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已晚 发表于 2007-7-27 22:38:08

被点名了

游戏规则 1.点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BLOG里写下下面所有问题的自己的答案,并且自己要加一个题目,并将加好的题目连同原来的一起传到其他八个人还要传到这八个人的SPACE里留言通知对方,你被点名了。被点名者不得拒绝回答问题,完成游戏的人将永远得到大家的祝福。 2.这八个人要在自己的BLOG里注明是在哪里接到题的。并且再想一个题目传给其他八个人让游戏继续下去,不得回传。被点到名字的人所有的美丽愿望都会在不久实现。
1.想做女王还是公主。————做公主
2.怎样做自己呢?————想怎么做就怎么做被
3.如何做好人?————不敲诈小学生,不欺骗小女孩,
4.最近都在忙什麽?————论坛
5.在2006年做的最后悔的事是什么?————交了女朋友
6.宝贝,是喜欢忙碌奔波的生活还是悠闲自在却又无聊的生活?说明理由。———这个,我不是宝贝,不过我可以回答,我比较喜欢悠闲的生活

天剑 发表于 2007-7-27 22:41:23

不敲诈小学生,不欺骗小女孩,

那表示小密一直在敲诈小学生,欺骗小女孩?老师就是方便

四月の夕 发表于 2007-7-27 22:51:07

那敲诈大学生,欺骗小男孩的算什么...,

天剑 发表于 2007-7-27 22:53:10

四月

天色已晚 发表于 2007-7-27 22:53:49

引用第1楼天剑于2007-07-27 22:41发表的 :
不敲诈小学生,不欺骗小女孩,

那表示小密一直在敲诈小学生,欺骗小女孩?老师就是方便
我一直在做好人啊,所以我一直没有敲诈小学生,也一直没有欺骗小女孩啊!

天剑 发表于 2007-7-27 22:56:59

那是敲诈中学生,欺骗女孩?

watermark 发表于 2007-7-27 23:18:54

发给的八个人都要是论坛里的?我不知道他们的邮件啊。

天剑 发表于 2007-7-27 23:21:24

查看资料,有些会填的

ichigo 发表于 2007-7-27 23:23:07

题还没做完吧? 下面,接着下面。

塞勒 发表于 2007-7-27 23:31:50

喂,只回答十分之一的题目,回答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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