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剑 发表于 2008-4-29 19:24:19

[历史资料]中世纪兵种

十五世纪的威尼斯是个富裕的共和制城邦,控制着亚德里亚海的航线和东岸的广袤地域,这要归功于她优越的地理位置,发达的商品经济和强大的海军。1453年土耳其人攻克君士坦丁堡,拜占庭帝国倾覆。善于钻营的威尼斯人乘机攫取了爱琴海上的众多岛屿,进一步稳固海上防线。此刻威尼斯的势力达到顶峰,城邦有二十万公民,而整个统治领地下共有二百五十万人口。因为她的富庶,威尼斯可以毫不费力的保持一支常备军,并在敌人登陆之前就将其摧毁。

  土耳其人的西进不可阻挡,他们有两种应付手段:首先,把舰队交给强大的海盗指挥,这是自古以来陆上强国对抗海上强国的良方妙药;其次,鼓动巴尔干地区的众多弱小民族沿陆路寇边劫掠。主要有阿金希人(Akinci)、德里人(Deli)和鞑靼人(Tartar),威尼斯不胜骚扰,无法应付数量众多的轻骑突袭,于是决定"以夷制夷"。1470年,他们开始雇佣希腊和阿尔巴尼亚的轻骑兵Stradiotti(也作Estradiotti,stradiotos在希腊语中是战士的意思)。这些人懂得游牧民族的惯用战术,因为他们自己就是各中高手。

  Stradiotti被组织成100-300人不等的小单位,分布在各个城镇,潜伏在土耳其人可能入侵的路线上。他们的行动快速果断,成功阻止了西罗马的厄运在威尼斯重演。随后,意大利众金融城邦如米兰、热那亚、比萨、希耶那都组织了这种轻骑兵部队,统一称为Stradiots。成员除希腊人和阿尔巴尼亚人外,还增加了克罗地亚人和匈牙利人。

  这些雇佣兵在此后的意大利战争中大放异彩。1495年在Fornovo,2000名Stradiots从后方突袭,全歼了法国人的后勤和后卫;1509年在Agandello,轻骑兵最大的一股包括多达3000名Stradiots;1525年在Pavia,500名Stradiots从法军左翼突入,从而赢得了正常战役的胜利。当然,雇佣兵的忠诚总是维系在金钱上,没钱支付工资的城邦就得用另一种方式赔偿。1480年,那不勒斯的1500名土耳其籍雇佣兵哗变,在城中大肆劫掠后离去。

  他们的装备很杂,因为来自不同国家,只有克罗地亚人坚持使用当地的一种宽刃剑叫sciavona,别的雇佣兵则有什么用什么,盔甲混合了东西方的特色。长矛是标准配备,此外有人用东方的合成弓,有人用威尼斯产的枪弩;有人用西班牙式的直剑,有人用叙利亚风格的马刀。当时的意大利是民族的大熔炉。




阿瓦尔骑兵 公元7世纪

  阿瓦尔人是突厥的一支,公元5世纪左右在黑海里海沿岸过着放牧的生活。公元557年,北方来的蛮族不断侵袭拜占庭帝国的边境,查士丁尼一世(Justinianian 527-565在位)想以蛮制蛮,于是雇用了阿瓦尔人攻击巴尔干半岛上伦巴底人。很快他们就完成了任务,并且北上到达多瑙河口,翻越喀尔巴阡山脉,到达波罗的海。

  在可汗巴严(Bajan)的统领下,阿瓦尔人建立起了自己的国家。以帕诺尼亚河流域(Pannonian Valley)为中心,其势力范围南起亚得里亚海,北至波希尼亚,东临喀尔巴阡,西及阿尔卑斯。虽然本身人口较少,但还是征服了原先住在这里的众多斯拉夫部落。即使在全盛时期,阿瓦尔军队的规模也只有50000名左右,其中还包括了依附的匈奴人和巴尔干人。

  到公元六世纪末,阿瓦尔人一直是东欧地区最强的军事力量。他们不仅牢牢地控制着多瑙河到蒂萨河之间的领地,还四出劫掠。作战时,总让被征服的民族组成的步兵站在前列,而阿瓦尔骑兵作为决定性的打击力量放在中央。

  对匈奴、阿瓦尔一样西迁进入欧洲的少数民族来说,新环境中相对紧张的耕地和众多的当地人口,不再允许他们过游牧的生活。于是这些马背上的民族纷纷沦为雇佣兵,或者帮助蛮族,或者加入拜占庭军队。他们带来的军事革新很快就被采用,体现在拜占庭重骑兵的装备上。阿瓦尔人的贡献是木框、皮面的马鞍,马镫,以及用多层薄铜片穿制的护喉。毫无疑问,马镫是最重要的革新,极大的增强了骑兵的马上格斗能力,可以更有效的控制坐骑,可以在马上站起来;并且将双手解放出来,不用像以前那样紧紧的抓着缰绳,可以装备更大更重型的防盾。





安达卢西亚轻骑兵 公元10世纪

  就地理而言,阿拉伯是位于亚洲西南方的半岛,长约2300公里,宽约2000公里。中央是广袤但贫瘠的阿拉伯高原,两端分布着茫茫沙漠,没有固定的河流。只有靠近海岸的地区,才能偶尔见到绿洲。温差极大,白天可高达45℃,到夜晚又剧降至零下6℃。缺乏耕地和贵重金属,阿拉伯半岛对于四处扩张生存空间的中世纪各民族显然缺乏吸引力。虽然在一系列的变迁中,亚述、巴比伦、埃及、波斯、马其顿和罗马的统治者先后踏上这片土地,但争斗的场所仅限于靠近地中海的狭长地带。而本地土生土长的阿拉伯人世世代代安于这种恶劣的环境,偶尔会有械斗或劫掠,他们没有军队的概念。

  已有的考据资料中很少有阿拉伯人骑马的纪录,亚述和波斯时代保存下来的少量典籍说明,他们多数骑骆驼或者驯服的野驴。公元622年,穆罕默德突袭了一支从加沙到麦加的商队,他的队伍有314人,骑着72头骆驼,但只有2匹马。就算当时最富庶的城市麦加,全城有750头骆驼,不到100匹的马。至于战马传入阿拉伯世界可能是通过叙利亚和也门,这两个地区长期被波斯人统治。639年阿拉伯入侵埃及时,队伍中有了3000名也门骑兵,可能是半岛上最早骑兵的战例。

  此时的马匹多半来自近东或者欧洲,阿拉伯人开始把马作为正式的坐骑,速度慢的骆驼则成为运载工具。由于沙漠地区的缺水少食,并且绿洲村落散布疏落,就要求坐骑体格健壮,有长力,进食少,总之就是要吃苦耐劳。于是经过几个世纪有计划的选种配种,精心的培育加上恶劣环境的锤炼,今天的阿拉伯马已经成为纯种马的代名词。

  “龙种马出西海中,有鳞角,牝马有驹不敢同牧,被引入海,不复出。”这是元人常德对阿拉伯马的评价。图中的阿拉伯轻骑兵出现在公元10世纪左右,在穆斯林统治的安达卢西亚地区,即今天的西班牙。



奥托曼帝国骑兵Sipahi 15-16世纪

  在土耳其奥托曼帝国中,骑士制度也是建立在封邑的基础上。他们的骑士叫做Sipahi,从苏丹手中接过土地,附带接受的条件就是战时必须响应征召。随从、马匹和武器自备,年纪大的,可以用一定数量部下代替服役(数量取决于领地大小及土地上税收多少)。无法履行义务的领主将被剥夺封地。

  较小的领地,年产1,000到20,000银币(当时土耳其的通用货币叫akchy)的称为timar,领主叫timargi;年产20,000到100,000银币的称为zeamete,领主叫zaim。根据收入的多寡,领主须得征募相应数量的随从。Timargi每收入3000银币,Zaim每收入5000银币,领主们就必须拥有一名手下并提供装备。这种随从被称为gebeli,大多来自战俘和死刑犯,也有领主们购买来的奴隶,这点同埃及的马姆鲁克骑兵相似。由于根据财产收入募集军队,土耳其奥托曼帝国的军力总是超过实际需要。因此,当主君死后,他的领地一部分由子孙继承,一部分则派给他的部下,这些翻身的咸鱼渐渐成为新的领主。

  从十五世纪开始,随着土耳其人的西进,有些帝国疆域内的天主教徒也成了领主。1469年,在波斯尼亚行省(其实应该是sancak,当时帝国的行政单位),共有111名天主教的timargi;1476年,在Smederevo行省,信奉耶稣的领主比信奉安拉的还多;在十六世纪早期,黑塞哥维那行省中有3000多名天主教领主。这些数字在不断增长,偏偏这些区域都是战事频繁的火药桶。奥托曼苏丹毫不妥协,在反复的严令下,大多数领主最终皈依伊斯兰教,不愿服从者也有,带着发的战争财悄然引退。

  这些领主组成帝国军队的中坚力量,十六世纪时,共有四万名领主登记在案。他们的作战单位叫alay,大概一千人左右;长官叫alay-bay,掌管全队的名册,在每次战斗前点名。十分之一的领主可以轮到不用出征,负责维护后方的治安并打理同伴的领地。

  最精锐的部队当属六千人的王室部队(alti boluk),以不同颜色的三角矛旗为标志,分成六队:左右两翼贵族旗队(ulufeciyan),左右两翼外国佣兵(querba),重武器队(silathar)以及精锐中的精锐--全由领主子弟组成的sipahi oglan。




拜占庭重骑兵 Klibanophoros 公元10世纪

  10世纪时,拜占庭的扩张到达了顶点,帝国迎来了全盛时期。拜占庭重骑兵是当时身价最高的雇佣兵,拥有最好的装备和最高的作战技巧。在Nicephoros II(963-?)治世时,拜占庭不仅消除了来自巴尔干半岛的威胁,更一路挺进小亚细亚,征服塞浦路斯和叙利亚,与阿拉伯人占据的巴勒斯坦遥遥相望。

  帝国骑兵分成两种,一种叫Clibanarii,重骑兵;另一种klibanophoroi,可以称为超重装骑兵。后者的名字来自于klibanion,当时骑兵穿的一种胸甲,由于装备的造价及其高昂,所以只有皇帝的卫队(tagmata)才由这些超重装的骑士组成。

  这种骑兵在战场上排出楔形的队列,第一排20人,第二排24人,共有12排,人数依次递增,最后排64人。整个编队504人,其中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装备弓箭,其余用长矛。皇帝卫队共有两到三个这样的分队,总人数在1000到1500之间,每个分队有不同颜色的外套。

  他们使用的长矛(knotos)在四米左右,枪尖上长三角形矛旗的颜色根据所属部队各有不同;佩剑(spathion)的刃长90公分上下;马鞍旁悬挂的革囊可以放上几支标枪(marzabarboulon)。拜占庭重骑兵穿着多层铠甲,最里面的锁子甲,中间是鳞甲,再外层用薄铁片穿编成板块装甲。最后罩上一件短袖的长袍(epilorikion),袍子两公分厚,内衬一般是棉花,也有皮革或者毛毡。小腿上包着铁制的胫甲(podopsella),前臂上裹着同样铁制的护臂(chiropsella)。马铠也用薄铁片,层层遮盖。果然有资格称为超重装,厚重到牙齿。

  唯一的败绩也是最后的一次,1071年拜占庭帝国在曼兹科特大败于土耳其塞尔柱王朝轻骑兵之手,超重装骑兵从此退场,再没有出现。





波斯重装骑兵 公元前4世纪

  大流士一世(Darius I)的墓志铭是这样写的:"我是伟大的骑手,优秀的猎人,我无所不能。" 很难得,古代的君主对自己如此总结,但也说明了骑兵的地位已经极大的提高,帝王都开始骑马作战。打猎依然是贵族们的娱乐,但在伊朗平原上追逐猎物要求精湛的骑术。

  波斯骑兵的武器还是传统游牧民族的样子:轻骑兵用弓箭,重骑兵用两三支铁头的标枪,以及一柄短剑。在希波战争之后,大概五世纪左右,三米的长矛开始装备部队。

  大流士二世死后,他的两个儿子争权。小居鲁士,当时是吕底亚的总督以及驻小亚细亚波斯军队的司令,决定用武力排除他兄弟Artaxerxes的继承权。公元前401年,他率领13000名希腊雇佣兵(都是步兵)、2600名骑兵和数量不详的波斯步兵,从佛里吉亚首府萨迪斯出发,直指巴比伦。Artaxerxes的军队有6000名骑兵和30000名步兵,双方在首都西北的克纳科萨(Cunaxa)相遇。

  一开战,希腊雇佣军就击溃了对方的左翼,居鲁士将部队投入这个缺口,于是政府军的右翼也随之崩溃。小居鲁士亲自率领600名精选的骑兵突入对方的本阵,这样的气概极大的震慑了对方。以至于被他一路直插中央,杀死了对方的指挥官,杀伤了自己的兄弟。但不幸的,小居鲁士被一支意外飞来的标枪结果了性命。失去雇主的希腊人不得不撤退,在波斯骑兵的追击下,只有6000人最后渡过了黑海。

  这幅图画取材自雅典历史学家Xenophone的记述,小居鲁士的卫队都是重装骑兵,他们的装备带有浓厚的希腊风格。头盔上插着马鬃,鳞片状的胸甲和胫甲,装备着希腊式的短剑和铁头的标枪。战马的面门顶着一条护额,前胸挂着青铜的鳞甲。





勃艮底骑弓手 公元1475年

  中世纪快结束的时候,法国的工业中心已经转移到佛兰德尔,勃艮底地区不再像过去那么显赫。1472年,当公爵想召集人马的时候,他只得到了2524名骑兵,此外还有807名贵族穷得没钱购置马匹。当时大胆查理尽量想重整声威,加强封建集权的力量,一系列徒劳无功的努力之后,他决心效法先人,组建一支常备军,Compagnies d'Ordonnace。

  此项计划1471年开始筹划,1472年动手实施。根据法令,征召1200名武装骑兵,3000名骑弓手,600名骑弩手,1000名徒步弓箭手,2000名长枪兵和600名火枪兵,共8400人。但是,因为预算严重超支,这种构想从来没有实现过。于是,他只能对现有部队进行改编。

  1473年,新法令对部队的编制、作战方式重新进行了整理。规定了部队中最小的战斗单位叫做分队(lance),由六名骑兵(矛、剑、扈从各一,骑弓三)和三名步兵(弩、矛、火枪各一)组成。六个这样的分队组成一个小队(chambre),四个小队组成一个中队(squadron),四个中队组成一个连队(company)。一个满员的连队应该有900名士兵,其中600名是骑兵。

  事无巨细,士兵的装备也有严格规定:分队中的枪骑兵应当准备三匹马(另两匹给扈从和用剑的骑兵),必须自己购置马鞍和坐骑护头的马盔(chanfron),马鞍和马盔上要装饰有蓝白色的羽毛图样,自己的铠甲上也要标上朱红色的圣安德鲁十字。骑弓手自然要有弓,此外要有30支箭,一把双手剑,一把匕首。弓箭手身穿蓝白相间的夹克,同样要画上圣安德鲁十字。

  这项法令还规定了大伙儿的工资水平,每三个月支付一次。骑士的工资是15法郎(包括他的两个侍从,不算在战斗编制中),骑弓手5法郎,火枪兵和弩兵4法郎,长枪兵2法郎。

  从一定程度上,这项法令提高了军队的正规化,1475年勃艮底公爵手下有1741名骑士和4062名骑弓手(其中1377名是英国人)。这支部队取得了不少胜利,但1477年的南茜战役标志着他们的没落,一千多名骑弓手由于大胆查理的胡乱指挥而丧生。





帝国胸甲骑兵 1630年

  长达41年的战争结束了,西班牙与荷兰终于在1609年达成脆弱的和平。相当一部分荷兰的富裕省份如尼德兰从此获得了独立,荷兰人在战争中成长起来。为了对抗当时欧洲最强大的西班牙方阵,荷兰人在摩利士将军(Maurice of Nassau)的领导下,加速完成骑兵部队的改建。为数1200人的11个支队全部换装热兵器,8个支队使用手枪,3个支队使用火绳枪,重甲骑兵甚至放弃了长矛。这种革新在1597年的Turnhout战役中取得了回报,依然使用骑枪和长戟的西班牙人被打得溃不成军。

  当时的中欧,从荷兰到波兰之间的广袤疆土中,散布着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统治下的众多半独立联邦,一直以来听命于维也纳的君王,史称神圣罗马帝国。嫡系的士兵为了与地方部队相区别,在腰部或肩上披一条鲜红的绶带,在头盔或帽子上插一段橡树枝。他们骄傲的自称Imperialists,帝国军。

  注意到荷兰邻居的巨大成就,帝国胸甲骑兵也放弃了笨重的长矛,代之以两把手枪。此时的火器更轻巧更可靠,步兵编制也发生变化,一半装备火绳枪,另一半装备六米长的枪戟,用来对付骑兵冲击。

  日尔曼人的装甲技术始终走在全欧洲前面,此时的铠甲去除了多余装饰的部分,重点加强胸、背和头部的防护,由于冶炼技术的进步,总体重量反而有所增加。现存最重的铠甲收藏于奥地利格拉兹的Landeszeughaus博物馆,足有42公斤。这些盔甲表面不再修饰,也不像过去那样要求密不透风,因为最大的威胁已不再是近身的刀剑,而是日益精确的火枪。

  这些胸甲骑兵在三十年战争中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古斯塔夫二世太过强大,他的光芒使同时代的名将们黯然失色。帝国军最有名的元帅当属帕本海姆(Gottfried Pappenhaim 1594-1632)和华伦斯坦(Albrecht Wallenstein 1583-1634),他们虽然在吕岑会战败北,但并不是种耻辱。帕本海姆往往将一千人的骑兵分成十列,缩小突击正面,力求达到更持久的突破效果;而华伦斯坦则把千人的骑兵排成六行,放在队伍最前面加强首次突击的力度,这种做法更为成功。





俄罗斯公国骑兵 公元13世纪

  1236年,蒙古大军在拔都率领下进行第二次西征,历时七年,横跨亚欧平原,征服东欧,包括不里阿耳(伏尔加河中游萨马拉市)、斡罗思(俄罗斯)、波兰、匈牙利。拔都在伏尔加河下游,建萨来城(今阿斯特拉罕市),作为封国首都,称钦察汗国。

  俄罗斯众公国不得不沦为附庸,虽然保持了自己的社会制度,但军队的组织方式完全模仿蒙古。除了每年向钦察汗国进贡之外,北方还有虎视眈眈的瑞典、立陶宛人和条顿骑士。只有较大的公国,如诺夫戈罗德和波斯科夫等有能力抵御频繁的侵袭。

  此前,俄罗斯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而是众公国的集合体,虽然11世纪的时候已经有了系统的封建经济模式,但与西欧的并不相同。后者的土地归国王所有,领主拥有的不过是使用权和征收赋税权;俄国的骑士同样从主君的手里领取封地,但有完全的土地所有权,即使转投别的领主,他的封邑会一起转入新的公国领下。毕竟在西欧耕地面积极为有限,而俄罗斯实乃苦寒之地。

  在蒙古西征前,各公国骑兵部队叫做Druzhina,据说这名字最早来自某位王子的近卫队,不可考。其成员叫做Druzynik,根据年龄和资历的不同分成两种:年长的老兵大多是贵族和军官;年幼的新兵学徒尚待积累经验,到一定年龄由领主升级。但到12世纪的时候,由于土地私有的情况已经非常严重,大贵族根本不去部队报到,学徒兵反成了主力。军队的编制采用十进制,十人为班(desiatniia),百人为排(sotnia),千人为连(tisiach),其中基辅、诺夫戈罗德和莫斯科公国拥有最大的兵力。

  俄罗斯的敌人主要来自东南方,亚洲草原上诸多的游牧民族时不时来劫掠一番,即使在蒙古征服后依然如此,所以俄罗斯骑兵的装备更加向东方靠拢:带头巾的锁子甲,外披打泡钉的硬皮鳞甲,但头盔的式样来自拜占庭,图中这种叫做kapalin。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俄罗斯贵族的因循守旧,这种装扮从13世纪到16世纪几乎没有发生什么变化。





法兰西骑士 公元1370年

  整整一千多年的时间内,骑兵的盔甲没有发生过大的变化。虽然款式稍有不同,但无外乎三种:防刀剑砍劈的链甲锁子甲;防弓箭投射的鳞甲;以及防护躯干的胸甲。但随着各种加重的长矛与弩弓频繁的使用,这些防护措施已显得力不从心。于是14世纪后半期,遮盖全身的大白盔甲横空出世。

  最早的纪录来自狮心王的一次决斗,理查一世那时还是伯爵而已,他在锁子甲外面套了一件铁制的胸甲。从13世纪的壁画和雕塑上可以发现,到1250年以后,不仅胸甲得到了广泛的使用,护喉、胫甲、护臂也相继问世。这些防具一般穿在锁子甲和外套之间,14世纪30年代之后,长可及膝的外套变短了。1361年维斯比战役(Wisby)后,不少哥特兰战士带着盔甲落葬,这为考古学者提供了极好的机会。他们发现,胸甲是由22块铁片用铆钉固定在一起的,内外用布蒙着作为衬底。

  14世纪后半期,带活动面罩的头盔问世了,叫做bascinet或者honskull,德国人的款式称为klappvisier。现代军礼来源于此,右手举到帽檐致礼的动作,本是骑士掀起面罩向长官问好的方式。这时期的法国骑兵拥有最好的装备和最精良的士兵,但也是延续400年之久的法国骑士制度的尾声。

  1302年,克泰尔战役(Curtrai)中,重型骑兵首次败于佛兰德尔步兵之手;此后1346年的克雷西战役(Crecy),1356年的波尔多(Poitier)战役,"法兰西之花"屡屡败给英国的长弓手,威尔士长弓射出的可以在较远距离上射死战马,在20-30布的距离上可以直接贯穿骑士的胸甲。但法国人丝毫不吸取教训,作战方针和方式没有一点改变,倒是骑兵的装备竞赛始终在进行。





佛里吉亚重骑兵 公元前5世纪

  亚洲与欧洲通过一座大陆桥相连,小亚细亚。土耳其人称之为安纳托利亚,这块土地肥沃而动荡。大概在公元前八世纪的时候,一群北方来的少数民族进入了这块土地,建立了他们的王国,他们自称为佛里吉亚(Phrygia)。

  这个四处劫掠的民族从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赫梯帝国的解体,他们又被后来的史学家称为吕底亚人。 这块土地是丰饶的,这里的居民充分利用上天的厚赐开发了各种矿藏。其中最重要的是银金矿,一种金和银混合的矿物,当地人用这种"白色的金子"制成了世界上最早的钱币。货币的发明导致贸易的繁荣,吕底亚王国富强一时,尤其是前612年亚述灭亡之后。英语中说"像克罗索斯一样富有"(rich as Croesus),这位国王在位时,是王国的全盛时期。征服了希腊在小亚细亚的所有城市。

  公元前547年,克罗索斯率领的吕底亚军队与居鲁士二世(Cyrus II)率领的波斯帝国军在Pteria进行了一次会战。战后,克罗索斯派使者去德而斐请求神谕。圆滑的女巫说一个帝国将会陷落,于是他便断定波斯帝国的末日到了,于是在边境上不断集结部队。结果居鲁士绕过防线,直指首都萨迪斯,吕底亚遂告覆灭。

  波斯在小亚细亚设立了好几个行省,其中一个叫佛里吉亚。过去两个世纪,考古学家一直在这个地区挖掘,得到的成果极大的说明了吕底亚的昌盛。其中有好些前五六世纪的花瓶和陶器上刻有战士的雕刻。他们的头盔和盾牌经过很好的装饰,可能是贵族的用具。这种盔甲的式样就被称为佛里吉亚,克罗索斯的军队中有大量的希腊雇佣军,所以这些装备上可以见到很明显的希腊风格。

  关于当时骑兵的数量、战术都已不可考据,可以肯定的是,骑兵由贵族组成,步兵多为希腊人。





哥特重骑兵 公元4世纪末

  在德国西北部Dümmer湖的发掘工作结束后,考古学家共发现了三种不同马匹的骨架:东方草原产的小型马,东欧平原的中等体型马,以及较大的骨骼,推断属于中北欧高温带品种,从冰川纪过去后这种马出现在北欧的森林地带,大约3000多年前才为人驯养。

  公元2世纪时,大量的哥特人开始涌入罗马帝国东北部,关于他们骑兵的记载开始积累起来,提到了大型的坐骑,以及哥特骑兵的作战方式:他们骑马进入战场,然后下马步行作战;即使战死,马也会静静的停在那里,等主人重新站立起来。这不仅是因为长期的训练,也是驯良的天性使然。所以每次骑兵作战时,总有步兵跟随。一旦骑手战死,就有名步兵上前接管马匹。

  当哥特人大量进入黑海沿岸地区并与当地的苏美尔人、艾伦人结盟后,北方民族的作战经验与伊朗平原上的游牧文明进行了一次融合。他们学会了精湛的控马技术,但没有照搬萨桑重骑兵那样全身的防护。哥特的战士简单的戴一顶头盔作为防护,只有少数有钱人和酋长才有勉强的硬皮甲。他们装备北非式样的直剑,若干支标枪。从此后哥特骑兵成为独立的作战部队,在各次战役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身后也不再有步行的"备用骑手"跟随。

  公元378年,在Adrianople战役中,西哥特与亚伦的联军,共计由20000名骑兵和30000名步兵,战胜了罗马皇帝瓦伦斯(Valens)率领,包括10000名骑兵30000名步兵的八个军团。哥特的骑兵从中央突破对方的防线,然后背后展开,配合突进的步兵完成了一次漂亮的分割包围。






哥特式铠甲 15世纪末

  哥特文化,是欧洲中世纪文化发展的第二个重要时期,这个名字是文艺复兴后加上去的,多少有点轻蔑的意思,因为哥特人曾经被称为蛮族。

  到15世纪中期为止,欧洲铠甲的制造中心在米兰,意大利式样的盔甲做工过硬、造型美观。但中世纪的领主往往去德国南部的市镇购买装备,因为那里集中了更多的商人掮客。这些城镇分布在奥格斯堡(Augsburg),慕劳(Mühlau)和伦德夏特(Landshut)等地。德国本地产的盔甲与米兰式样外形不同,但有着同等的质量。伦德夏特同时也是盔甲的生产地,正如米兰由Missaglia家族所把持一样,这里大多数车间作坊属于赫姆舒曼泽家族(Helmschmeids)。其创始人劳伦兹?赫姆舒曼泽(Lorenz Helmschmeids)是那个时代最伟大的盔甲设计师。

  米兰款式从外观来看,浑圆光滑,边角线条比较柔和。而德国铠甲用钢片层叠嵌套,以此增强防护性能。就像哥特式建筑那种复杂的转角和摺边,想必名字也由此得来。哥特式铠甲设计时显然充分参考了人体解剖的依据,穿着更加合体。与米兰款式相比,他的分量较轻,着装者的动作比较自由,基本不受大的限制。

  比方说,一件连袖的锁子甲分量大概有15公斤,这些重量全是由骑士的双肩承担的。而遮盖全身的哥特式铠甲重量也只有25公斤,躯干部与其他部件相连的关节部分,用鹿皮或者亚麻布作为内衬,这样整件盔甲的重量就由全身承担,并且穿着也舒适。基本上,关节部位和肩甲里面不再使用钢片,使得四肢的活动空间更大。

  缺点也很明显,关节处用锁子甲提供防护,虽然中箭的概率不大,但近战时,战马的冲刺速度加上一柄锐利的长矛,很容易刺穿这些薄弱部位。并且,哥特式铠甲的头盔与躯干部是分开的,虽然转动更灵活,但在钝器猛力打击下,骑士很容易丧失战斗力(尽管还不足以敲破头盔)。因为冲击力不再由肩膀承受,而由脑袋扛了下来。16世纪的铠甲改进了这些缺点,但重量也急剧增加。马铠在15世纪30年代开始在德国仿制,1480年的产品总重31公斤(不计马鞍)。





黑衫骑士 16世纪中期

  16世纪中期,施瓦兹堡(Schwartzburg)的图林根领主冈特(Günter)建立了他的骑兵队,叫做Schwarzern Reitern,即黑衫骑士。他们几乎就是近代骑兵的原型,强调火力和机动性。在德语中,Ritter(Reiter)是骑者的意思,但很快就成了骑兵雇佣军的代名词。16世纪50年代,曾有不少人被德国的容克贵族雇用,随着宗教战争的扩大,西班牙、意大利、法国也相继出现他们的身影。

  亨利八世也曾经雇用过这些骑兵,在英语称为Swarte rutter。他们穿轻便的盔甲,使用武器最早是3米长的骑枪,顶端是宽刃的枪尖,下方有条横向的小枝,类似我国钩镰枪的原理。备用武器轮机枪,算是德国人的发明。这种火器很快成了骑兵的主要装备,一直到16世纪为止始终占据着主导地位。

  黑衫骑士的作战单位通常是300-400人的中队,排成紧密队形,保持20-30的横列。前排的骑兵开火后,向两侧分开,退到阵列后方重新装填弹药。这种行进间射击战术本来是西班牙步兵的发明,以此保证不间断的火力。等到对方的阵形被轰击松动后,骑兵中队一拥而上,用佩剑和枪柄驱散敌人。

  由于是雇佣军,黑衫骑士没有固定的穿着方式。可以简单的披件锁子甲,也可以穿厚重的全身甲;可以戴图中这种轻盔burgonet,也可以戴无面甲的morion。装备的手枪尺寸较大,称为Faustrohre式样。在德语中,faust指fist,拳头形状;rohre即tube,管状。Faustrohre就是握把球形,枪管圆筒状的手枪。枪管长50公分左右,重3公斤,发射的铅弹重30克。有效射程在20步以内,当然,子弹在45米之内都具有杀伤力的。

  每名骑兵通常携带两到三支手枪,两支插在马鞍前桥旁的枪套里,一支挂在右腿上。正规雇佣兵使用的数量翻倍,马鞍旁四支,两边大腿各挂一支。他们常穿着黑色的盔甲,倒不是为了什么威风煞气,而是为了防止擦得满身锈迹,黑衫骑士的名字也由此而来。






火绳枪骑兵 16世纪

  火绳枪arquebus是从14世纪的手枪发展来的,拉长了枪管以增加射程与精度。这个名字来自德语中对火绳枪的称呼hakenbuchsen,直译的话,应翻成勾枪。关于这个来历,通常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最早的火绳枪长两米,重30公斤,专门用来防守城池。使用时勾在城头挂着的圆桶上,以减小后坐力。另一种说法则认为,当时许多轻型火器的握把弯成勾状,由是得名。这里只加介绍,不作评论。

  16世纪早期盛行的火绳枪如图所示,枪托用胡桃木、桦木或者枫木加工而成。枪管长1.5米,最早用青铜铸成,后来改良成铁制。枪机很简单:一个S型的钳子夹着火绳(在硝基类溶液中浸过的麻绳),绳头正对一个扁平的火盘。弹药通用的口径为12-20毫米,早些年用的是石弹,后来改用铅,再后来用铁。就图中这种长身管的步枪而言,使用的弹丸是铁芯的,外面包裹铅衣或者销制过的山羊皮,以便装填。但即便如此,最熟练的工匠每小时只能装填40发子弹。盒装火药的问世简化了这个过程,每名士兵随身携带12个小木盒,每盒装着供一次发射的火药(12这个数字据说象征着耶稣的12门徒)。起爆火药则装在牛角或者细颈瓶中,挂在火枪手腰间。通常两个人才能伺候一杆火枪,后来慢慢的,一个人也开始勉为其难……

  最好的火枪产自德国,射程远达400步。当然实战中的有效距离要小得多,撇开它有限的精度、笨重的设计,火绳枪的侵彻力远在长弓或十字弓之上,被欧洲各国的君王所关注。于是在骑弓兵,骑弩兵之外,出现了火绳枪骑兵,他们使用的枪械更加轻巧,赋予的作战使命是辅助进攻,或是掩护撤退。

  由于他们在远距离作战的特性,这些骑兵的防护向轻型化发展。最早有头盔、胸甲、护鼻、护腿,到17世纪时,就只剩下头盔而已。与骑兵部队一样,他们佩带一柄直剑作为近身防护。转战各国的雇佣兵相较之下是不折不扣的军火库,除了长长的火绳枪之外,他们还在腰间或者马鞍上挂六把手枪。

  图中的枪手穿着胸甲,这种款式同样是德国人的发明,叫做pferdschützenharnisch。肩膀上的褶块叫做tauplbrust,是那时流行的做法,据说可以防止跳弹。







加洛林王朝重骑兵 Scola 公元9世纪

  墨洛温王朝的宫相“铁锤”查理(Charles Martel),无疑是有相当手腕的人物。从714到741年,一直是宫廷的幕后操纵者。主要的政绩是平定了诺曼底地区(那时叫Neustria)西法兰克人的叛乱;在图尔战役中战胜了入侵西班牙的穆斯林;并且征服了布列尼塔(那时叫Aquitaine)。

  他的儿子“矮子”丕平(Pepin the Short)在751年篡位,建立起加洛林王朝。其子查理曼一世(Charlemagne)更是家系中最杰出的征服者:774年战胜意大利北部的伦巴底人,自封为伦巴底国王;消灭阿瓦尔人的国度,占领大半个匈牙利;打跑萨克逊―日尔曼联军,为今后的德意志定下了版图。他将差不多整个西欧和中欧置于法兰克王国的统治下,800年,教皇利奥三世为他举行加冕称帝仪式。仿佛亚平宁半岛曾经的荣耀又开始闪光,与会者高呼:“生命和胜利,永远属于伟大上帝的受冕者,罗马人的皇帝查理?奥古斯都!”

  在查理曼时代,封建制度在法兰克王国深深扎根,当时推行的法令Capitularia规定了强制兵役法和军队的征召方式。只要国王一声号令,所有领主必须马上集结人马在指定地点准备勤王,拖延或缺席者,将被处以罚金,甚至没收封地。每个骑士要自置装备,包括铠(brunia)、盾、矛、盔、剑,以及全副装具的战马和一辆马车,车上装载斧、铲、镐、钻,以及三个月份的补给粮草,可谓事无巨细。

  今天的学者还在争论,当时的铠甲brunia究竟指的是什么。一种观点认为,这个名词来自打泡钉的硬皮甲,就是将小块铁片和金属环钉在山羊皮上,金属环叫brynia,这种简易护甲也由此得名;另一种观点坚持,brunia就是铠甲的统称。不管怎么说,加洛林时代的盔甲在今天欧洲各地都有出土,混合了阿瓦尔和拜占庭的款式,无袖的鳞甲用铁片穿制,戴护颈的头盔;佩剑是最昂贵最重要的装备,宁死也不能让佩剑落到敌人手里;最初法兰克人对马镫不是很在意,骑士的训练中马上与徒步占相同比例,直到9世纪末期,马镫才成为制式装备。

  从丕平时代开始,国王希望分封领地可以将部下从生产中解放出来,使他们有更多的时间接收军事训练。于是所有贵族都可能成为精良的战士,其中佼佼者称为Scola,是国王的近卫军,也是加洛林王朝骑兵的骨干。





军士 公元14世纪

  军士Sergeant可以有很多含义,就封地制度而言,指的原是骑士的家臣,他用提供服役的方式从主君那里获得一块土地。当然,不一定是军事上的服役,可能是后方的勤务,甚至繁琐的农活。现代历史学家所说的军士,则指除骑士以外的所有士兵。

  在12世纪时,军士也骑在马上作战,他的装备与骑士相似,但稍为轻便。当时的绘画作品中,骑士总是有他的侍从跟随着,只戴一顶简单的头盔,左手持盾,右手握剑或长矛。这些人就被称为sergeant,或者叫satellite和client。法令规定,两个军士必须提供相当于一名骑士的服务;但频繁的战事使骑士的数目急剧减少,非骑士的战斗员在军队中比例逐年增加,于是军士的地位慢慢提高,他们的定义也渐渐模糊。到13世纪,所有的骑兵,不管有什么头衔,都被称为man-at-arms,武装骑兵。

   随着纹章学的兴盛,军士将主君的标志或徽章刻画在自己的盾上,三角旗和外套上,有钱的大贵族一次可以装备七八百个侍从,身穿统一服装。总的来说,军士与骑士的人数比例总在1:1到2:1左右。法国的菲利普?奥古斯特平时养着257名骑士,267名军士,但1214年的Bouvines战役中他征召了2000名骑士和5000名军士;蒙特福德的西蒙爵士在1213年的Muret战役中,手下有270名骑士,500名军士;1264年,英王亨利三世的队伍中有500名骑士,1000名军士;至于1346年的克雷西战役中,爱德华三世共有1200名骑士和1743名军士。

  在战斗中,军士常常与骑士混编在一起作战。但法国人有另一种做法,他们常把军士组成第一阵,率先出击,等把对方的防御软化后,第二波的骑士再发动突击。




克伦威尔铁骑军 1645年

  在英国内战中,西北的省份大致拥护国王,而东南方商业和制造业发达的省份则站在国会一边。但也不能一概而论,北方的一些大城市也在国会的控制下,而南部的贵族大多支持国王。总之,全国六分之七的人口向着国会,包括几乎所有的中产商人,这些人担负着主要的财政税收。于是叛军占有财力物力上的优势,可以轻易的招募军队,哪怕是雇佣军。

  在埃吉山失利后,克伦威尔这么告诉汉普顿上校:"你的部队都是些残兵败卒,……所以你首先应使部队具有精神,否则失败是毫无疑问的。"(Your troopers are most of them old decayed sevingmen and tapsters and such kind of fellows… You must get men of a spirit that is likely to go as far as gentlemen will go, or else I am sure you will be beaten still…)

  1944年的冬天,已经被任命为骑兵总指挥的克伦威尔开始重组他的部队。骑马的火绳枪兵,或者说马上的长枪手差不多完全被裁撤了。他们的打扮与王军相差不大,皮衣外面罩着胸甲,戴壶形的头盔。使用单面开刃的长剑,有时用传统的战斧。装备手枪,偶尔有军官扛着一杆长长的马枪。

  铁骑军最大的优点就是纪律严明,这个绰号(Ironside)是鲁普特亲王送给克伦威尔的,后来成了他部队的称号。倒不是指士兵穿的铁甲,而是指他们的坚定顽强。在单打独斗中这些人也许不是正规骑士的对手,但作为一个整体却行动得更有效率。加入的标准就是看他是否虔诚,于是铁骑军以清教徒为主,任何时候都被克伦威尔牢牢抓在手中。






克罗地亚骑兵 1630年

  奥斯曼帝国咄咄逼人的北进在十六世纪末到达了巅峰,与神圣罗马帝国以militargr?nze相隔,这条军事上的分水岭沿着匈牙利和克罗地亚的边境构成,维也纳的皇帝早在十五世纪就开始建立这样的外线防御。基本的思路是这样的:沿着边境分布众多坚固的城堡与支撑点,一旦土耳其人大举入侵,克罗地亚的贵族和老百姓就能依托城墙坚守,并在防守战中消耗对方的机动力量。

  1527年,匈牙利大公斐迪南一世当选成为克罗地亚国王,他向贵族们保证,会在克罗地亚驻扎一支常备军(在此前都是民间义勇军),包括1000名骑兵和200名步兵。当时情况是这样,不断来犯的土耳其人虽然无法占领克罗地亚,但已有很大一部分边境居民被捋走成为奴隶,农田被践踏,市镇被烧毁,当地经济近乎崩溃。奥地利皇帝则让逃亡来的塞尔维亚人、匈牙利人、罗马尼亚人、瓦拉几亚人定居在这些边境省份,于是这些民族自发建立了类似义务兵役的动员体制,从18岁到60岁的男子都要接受军事训练。作为回报,他们得到居留权,得到房屋和土地,以及免交赋税的待遇。他们参加的队伍有两种,一种叫Vojna Krajina,即边境守备队,是常规部队;另一种就是民兵。

  守备队大多由克罗地亚人组成,骑兵则由大量的外国人和克罗地亚贵族组成。尽管常年争夺与拉锯使这片土地贫瘠不堪,面积也减小不少,克罗地亚还是成了一个巨大的要塞。所有平民都被武装起来,频繁的战事让农民们学会了突袭和伏击,还建立了对维也纳的绝对忠诚。渐渐的,这个地区所有百姓,不管祖先来自何处,都被称为Croat,即克罗地亚人,德语中的Croaten。

  凡是奥地利在欧洲参加的战争中,都能看到克罗地亚人的身影。三十年战争中他们充当雇佣兵,大约有一万名左右骑兵装备火枪为皇帝效力。后来克罗地亚骑兵就成了哈布斯堡军队中轻骑兵的代名词,此时来源已经驳杂很多,塞尔维亚人,匈牙利人,甚至波兰人都加入进来。1638年的时候,总共有19个“克罗地亚骑兵营”,人数在25000-30000。

  这种骑兵以快速迅捷、勇猛果断著称,常参加一些地下活动,如侦察偷袭破坏敌后补给线,所以在西欧军队的说法中,克罗地亚人也有掠夺者的恶名。1635年,路易八世也建立了几个克罗地亚营――the Royal Cravats,皇家旗队。






龙骑兵 1630年

  17世纪上半期,30年战争的瘟疫在欧洲肆意蹂躏,哈布斯堡王朝和心怀不满的英法之间,终于爆发全面大战,雄心勃勃的古斯塔夫二世带领瑞典踏进欧洲腹地,加尔文派和路德派的教徒在四处发难,土耳其贵族的内讧日益严重,俄国熊从波兰手中抢走了乌克兰。就在这样混乱的舞台上,龙骑兵作为新生力量开始确立自己的地位。

  这个兵种最早出现要追溯到1552-1559年的意大利战争,法国人占领了皮特蒙德(Piedmont),为了对付随时可能在后背出现的西班牙人,当时的法军元帅de Brissac命令他的火枪手跨上马背,于是就组建了世界上最早的机动步兵。当然这种步兵只是把马用作运输工具,作战时依然徒步,正是今天机械化步兵的原型。至于龙骑兵dragoon这个词的来历,则有两种说法:较流行的一种认为,当时该兵种使用的队旗上画了一头火龙,这是从加洛林时代(或者更早拜占庭就有)开始的传统,龙骑兵由是得名;另一种认为,当时他们使用的短身管燧发枪被称为火龙,龙骑兵来自这个典故。

  荷兰人在1606年就组建龙骑兵部队,瑞典人则在1611年,但成团建制的龙骑兵肯定是在30年战争中诞生。他们的编制和装备与步兵并无二至,须知,当时骑兵以中队为最小单位,每个中队都有旗手和号手;而龙骑兵和步兵则以连为基本单位,有各自的旗手和鼓手。每团龙骑兵有10到15个连队,每连100人;这样一个龙骑兵团比普通骑兵的编制大很多,后者的团很少超过500人。

  17世纪上半期时,龙骑兵的装束与步行火枪手相差无几,把鞋袜换成了靴子马刺而已。依然带着帽子,因为不用进行马背上的格斗。只有军官才有手枪,士兵除了火枪之外,就只有一柄直剑护身。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的装备中包括一把小鹤嘴锄,步行时用来钩住缰绳。奥匈帝国的龙骑兵部队直到1625年还编有骑马的长戟兵。他们使用的坐骑也矮小、廉价,比不得正式骑兵的高头良种。在训练科目中,很少有教马上射击的,更不用说冲锋突刺了。

  唯一的例外就是古斯塔夫二世的部队,其作战使命就是为骑兵部队提供延伸的火力支援,所以瑞典龙骑兵很少下马作战。





罗马重骑兵 公元1世纪

  在内战结束后,罗马军队完成了重组,骑兵已经是正规军队不可缺少的部分。在一世纪时,罗马的公民参加重装步兵,是25个军团的主力。骑兵主要由高卢人和西班牙人组成,也就是因为出身的缘故,骑兵总在会战中作为辅助军种。

  每个军团的骑兵部队(alae)大约有300人左右,以组建地的名字命名,比如Ala Noricum,Ala Petriana,Ala Longiniana(天知道都是些什么地方)。每支部队都有独立的标志,刻在节杖和盾牌上。这些标志多为动物的形象,旁边加上各种装饰。扛军团节杖的士兵叫做Vexillarius,扛大队节杖的士兵叫Signifers,阅兵的时候他们走在整个步兵方队的前面。

  骑兵大队是真正的作战单位,但罗马军团中也编有一些"骑马的步兵",叫cobortes equitatae,他们担任巡逻、护卫、侦察和其他辅助性任务,类似于后世的龙骑兵。

  罗马重骑兵的装备多少已经制式化了,他们穿鳞甲(lorica squamata)或者链甲(lorica bamata),带着大型的护肩。他们的头盔分成好几种款式,比方说Gallic,Sassanian。本人不知怎么翻译,可能是高卢式样和萨克逊式样。图中的这款来自Dolanus墓碑上的雕刻(恕在下鄙陋,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哪个努斯对得上这个名字*_*)

  骑兵武器是传统的罗马短剑(gladius),或者凯尔特式的长剑(spatha),挂在身体右侧。他们还备有一支轻质长矛,可投掷,可捅搠。战马也比较低矮,150公分左右高,与同时代的坐骑一样,背上铺块毯子,绑上皮质的马鞍,但没有马镫。





SP:马克西米利安铠甲 16世纪早期

  在15世纪末16世纪初,铠甲的制造工坊已遍布整个欧洲。德国和意大利不再是盔甲制造业的中心,各国的君主从这两地引进熟练的工匠,意大利与德国的生产工艺与技术革新也随之传入欧洲各地。当时的大城市,如伦敦、巴黎、里昂、波尔多、布鲁日、安特卫普等地都以盛产铠甲著称。

  16世纪的前三十年中,最流行的铠甲全身布满着放射状的槽线,或凹或凸,这种铠甲被称为马克西米利安式样(Maximilian).当然,后来渐渐的把同一时代所产的铠甲都叫成这个名字,以至混淆了概念。有人说,这个名字来自于当时神圣罗马帝国的马克西米利安一世,这位皇帝对铠甲的制造有异常浓厚的兴趣,1504年他甚至在因斯布鲁克的宫殿中建造了一间完备的作坊。

  毋庸置疑,这种铠甲是由米兰款式和哥特款式发展衍变而来。但不清楚其出发点是什么,究竟为了增固前者,还是为了软化后者的线条。据推测放射状的槽线源于哥特式铠甲中复杂的转角,最早是浅浅的凹纹,1510年之后变成明显的线条。在1520年后,意大利就停止生产这种花哨的图样,只有德国还有制造。但也仅限于德国而已。在欧洲其他国家,表面光滑的铠甲占绝对多数。

  16世纪以后的铠甲使用块状的板甲来防护四肢的关节接合部,弥补了哥特式样的缺陷。头盔也固定到了肩膀上,此外还有革新:双层装甲和铰接装甲终于问世。用这种措施不仅增强了原先铠甲的防护水平,而且可以灵活的调整改变装甲的外形,使穿着更加贴身舒适。

  马铠的分量也相应加重,大型全身防护的装甲流行一时,装饰的图案与骑士铠甲相匹配。在德国,马的头盔上佩有专门眼罩,这种眼罩限制了马的视野,所以它的举动完全听从骑士双腿的控制。当然,这种眼罩只应用于枪术比赛而已。





马姆鲁克骑兵 公元13世纪

  北非的法蒂玛王朝,我国的史书称之为"绿衣大食"。最后一任国王死于1171年,其后的继任者,Salah al-Din Yusuf ibn Ayyub,欧洲称之为萨拉丁,在埃及建立起阿尤布王朝(Ayyubid)。

  萨拉丁释放了相当一部分奴隶和囚犯,自由的代价是在军队中服役,这种军事力量称为马姆鲁克,此外还将战争中俘虏的男孩送进专门的学校接受训练,皈依伊斯兰教后,也能成为马姆鲁克骑兵。

  由于埃及本身人口稀少,萨拉丁和他的后任不得不依靠马姆鲁克的力量。他们购入库尔德人和叙利亚人,接受流亡来的土耳其人和土库曼人。其后很长时间内,10000名左右的马姆鲁克骑兵一直是埃及军队的中坚。这些奴隶出身的士兵有权利选举军官,并且根据军衔的高低获得领地和赏赐。众所周知,萨拉丁是个慷慨的人,以至国库几乎空空如也。随着对十字军作战的节节胜利,马姆鲁克取得了更高的声望与影响力。他们渐渐进入统治高层,最终接管了埃及的权杖。

  从1250年起,埃及总共有过24位马姆鲁克出身的苏丹。这些下层出身的国王确实做出了杰出政绩,1221年的曼殊拉法战役中,全歼担任后卫的圣殿骑士团,重创医院骑士团,两个总团长一起做了俘虏;接连收复雅法、安条克、耶路撒冷、阿克,将十字军的势力彻底逐出巴勒斯坦;在1260年的艾因贾鲁(Ain Jalout)战役中,他们甚至战胜了不可一世的蒙古远征军!此后在安纳托利亚两次战胜奥托曼土耳其,挫败其登陆埃及的企图;不过1517年汹涌而至的土耳其人最终还是在开罗附近击败马姆鲁克,征服了埃及。








蒙古骑兵 公元13世纪

  蒙古民族是室韦民族的后裔,不知道什么原因和什么时候,改称蒙古。他们居住在以不儿罕山(肯特山)为中心的荒漠地带,四周有斡难河(鄂嫩河)、怯绿连河(克鲁伦河)、土兀刺河(土拉河)。广袤无垠的草原和恶劣的自然环境造就了极其伟大的战士,每个蒙古男子都是优秀的骑士和箭手。沙漠地带,水草有限,为争夺牧场,部落间不断的攻杀和劫掠,每个孩子都掌握了娴熟的马上本领和作战技巧。与欧洲同时期的骑士相比,蒙古骑兵有项素质最为可贵:协同与合作。

  这点从狩猎上就能看出来,冬天快来临时,整个部落的男子被组织起来参加捕猎。每个人都无条件的服从首领的命令,为避免惊走野兽,整支队伍保持绝对的沉默,所有交流只能通过眼神或者手势,这样可以持续好多天。发现了猎物也是有计划的从四周围拢,不慎放走野兽的人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

  蒙古族从15岁到60岁的成年男子必须参军,自备马匹、武器、粮秣、装具,甚至随身携带帐篷,渡河用的羊皮气囊。蒙古的长弓初速高,射程远,在远距离给人以巨大杀伤,使以近距格斗为主的欧洲军队无法抵挡。他们乘骑的蒙古种野马身材矮小,跑速慢,越障碍能力也远远不及阿拉伯马。但却是世界上忍耐力最强的马,对环境和食物的要求极低,可以长距离不停地奔跑,而且无论严寒酷暑都可以在野外生存。每人有三到五匹坐骑,可以长途奔袭,有时也是食物来源。他们在战争中获得财富,平均分摊战利品,攻城掠地的成就感保持了旺盛的斗志和近乎无限的征服欲望。

  蒙古骑兵的战略战术先进而明确,即大规模大纵深的分进合击,穿插迂回。这恰巧是欧洲沿用几百年的步兵方阵的克星--队形严整的方阵虽然具有强大的正面攻击力,但机动性极差,从侧后方施加一次突击即告土崩瓦解。并且,蒙古人从中原汉族那里学会了火药武器的制作工艺。他们用发石车与火炮对坚固据守的城堡轰击,一炮击碎襄阳的城楼,至于不知火药为何物的欧洲人就更加惊慌失措。

  所有这一切锻造出13世纪最令人生畏的军队,蒙古精骑一时所向无敌。从华北平原到高加索山脉,从阿拉伯半岛到多瑙河流域,从临安到巴格达,从地中海到爪哇岛。铁蹄所到,当者无不披靡。





莫斯科Boyar骑兵 16世纪末期

  十五世纪后半期开始,俄罗斯军队的成分渐渐由武装农奴变为世袭贵族(Boyar)。与西欧一样,这些职业军人同样为他们的领地偿付着义务。部队中的贵族体系在伊万四世(1530-1584)统治期间达到顶峰,沙皇对广大中小贵族承诺领地,从而控制军官队伍。 在1550年,1078名贵族被赐予莫斯科近旁的领地,这些领主号称“特选千人众”,对沙皇宣誓永久效忠,中高级军官便来自这个阶层的贵族家庭。其他地方的贵族构成军队的主体,但多为下级军官。

  这种贵族组成的骑兵部队,十六世纪末大概数量在25,000人左右,当然只是指常备军。一旦需要,这支队伍随时可扩充至40,000到50,000人。他们使用的装备具有浓烈的东方特色:外面穿锁子甲,拜占庭风格的尖顶头盔,前臂戴着护臂。贵族的铠甲上常常镶金嵌银,装饰着毛皮和宝石;扈从则没有这些防具,穿着打泡钉的衣服,勉勉强强能抵挡弓箭。他们使用的武器有长枪、标枪、弯刀、钉锤,到十六世纪末期逐渐开始装备手枪,但最基本的武器还是合成弓。

  俄国人骑马的姿势类似今天的赌马比赛,马镫高,双膝也收得高。这样的姿势很适合射箭,却不利于抗击长枪的冲击。并且,俄国马相对来说体型较小,所以俄国骑兵尽量避免正面突击,采用的战术更多是突袭或以多取胜,将敌人包围起来,从四面射击而不用正面交锋。与欧洲的骑兵部队相比,俄罗斯骑兵的编织比较松散。百人为中队,千人为团。若干个团组成骑兵师(polk),全军六个师,分成前卫(perodovoi polk)、左翼(levoi polk)、右翼(pravoi polk)、主力(bolsoi polk)、预备队(smorozevoi polk)和斥侯(ermaulni polk)。每个师使用不同颜色的矛旗,但图案多为圣乔治十字。





努米底亚轻骑兵 公元前3世纪

  今天的阿尔及利亚北部和突尼斯西部,古代被称为努米底亚。这里曾经居住着一个游牧民族,被称为柏柏尔人(Berber),他们以部落为单位分布在大漠各处。最强大的两股是东部的Massyli族和西部的Masaesyli族。公元前三世纪的时候,努米底亚为迦太基统治,每年向这个奴隶制国家提供轻骑兵作为雇佣军。

  前218-201年的第二次布匿战争中,努米底亚分成两派作战。最早属于迦太集阵营,Masaesyli的酋长锡法克斯(Sypax)废除了国王马西尼沙(Masinissa),于是后者投向罗马一方。 在202BC的撒玛会战中,汉尼拔的3000名努米底亚轻骑兵最早发动了冲击,但西庇阿拥有4000名骑兵和马西尼沙的6000名努米底亚雇佣军,靠着骑兵和运气,罗马赢得了地中海的支配权。

  一个世纪过去了,罗马人踏上北非,努米底亚开始面临被征服的命运,最后一任国王Jugurtha的组织了最后的抵抗。前110年的卡玛(Clama)会战中,崎岖的地形让罗马的军团作战失去了用武之地,倒是土生土长的轻骑兵和北非矮种马如履平地。罗马人最后靠着人数和厚重的甲盾,将对手挤到一处,限制其机动性,最终取得胜利。努米底亚民族的概念从此消失。

  努米底亚轻骑兵擅长于侦察、追击、埋伏和快攻,他们的装备很简陋:两三支标枪,一支轻矛,防护也仅有一面皮盾。但每人有两三匹换乘的坐骑,根据李维(Livius 罗马历史学家)的记载,努米底亚人可以在高速奔驰时,从一匹马跳上另一匹马。发出狂野的吼叫,能连续几次发动冲锋。当然,如果是正式会战的场合,他们后面要有步兵支援,以便在撤退的时候提供掩护。

  根据李维的描述,努米底亚人是"黑皮肤人种,穿短裤和无袖的束腰外衣。骑壮实迅捷的北非矮马,不用笼头,只靠一根短缰绳,或者靠呼喝吼叫。" 没有足够的资料说明,他们作为雇佣军在欧洲作战时的装束。到了相对较冷的气候下,想必会像汉尼拔的士兵一样披上斗蓬或兽皮吧。






诺曼骑士 公元11世纪

  北欧维京人应该是日尔曼众部族中的一支,他们又被称为Norman,原意North Man,即北方来客。他们居住在相对隔绝的斯堪的纳维亚半岛,恶劣的天气和贫瘠的土地养成了彪悍的民风,每个男子都是优秀的战士和水手。9世纪起,原本有限的耕地再也容纳不下膨胀的人口,诺曼人开始沿着欧洲的海岸线南下,寻找更好的生存空间。

   海盗们最早占据了塞纳河谷,法兰克人无法阻止他们。911年,国王"头脑简单"的查理三世不得不将诺曼底地区划给诺曼人定居。在那里他们成立了自己的城邦,并且在富饶的土地建立起一套有效的经济运作体制,将收益用于扩军备战。虽然同样的进程在欧洲各地如火如荼的进行着,诺曼人将侧重点放在骑士和骑兵上。

  诺曼的骑兵攻击是极其可怕的,此后整整四个世纪之内,欧洲没有那支步兵是他们的对手。这要归结于一系列军事技术上的革新与改进:诺曼人的马鞍用木头制成,并且加高了前桥,虽然不如以往皮革的舒适,但使骑士坐的更加稳固;马鞍下有两条宽肚带,一条束在坐骑前胸,一条捆住腹部;两个皮制的马镫坠在马鞍下,诺曼的骑兵在欧洲最早使用马镫。使他们可以在马上站直身体,用两臂和躯体加紧长矛,借着战马的速度和重量来冲击敌人。在那以前的骑兵虽然也用长矛,但多半是靠肩膀来挥动,力道自然不可同日而语,所有这些使诺曼骑兵一时所向无敌。

  此时的梭子甲也加大了尺寸,下摆垂到膝盖,衣袖也延伸到手腕,重达15公斤。马鞍后方挂着鸢形盾,比传统的小圆盾提供更有效的防护,但是因为分量增加,所以用手持的时候时候还要在肩上斜跨一条背带。




骑士 十二世纪

  在12世纪的欧洲,骑士已经成为了一个独立的阶层。虽然名字不同,法语是chevalier;意大利语cavaliere;西班牙语caballero;德语ritter则是从波兰语ryver变化而来。只有英语来自不同的语源,骑士knight从盎革鲁?萨克逊语言的cnibt演绎而来,原先指的是贵族的扈从而已。但他们都处于等同的社会地位,首先是作为一名武士,其他阶级、权限、义务等等都伴随着这种身份而来。上级和下属都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他们必须效忠各自的君主;声望与财富根据封邑的大小稍有不同,此外战利品和战争中收取的赎金也是重要的收入来源。

  对于骑士而言,坐骑毫无疑问是最重要的财产和伙伴。从字面上来说,军马destrier原意指像右手一样重要的伙伴。因为根据当时的习俗,骑士牵马步行时,必须右手持缰。他的扈从也必须跟随在右后方。

  最初,只要是骑士就有资格接受过训练的扈从晋级,当封建制度确立后,这成了国王的专利,并且伴随着更多的礼仪。参加仪式的候选人首先要求来自贵族家系,并且具有一定的军事经历,所有平民出身的优秀战士在12世纪很少可以成为骑士。贵族和骑士的子弟7岁起要接受训练,成为学徒page;到14岁成为骑士的扈从,可以参加战斗;直到21岁,经过审核后才能正式成为骑士。

  骑士道精神的实施者是骑士,但对象也限于骑士而已。比方说,十字军并不介意对阿拉伯人使用弩弓。但也有一些基督教义所规定的准则是共通的,比方说,保护妇孺,怜悯弱者。






枪术比赛用铠甲 16世纪初

  关于这种枪术比赛的起源还是扑朔迷离,一般认为,这种比赛起源自罗马军人的比试,Ludus Trojae,在这种比赛中,两组士兵进行模拟的格斗。

  枪术比赛在英语中有两个单词,一个是Tournament,一个是Joust,这个概念困扰了我很久。前不久终于明白,前者指的是多人对多人的模拟对抗,后者指的是骑士一对一的单挑比赛。

  枪术比赛常常是表演性质的,用于重大的节日庆典,国王或者大的贵族都有举办比赛的权力。最早于九世纪出现在法国,关于这种比赛的种种规则也由法国的骑士Geoffroy de Preuilly创订,很快这种宏大的场面被各国的贵族所模仿,流传到德国、英国、甚至拜占庭帝国。参加的人数没有上限,记载中最高多达2000人。时间也没有限制,大伙儿尽兴而止,可以延续数日。开始时,使用的盔甲和武器与军人的标准配备并无二致,直到13世纪后半期,专用的铠甲才问世。

  如同神话小说中的场景,这种比赛常常在城堡前的空地上进行。划成长方形的场地事先用篱笆围起来,参观的宾客四下团团围坐,特邀的贵宾有专门的帐篷或包厢。举办人和裁判则站在城堡上,居高临下的观看整个赛事。事先有人检查参赛者的装备,然后掌旗官唱出姓名,骑士们鱼贯入场。先是单人的打斗,然后是双人的对抗,最后众人一拥而上。

  他们的武器被称为Courtesy Weapon(谦恭的武器),减小了杀伤力,骑枪取下枪尖,刀剑没有锋刃,即便钉锤等打击武器也要去掉尖角。比赛到一方落马即可,当然,掉地上的那位如果不服,有权要求徒步战斗,直到失去战斗力为止。胜利者从皇后,或者列席者中地位最高的那位女士手里接过奖品,无疑是种莫大的荣耀。

  虽然处处小心,伤亡还是频频发生。为此教皇和国王时时颁布禁令,停止枪术比赛,尤其在十字军时代。但始终没能全面停止这种比赛,为了减少危险性,14世纪的比赛场用众多纵向的篱笆隔离,两名骑士在相邻的长条形场地中面对面冲刺,用交错的瞬间决出胜负。

  尽管如此,灾祸还是发生了:1559年,法国的亨利二世在比赛中不幸身亡。对手的长矛刚刚好穿过头盔上的眼缝,这位国王痛苦的呻吟了四天,最后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被利器穿脑而死。

  此后,除德国外,枪术比赛在欧洲大陆几乎绝迹。值得一提的是,枪术比赛的许多项目倒是在以后的骑兵训练中保留了下来,如在飞驰的坐骑上射箭、砍木桩,用骑枪挑圆环,等等。正式的比赛到17世纪才稍有复苏,但这个时代更加讲究敏捷的身手与优雅从容的气度,力量型反而落了下品,枪术比赛渐渐被马术比赛所取代。





瑞典骑兵 1632年

  三十年战争开始于1618年,以“掷出窗外事件”为标志(皇帝的钦差被捷克新教徒扔出窗口)。斐迪南二世与天主教同盟在开始阶段节节胜利,1629年,丹麦都被打败。哈布斯堡王朝开始在波罗的海南岸建立海军,这严重影响到瑞典的优势地位,在英法的一再劝说下,北方雄狮参战。1630年,伟大的古斯塔夫?阿道夫(Gustavas Adolphus)率领15000人的瑞典部队在波美拉尼亚(Pomerania)登陆,两年时间内横扫德境未逢敌手。天主教的垄断被打破了,日尔曼也脱离了奥地利的控制,这样的战功连拿破仑都为之心折。并且,这位国王拥有每个军人都羡慕的归宿。1632年当他在吕岑战死后,他的部队狂热报仇,赢得了会战的胜利,那时候已经有十五万人在瑞典的旗帜下战斗!

  克劳塞维茨在《战争论》中写道:“古斯塔夫是天生的军事领袖,他对军队的合成、调度和系统运用能力至今无人能出其右,撇开战略层次,他在组织和战术领域显然更加出色。”瑞典的军事改革深入彻底:实行义务兵役制,组建训练有素的常备军;压缩部队编制,把步兵团从2000~3000人减至 1300~1400人;改进武器装备,部队装备先进的轻型铁炮和火枪,并建立团属炮兵;改行新的军需供给制。早在1617-1629年对波兰的战争中,这种体制就表现出极大优点,成了后世欧洲军队的模本。

  当时的欧洲共有四种典型的骑兵,最重型的是穿四分之三甲的胸甲骑兵,古斯塔夫认为,相较其表现来说,这种骑兵太过昂贵;轻骑兵在与火器的对抗中已显得力不从心;火绳枪骑兵主要为胸甲骑兵提供火力掩护,数量较少不能独当一面,价格也较高;倒是龙骑兵,古斯塔夫认为这种骑马的步兵有更大的潜力。

  于是瑞典骑兵部队就两种骑兵组成:龙骑兵取代了火绳枪骑兵,提供延伸的火力掩护;轻骑兵则成为突击的主力,装备剑和手枪。当然也有少数的瑞典贵族穿着胸甲,但不足以引起整支部队的面貌。

  这样,瑞典骑兵就是所谓的中型骑兵,他们穿简单的皮甲,戴一顶壶盔。装备两把手枪,使用的直剑也比别国的长。他们冲锋时规定用佩剑,第一列的骑兵才允许使用火器,最后一列骑兵作为预备队。每个骑兵营由8个连组成,每连125人。实际上,每个营总是从4个连到8个连不等。

  瑞典骑兵部队中最好的士兵来自芬兰,被称为Hakkapelis,这个名词来自他们在战斗时的呼号,意思就是"把他们剁成排骨!"







萨珊王朝重骑兵 公元3世纪

  亚述的军队中有大量适合负重的马匹,体型较为高大,不同于印欧种的矮马,考古学家以此推断,在亚述帝国中,肯定有人进行过专门的培养和配种。但是根据史书记载,最早这么做的是米底。这个王国以盛产优良的赛马出名,其后裔就是今天的阿拉伯马。 从前7世纪开始,米底人开始为重装的骑兵培养大型马匹,叫做Nisaean Charger。

  王国北部是个叫Massagetaes的部落,不知是购买了马匹还是自己配种,史书上记载最早披挂全副铠具的战马来自此地,时间大约在前6世纪。到了前3世纪,更北部的苏美尔人用这种重骑兵摧毁了斯基台王国。后来当米底、帕提亚(Parthia,伊朗东北部古国)和亚美尼亚(Armenia,不是今天的那个)一起成为波斯帝国的行省时,Nisaean Charger战马广泛的出现在整个小亚细亚。

  骑兵在军队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对坐骑和骑手的防护要求日高,尤其对于马背上立国的游牧民族。但要装备重型骑兵,首先要求马匹足够强壮,能承受骑手和装备的重量。在前2世纪时,萨珊人、亚美尼亚人和帕提亚人中出现了重型骑兵,希腊人将之称为Cataphractii(即全身包裹)。这样的装备是极其昂贵的,只有贵族家庭才能承受。于是在公元3世纪时,数量稀少的重装骑兵成了帕提亚和萨珊的精英部队。他们基本的武器是一柄直剑,和一支4米双手持握的长矛。作战的时候重型骑兵还是保持防御队形:紧紧的靠在一起相互保护,并且小跑着前进,以免超过马匹能够承受的限度。

  幼发拉底河曾经流经古希腊,在一段已经干涸的河床上,考古学家发现了一具完整的马铠,包括面部、颈部和肩部的鳞甲,每块鳞片长6公分,宽4公分,厚4毫米。底部圆形开着两个小孔,顶部方形开四个小孔,用青铜的线穿过洞孔将鳞片编起来,总共1300片,重40公斤,所以只有前半截有防护。






塞尔柱王朝轻骑兵 公元13世纪

  土耳其人最早出现于中国的史书中,被称为突厥。希腊语的发音则是Turqos,来历不详。其后一直向西迁徙,公元9世纪辗转至小亚细亚,在那里与阿拉伯民族接触,并接受了伊斯兰教。当时的土耳其人多在阿拉伯阿拔斯王朝哈里发麾下充当雇佣兵。

  公元10世纪,酋长塞尔柱?本?杜卡克(Seljuk ben Dukak)在位时,土耳其人与邻近的Oghuz部落合并,整个部族用塞尔柱作为统一的称呼。下任酋长托格兹(Tughril Beg)自称苏丹,趁着阿拔斯王朝势力减弱的时机,一举征服了阿塞拜疆、米底亚和伊朗。1055年攻占巴格达,建立起塞尔柱土耳其帝国。其后一个多世纪中,统治着从博斯普鲁斯海峡到土库曼斯坦之间的领土。

  托格兹的继任者穆罕默德(Alp Arslan Muhammad ibn Dawud 1063-1072在位)于1071年的曼兹科特大败拜占庭帝国重骑兵,从此东罗马帝国只剩下君士坦丁堡一座孤城,名存实亡。1076年,塞尔柱土耳其占领耶路撒冷,全面禁止基督徒朝圣,引发了十字军东征。虽然他们在第一次东征中被逐出了圣地,但好歹此后堵住了十字军从陆路的进军(红胡子淹死倒是意外)。

  此时,在土耳其人发迹的老家中亚,民族融合也在强制中进行,他们征服了土库曼人,并且胁迫其西迁。为了防止生事,塞尔柱统治者勒令土库曼人居住在帝国北部边境,于是他们与十字军不断发生碰撞冲突。土库曼人最擅长的还是游牧民族的一击脱离战术,他们的装备依然以弓箭为主,但较多采用了阿拉伯的装饰风格。其中最精锐的穆斯林战士自称Ghazi,今天还有许多极端组织以此命名。






斯基泰骑弓手 公元前4世纪

  斯基泰人出现于公元前八到二世纪的游牧民族,在顿河与多瑙河之间,黑海以北。此前一直居住在伏尔加河流域,不断的迁徙中,他们与萨拉逊人、凯尔特人不断接触,吸取了多种文化包括希腊文化的特点,在征服的土地上建立了自己的国家。公元前七世纪,他们翻越高加索山脉,进入亚述北部。作为其盟军,他们参与了对埃及的战争。前612年,斯基泰人与巴比伦,倒戈毁灭了亚述帝国。

  前512年左右,大流士一世开始了对斯基泰的战争。他征服了色雷斯,用浮桥渡过了多瑙河,根据西罗多德(Herodotus)的描述,波斯军沿着伏尔加河北上。斯基泰人没有组织大规模的抵抗,他们一路缓慢撤退,毁坏农田,填塞水井,留给敌人的只有白地千里。在补给严重匮乏的情况下,大流士终于退回亚细亚,在撤退中产生了数倍的伤亡。

  考古学家在斯基泰人的墓穴中找到了大量波斯战利品:复合弓、长矛、标枪、斧、剑、匕首,以及许多铁片青铜片,可用来制成鳞甲。全身披挂的战马殉葬在主人身旁,即使是女性墓中也堆放着武器。 他们的鳞甲用皮革为底,上面覆盖的鳞片层层相叠,每块盖着下面一块的一半长度,这种致密的防护措施主要用于胸甲、头盔、膑甲和马的围裙。

  斯基泰人最拿手的武器是合成弓,长80厘米左右,用马鬃或者动物的肌腱做成弓弦。发射的箭通过弦的张力和弓身的弹力双重加速,以至斯基泰弓的射程远达400步。一个训练有素的射手每分钟可以射十箭,如此密集发射的箭雨加上淬毒的箭头极具杀伤力。







同伴骑兵(Heteroi) 公元前330年

  马其顿最精锐的重骑兵被称为同伴,通常人数在1800左右,所有的成员来自于马其顿的王亲国戚。

  整支部队分成八个分队(créme de la créme),每队两百人,国王的卫队有四百人。分队编有四个小队(tetrarchia),各有49人。分队的指挥官叫ilearch,小队的指挥官叫tetrarch。 为什么会有49这么古怪的数字,很简单:站队的时候小队长在最前面,后排三个骑兵,再后排五个,以此类推,最后一排十三个,整个小队就是49人。

  这样的三角队形是腓力二世发明的,使骑兵队可以方便的向左右两翼回旋,比波斯骑兵传统的直线形站队具有更高的机动性。每次转向时,只要将马头拨过四十五度,三角形的边就成为最前一线,第一排有七名骑兵,第二排有六名,以此类推。每两人中间空开一段距离,不影响后面的同伴冲击。四个小队排成一线,他们的站位就像尖利的锯齿;若干道这样的锯齿就是马其顿骑兵的突击队形。当然,这需要严明的纪律和高水准的训练。每个分队的同伴都来自同一个省份,他们用同一颜色的披风和旗帜,在战斗时可以高呼家乡的名字。

  基本来说,马其顿骑兵的装备与希腊人的相差无几,但是带护沿的头盔是典型的马其顿风格。马上披挂着的狮子皮或豹皮是当地的特产,可见于希腊化时代遗留下的石雕。几个世纪后,罗马的统治者还要马其顿人和色雷斯人进贡兽皮。





瓦拉几亚骑兵 1575年

  罗马尼亚的原住民来自何处已不可考据,他们自称为Valchs,这个单词在塞尔维亚语中,指的是牧牛人。不管怎样他们先后建立起三个国家:1324年开始的瓦拉几亚(Wallachia);1359年开始的摩达维亚(Moldavia)和15世纪初开始的特兰西瓦尼亚(Transylvania,吸血伯爵的故乡)。但国力过于弱小,打一开始就是匈牙利的附庸,后来成了匈牙利、波兰、奥地利和土耳其逐鹿的战场。

  15世纪初,奥托曼帝国把爪子伸向瓦拉几亚,当地老百姓由一位王子带领进行抵抗,与童话中主人公应当具备的贤明无缘,伐尔德?特皮斯(Vlad Tepes 1418-1456)王子号称刺穿者(Impaler), 他把战俘和反对者统统穿在木桩上,看他们慢慢在痛苦中咽气。土耳其人很快学会了这招,广泛报复到天主教徒身上。最后提一下,上述王子正是吸血伯爵德古拉(Dracula)的原型,想想《惊情四百年》片头交待的背景吧。

  最后瓦拉几亚还是被征服了,反抗活动时有发生,大小领主拉着队伍跑山里打游击,这种韧性维持了好多年。一直到1595年的Calugareni战役,他们终于赢得了胜利,此时游击队已经全由骑兵组成,从16世纪后期的一些雕刻中,可以大概估摸出瓦拉几亚骑兵的外貌。

  他们大多是轻装骑兵,衣着类似俄国人或匈牙利人,留圆胡子,高高的皮帽上缀着羽毛,少数人有锁子甲和小圆盾。装备与马术基本是向土耳其对手学的,除了训练战马漫步、小跑、疾驰之外,罗马尼亚人发明了独一无二的马术:一般的马总是四蹄交替前进,他们的坐骑可以同时迈出一侧的两条腿,就像骆驼一样。这种恶形恶状的习性至今还能在罗马尼亚山民的牲口中看到,其用途不明。

  从16世纪末期开始,瓦拉几亚骑兵成了雇佣兵。一部分在土耳其军队中服务,一部分效忠于土耳其的敌人--波兰、匈牙利和俄国。他们用牛头做标志,以中队(sotnia,在俄语中是百的意思)为单位,波兰军队中最多曾有20个这样的中队。与土耳其人一样,他们在很长时间内拒绝使用火器,装备长矛、马刀、合成弓。






西班牙骑兵Ginete 16世纪初

  1492年,哥伦布的远航队在中美洲附近的洋面上发现了一系列群岛,今天的海地和古巴沿海岛屿,他将其命名为伊斯帕尼奥拉岛(Hispaniola),并且以西班牙王室的名义占领此地。

  19年后,大名鼎鼎,或者说恶名昭著的西班牙军官荷南?寇蒂斯(Hernán Cortés)到此服役。
  1518年,这位了不起的探险家带着570名士兵、10门炮和16匹马踏上了征途。他的前面是墨西哥,更远处的广袤大地从未被欧洲文明翻种过,一切都蒙着神秘的面纱--阿兹特克帝国。

  他们使用的马匹是从欧洲运来的,原产自西班牙南部行省安达卢西亚,那里是欧洲马、非洲马和阿拉伯马血统混合的地方。寇蒂斯有11批公马(其中2匹是如图的杂色马),5匹母马。这些马属于军官和轻骑兵Genetes(也作Genitors),这个名字来自他们使用的摩尔风格的生殖器型(Genitor蕴含这个意思)的皮盾。他们使用的武器主要是直剑和长矛,也有人装备着十字弓。铠甲以轻装为主,少数军官有胸甲,士兵还是鳞甲,或者就是图中这种内部缀钢片的袄甲,戴着壶型头盔(Morion)。

  1521年,寇蒂斯成功击破了当地人的抵抗,他称这些土著为印第安人。凭借着游说、欺骗、分化、屠杀,西班牙的殖民者终于站稳了脚跟。当然,要归结于火药武器的使用和骑兵的威慑力。须知,在此之前,中南美洲的阿兹特克人从不知马为何物,骑兵在他们眼中简直是半人半马的怪物。第二年,他得到了增援,850名士兵、15门炮和86匹战马加入了远征队。于是西班牙人征服了今天的洪都拉斯和危地马拉地区,这块领土被称为Nueva Espa?a,即新西班牙,寇蒂斯被任命为该行省的首任总督。

  1533年,他的继任者弗朗西斯克?皮萨罗(Franciso Pizarro)带着180人、2门炮和27匹马挺进秘鲁,彻底摧毁了印加帝国。1538年Gonzez de Jeliauesada征服了哥伦比亚。

  虽然印第安人与西班牙人彼此敌对,他们在战斗中注意的重点倒是相同的:一方尽量保护骑兵;一方竭力想俘获这种奇特的动物。印第安人最终还是得手了,1598年,当Juan de Ornate穿过今天美国的新墨西哥州来到堪萨斯的时候,他没有看到一匹马。但短短五年时间后,差不多所有印第安战士都骑在马上作战。最强大的两个部落叫做阿帕奇(Apache)和科曼奇(Comanche),熟悉直升机的朋友应该很清楚。值得一提的是,印第安人特别中意花斑马,哪怕是纯色马,也硬是被绘上花哨的图案。





匈奴骑弓手 公元5世纪

  “匈奴,其先祖夏后氏之苗裔也,曰淳S。”这是太史公的说法,欧洲学者认为,匈奴是欧亚草原上阿尔泰语系中突厥-蒙古类的游牧民族。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一大威胁,虽然其间战乱不断,却一直无法将之彻底消灭,毕竟建起万里长城是种消极的手段。

  当布匿战争进行的如火如荼时,我们的祖先完成了史诗般的远征。英雄豪杰们的不懈努力下,南匈奴汗国从此臣服于汉朝,北匈奴汗国被迫流亡,从而引起了一系列多米诺骨牌般民族迁徙。公元四世纪时,匈奴到达黑海北岸,赶走了原先的住民亚伦人和部分西哥特人,然后一分为二,一支继续向欧洲中部前进,一支南下两河平原。

  公元五世纪中期时,欧洲的匈奴人已经分裂成好几个独立的部落,再也没有统一的中央政权,他们散布在莱茵河流域,征服了当地的日尔曼人。阿提拉(Attila)更是越过多瑙河,入侵拜占庭帝国。每战不留降卒,把城市洗劫成白地一片。以至欧洲人惊呼黄祸之余,还产生了种种奇特的看法:认为匈奴人靠吃人肉来提高军队的士气,还说他们长着尖利的犬牙生来是食人的恶魔。

  不得已之下,东罗马帝国不得不交纳赎金,免去刀兵之祸。公元451年,匈奴人入侵西罗马帝国,但在法兰克境内的卡塔伦尼亚(Catalunian Fields)大败,阿提拉不得不率残部退回匈牙利,两年后他死去后,传说匈奴人将蒂萨河(Tisza多瑙河在东欧的支流)改道,将这位"上帝之鞭"葬在河床里,好使他们的后人永不忘记。

  罗马的典籍中有少量欧洲匈奴人的记载,称其为马背上的民族,不管在地上还是马上,他们总是盘腿坐着。匈奴人的坐骑个矮腿短,但是健壮有长力。他们装备有软质的马鞍,但没有马镫和马刺;他们用缰绳和鞭子控马,主要武器是用几层不同材质粘接在一起的斯基泰合成弓,射出的箭矢能在百步之内贯穿一头野牛。








匈牙利轻骑兵 15-16世纪

  匈牙利的历史学家在整理古代宫廷纪录时,曾发现一张有趣的清单,上面罗列着十五世纪后半期,匈牙利国王马希亚斯一世科维努斯(Matthias I Corvinus 1458-1490)的雇佣军名单。里面提到一种轻装骑兵,装备长矛、剑、合成弓,坐在东方风格的马鞍上(继承自安瓦尔人),穿着文艺复兴时代色彩绚丽的外套,高冠上插着羽毛,左手持泪滴型的盾牌,这种军人被称作Hassar。

  其实类似装备的骑兵很早之前就出现了,不仅仅在匈牙利,还有波兰、立陶宛、波希米亚等东欧国家,不同地方有不同的称呼。就匈牙利而言,Hassar原指响应国王征召的战士,只在马希亚斯一世统治期间,这个名词专用于轻装骑兵,于是约定俗成,周边国家都接受了这种称呼,Hassar就专指轻骑兵。

  至于这个单词本身从何而来,有很多种猜想。有人说是安瓦尔的功绩,有人说是拜占庭的遗产,不一而足。许多历史学家相信,这个词来自匈牙利单词husz,即二十。根据当时的规定,每个贵族在战时必须根据农奴数量的二十分之一提供士兵,同样道理,二十个自由市民中必须保持一人服役,二十个渔夫中必须有一个加入海军。马希亚斯一世废除了这种不可靠的拉壮丁制度,用雇佣兵为主体建立起匈牙利的军队,其中包括波希米亚的步兵,德国的重骑兵,更多的就是匈牙利轻骑兵Hassar。

  虽然匈牙利在整个欧洲战争史中并不占据很重要的席位,但值得指出,没有哪个别的国家同骑兵的联系有匈牙利来得密切!这块土地被称作欧洲的门户,一支支游牧民族从这里进入欧洲腹地,匈奴、安瓦尔、马扎尔、鞑靼,每个种族都在这里留下优秀的战士和作战技巧。匈牙利并没有众多山岳河流,地形一马平川,自古以来,所有的征服或保卫都是在马背上进行的。代代累积的经验,极大影响了轻骑兵的作战特点,快速、迅猛,一旦加以数量,匈牙利轻骑兵可以成为中世纪的战略性打击力量。






亚述骑兵 公元前7世纪

  三千年前,还没有马鞍和马镫,只用缰绳控制马是件很高深的技巧,那时的骑手坐在光屁股的马背上。他们的脚高高蜷起,这是个极不舒服的位置,所以当时的缰绳很短很硬,不仅用来控制马还当成把手,马嚼子很长很宽,即使骑手用力拉缰绳,也不会将之拖出来。长时间的使用这种缰绳毫无疑问的会损伤坐骑的牙口。

  关于亚述骑兵的形象我们可以从那个时代的石雕上面找到,最多的是尼尼微出土的狩猎场景。从公元前9世纪到7世纪,亚述骑兵的发展可以分成三个阶段:

  Assurnasiraphli 二世(883-59BC)的浮雕描述了不着盔甲的轻装弓箭手,牵着两匹马。一般认为这些马缺乏持久力,于是骑手不得不频繁的更换坐骑。浮雕中的骑兵总是有个副手,在主人射箭时,他在后面牵着马匹。那时亚述骑兵的武器以弓箭与标枪为主。

  Tiglathpileser三世(745-27BC)的时代,亚述骑弓手终于穿上了盔甲,极大增强了近战能力,作用日加明显。

  Assurbarnapal (668-26BC)的时代,亚述军队中有三种骑兵:轻骑兵,由亚述帝国统治下的游牧民族组成,装备弓箭和标枪;骑弓手,身穿硬皮甲;重骑兵,装备长矛和剑,负责近战接敌。

  于是骑兵逐渐取代战车的地位,而后者变得越加笨重,四匹马拉的战车最后成了步兵的运载工具。

  图中的亚述弓箭手出现于帝国晚期,马的高度用当时的标准说是14手长,大概就是150公分左右。马的颜色是典型的阿克汗-特克马,今天在土库曼一代还有这样的品种,也是伊朗马的近亲。





医院骑士(马耳他骑士) 公元13世纪

  十字军运动,总的来说就是从11到13世纪,中西欧基督教国家在远东地区进行的一系列针对穆斯林民族的军事行动与领土扩张。当时土耳其人的势力已经进入中东和小亚细亚,严重威胁到日薄西山的拜占庭帝国。于是1095年,拜占庭的代表在皮亚琴查上昭告天下,塞尔柱土库曼的异教徒已经占领了耶路撒冷,并且禁止从欧洲去的朝圣者拜偈圣地。在其后不久的克莱蒙宗教会议上,教皇于尔班二世倡议各国,驱逐异教徒,恢复圣地,第一次十字军东征开始。

  最早来到圣地的修会都是慈善团体,由志愿者组成,教会为其提供资金和领地。1118年左右,这些团体渐渐变成军事修会,他们的成员分成三类,一种是牧师,一种是修士(brethren),更多的就是骑士,专职作战。这些修会,或者说骑士团的团长通常接受当地拉丁国家大主教的领导。最有名的三大骑士团,是在耶路撒冷成立的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以及在阿克成立的条顿骑士团。

  1070年医院骑士团最早成立时,名字是圣约翰慈善医院,专门救护受伤的骑士和朝圣者,由此得名医院骑士。这个团体得到了耶路撒冷王国此后几任国王的支持,当时有个不成文的惯例,战胜异教徒后十分之一的战利品归医院骑士团所有。有了如此充足的财源,骑士团在圣地各处开设了一系列的医院。 1113年,医院骑士团脱离当地大主教管辖,成为直属于教皇的宗教团体。1130年,教皇英诺森二世同意医院骑士团使用红底白十字的旗帜,斗蓬上的白十字架成为了该团的标志。1248年,斗蓬换成了更加实用的黑色束腰外套,同样在前襟缀上一个白十字。

  1142年,医院骑士团已经拥有8个城堡,最有名的是在Krak的骑士堡,常年驻扎200名左右的骑士及其扈从。医院骑士与圣殿骑士是东方拉丁王国军队的精锐(条顿骑士直属于德皇),作战时总是处于最受重视最荣光的阵地--右翼。 1189年圣地陷落后,骑士团总部一再搬迁,1789年辗转至马耳他,从此又被称为马耳他骑士。直到今天该团依然存在,但仅是医院慈善组织而已。






意大利雇佣兵 14世纪中期

  从14世纪到16世纪,意大利有众多雇佣兵队伍,抱着祖传的枪戟或是十字弓,纷纷到西欧撞运气。最大一个跨国公司叫compagnie di ventura,他们出租的士兵叫做condottieri,后来变成了雇佣兵的代名词。这个单词最早来自拉丁语的condotta,指的就是佣兵公司与各国权贵签订的合约。热那亚、威尼斯和米兰的商人可谓无孔不入,他们不仅提供士兵,还包括扈从、装备、马匹和资金,只要能换回更大的利益。

  Condottieri与别的公司略有不同,他们的老板自己就是雇佣兵。成立者是德国来的骑士von Urslingen,普罗旺斯的教士Franciscan Fra Moriale,和一位英国冒险家Hawkwood(其人最早是个伦敦的裁缝,后来居然受勋成了爵士)。闲话不说,他们最早为教皇效劳,在意大利北部打了一仗,战胜了加斯科涅和布列多尼(都是法国地方)贵族的佣兵部队,获得一定的名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查书,这场战役1380年发生在Mariano of Alberico da Barbiano,拗口的很,据说是为了收回几笔烂账。

  为了财富或是荣誉,佣兵们转战各地。他们的雇主大多是一方领主,虽然拥有自己的部队,但多数由农民组成,战斗力一般。于是转向雇用职业士兵。而公司负责佣兵的选拔和训练,并从雇主手中接受佣金,这笔钱用于支付工资、购买装备、公共基金,最后剩余的存入银行。雇主可以指挥佣兵作战,要承担饮食起居,但完全不对他们的行为负责。合同是双向性的,佣兵们有权选择主顾。合同上必须注明有效期限、佣金额度和服务项目。

  比方说,1448年,米兰公爵签了一份八个月的合同。上面注明,公司会提供700名枪骑兵,500名步兵,每个月必须定期支付6000福林(当时国际上通用的一种钱币,今天匈牙利的货币单位)。此外,每个枪骑兵的装备需要40个金币。 Condottieri公司与别的外国雇佣兵队伍不同,他们有良好的军纪。因为长期在固定的地区活动,需要当地人的支持,所以他们禁止任何扰民的举动,保持着良好的声誉。

  当时米兰是欧洲最大的盔甲生产地,出产的盔甲被称为米兰式样。当时雇佣兵身穿的盔甲多半都标着米萨利亚(Missaglia)家族制造的字样--遍布米兰大街小巷的车间一大半是这个家族的产业。

  1420年,第一批量产型的骑兵全身甲在此问世,今天已是收藏者追寻的珍品。15世纪中期雇佣兵把种种新型的装备介绍到世界各国,无形中推动着工业的发展,刺激了科技的进步。





英国保皇党骑兵 1642年

  英国内战爆发的原因,主要源于王室与中产阶级的严重对立,更具体说,就是君主地位与议会权力之前的矛盾。查理一世需要更多的赋税,而议会不加批准,于是冲突逐渐升级,当然此外还有外交和宗教政策上的种种对立。

  为了保卫他"神赋的君权",1642年8月查理一世在诺丁汉召集他的军队,他的外甥,莱茵的鲁普特亲王(Prince Rupert of Rhine 1619-1682)来到英国,带着八个骑兵连,总共五百人。于是他被任命为骑兵的总指挥官。早在1618年,三十年战争在大陆肆虐的时候,古斯塔夫二世的骑兵战术运用显示了极大的优越性,为各国所接受和效仿。鲁普特曾经在瑞典军队中服过役,于是把这些实用的技巧带到英国。

  第一次战斗发生在1642年9月23日,在波维克桥(Powick),鲁普特凭这点兵力击溃了埃塞克斯公爵的前卫部队,共计骑兵8个连,龙骑兵10个连,杀伤150余人。(似乎小打小闹……注意:当时虽然都用连作单位,但称呼是不同的,骑兵连称为troop,龙骑兵则用步兵连的叫法company)。这些保皇党的骑兵使用瑞典人的作战方式,但素质跟国会军一样低下。一旦接战就自行其是,根本不理睬指挥官的号令,追击的时候总是拈轻怕重,追着人家的辎重队穷追猛打。这种恶行终于在1945年的纳斯比会战中遭了报应,鲁普特的骑兵过早脱离战场,断送了查理一世以后的声名。

  保皇党的骑兵大多由英国贵族组成,就个人来说,还是具有一定军事素质的(相较国会军而言)。埃吉山的战斗以王军的小胜告终,从而打开了通往伦敦的道路,举国震惊。当时克伦威尔写信给约翰?汉普顿上校说:"你的部队都是些残兵败卒,而敌人的部队都是绅士出身的青年人。你想这些卑微的人在精神上敢向那些具有荣誉、勇气和决心的绅士们挑战么?"

  王军的骑兵全是轻骑兵,装备与大陆的标准相符。基本武器是一柄直剑(tuck),不少人还带一把细细的长剑(rapier,当时他们使用的款式叫做Pappenheimer,可能是纪念在吕岑战死的帕本海姆元帅)。两支手枪插在马鞍旁的抢套里,有燧发枪也有轮机枪。浅黄色的皮外套是标准穿着,外加一件胸甲,软帽下面有铁箍的护头,腰带红色或者玫瑰色。

  每个骑兵团有六到八个连,总共三百人左右。依照标准的话应该有五百人,实际上只有少数精锐部队达到满员,比方说福斯伯爵和莫里斯亲王的卫队。





英国准枪骑兵 1550年

  从表面上看,英国在百年战争(1339-1453)中占据更多的上风,但连年的战争亦掏空了国库。一直到全面内战(1642-1648)爆发为止,英军装备的发展始终落后于欧洲大陆国家。这种落后主要体现在骑兵身上,一方面固然是因为经济拮据,另一方面也因为长弓威力太大,守旧的英国人到16世纪末期还死抱着不放。以至于1544年,野心勃勃的亨利八世踏上法国的土地时,发现自己的队伍中只有73名装备完善的骑兵,121名军士!另外的4000名大小贵族无一例外轻骑兵打扮。须知,当时法国德国瑞典西班牙的国王随便振臂一呼,就能召集上千名重装骑兵的。

  早在1512年,英国曾从佛罗伦萨的商人那里购进2000套完整装具,叫almayne ryvettes式样。这种盔甲是当时德国长矛兵才使用的,包括一顶轻盔(sallet),护喉(gorger),背甲,胸甲和一对护臂。每套价格16先令(难以想象的便宜),于是英国人第二年又从米兰购进了5000套。

  以此为蓝本,英国的单兵防具开始统一化,步兵盔甲基本与轻骑兵是一样的。中型骑兵在英国被称为准枪骑兵(demi-lancer),因为他们装备的长矛较轻,不用专门的托架。他们的盔甲用流行说法是three-quarters,四分之三甲(德语harnash),防护仅限于膝盖以上部位而已。从16世纪中期开始,头盔上的面罩也去掉了,他们与步兵的差别就在于坐骑而已。与其他欧洲国家的轻装骑兵不同,人家的轻骑是指只穿胸甲、扛着长矛和卵形盾的骑兵。相比较英国人的这种准枪骑兵又偏向中型化,一句话,就是不得已之下重骑兵的替代品而已。

  1660年,这种骑兵占英军全部骑兵数的五分之一左右,他们逐渐放弃了长矛,开始改用手枪和火绳枪。






阅兵用铠甲 1560年

  十五世纪末十六世纪初,马克西米利安款式的铠甲风行一时。受晚期文艺复兴的影响,铠甲的装饰也越加复杂,每个部件都被重彩描绘。骑兵铠甲根据不同的用途,渐渐分成三条支流:战斗用,枪术比赛用和游行阅兵用。

  与前两者相比较,阅兵铠甲使用的甲片更薄,以便后期加工。分量减轻了,穿着也更舒适。为了装饰,可以说动用了当时所有的工艺手法:首先是雕凿,直接用尖头的工具在铠甲表面镂出图样;然后是蚀刻,用于细部加工以达到圆滑的边缘效果,当然,要保留的地方事先须涂腊;接着是浮雕,用锤子上上下下敲出凹凸错落,使花纹更有立体感。图中这具盔甲看似银黑相间,其实那种黑色是金的镀层。当时还没有电镀;为了防锈,德国的工匠发明了黄金的搪涂法goldschmeltz:

  首先用高温融化铜锌合金(少量),并不断加入水银搅拌均匀,最后混入研细的金屑(大量)。然后把这种金属浆液浇在盔甲表面,使其顺着纹理自然流淌,等水银全部蒸发,合金就形成坚硬的镀层附在盔甲上,由于在这过程中需要不断加热,所以金色并不明显,往往呈深蓝或是黑色。最后在凸出的花纹上裱以银箔嵌上金线,并用麂皮打磨抛光,整个过程才算大功告成。

  这种精细的工艺品是中世纪宫廷仪式上的一道亮色,也是骑士贵族化的象征。比如1560年布伦兹维克(Brunswick)大公与布兰登堡的海德薇格(Hedwig)公爵家联姻,提前两年宣布婚礼,西班牙、奥地利和德国的作坊一起开动,生产总共100套这种奢侈的铠甲,其中甚至包括了给小孩子量身定做的装具!制造这些铠甲的都是不折不扣的大师,如Jorg Sorg(1517-1564),他的作品基本全是欧洲君王的收藏,就连他当年的草稿和素描都是今天拍卖行中的珍品。

  图中这具盔甲在因斯布鲁克被发现,还只是半身而已,作者Kunz Lochner。





战马 公元14世纪

  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被蜂拥而入的蛮族淹没,日尔曼在废墟上建立起他们的国家;公元488年,东哥特人又征服了这块领土,随即拜占庭帝国席卷而来,踏平了差不多整个意大利。到568年,亚平宁半岛一分为二,北部是伦巴第人的天下,南部由拜占庭统治。

  高温带体格健壮的大型战马最早是由哥特人在3世纪带到东南欧的,现在伦巴第人将之传入意大利。在波河流域,他们发现了天然的牧场,于是欧洲马开始繁衍生息,到8世纪时,在拜占庭的怂恿下,法兰克人征服了伦巴第,于是大量优良战马装备了他们的部队。

  在骑士盛行的年代中,最好的坐骑产自北意大利;但要挑选好马,得去西班牙,那里是全欧洲最大的马匹积散交易场所。当时战马被称作destrier,出于拉丁词汇dextrarius,来自右手的意思。这种马身材高大,健壮有力。但是奔跑速度慢,加速性能也不如阿拉伯马。所以只用于花哨的场合,比方说仪仗队、阅兵、枪术比赛。真正作战时使用的战马叫courser,体形更小更轻也更便宜。在12世纪时,每个骑士大概有两匹坐骑,后来慢慢增多,成了有钱人较量的项目。还有另外一种作战用马叫rounsey,应该是counser的近亲,但不需要特殊的喂养,通常廉价出售,只有侍从和没有骑士头衔的骑兵才用这种马。

  除了这种大陆马之外,14世纪的英国还使用爱尔兰和苏格兰产的小型马,前者称为galloway,就是产地的名字;后者叫做hackney,以后拉出租马车的就叫这个名字。这两种马同样不需要特别的照顾,英国骑士很少骑这些马,将之统称为palfrey,小马。今天海德公园的跑马道就是为之设计的,身价已提高百倍,远比老祖宗过的光彩体面。





掌旗官 16世纪初

  掌旗官Herald,也可译成副官或传令官,就字面定义来说,他们充当的是信使或发言人的角色。在16世纪的欧洲宫廷中,他们负责打点重大的仪式,代为宣读皇家的声明,以及组织各次枪术比赛。掌旗官在军队中有很高的地位,稍次于将军而已。由于当时的骑士大多是职业文盲,掌旗官与牧师是少数有读写能力的人,他们作为当事人,担负着记录历史的重任。在一些大的家族中,甚至拥有私人的副官,专门撰写家族的编年史。

  在12世纪中期,全身性的铠甲已流传甚广,头盔也向大型化发展。全身都被严严实实的包裹着,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在战场上如何辨别同伴。大伙儿穿戴都差不多,面目又被遮住看不见。有些骑士和贵族在自己的盾上标出花哨的图案,这些最早的图样也许只是装饰性的。掌旗官很快意识到,如果形成一套系统的规范,那么每人都可以方便的认出谁是谁来。最早的一套规范是13世纪诺曼底贵族制定的,从此掌旗官多了一项任务:设计并纪录这些图案,这套规范被赋予了专门的名称Heraldry,纹章学。

  根据纹章学的规定,一种纹章由三种要素构成:色彩、盾牌和图样。用于纹章的色彩都有专门的名称,metals指金色,argent指银色,除了用真金白银外,也可以用黄色或白色代替;gules指鲜红,azure指蓝色,vert指绿色,purpure指紫色,tenne指橙色,sanguine指深红,sable指黑色,极少场合用furs,皮革色(尤其是浅白色的貂皮)。

  盾牌一般使用表面积较大的鸢形盾,涂上一种颜色即可,考究的可划成几块。这些涂着特定色彩的图形就是一种图样,最早只是简单的几何图形,后来随着数量的增多,出现了形形色色的主题,各种动植物、神话人物、圣经传说全被搬了上来。纹章应用的范围也不断扩大,不仅盾牌如此,铠甲、马具、装备、别针、私用的器皿、餐具、帐篷、城堡的大门、墙壁……他们的侍从也得身穿标着纹章的制服,走在盛大游行的前列,显示主君的尊崇地位与赫赫家名。

zjz4239 发表于 2007-6-3 23:33:21

呵呵,喜欢这些,因为俺喜欢玩帝国~~

cqn 发表于 2007-9-22 16:18:31

中国的骑兵历史也同样值得研究,尤其是西汉和南北朝时期。

白狼皇 发表于 2008-2-2 12:45:37

中国最具有特色的骑兵主要是西汉。。。宋代的也不差。。。还有唐朝的。。

star-lover 发表于 2008-2-12 13:13:31

全是骑兵的介绍 呵呵 我和喜欢
不过既然是中世纪的兵种介绍不能不提"亨利五世的英格兰长弓手"法国骑兵的克星

pieceworm 发表于 2008-3-30 18:18:14

学习中
顶礼中
膜拜中
.........

mms1986 发表于 2008-3-31 13:10:36

很详细`很喜欢!

duty2553 发表于 2008-3-31 18:59:15

作为历史系的一员,以上资料我收了!有时间慢慢挑刺,HOHO~~

吉尔 发表于 2008-4-11 22:36:08

文章好长
有空的时候得拜读一下

刀笔客 发表于 2008-4-13 04:05:34

太长了……

直接打包回家仔细研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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