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欢的刺客 发表于 2012-6-2 00:04:54

堕落

本帖最后由 狂欢的刺客 于 2012-6-2 08:53 编辑

长歌平原上,原来曾经是田地的地方,现在已是荒野,农民已经为了生存离开,连强盗都知道在这儿找不到食物。

  三个流浪者,一个中年人,一个青年人,一个小孩,就在这片荒芜上面临饥饿的威胁。

  饥饿使青年的眼中闪着野兽般的光,他静静地坐在那儿,心中却不像外表那么平静。

  食物不够,怎么办?杀了小孩?

  不,小孩最小,吃得少。

  那么,就是剩下的两个人中的一个。

  中年人并不是战士,为了生存,要杀害无辜吗?

  不杀对方,难道要牺牲自己?他没这么高尚。

  ……

  青年下了决心,放下剑站起来,走向旁边熟睡的小孩。

  “你干什么?”

  “杀了他,吃。”他冷静地说着,拔出了匕首,在小孩身旁蹲下。

  中年人扑了过来,愤怒中没注意到地上的剑。

  青年犹豫了一下,侧身躲过对方的攻击,却失去了平衡,摔倒在地。他伸手去捡剑,没够着。中年人察觉了他的意图,冲上去捡起了剑。青年趁机爬了起来。

  中年人举剑砍来,青年用匕首挡下了这一击,趁中年人再次举剑,他一拳把对方打倒在地。

  饥饿加上战斗,两人都有点体力不支地喘着气。青年慢慢走上前去,中年人勉力挥剑横扫。青年的动作有点迟缓,腿上被划开一道伤口,又一次倒在地上。

  “初学者一般运气比较好。”青年被压在地上时这么对自己解释。

  “滚!”对方骑在他胸口上叫道,“我不想再看见你!”

  这次中年人表现出了初学者缺乏经验的弱点。青年没被压住的右手一挥,匕首划开了对手的喉咙。

  他爬起来,静静地在尸体边站了一会。

  真是愚蠢,还不是一样杀了对方。愚蠢!他边用匕首切着尸体边在心中对自己喊着。什么骑士的荣誉!你还是杀了没有能力反抗的人。白痴般的行为,有为了公平,故意把剑给对手的吗?用匕首对长剑,就算是公平决斗了吗?给自己找什么理由!还不如承认自己的罪恶,也不至于战斗时还犹豫,给对方砍伤自己的机会。

  太阳升了起来,照耀着大灾变后的萨鲁世界。

  “大叔呢?”小孩醒来,发现少了一个同伴。

  “去前面找食物了。”

  “这些肉是大叔找来的?”

  “是的。”

  ……

  太阳开始让人感到炎热,地上的骑士盔甲反射着它耀眼的光芒。

  “哥哥你不要这个了吗?”小孩问。

  “嗯,它现在对我来说太沉重了......走吧,我们还要赶路。”

追寻者 发表于 2012-6-2 08:32:31

宁为太平犬,莫作乱离人

史东 发表于 2012-6-2 09:52:30

大灾变之后的萨鲁。。。。

7217210868 发表于 2012-6-2 12:29:52

宁为太平犬,莫作乱离人+1

科学家1021 发表于 2012-6-4 19:21:28

文里的罐头太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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