙的能力,因此拥有宝杖就将有足够的力量成功颠覆巫师的阴谋。
  正在此时,邪恶巫师也派出了自己的同党去争夺降龙宝杖。为了使整个国度不被邪恶势力肆意践踏,以女皇为首的正义之师将竭尽全力的同巫师周旋,一场生死较量因此而展开了...

幕后:

  据说影片的最后将会出现12条巨龙大决战的壮观景象,相信只有现代电脑动画特技才能制作出这等令人叹为观止的场面。最新的预告片带给我们一丝意外的惊喜,影片的特技和视觉效果似乎在水准之上,而那充斥着宝剑与魔法的时代更是让人向往。
  《龙与地下城》(Dungeons and Dragons)是欧美最著名的角色扮演游戏之一,曾被改编出版过400多种读物,80年代中还曾被制作成电视剧集,这个游戏的所有相关产品在全世界销售额已经超过了10亿美元,具有这么大潜在商机的游戏并不多见,因此,这部影片从开拍到现在一直都受到相当的瞩目,而且影片还没上映,已经做足了拍摄前传和续集的准备。
  据“今日美国”报道,尽管互联网上流传着很多关于本片的制作费严重超支和首映遥遥无期等不利传闻,但最近随着官方正式发布的消息,这些传闻均逐个破灭了。实际上这部《龙与地下城》电影最终仅花费了3600万美元,和最初的2800万的预算比,算不上超支太多。早先还有传闻影片将在圣诞节前上映,现在看来最迟12月初它就能和观众见面了!
  这部影片的执行制片是曾出品过《轰天炮》系列和《黑客帝国》的乔西尔沃,他的片子几乎都是华纳公司发行的,因此早前该片的发行权一般认为将是华纳的囊中之物。但美国新线公司花费500万美元从华纳公司手里抢过了这部影片的北美地区发行权,该公司还拥有耗资1.8亿美元、正在拍摄中的奇幻史诗三部曲《指环王》(The Lord of the Rings)系列,他们出高价购买这部题材相类似的影片,看来是想先探探市场对古装奇幻片的反应。


三  龙与地下城Online
2005年4月21日,中国领先的互动娱乐传媒公司盛大(Nasdaq: SNDA),今天宣布,与北美地区领先的娱乐公司Turbine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将Turbine的《龙与地下城》网络版带给中国的网络游戏玩家。根据协议,盛大将拥有《龙与地下城》网络版这款根据全球经典游戏《龙与地下城》改编而成的3D大型多人在线角色扮演游戏(MMORPG)在中国地区的独家运营权。该款游戏预计将于2005年下半年在中国发布。
“盛大在中国互动娱乐领域占据的领导地位和拥有的杰出声望,使其成为我们在中国发行《龙与地下城》网络版非常理想的合作伙伴,”Turbine公司总裁兼CEO Jeffrey Anderson表示,“本次与盛大的战略合作将帮助Turbine实现作出的把《龙与地下城》网络版的游戏体验带给中国以及全球玩家的承诺。”
“作为传统角色扮演类游戏鼻祖,《龙与地下城》的网络版对我们目前所拥有的游戏产品线将是一个非常好的补充。”盛大董事长兼CEO陈天桥表示,“我们希望在Turbine公司的技术支持下,通过盛大中国领先的用户资源和运营优势,尤其是结合我们家庭战略的实施,尽早让中国的互联网用户领略到这款经典作品带来的丰富体验。”
中国目前拥有全球最大且发展最快的网络游戏市场。盛大一直以来致力于不断开拓这个市场,并取得了领先地位。截至2004年底,盛大的MMORPG和休闲网络游戏的平均同时在线玩家已超过200万。
《龙与地下城》自从1974年首次发布以来,在全世界享有极高的声誉,是堪称角色扮演游戏鼻祖的一部非常经典的游戏,成为激发游戏开发者创作灵感的来源。目前已经是《龙与地下城》的第三版,大约有超过400万的玩家在一个月内至少会玩一次《龙与地下城》。
基于最新确定的d20规则,《龙与地下城》网络版将提供给用户原汁原味的在线《龙与地下城》游戏体验。游戏充满了激烈的地下城混战、格斗、挑战性的迷题和独特的角色升级。游戏展现了标准的《龙与地下城》角色种族,例如人类、精灵、半兽人、矮人和全新的Warforged种族;职业包括野蛮人、吟游诗人、牧师、战士、圣骑士、游侠、浪人、术师和男巫。用户可以和其他角色一起组队进行刺激的探险,搜索新的城市、地域和地下城等。
关于盛大
盛大互动娱乐有限公司(NASDAQ: SNDA)是中国领先的互动娱乐传媒公司。盛大不断发现与满足用户的普遍娱乐需求,为用户提供一系列现下最受欢迎的大型多人网络游戏、休闲益智游戏与在线竞技游戏,同时提供动漫、文学等丰富的相关娱乐内容。盛大的互动娱乐平台凝聚了庞大的家庭用户群体,各年龄层的玩家均可以借由盛大互动娱乐平台与其它成千上万的玩家互动,体验互动娱乐带来的乐趣。
盛大目标
立足中国,依托亚洲,成为在世界居领先地位的互动娱乐传媒企业!
关于Turbine
Turbine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美国马萨诸塞州Westwood领先的在线娱乐开发商、出版商和运营商。Turbine在东海岸和西海岸均拥有工作室,是北美最大的私营网络游戏公司。Turbine的游戏产品中包括一些非常著名的在线娱乐品牌:《亚瑟王的召唤》、《龙与地下城网络版》《魔戒Online:中土Online》。如欲了解有关Turbine的更多信息, 请访问:www.turbine.com

参考资料:

1.《龙与地下城到底是什么?》xiezhenggang撰文 ——《家游Play!》2005年10月刊
http://www.4757.com/Article/Class6/Class17/200510/2161.html

2.《角色扮演史》 Zechs 译

3.A.mage、Angelcat、熊 提供的讯息

4.www.cnic.org/wiki/
  http://www.cnic.org/wiki/%E9%BE%99%E4%B8%8E%E5%9C%B0%E4%B8%8B%E5%9F%8E

5.龙与地下城ONLINE官方网站 http://ddo.sdo.com

6.龙与地下城ONLINE民间资料网站 http://ddo.766.com

7.龙与地下城ONLINE迄今为止最详细的地图攻略 http://ddo.766.com/guide/ditu/bfwgk.htm

[s:124][s:124][s:124]

chenking 发表于 2007-11-30 08:56:52 |显示全部楼层
AD&D丰富的内涵才是王道,追求画面质量的纯属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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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o Vazquez Infinity

神选者

瑟林安罗斯 发表于 2007-11-30 18:36:30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在跑团,ONLINE没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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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ndrio 发表于 2007-12-2 12:47:25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第一次带团勉强成功....庆幸下 [s: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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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尔丝 发表于 2007-12-21 01:15:54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对于我这类轻度奇幻迷而言,DND的规则带来的最大实效其实是奇幻的数量化,可以让我去比较龙和眼魔哪一个更强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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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之洗礼

威林 发表于 2007-12-21 09:36:07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资料相当不错啊。 DND真的是个伟大的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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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诺耶 发表于 2008-1-18 16:16:07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休闲游戏介绍么。。。 [s:122] 来点实质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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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斯·风之眼

冒险者

达拉斯 发表于 2008-1-30 14:09:29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没听说过D&D吗?
想当年我们在没有玩家手册、没有高人指导的情况下,凭着城主手册和怪物图鉴艰难地进行着自创的战役。
但自从进入高中之后,再也找不到敬业的玩家了。
【文画勇者】风之游侠与血之贤者组合:
第二轮作品:《亡者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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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gchao18 该用户已被删除
pangchao18 发表于 2008-1-31 00:35:11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说呢。DD网络确实是个不错的游戏 只不过咱们这边的人貌似接受不了那种风格 所以他沉默了。  不过要是你仔细挖掘的话那款游戏真的是相当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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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saya 该用户已被删除
mysaya 发表于 2008-2-3 00:35:43 |显示全部楼层
规则太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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