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mcht
发表于 2007-5-24 15:55:01
一定到场
天剑
发表于 2007-5-24 15:55:15
可以两种都举行的,先到教堂去举行仪式,然后再来婚宴
所以说红包是有必要的
当然,有喜糖就不必那么麻烦了,lin没来的话,就换个糖果批发商
魔狼
发表于 2007-5-24 16:12:28
恭喜哟 !!!!
dada
发表于 2007-5-24 16:13:47
嗯………………我怎么觉得婚礼的性质在一点点的偏移?
天剑
发表于 2007-5-24 16:27:41
因为你发错地方了,在这里不可能不跑题的
dada
发表于 2007-5-24 16:36:55
呃……我发的明明是通知嘛
应该在哪里?
天剑
发表于 2007-5-24 16:42:05
找不到那样的地方,即通知了大家,又不会跑题——除非在这锁贴
hell_3721
发表于 2007-5-24 16:44:17
真心的祝福你们~~~
克拉贝丝
发表于 2007-5-24 16:46:04
我预订了当伴娘。。。呵呵。。。
黑暗游侠
发表于 2007-5-24 17:32:46
祝福你们啊 我有点事先下了 明天一定给你在门口方便炮
牙不太好,就不要糖了,来点啤酒把,这几天天真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