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拔
发表于 2007-8-28 06:50:11
进货17元
找给骗子100-21=79元
还隔壁老板100元
合计17+79+100=196元
砦亘
发表于 2007-8-28 08:44:43
本印尼该得的利润没 了不也是损失吗?还应该+4 是200
莉拉雅
发表于 2007-8-28 13:17:13
今天一个支持老板亏了96元答案的人给了我他的思路:
100元真钞(从邻居那里换来的)找了79元,即老板手里有21元真钞
还给了邻居100元,所以老板亏了100-21+17=96元
但如果算上本来可以赚到的4元机会成本的话,老板亏了100元
事实上找给骗子的可以说是从后来还给邻居的那100元里出,所以应该只算一次。
不知道还有没有什么好见解的筒子……
沙拔
发表于 2007-8-30 18:59:58
我承认我在20楼的答案错了.
原有衬衣一件(17元)
收假钞,还是17元
从隔壁"换"来100元,总共117元
送出衣服,即送出17元;找79元,合计96元
此时手里有117-96=21元
还隔壁100元,还剩下21-100=-79元
原有17元,现亏79元,差额为17-(-79)=96元
即总亏空9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