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法 发表于 2013-1-31 21:31:31

[莉莎夫人的任务]一场正义与邪恶之间壮烈而伟大的圣战之后所引发的意料之外的后续1-2

一场正义与邪恶之间壮烈而伟大的圣战之后所引发的意料之外的后续小故事的开头 一 令人不安的猩红满月升起后的第七个午夜,一道闪电从天而降,来历不明的火光染红了天空,仿佛地狱的血盆大口正在朝天空咆哮。闷热的空气中散发出一阵阵硫磺的气味。就在同一时刻,夜空中下起了倾盆大雨。突然爆发的雨声仿佛千万人的和声在高唱圣歌。 火焰在大雨中渐渐熄灭,发出咝咝声响,最后变成一个黑漆漆的影儿。两只耳朵,四条腿,还有一条尾巴。黑影儿发出一声特别可怕的咆哮,那满满的恶意仿佛从创世之际一直积攒到世界末日。然后它迈开小短腿儿,坚定不移地朝某个方向飞奔而去。 “说真的,这肯定不是纯种的,哪只地狱犬尾巴摇得跟牧羊犬似的。”神圣长老会的副会长坐在房间中央巨大的魔法水晶球前,水晶球里正变换着场景,从下着雨的午夜变成了一个看起来穷嗖嗖的小房间,中间坐着一个穿黑袍子的老头儿。 “谁管它是不是纯种的,”邪恶长老会的副会长不高兴地嘟囔道,“知道现在要从地狱里召唤点东西有多难吗?” “大概跟找个皇室赞助人差不多。”神圣长老会的副会长忧愁地说,“这堕落的年头,公爵夫人宁可花大价钱找马戏团看猴子也不肯请我们的人去唱圣歌。” “那是因为你们会长一唱歌老公爵大人就犯羊癫风吧?” 为了协会的名声,神圣长老会的副会长试图为自己的会长辩白两句,可惜他早已发现就连最委婉的词汇也难以掩饰会长的破锣嗓子那荡气回肠的千回百转,只得叹了口气。 神圣长老会的副会长和邪恶长老会的副会长是老对头了,如果他们谁有幸结婚的话,太太一定会对他们在彼此生命中所占的时间之长而感到妒忌。做对头做到这份上,简直成了逆向思维中的同伴了,而且他们都觉得和对方相处比和同事相处顺心多了,因为你完全可以光明正大的把他干掉。因此,在每年一度的守护世界·毁灭世界大赛结束以后,两人闲暇之余还会通过魔法水晶球下盘棋什么的。 顺带一提,魔法水晶球是屋子中间那个直径一米半的球状玩意,平时里面布满了神秘的烟雾,被固定在四根杖形支柱的金底座上。由于魔法镜总是如实映出长老们的脸,甚至还大逆不道地自行添加许多恶毒的评论,导致许多长老在使用过后都会激动地“一不小心”把它打成碎片。为了节省维修开支,副会长最终不得不把监视工具换成了水晶球。至于魔法水池,自从会长踩到自己的袍子大头朝下跌进池子差点淹死以后,那玩意儿已经荒废很久了。 诚然,神圣长老会和邪恶长老会是各自派系中最古老最强大的势力,而且已经持续抗争了几百年,其间爆发了好几次轰轰烈烈的大战,造成的直接结果是令双方变得越来越穷,而魔法物品制造商的社会地位则大幅度提升。为了向魔法物品协会抗议,邪恶长老会开始用纯天然方式召唤恶魔(整个过程只用到了人血、人骨头和人肉——未分解状态,即节能又环保,缺点是不卫生,而且还有噪音),而神圣长老会立刻用轰轰烈烈的祈祷术召唤神力反击(同样即节能又环保,缺点是祈祷过度会导致老年痴呆)。不管怎么说,神力是无限的,而地狱里的恶魔和人的欲望一样多。双方都为成功发掘到可无限循环再用资源而畅饮庆祝烂醉了三天。 可惜后来在邪恶长老会频繁的召唤下,恶魔们觉得为了一点儿酒精含量过渡的血,脂肪肝和无论如何最后都会下地狱的灵魂就跑上去一遍遍挨揍实在不太值得,对吧?恶魔可是很狡猾,很精于算计的。结果现在的巫师们不管再怎么努力,基本也只能召唤出没脑子的僵尸。邪恶长老会则不得不开始花钱雇用冒险家到随便什么鬼地方绑架妖魔鬼怪给他们使唤,就为了这事儿,地狱骑士几乎都灭绝了。 而神圣长老会方面,由于对抵御恶魔作好了完全的准备,自从魔物成了珍稀资源,游侠成了野人,牧师成了酒鬼,骑士们都回乡下结婚去了,成批的除魔十字剑、圣光宝盒、符咒、法杖、圣水积压成堆,制造商坚决不肯退货,宫廷采购员又文质彬彬地表示魔法戒指和祝福项链的风潮已经过去了,现在贵族太太小姐们热衷的是东方鲜艳的孔雀羽毛和深海珍珠。 “就是鸟屁股毛儿和蛤蜊胆结石!”神圣长老会的副会长满腹牢骚地朝邪恶长老会的副会长抱怨道。当时双方协会都遭遇了财政危机,直到现在也没缓过劲儿来。 就这样,千百年来,也许是第一次,神圣长老会和邪恶长老会的长老在祈祷时发出了完全一致的声音:神啊,给我一个恶魔吧!! 不知道是神明心思无常,还是恶魔良心发现,经过了外交桌上的重重谈判,终于有一位地狱公爵同意今夜和地狱魔犬一起随着滔天烈火大驾光临,一举将北部大陆杀得片甲不留,让死亡的恐怖笼罩一座又一座城镇。当然,这一邪恶计划得被正义的力量成功击溃。当然,在神圣长老会不可压倒的力量之下,倒霉的恶魔被驱除,魔犬被封印,最终,除了运河镇的几只松鼠无家可归之外,一切没啥大碍,世界又平安度过了一个年头,我们明年这个时候再见。 两位副会长心照不宣地点点头,终于可以缓口气儿,喝杯茶,坐下来下一盘棋了。反正每年都是如此,今年应该也没啥两样。 对吧? 漆黑的夜幕下,远远的传来一声狗吠,然后又响起一阵蛙鸣。 二 烈日酒馆的老板站在吧台前,压低上半身,直到冷酷的眼睛能够平视围坐在吧台前的三个人的脸。他压低声音,以一种毫无起伏的神秘腔调说道: “新的任务是——莉莎妇人的表哥的邻居的妹妹叫他叫她叫我叫人叫她邻居叫他的狗不要叫!” 桌上的烛光在他面无表情的脸上跳动着,一秒,两秒,三秒。 “再、再说一遍?” “新的任务是——莉莎妇人的表哥的邻居的妹妹叫他叫她叫我叫人叫她邻居叫他的狗不要叫!” 一秒,两秒,三秒。 火光映出三张发白的面孔:一张饱经风霜,白发下有宽阔的额头和锐利的眼睛,仿佛一块雕刻上五官的花岗岩;一张肤色浅褐,金发下的眼睛看起来相当机灵,鼻尖上布满雀斑,给人一种开朗讨喜的印象;最后一张脸上有一道从鼻梁一直延伸到右耳下方的巨大疤痕,仿佛预示着主人曾经历过九死一生的搏斗,但那张脸上的五官却长得相当老实木讷,如果不是那道凸起的伤疤,他看起来几乎就是朴实的一个农夫。此时此刻,三张面孔统统带着一种表情,就是那种把妈妈新买的一整篮子鸡蛋全打碎了的表情。 第一个男人名叫雷刃,是一个刺客,为了报仇一路到此,如今已经身无分文,不得不随便找点小事干干。只见他抽出匕首,在老板心疼的目光下一边念叨一边在桌面上刻起记号: “他——她——你——我——她——” 第二个男人名叫杰瑞米,是一个见习牧师,为了一项任务来到这个城市,因为把旅费统统花在了吃喝玩乐上,不得不想想办法。此时,他正在掰手指头:“叫他叫她叫你叫人叫她叫他叫狗狗……” 第三个人名叫庞德,是一个流浪的佣兵,他只不过想喝一杯酒,却倒霉地坐在了吧台最中间。 “很好,这个任务——就交给你了!”老板直起身子,犹如加冕仪式上的国王,高高举起一把芹菜,郑重地砸在在座的人当中体型最大的佣兵肩膀上。“去吧!” 那佣兵,此刻双眼无神,嘴里喃喃念道:“叫……叫他……叫她……叫我……叫谁……?” 老板充耳不闻,转过身,自顾自地拿起菜刀,准备用这根恶心的芹菜调配一些恶心的饮料,拿给恶心的客人。想到这里,他难得地露出了一丝笑容。只要你把工作变成兴趣,即使是酒吧老板这么恶心的事儿也能熬过。 在他背后,平时绝对不会搭话的三个男人正热烈地交谈着。 “你有两个选择,要么让我入伙,要么——”刺客一挥手,匕首高高飞起,在空中转了个圈,又落下来,插进桌面。 “这个任务太过复杂,牵扯的人数太多,内幕太深,变化太多,两个人恐怕难以胜任。”见习牧师操起三寸不烂之舌,试图说动两人好让自己也分一杯羹。 佣兵呆滞地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叫他……叫她……叫我……叫谁……?” 一秒,两秒,三秒。 “总之,先到出事的地点去再说!看,这里有张条子——运河镇毛脚蟹大街!”杰瑞米牧师乐观地说。 “把他们统统杀光!事情就解决了!”刺客一把拔出匕首。 一般来说,当两位王子对一位公主纠缠不休的时候,她往往还会遇到第三个王子。当一位精灵、魔法师、仙女,或者随便什么让小孩在两样好东西之间选择的时候,它往往还藏着第三样。这样的故事害得许多男人和女人一辈子也没结成婚,因为第三个不是罢工没出现就是搞错了顺序,看起来连第一个都不如。不过对佣兵庞德来说,这条规律倒是挺正确。 在刺客和牧师旁边的墙角里,第三个人,一个名叫阿尔法的幻术师洞悉了关于这个复杂任务的全部秘密,这倒不是因为她特别天才,或者有预知能力,而是因为莉莎夫人来找酒馆老板的时候她就坐在旁边,所以听了个正着。 阿尔法决定帮这个看起来特别老实的佣兵一把。她拍了拍佣兵的肩膀,就是刚才酒馆老板用芹菜给他加冕的地方。庞德转过了头。他看到了自己命中注定的第三个人—— 一位女性,一位左手拿着一篮子面包,右手拿着一口袋香肠,口袋里装满干酪,肩上挎着个放满苹果的背包,身上散发出蛋糕香甜气息的女性。 神啊,我难道在做梦吗?庞德目瞪口呆地沉浸在幻术师的友好法术里,在往后许多黑暗的日子里,此情此景一次又一次安慰了他受伤的心灵,给了他活下去的希望。

绝境弃徒 发表于 2013-1-31 21:41:47

庞大故事的开端啊,第一部分写的真好啊:)

阿尔法 发表于 2013-1-31 21:47:18

谢谢支持,不过,其实我有只能挖坑不能填坑的病……咳、咳咳……

血寒 发表于 2013-1-31 21:49:46

写得很有意思啊,会有大场面的感觉,这种我最不会写了,比起这种大场面,我果然还是适合写轻松的日常~

阿尔法 发表于 2013-1-31 21:55:26

不会有大场面的,因为我是一个恶搞作者,而这是一篇恶搞小说,而且我有一勤快就会死的病……咳、咳咳……

科学家1021 发表于 2013-1-31 22:11:58

写得很不错,语言很有特色,让人一亮……你好久没露面了,幻术师阿尔法……

阿尔法 发表于 2013-1-31 22:21:47

迦鲁那斯崩坏了给我打击很大-_-

彩虹号角 发表于 2013-2-1 01:26:00

最后叫了谁。。

天色已晚 发表于 2013-2-1 11:54:53

一口气看完,写的真不错!不过主角好像刚刚出场的样子,期待下文

qyf3772211 发表于 2013-2-6 10:40:25

阿尔法 发表于 2013-1-31 21: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会有大场面的,因为我是一个恶搞作者,而这是一篇恶搞小说,而且我有一勤快就会死的病……咳、咳咳……

这是传说中的病娇属性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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