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已晚 发表于 2007-4-10 09:12:34

美国众神

《美国众神》内容简介及作者访谈

内容简介

风暴逼近,一场新旧神灵的大战即将爆发

影子刑满获释了。他的理想很简单:回到妻子身边,重拾旧日的工作和生活。但妻子死了,过去的生活也随之化为泡影。

就在他彷徨无计的时候,一个陌生人来到他身边。他有一个奇怪的名字,星期三,而且似乎对影子的一切了如指掌。他向影子提供了一份工作,充当他的保镖,陪他漫游美国。

影子上路了。但他渐渐发现,星期三所游历的美国并不完全是现实中的美国。他似乎有一种神力,能深入现实背后,进入“后台”,显示出支配美国社会生活的种种力量,见识种种奇异的人物。
他们是神灵。他们的历史就是美国的历史,他们造就了美国。

北欧人、埃及人、阿拉伯人、中国人、爱尔兰人、非洲人……数万年间,从最初的涓涓细流到移民大潮,全世界各地的人在美国聚集。他们带来了故乡的神话与传说,带来了故乡的神祇。这些神灵享受着他们的献祭,庇护着他们,让他们在美国生存、发展。

随着时代的发展,新一代神灵逐渐成长起来。他们是高科技之神、电视之神、互联网之神。人们膜拜他们,他们支配着今日美国的生活。信仰旧时代神灵的人日渐稀少,他们也因此丧失了过去的神力,落入社会底层,沦为妓女、出租车司机。

旧神灵不甘失败。星期三漫游全国,在影子的帮助下,将散布美国的旧神集合起来,准备决战新时代的神祇。

风暴逼近,一场新旧神灵的大战即将爆发。

影子成为新旧神灵争夺的焦点。在这个过程中,他逐渐发现了自己的身份,自己的使命……





这部书让我十分骄傲——尼尔·盖曼访谈


记者:我注意到,这本书的内容很杂。它描写的是一次公路旅行,可里面又有小镇谋杀案,而且写得那么棒。我得承认,这本书以前,我还不知道你能写侦探小说。你怎么会想起写谋杀案的?

盖曼:按“侦探悬疑小说”的定义,《美国众神》里有不少悬疑。我写得很高兴,感觉有点像在舞台上玩魔术。书里有不少地方,初看不起眼,接着看下去才发现大有玄机。你盯着这个地方,真正的奥妙却在别处。球就藏在茶杯里,但你不知道,以为那个杯子是空的。可你等着看,我把杯子一掀,让你大吃一惊。

说到庞杂,有件事很有趣。《今日美国》有位女士,她没读过《美国众神》。她问我这到底是本什么小说。我说:“嗯,这是一本讲谋杀案的小说。”“什么?不是奇幻小说?”她问。我想了想,说:“如果你愿意那么看的话,它也是本奇幻小说。”“惊悚小说呢?”她又问。我说:“我当然希望它够惊悚。”她接着问:“能不能说这是一部恐怖小说?”我告诉她:“对,而且,它还是一本主流文学作品。”

应该说这是一本能带给你回报的书,你下的功夫越大,你的回报越多。不过,它虽然庞杂,但并不芜杂。情节发展是相当单纯的。

记者:这本书大受好评,读者的这种反响让你吃惊吗

盖曼:《美国众神》刚推出的时候,我对读者会有什么反应很没把握。这也是写作的乐趣之一。但有些收到先期推出样书的评论家读了以后很喜欢,所以我想,这次我大概是弄对了。也有人反感这本书里的性描写。这些人可能会拿起这本《美国众神》,说:“噢,那个尼尔·盖曼!我读过他的东西,写的那些童话故事挺可爱。”接着看下去,看到所谓的性描写,他们就不满意了。对这些读者,我只能说抱歉,浪费了他们的时间。

记者:但我觉得,这本书里的所谓性描写,实在很瘆人。

盖曼:对,对,让人后背直起鸡皮疙瘩。我最喜欢旅馆房间里那一幕。它不算恐怖,但要说让人后背起鸡皮疙瘩,那是我写的东西中最招鸡皮疙瘩的几段之一。

记者:我们再来谈谈这本书里的公路旅行吧,这本书里的大多数动作场面都和公路旅行有关。身为英国人,你觉得美国中部什么最吸引你?美国成年人回忆起小时候这类旅行时,想到的都是难吃的便当,稀奇古怪的路边景点。只有小孩子才会觉得那些景点里有魔法。可你似乎觉得那些地方挺有意思,而且可以像第一次看到他们的小孩子一样,看出其中的神异之处。

盖曼:我希望自己有这个本事。在写作《乌有乡》时,有一件事是我最得意的:我能让我笔下的伦敦现出某种魔力(对某些读者而言)。有些读了那本书、又头一次去伦敦的读者告诉我:看到真正的伦敦时,他们觉得它的种种名胜背后隐藏着什么肉眼看不到的东西。他们觉得这种感觉很棒。我自然想在《美国众神》中再使上这一招。还有,我想尽量避免人人皆知的地方,所以纽约只有短短的一幕,还有一幕背景设在洛杉矶。除此之外,《美国众神》中的所有事件都发生在纽约人、洛杉矶人所谓“只有坐飞机才会经过的地方”。

有的读者恭维我,说我实在了不起,竟能想像出山崖石屋这种地方。其实,山崖石屋是真实存在的。我在这里那里作了些小改动,以配合情节,但其他的一切,从那个地方本身到它里面的种种怪事,都是真实存在的。

记者:能不能请你谈谈这本书里的几个人物。先说影子吧。这个人物可以从几个层面来分析。他首先让人联想起耶稣基督,比如他的自我牺牲,钉在树上的三天,死而复生,获得救赎,等等。但同时,他的经历也是一个人寻找自我、发现自己是谁的历程。你是怎么塑造这个人物的?受了打斗片明星的启发?对不起,开个玩笑。

盖曼:我不能作人物分析,尽管我很想彻底分析一番,非常想。但不能。这么做就破坏规则了。不过我可以说说我是怎么写这个人物的。写作这个人物时,我觉得他很难把握。你刚才说过,他的某些层面很像耶稣基督,有的评论家肯定会这么说:“典型的英雄崛起之路。”但是,这并非我的本意。写作这个人物让我得到了很大的乐趣,我喜欢写这么一个人物。从前写小说的时候,我时常想起C·S·刘易斯的一句话:怪事发生在怪人身上,未免有点怪得太过分了。写《睡魔》的时候还没有这种想法,但写《美国众神》时,我很想摆脱这种做法。我觉得,只要深入一个人的内心,你就会发现他其实并没有什么怪异的。

记者:嗯,这倒是真的。

盖曼:所以我想,我要仅仅写出某些事件发生在某个人身上,它们又是如何改变了他。写这个人物时,有一个地方让我觉得相当棘手,就是他的名字。

记者:这个名字非常好。他确实有点像个影子,同时又像一面镜子,能够反映出他身边的人的各种不同侧面。

盖曼:正是。我有一个朋友,她给我写了封信,信上说“我不喜欢影子,更喜欢影子所假扮的迈克·安塞尔。为什么不干脆把影子写成迈克·安塞尔呢?”影子这个人物有一点非常怪。只要不跟别人在一起,他就没有自我。和别人在一起时,他才拥有自我,或者干脆像镜子一样模仿别人的自我。连说话都是这样。

我自己也很喜欢他模仿别人的时候。假冒别人搞诈骗,真是有意思极了。

记者:这本书里涉及了不少骗局,有些经典骗局简直成了我们文化传统的一部分。

盖曼:其实整部书所写的都是一个大骗局。正因为这样,我才说《美国众神》可以视为一部悬疑小说。我觉得写这种骗局很来劲。在观众意识到之前,把球藏进茶杯,到时候一揭开!写这本书有个最困难的地方:只要不看完,你永远猜不出这个骗局到底是怎么回事。做到这一点才够酷!

雾霭的天堂 发表于 2007-4-10 18:16:51

好像很好的样子~~~

aabc 发表于 2007-4-12 13:23:50

看过了,感觉还可以,
一个巨大的阴谋,最后时刻被主角揭露,阻止,整个故事不是很喜欢,大概是应为我更喜欢和主角一起冒险而不是一起猜谜吧,但是很喜欢这本书对世界,对神的那种解释,让人觉得很可信,而且,感觉挺酷.

幻想莫莫 发表于 2007-4-27 13:05:01

哇,这本书我看了,还建了一个群哦,有兴趣来群里聊聊

太湖甘棠 发表于 2007-5-8 16:31:56

美国其实是个很保守的社会(我喜欢这样的社会),他们多数人还是都有宗教信仰的。

蛇骨 发表于 2007-6-10 22:27:39

想知道有没有 NG的其他的作品,一直很喜欢他的文字,比如<蜘蛛男孩>和<好兆头>.我在网络上搜不到呢,大人可否帮帮忙?

game3165 发表于 2007-6-16 22:25:49

LS竟然有说美国是保守社会,不知道以什么眼光看待

琅琊 发表于 2007-6-24 15:14:43

。。美国的话我就想其超人蝙蝠侠等漫画英雄

kingfoking 发表于 2007-7-15 16:47:23

我看到过书店有卖的,不知道翻译水平如何,有看过的评价一下。

长飞丸 发表于 2007-7-23 09:27:56

美国的主流社会其实是比较保守的
至少在某些方面来说是如此
毕竟美国是由五月花号上的一帮清教徒建立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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