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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你带来一个消息,
先知邀请你前去见他。

不去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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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宾克的魔法 [复制链接]

liuxing 该用户已被删除
liuxing 发表于 2007-8-15 15:34:36 |显示全部楼层
一只小小的蜥蜴,趴在一块褐色石头上。沿着山路走过来的人让它觉得自己受到了威胁,它变形了:先变成一只会叮人的甲虫,然后变成一只臭屁虫,最后摇身一变,成了一只火蜥蜴。

宾克只觉得好笑。变来变去,没一样是真的。外形虽然变成了那些讨厌的小怪物,但却是虚有其表,不是真家伙。不能叮人,不能熏人,更不会放火。这是一只变色龙,会把自己打扮成真正有威胁的东西。这就是它的魔法。

可是,它再一次变形,这回竟然变成了一只蛇怪,用一望之下杀人立毙的目光瞪视着他。宾克笑不出来了。小东西真够凶狠,要是凶狠劲儿能杀人的话,他早就粉身碎骨了。

就在这时,一只食虫鹰不声不响从天而降,一嘴叼起变色龙。小蜥蜴抽搐着发出一声细弱的惨叫,身体一耷拉,软了。食虫鹰振翅高飞。可怜的变色龙,再怎么变来变去,到头来还是难逃一死。正忙着威胁宾克,却被来了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宾克脑子里不断想着这件事。变色龙其实不伤人,完全不像赞斯荒野外的大多数东西那么可怕。这会不会是个小小的预兆,预示着等待着他的悲惨命运?预兆可不是开玩笑的,万万小看不得。预兆必然应验,只不过一般人总是错误理解其中的含意,真正明白过来时已经为时太晚了。宾克的命运就是悲惨地一命呜呼吗?或许,这个预兆指的是他的敌人?

可就他所知,他连一个敌人都没有。

金色阳光透过魔盾,洒向赞斯,映得树木闪闪发亮。所有植物都有各自的魔法,但不管什么魔法,它们还是离不开阳光、水和肥沃的土壤。魔法只是让它们能更好地获得这几种植物不可或缺的要素,另外,还可以帮助它们免遭天灾人祸。当然,如果碰上更强的魔法,或者仅仅像那只变色龙一样运气太坏,还是消不了灾,免不了祸。

宾克望着身边沐浴在阳光下的姑娘。他不是植物,但一样有需求。只这么瞥一眼,就能让他强烈地意识到自己的这种需求。萨布莉娜真是太美了——她的美是百分之百的纯天然。其他姑娘用化妆品、衬垫和魔法打扮自己,可只要站在萨布莉娜身旁,她们人工制造的美貌马上就黯然失色了。萨布莉娜当然不可能是他的敌人!

两人来到远望岩。这个地方其实并不特别高,可远望岩有方位魔法,让它显得比实际位置高得多。从这儿望去,可以看到四分之一个赞斯。赞斯到处是植物,郁郁葱葱,五彩缤纷。许多美丽的小湖点缀其间,还有貌似宁静祥和的大片鲜花、藤蔓、庄稼地。宾克正望着,忽然发现一个小湖的面积渐渐变大了,水也好像更深、更凉爽,变成了一个更宜于游泳的地方。

宾克不由得捉摸起这类事儿来。他经常这样,脑子时不时走神,涌出一连串谁也回答不了的问题。小的时候,他那些问题差点把父母和他们的朋友逼得走投无路,比如“太阳为什么是黄色的?”“巨怪为什么喜欢嚼骨头?”“海怪为什么不会使魔法?”诸如此类,全是幼稚到极点的问题。难怪父母急巴巴地把他送进马人教书的学校。到现在,他已经学会了管住自个儿的嘴巴,可脑子还是跟小时候一样,怎么都管不住。他只好任由脑子爱想什么想什么。

活物的魔法,这个他是明白的,比如刚才那只可怜的变色龙使出的魔法。魔法可以让它们活得更舒服些,可以让它们逃避灾祸。可没有生命的东西要魔法来干什么?一个湖会在乎在它里面游泳的是谁吗?唔,也许它真的在乎。湖是一个生态系统,生活在湖里的东西有共同的利益,也许正是这种利益让湖这么干。又或者,使出这种魔法的是湖里的一头龙,引诱别人来游泳,成为它的口中食。龙是赞斯各种生命中形态最多样的,也是最凶猛的。这东西空中有,地上有,水里也有,许多龙会喷火,连呼吸的时候都会喷烟吐火。各种类型的龙只有一个共同点:无与伦比的好胃口。光靠碰运气,它们恐怕找不到足够的肉食填饱肚皮。

可远望岩的魔法又是怎么回事?光秃秃的一大块岩石,连块苔癣都不长,怎么说都算不上漂亮。它怎么会希望把自己弄得高一点,好找人来陪它?真想找个伴儿的话,干吗不把自己打扮漂亮点,而不是这副灰扑扑土得丢渣的丑样儿?人们到这儿来是为了欣赏赞斯的风景,根本不是为了看它。所以说,它的这种魔法干脆是自己把自己打败了,根本没起作用嘛。

宾克脚下一绊,脚趾头磕在一块尖利的碎石块上。他这会儿正站在一块台地上。本来这儿是一块五颜六色的大圆石,可许多许多年前便打碎了,铺成这条路——

对了,就是这个缘故!那块大圆石以前离远望岩肯定很近,大小也差不多。但却被人家敲成了碎石,铺成这条山路、这块台地。大圆石这下子可算完蛋了。远望岩却安然无恙。没人想把它敲成碎石,它太丑了,敲成碎石铺出来的路肯定难看。还有它那个让自己显得高高的魔法,看似为了别人,但这样一来,大家为了登临远眺,谁都不愿动它了。总算又解开一个小小的谜团。

可他那颗永不满足的脑袋瓜还揪住这个问题不放,还要打破沙锅问到底。一件没有生命的东西怎么会考虑问题?怎么会有感觉?一块岩石怎么会在乎自己能不能存在下去?一块大圆石不过是崩下来的一小块山,如果说它算实实在在的存在,敲成铺路的碎石子就不算存在了吗?还可以引申到人身上:他吃下植物、动物,这才能存在,可他却具有跟植物动物不一样的——

“你想跟我说什么,宾克?”萨布莉娜一本正经地问。

好像她不知道似的。他心里虽然已经准备好了词儿,嘴巴却噎住了,说出不话来。她的回答会是什么,不用说他也知道。只要过了二十五岁生日,想继续留在赞斯,你必须向大家证明你拥有魔法才行。宾克离这个要命的生日只有一个月了,他已经不是个孩子了。但她怎么可能嫁给一个马上就会被驱逐出境的人?

这些事,带她上这儿来之前他怎么不好好想想?他只会把自己弄得下不来台!可事已至此,总得说点儿什么,不让就更尴尬了,把她也弄得下不了台。“我只想瞧瞧你的——你的——”

“瞧瞧我的什么?”两道柳眉一扬。

他觉得脸红到了脖子根。“你的造像魔法。”他脱口而出。想瞧的地方多着呢,不仅瞧,还想摸摸。可那种好事只可能发生在结婚以后。她就是那种姑娘,这也正是她的部分魅力所在。这么漂亮的姑娘,根本不需要随便显示自己的美丽。

呃,也不都是这样。他想起了奥罗娜,一样是个漂亮姑娘,可人家——

“宾克,还是能想想办法的。”萨布莉娜道。

他偷偷瞥了她一眼,马上转开视线。他糊涂了,萨布莉娜不会是在暗示他——

“善良巫师汉弗莱。”她轻快地说。

“什么?”他的思想完全岔到了另外一股道上,一时转不过弯来。

“汉弗莱会一百种魔法,或许他可以拿出一种——我敢说,他一定会找出你有哪种魔法天赋。找到之后,一切都没问题了。”

哦。“可他要收费,一个魔法换一年劳役。要替他效力一年。”宾克道,“可我只有一个月。”这话其实不大准确。只要巫师发现宾克拥有某种魔法天赋,他就不会被驱逐出境了,人家会给他一年时间。萨布莉娜这么相信他,真让他感动。她从来不像别人那么说:宾克没有魔法。她认定他有魔法,只是还没发现。对他来说,这是最大的善意。

或许让宾克爱上她的正是这种对他的信任。当然,她长得美,又聪明,又会魔法,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是一件真正的珍宝。但就算她各方面比现在差得多,他仍然会——

“一年时间不算太长,”萨布莉娜轻声说,“我等你。”

宾克低下头,望着自己的双手,脑子又走神了。他的右手很正常,左手却少了中指。那是童年时期的一次意外,甚至不是敌意的魔法造成的。当时他在玩一把切肉刀,左手抓着一束卷草,假装它是龙尾巴,挥刀一阵猛砍。当然啰,男孩子应该尽早训练,应付今后生活中严峻的一面。可正在他挥刀的时候,卷草突然一缩,他伸手就抓,右手刀落,正好剁在他伸出的指头上。

疼啊。可最糟的还是,他根本不该玩切肉刀。所以,他既不敢叫,也不敢告诉大人。宾克用最大的毅力忍住疼痛,一声不吭。他把那根断指埋了,一连几天把手藏在背后,不让大人发现他的伤势。当然,事实终归是瞒不住的,但等到大人发现时,治愈魔法已经帮不了他了。那根手指早已腐烂,再也接不回去了。如果发现得及时,施一个强有力的魔法,本来还可以把断指硬接在手上,成为一根“僵尸”手指——没有生命,只是个摆设。

父母没有责罚他。他的母亲比安卡相信,他已经得到了教训。确实如此,深刻的教训!以后舞刀弄杖时,宾克始终非常留神自己的手指头。他的父亲私下里却为这件事大感欣慰,因为宾克在艰难时刻显示出了巨大的勇气和毅力,即使这种勇气和毅力错误地用在了淘气捣蛋上。“这小子有种。”罗兰说,“要是他还会魔法,那该多好啊。”

宾克不看自己的左手了。那场事故是十五年前的事了,相比之下,一年确实不长。效力一年——换来与萨布莉娜终生厮守。这个买卖做得。

可是——万一他真的什么魔法都没有,那该怎么办?一种情形是彻底幻灭,确认自己没有任何魔法天赋,被赶到不会魔法的平凡世界;另一种情形是虽然被放逐到平凡世界,心底总始终藏着一丝希望,觉得自己还是会魔法的,只是迟迟没有发现。两种情形,到底哪一种更好?

萨布莉娜不知道他脑子里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开始施展起她的造像魔法来。一股蓝雾出现在她面前,悬在坡地上方。大约两英尺宽,边缘淡些,越往里去越浓。总的来说,像一股浓烟,但既不变淡,也不散开。

她开始轻轻低吟。她的声音很好听——不是特别好,但很适合她的魔法。随着声音,那一团蓝雾颤抖起来,开始收缩,成为近似球体。这时,她的声调变高了些,球体外面一圈随之变成黄色。她张开嘴,吟唱出一个词,“姑娘”。那团雾气应声变成一位年轻姑娘的轮廓,穿着黄色镶边的蓝裙。这是个立体造像,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是个年轻姑娘。

真是一种巧妙的魔法。萨布莉娜什么像都能塑——但只要她的注意力一分散,塑像立即化为乌有,不会留下一丝痕迹。所以,严格说来,这是一种没什么用处的魔法,对她的生活不会产生任何实际影响。

可又有多少魔法能真正帮助它们的施放者呢?有个人盯着树叶看便能让它枯萎;还有一个人能凭空变出牛奶发馊的味儿;另一个人可以让地面发出疯狂的大笑声。这些都是魔法,这是没问题的。可它们的用处在哪儿?凭什么这些人就能成为真正的赞斯公民,而他宾克,尽管头脑聪明,身强力壮,长得也还算英俊,却没这个资格?可偏偏就有这么一条荒唐透顶的规定:二十五岁一到,任何不会魔法的人都得立即滚出赞斯。

萨布莉娜说得对:他一定得找到自己的魔法。既然他没本事自己找到,那么,他就得付出代价,请教善良巫师。这样一来,一方面,他免了流放之苦——这种命运比死还可怕,在没有魔法的平凡世界里生活,这算什么生活?——同时赢得萨布莉娜。这种生活比死亡不知强到哪儿去了。另一方面,他累遭打击的尊严也可以因此恢复。所以,他没有别的选择。

“哎呀!”萨布莉娜尖叫一声,双手拍打着她漂亮的臀部。造像消失,蓝裙姑娘消失之前便扭曲得不成样子了。“我着火了!”

宾克大吃一惊,连忙朝她奔去。刚迈开步子,便听到一阵响亮的少年人的大笑声。萨布莉娜气愤地一转身,“南波,你给我住手!”她大喊道。只有很少的姑娘像她那样,发火的时候一样动人。“这不是什么好玩的事!”

当然是南波干的好事。他施展的这种魔法叫“热椅子”,中招的人会觉得屁股上一阵火烧火燎,像着火了一样。说什么没实际用处的魔法,这就是个最好不过的例子!宾克拳头攥得紧紧的,大拇指死死抵在断指留下的残根上。他大步奔向那个站着远望岩背后笑嘻嘻的小子。南波十五岁了,一天到晚趾高气扬讨人嫌。非好好教训他一顿不可。

宾克的脚踏上一块松动的石头,脚下一拧,差点摔倒。疼倒不疼,只是向前冲的身体丧失了平衡。他的手挥舞着,向前一伸——手指碰到的是一堵看不见的墙。

又爆发出一阵哄笑。幸好有那块石头,宾克才没有一头撞在墙上。但别人显然以为他迎面撞了个正着。

“还有你,奇尔克。”萨布莉娜叫道。这是奇尔克的魔法:无形墙。跟萨布莉娜的魔法正好相反,一个是看得见摸不着,一个是摸得着看不见。这堵墙只有六平方英尺,跟许多其他魔法一样,只能维持很短的时间——可在生成头几秒,这堵无形墙硬得像铁。

宾克当然可以绕开无形墙继续追下去,但这段追击时间足够奇尔克使出好几次无形墙。他准会碰个头破血流。就算最后抓住了这帮小子,最惨的还是他自己。算了,不值得。要是他有一种魔法,比如南波的热椅子,不管有没有无形墙,他也会这让帮混蛋好看。可惜他没有。这一点奇尔克知道,人人都知道。这就是宾克最大的问题。所有喜欢恶作剧的人都可以随便摆布他,因为他没本事还手——用魔法还手。凭体力打架的话,大家就会觉得你这个人太粗鲁,不文明。但现在,他真想狠狠揍他们一顿,不文明就不文明好了。

“宾克,咱们走。”萨布莉娜道。声音里一股怒火,当然是针对那些小混蛋的,但宾克怀疑一部分怒气是冲着他来的。一种软弱的愤怒涌上心头,这种感受他太熟悉了,却始终习惯不了。因为没有魔法,他不敢向她求婚。由于同样的原因,他连待在这儿的权力都没有。他不能留在远望岩,也不能留在赞斯——因为他不配。

两人沿着山道向回走。那伙搞恶作剧的没有追他们,另找别的牺牲品去了。但他们这一闹,宾克觉得连这儿的景色已经不像刚才那么美了。也许他最好还是离开这里,也许应该现在就走,别等着别人轰他走。如果萨布莉娜真的爱他,她会跟他一块儿上路——哪怕是离开赞斯,到平凡世界去。

不。这是不可能的,他知道。萨布莉娜爱他,但她也爱赞斯。她有这么美妙的身段,这么诱人亲吻的香唇,对她来说,在这儿另找个男人易如反掌,比适应艰难的平凡世界生活容易得多。其实,真要去了平凡世界,他也能另外找个姑娘……比娶他面前这位姑娘容易得多。所以,客观地说,最好的选择应该是离开这里,独自上路。

可是,为什么他的内心坚决反对这么做呢?

他们走过不久前趴着变色龙的那块褐色山石,宾克打了个寒噤。



“你干吗不问问贾斯丁?”快到北村时,萨布莉娜给他出了个主意。天色暗下来了,下面的村子里,天黑得比远望岩快得多。村里已经掌灯了。

宾克望着她说的那株奇树。赞斯有各种各样的树,其中许多是人们过日子必不可少的。啤酒桶树会流出喝的,油桶树会淌出燃料,宾克脚上穿的鞋则来自村子东头的一株成年鞋树。但贾斯丁树与众不同,不是撒下种籽生根发芽长出来的。它的树叶像张开的巴掌,树干的质地纹理像晒得黑黝黝的人体肌肤。这倒没什么奇怪的,它从前本来就是个人。

宾克想起了往事——应该说,想起了赞斯的民间传说。说的是二十年前,这里出了个威力无穷的邪恶巫师,一个名叫特伦特的年轻人。他会一种变形魔法。只要是有生命的活物,他就能把它变成另一种活物,魔法一施,当即应验。震惊的村民们自然尊他为巫师,但他并不满足于这种地位,他想用自己的强力魔法夺取赞斯国王的宝座。特伦特采取了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把一切反对者变成不可能继续反对他的东西。最强烈的反对者变成了鱼——而且落在干地上,蹦达一阵之后全部咽气。对他威胁不那么大的则变成其他动物或者植物。好些非常聪明的动物之所以成了非常聪明的动物,根子就在这个特伦特身上。虽然变成了龙、双头狼、陆行章鱼,它们仍旧保留着过去的智力,连样子都与过去的他们隐隐约约有几分相似。

特伦特已经死了,可他的作品却留存至今,因为找不到另一个变形巫师,它们也就没办法变回来。造像术、热椅子、无形墙,这些都是说得过去的魔法,但变形术却属于另一个完全不同的级别。一代之中,这种威力无比的魔法最多只出现在一个人身上。一个人被变形之后,极少再中一次变形术,重新变回去。过去的贾斯丁就是特伦特的一个威胁不大的反对者,至于具体干了什么反对他的事,现在已经没人记得了。总之,贾斯丁成了一株树,没人有本事把他变回来。

还是个人的时候,贾斯丁的魔法是传音术。不是腹语、口技之类骗人的玩意儿,也不是让土地发出狂笑的无聊把戏。贾斯丁的传音术是真功夫,不用声带发音,却能隔很远的距离清清楚楚说出话来。变成树以后,他仍旧保留着自己的传音魔法。而且,身为一株树,他有大把时间思考各种问题。于是,村民们经常来到树前向他讨教。他也经常能给他们出点好主意。贾斯丁倒不算什么天才,但一株树考虑起人类的问题来总比人类自己客观得多。

宾克有时觉得,也许贾斯丁成了树以后反而好些,比他当人的时候强。据说还是个人的时候,贾斯丁长得并不怎么样。成了树以后,他显得体面多了,也从来不伤害任何人。

宾克和萨布莉娜转了个弯儿,朝贾斯丁走去。突然间,一个声音在他们正前方响起:“朋友们,请勿靠近,坏人在此埋伏。”

两人骤然止步。“是你吗,贾斯丁?”她问,“谁在埋伏?”

那株树的听力远不如声音那么了得,它没有回答。木头做的耳朵是不行。

宾克生气地朝那个方向走去。“贾斯丁是大家的,”他嘀咕道,“没人有权——”

“别这样,宾克!”萨布莉娜一把拉住他的胳膊,“咱们可别惹麻烦。”

是啊,她从来不想惹上麻烦。他当然不会说这是她的缺点。可有的时候,他不由自主地觉得这种性格未免太那个了,真让人恼火。只要事关原则,宾克自己从来不管会不会惹上麻烦。可萨布莉娜是那么美,还有,今晚他给她惹上的麻烦已经够多的了。宾克转过身,和她一块儿走开了。

“哎呀,不好!”响起一个声音,“他们走了。”

“准是贾斯丁告的密。”另一个声音嚷道。

“咱把贾斯丁砍了。”

宾克停住脚步,“他们不会当真吧?”他说。

“当然不会当真。”萨布莉娜道,“贾斯丁相当于北村的一座纪念碑呀。别管他们。”

可马上便传来树的声音,发音点放错了地方,没在宾克和萨布莉娜正前方——说明注意力没有完全集中在发音上。“朋友们,请立即请国王来。这些坏人有一把像斧头的东西。更可怕的是,他们一直在吃疯莓。”

“斧头!”萨布莉娜惊恐万状地叫了起来。

“国王没在村里。”宾克边想边说,“就算在也不管事,他已经老朽了。”

“这些年里,他只召来过一场小雨,而且是夏天。”萨布莉娜赞同地说,“他的魔法还强的时候,小孩子绝对不敢玩这种恶作剧。”

“我们小时候从来没这种胆量。”宾克说,“上次钻孔虫产卵的时候,他呼风唤雨,召来一场飓风,还有六次大雷雨。你还记得吗?他那时是个真正的巫师,他——”

“当”的一声,余音回荡。这是金属斫进木头里的声音。空中爆发出一声凄厉的惨叫。宾克和萨布莉娜惊跳起来。

“是贾斯丁!”她喊道,“他们真的干出来了!”

“没时间找国王了。”宾克道,他全速奔向贾斯丁树。

“宾克,别去!”萨布莉娜在他身后喊叫着,“你不会魔法啊!”

危急关头,真话总算说出来了。甚至连她都不相信他有魔法天赋。“可我有力气!”他叫道,“你快去叫人帮忙。”

砍了第二下,贾斯丁再次尖叫起来。声音透着一股木头味儿,怪里怪气。伴随呼痛声的是一片哄笑。这伙小混蛋,这下总算找到乐子了,正开心呢,完全不顾后果。还有疯莓!这些人简直发疯了。

宾克赶到了。现场却只有他一个人,满腔义愤,作好了大打出手的准备。可那些恶毒的捣蛋鬼已经跑没影了。

他猜得出是哪些人——其实没有猜测的必要。“贾马,津克和波提弗。”贾斯丁树诉说道,“喔——唷,我的脚啊!”

宾克蹲下来检查树的伤口。树根处砍出了白色木茬,衬着黑黝黝的树皮,分外醒目。伤口不断渗出红色树液,像血。这么大一颗树,这点伤倒是不要紧,不过肯定不好受。

“我给你找点敷料来。”宾克说,“附近森林里有珊瑚海绵。我离开时万一坏人又来了,大声喊。”

“我会的。”贾斯丁说,“快去吧。”接着,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你是个好小伙子,宾克。比有些……强得多……喔——”

“比有些会魔法的强得多。”宾克替他把话说完。“多谢了,你可真会安慰人。”贾斯丁是好意,可有时候说话不过脑子。也难怪,他只有个木头脑子嘛。

“真不公平,像贾马这种坏坯子可以自称赞斯公民,你却——”

“谢谢你。”宾克粗声粗气说了一句,赶紧上路了。贾斯丁的话百分之百正确,可光说有什么用?他张望着灌木丛,看有没有坏蛋躲在里面,趁他不在时伤害贾斯丁。一个人都没有,他们真的走了。

贾马,津克,波提弗。他恨恨地想,村里的害人虫。贾马的魔法是幻剑术,砍伤贾斯丁树干用的就是这一招。这么恶毒的事儿,怎么会有人觉得好玩——

宾克痛心疾首地想起自己在这几个人手里吃的大亏。那还是不多几年前的事。当时那三个人疯莓吃昏了头,躲在村外一条小路上,准备捉弄行人取乐。宾克和一个朋友正巧踏进他们布下的陷阱。波提弗用他的魔法放出毒气,津克的本领是在猎物脚边幻化出一个个坑洞,贾马则乱放飞剑,逼他们跌进坑里。真是好一个机关!

宾克的朋友会假人术,把一截树枝变成自己的模样,真身趁机逃走了。假人跟真人非常相似,几个搞恶作剧的没看出来。宾克当然知道,但他不能出卖朋友。不幸的是,假人吸了毒气没事,宾克却大大的有事。他吸进了一些,一头昏倒,救兵赶到时还昏迷不醒。他那位朋友跑回村去,搬来了宾克的父母——

宾克发现自己重新屏住呼吸,周围再一次毒气弥漫。他看见母亲拽着父亲的胳膊,手朝自己的方向指指点点。比安卡的魔法是重放术,她可以在一个很小的范围内让时间向回跳五秒钟。这种魔法虽然威力有限,但仍然很有用处。她可以借助魔法,纠正刚刚犯下的错误——比如说宾克吸入毒气这一错误。

紧接着,他呼的一声,准备猛吸一口气,让比安卡的魔法成为一场空。五秒钟的时间段内,她确实有本事不断重放,周而复始。问题是一切都重头来过,包括他那口再也憋不住的气。但就在这时,罗兰出马了,瞪了一眼,凶狠的一眼——宾克被定住了。

罗兰的魔法是瞪视定身:只需一眼,被瞪视的目标马上定住,还活着,却动弹不得,直到他取消魔法。就这样,宾克总算没有第二次吸入毒气,被父母抬了出来。

定身解除之后,他发现自己被搂在母亲怀里。“噢,我的宝宝!”她哭喊着,紧紧抱着他的脑袋摇来晃去,“他们没弄伤你吧?”

宾克在海绵床边停下脚步。就算现在,一想起那尴尬到极点的一幕,他仍旧觉得脸上热辣辣的。她非得那么做不可吗?当然,她救了他一命,让他没有提前夭折——但却让他在此后永无尽头的日子里成为村里的笑柄。不管他走到哪儿,小孩子们都会绷着假嗓子大声呼喊,“我的宝宝!”然后是一片哄笑。他捡了一条命,代价却是他的尊严。当然,他也知道,不能责怪自己的父母。

只怪贾马、津克和波提弗。宾克没有魔法,但也许正因为这个缘故,他成了村里最结实的男孩。从记事起,他就得不断拼斗。他并不算太灵活,但却有一把子蛮力。那件事以后,他单挑贾马,把他逼得走投无路,向他证明了拳头比魔法飞剑来得快。贾马之后是津克,最后是波提弗——宾克把他甩进他自己的毒雾里,迫使他手忙脚乱收法散毒。这以后,这三个再也不敢嘲笑宾克了。不仅如此,一见宾克,他们就得绕道走。所以这次一见他朝贾斯丁树奔来,三个人便赶紧逃跑了。三个人合力,他们能压倒他,但只要分散开来,他们就大事不好了。

宾克露出了微笑。胜利的喜悦取代了尴尬的回忆。这种处理方式或许很幼稚,但确实让人心满意足。在他的内心深处,他也明白,自己最恼火的其实是母亲,这股火气撒到了那三个头上。但就算明白,他也不后悔。再怎么说,他还是非常爱自己母亲的。

但要想从根本上挽回自己的尊严,他还是必须找到自己的魔法天赋,最好是一种大有用处的强力魔法,比如父亲罗兰的瞪视定身。到那时,看看还有谁胆敢捉弄他、取笑他,或是拿他当宝宝。看谁敢。到那时,他就不会因为羞愧难当,不等别人驱逐便灰溜溜离开赞斯。要是这个希望无法实现,他就注定被人家轻蔑地称为“不会魔法的怪人。”

他弯下腰,开始收集大团强效珊瑚海绵。这东西可以缓解贾斯丁的痛苦,这也正是珊瑚海绵的魔法:吸收疼痛,带来有疗伤作用的舒适感。好几种动物、植物——珊瑚海绵到底算动物还是植物——都有相似功效。海绵的好处是扯下来一块也不会死,挪到哪儿都能活。这东西生命力强极了,原本生活在海底珊瑚上,现在挪到陆地,活得一样滋润。它们的治疗魔法或许就是为了应付生活环境的剧变才培养出来的,不过也可能附着在海底珊瑚上的时候就有了。珊瑚那么锐利,随时有可能被割道口子出来。

魔法分成许多大类,各大类彼此重叠。每类中的魔法很可能动物有、植物也有,彼此只有很小的区别。但人就不同了,每个人会的魔法都不一样,彼此区别极大。至于具体会哪种魔法,主要看个人,而不是遗传。不过,威力最大的魔法却往往出现在某个特定家族内。大致说来,会什么魔法取决于个人,魔法威力的强弱却来自遗传。当然,还存在别的因素——

宾克有个本事,能在眨眼功夫转出一大堆念头。如果胡思乱想也是魔法,那他当个巫师都绰绰有余了。可现在,他最好还是专心点儿,不然的话,很可能出事儿。

天色越来越黑。森林四下里黑影幢幢,飘来荡去,是择人而噬的妖魔鬼怪。这些妖魔鬼怪没有形体,没有眼睛,可寻找起目标时准确得吓人。这会儿,它们的目标是宾克——不管是真是假,反正看上去就是这么回事。许多魔法说不清道不明,甚至不可能将它们分门别类。一股“跟我来”缥缈气扫过宾克紧张的眼睛,一点半明半暗的光,他下意识地跟了上去,又赶紧止步。缥缈气是纯粹的恶作剧,会把人引进荒郊野岭,把他扔在那儿,任由潜伏在荒野的魔法处置。宾克小时候有个朋友就被缥缈气带走了,从此再也没有找到。大意不得啊!

夜幕改变了赞斯。像他现在待的这块地方,白天看上去一派祥和,太阳落山后却成了个恐怖的所在。妖怪出来了,鬼魂也出来了,忙着它们阴森森的营生。有时还会有僵尸从坟茔中破土而出,摇摇晃晃东游西荡。没有任何有理智的人在户外睡觉,村子里的每幢房屋都下了驱魔咒,赶走妖魔鬼怪。宾克不敢抄近道赶回贾斯丁树,只能走远路。那条路虽然绕来绕去,但它有魔法保护。这是谨慎,不是胆小。

他跑了起来。不是因为恐惧,这条路有魔法屏护,他又对它了如指掌,不会岔出这条安全的道路。跑快点是为了尽快赶到贾斯丁树。贾斯丁的皮肉是木头,但受伤之后还是跟正常人的皮肉一样痛不可当。怎么会有这种坏蛋,竟然砍贾斯丁树……

前面出现了一盏灯。有人站在贾斯丁树边,手里举着一盏魔法灯。“宾克,别跑太快。”身边响起贾斯丁的声音,“萨布莉娜带人来了,其实用不着。你找到珊瑚海绵了吗?”

“找到了。”

  萨布莉娜帮着他把海绵敷在贾斯丁的伤口处。望着萨布莉娜,宾克暗下决心。他不能离开赞斯,他要去找那位善良巫师汉弗莱,发现自己的魔法天赋。
长飞丸 该用户已被删除
长飞丸 发表于 2007-8-15 21:25:45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喜欢这个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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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aygfl 发表于 2009-8-27 11:30:32 |显示全部楼层
后面的没有了么?LZ自己一个个字打上去的?期待全文电子版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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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vvll2 发表于 2009-9-26 00:07:24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电子版,很经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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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__AM_FLY 发表于 2010-2-19 19:26:09 |显示全部楼层
喜欢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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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l-l 发表于 2010-3-4 10:12:32 |显示全部楼层
期待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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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xxfntrt 发表于 2010-8-12 22:11:52 |显示全部楼层
电驴上有电纸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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